[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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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与背景分析

产品介绍与背景分析
从保险责任来看,整个保险期间既有死亡保障, 又能在被保险人退休后20年或25年提供年金, 满期时还可以领取生存金。
客户在60周岁/55周岁退休之前通过红利累积来提高保 障,退休后通过红利来补充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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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要点
投保范围: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公民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生效对应日为止。 年金开始领取日:六十周岁/五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 日。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 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 为10年和20年两种。
目前负责开发我司的万能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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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分红保险介绍与我司的分红新产品 二、万能保险介绍与太保万能产品分析 三、投资连结保险与平安投连产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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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介绍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 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 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保监会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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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产品(平安千禧红)
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20年和30年。 分A型(趸交),B型(月交)和C型(年 交) 保险费A款每份趸交1000元,B款每份月 交100元,C款每份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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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红销售情况
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2000年 8月投入市场。 在北京,2000年保费收入达2亿元。 2001年1月份保费收入达1.2291亿元。 其中趸交占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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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聪明宝宝终身分红
30天至12周岁投保 15-17周岁,中学教育金每年10%的保额 18-21周岁,大学教育金每年40%的保额 25岁成家立业金100%的保额 男60岁/女55岁领取退休金的100%保额 100周岁100%保额的百岁寿金 身故给付死亡保额

我和保险的故事演讲10分钟

我和保险的故事演讲10分钟

我和保险的故事演讲10分钟时间真的好快,转瞬之间,离我首张商业保单已过去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我与保险相遇、相知,乃至今日的相爱。

2002年8月,因为朋友的关系,我第一次接触到商业保险代理人中国人寿的x先生,也是我好友的邻居。

基于对好友的信任,也加之当时工资除了零花基本都存在银行的活期帐户上。

于是出于最简单的想法:一人在外,万一遇到什么事故能在经济上照顾到妈妈。

于是没有过多的考虑,也没有东家西家的比较和征询家人朋友的意见,与代理人见面二次,一次聊天聊收入聊想法,一次签单成交,于是就有了我人生的第一张保单“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终身身故保障,加之每三年领取生存金、分红的理财功能。

随着自身保险知识的增涨,事隔多年后,虽然我清楚这份保险规划对我并非很合理,但我也从未后悔过这张保单的购买,也没有抱怨过当初代理人的不专业。

因为即便这保单不合理不专业,如果当初没有购买,这钱也未必就一直躺在银行帐户里并每年固定增加,我就当它是一份强制自己储蓄的零存整取又如何!同时也还真庆幸自己身体一直安好无恙。

不过,假如时光能倒流,这第一张保单我一定不会如此定制。

时间的年轮不经意间又转到了2007年7月,又有幸认识了我的第二个保险代理人,中国人寿的陈xx,已记不清当初具体是怎么认识陈xx的,好象是通过电话吧。

因为已清楚了解第一张保单的单一身故的保障功能,于是也没有过多的比较和考量,出于对中国人寿这家当年保险业一哥地位的认同,就又爽快地签下了我人生中的第二张保单--国寿康宁定期,为自己身体健康投下一份保障。

其实还是和第一张保单一样单纯的想法,钱放银行是存,放保险公司也是存,人吃五谷杂粮,谁敢保证不生病?如不好彩碰上约定的重疾风险可赔,这赔的可是交的钱的好几倍!如好彩一生安康到期退回所交保费,又能当储蓄存款又可提供保障功能,我为何不换个地方存点呢?不是说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吗?分10%-20%到保险公司存又何妨呢?如果一生平平安安,就算到头算帐损失了利息又如何,但又否想过那万一有风险了呢我能应对的了吗?如果上天会告诉我这一生我都可以平安到老,那买它作甚?有公司的社保做基础,加之有了这二张保单,心中也更安心了许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2008年8月1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2008年8月1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文案(2008年8月1日)董事长致辞:寿险事业是播撒爱心、造福社会的事业,中国人寿致力于建设“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一流寿险公司,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客户和股东创造卓越价值。

总裁致辞:公司全体同仁同心同德,秉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企业使命,坚持走有中国人寿特色的寿险发展道路,在人身保险领域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立志成为倍受社会尊重和业界推崇的国际一流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

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公司概况】历史悠久的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

在长期为国内市场和客户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发展成为国际上知名的大型保险企业。

●2007年1月9日,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2003年12月17和18日,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

●2003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加快了改革发展的步伐,组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996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中国人寿开始迈入专业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时代。

●1949年10月,中央政府批准组建了国内唯一的保险公司,由此开启了中国人寿的发展元年。

中国人寿佣金比例表

中国人寿佣金比例表

十年
瑞鑫
十五年
二十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趸交 十年交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以后各年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 保险
五、代办费 Y14 Y15 Y20 S64 D31 1.50% 1.50% 2.00% 1.00% 15.00%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4% 25% 35% 4% 10% 15% 20% 25% 30% 30% 4% 20% 30% 30% 40% 交费年度
10.00% 5.00% 第二年 10.00% 10.00% 0.00% 4.00% 5.00% 10.00% 10.00% 10.00%
第三年 0 5% 0 0 0 0% 5% 5% 0 0 0 0
(分红型)S77 十年 趸交 3年交 5年交 美满一生S93 8年交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6000以内 6000以上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十年、十二年、十五交
二十年交
十年交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二十年交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以后各年 交费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以后各年

中国人寿产品汇总

中国人寿产品汇总

√在售461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62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73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474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银邮√在售475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78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旧产品:432个险√在售479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银邮√在售480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分红型)直销√在售605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直销√在售608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直销√在售613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14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18国寿安翔飞行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直销√在售619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个险√在售620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直销√在售621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22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23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2007修订版)直销√在售624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25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A款)直销√在售626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款)直销√在售627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直销√在售628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直销√在售629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0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1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2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3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4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5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6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37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直销√在售638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直销√在售639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直销√在售640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41国寿附加绿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2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3国寿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4国寿附加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5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6国寿附加绿舟重大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47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48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49国寿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51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5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53国寿附加学生儿童身故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56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57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59国寿康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2008版)直销√在售660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直销√在售661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62国寿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63国寿附加重大自然灾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64国寿农村小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65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66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直销√在售667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68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A型)直销√在售67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A型)直销√在售673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74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银邮√在售675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旧产品:650电销√在售676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77国寿附加农村小额交通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78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79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F05个险√在售680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旧产品:F08个险√在售681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旧产品:F07个险√在售682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旧产品:F09个险√在售683国寿附加定期寿险(A款)旧产品:FS1个险√在售684国寿附加定期寿险(B款)旧产品:FS2个险√在售685国寿安全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14 (2004版)直销√在售686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9直销√在售687国寿神州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4直销√在售688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旧产品:D95直销√在售689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旧产品:D71直销√在售690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旧产品:FX2直销款)√在售691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旧产品:FX1直销√在售69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旧产品:FY6直销√在售693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直销√在售694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B款)直销√在售695国寿附加通泰交通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96国寿附加通泰交通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97国寿绿舟定期寿险直销√在售698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旧产品:604个险√在售699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F06个险√在售700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旧产品:426 (2007修订版)个险√在售701国寿煤矿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86直销√在售702国寿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07直销√在售703国寿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旧产品:D13直销√在售704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04直销√在售705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旧产品:D53直销√在售706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A款)旧产品:D89(2005版)直销√在售707国寿附加综合团体医疗保险旧产品:606国寿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直销√在售708国寿附加疾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旧产品:607直销√在售709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52直销√在售710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51直销√在售711国寿家庭幸福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06直销√在售712国寿附加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FD3直销√在售713国寿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2直销√在售714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A款)旧产品:D03直销√在售715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1直销√在售716国寿辉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3直销√在售717国寿病员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62直销√在售718国寿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36电销√在售719国寿附加补偿金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旧产品:FD5直销√在售720国寿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旧产品:D67直销√在售721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54直销√在售722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旧产品:FS3个险√在售723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旧产品:D44直销√在售724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旧产品:D44直销√在售726国寿关爱女性生殖健康团体疾病保险直销√在售727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直销√在售728国寿非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29国寿家政服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36国寿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2011版)直销√在售737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2011版)直销√在售738国寿安宁骨折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39国寿旅行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40国寿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41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个险√在售742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个险√在售743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个险√在售744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电销√在售745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银邮√在售746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个险√在售747国寿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749国寿附加绿荫呵护少儿重大疾病保个险√在售752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银邮√在售783国寿小额团体特定疾病保险直销√在售784国寿小额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直销√在售D05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38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40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42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45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47国寿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72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直销√在售D76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直销√在售D84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2004版)直销√在售D87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直销√在售D88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直销√在售D97国寿夕阳红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Y1国寿基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Y2国寿安顺境内外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Y5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Y6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DY9国寿驾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S25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个险√在售S26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个险√在售S49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个险√在售S50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58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银邮√在售S60国寿团体定期寿险直销√在售S61国寿团体终身寿险直销√在售S66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69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71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S74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银邮√在售S75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个险√在售S76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77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81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S84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S86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银邮√在售S92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S95国寿祥福定期寿险个险√在售U03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银邮√在售U06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个险√在售U07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个险√在售U08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个险√在售U09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个险√在售U10国寿附加安泰意外伤害保险个险√在售UL1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银邮√在售WN1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直销√在售Y18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个险√在售Y2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Y22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Y23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直销√在售Y24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YF4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直销√在售YF8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直销√在售YF9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直销。

中国人寿理赔案例

中国人寿理赔案例

中国人寿理赔案例一、黄女士甲状腺癌重疾给付案2005年3月,投保人黄女士为其本人投保我司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核保同意加费承保。

2007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大小约15*12mm,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

8月份在上海瑞金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

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病理: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

经委托上海分公司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二、陈女士宫颈癌重疾给付案2003年4月,投保人陈女士投保我司康宁定期保险15万元,投保年龄29岁。

2006年9月,门诊TCT示CIN3累及腺体,部分组织浸润,到中山肿瘤医院住院,行子宫切除术,术后病理示宫颈鳞癌。

经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三、蒋先生神经变性病高残给付案2005年3月,投保人蒋先生投保我司康宁终身保险10万元,投保年龄44岁。

2008年4月,被保险人因四肢麻木乏力、行走困难,到市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检查发现四肢肌力明显增高,住院期间肌力持续增高,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出院诊断:神经系统变性病。

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为高度残疾。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3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四、廖先生食道癌重疾给付案2003年1 0月,投保人廖先生投保我司康宁终身保险5万元,投保年龄48岁。

2007年6月,被保险人在梅县人民医院行纤维胃镜检查示食管中段鳞癌,到广医三院住院,行放疗+化疗,出院诊断:食道中段鳞癌。

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五、黄女士左颊鳞癌重疾给付案京市分公司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调查后,寿险北京市分公司认定被保险人孟某属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符合“鸿丰”保险责任身故赔偿3倍保额的规定,2009年1月依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相关继承人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18.6万元,受益人对公司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人寿险种简介

人寿险种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迄今已有50年经营历史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的寿险业务,开办的险种主要有传统性寿险和投资分红型寿险两大类,它们分别含有普通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四个基本类型80多个险种,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的保险需求。

少儿保险系列: “国寿少儿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普通寿险系列:“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养老保险系列:“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健康保险系列:“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B”、“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先在成都地区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红保险系列:“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分红型)(简介)保险特点:既为您提供死亡保障,又为您提供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保费每三年交付一次,交费轻松。

一、投保范围:出生满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单项实验五 保险咨询案例

单项实验五  保险咨询案例

单项实验五保险咨询案例一、实验名称:保险咨询二、实验目的:保险正在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本实验使学生学会利用时间价值的观念,对购买保险未来收益做出正确评判。

三、实验材料:出租车司机王华欲购买一份保险,向保险公司业务员咨询,业务员为其推荐两种新险种——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并为其作出具体保险计划如下:E时代的分红支持——分红支持★比单纯投资多一层保障★比传统保险多一层投资★比个人投资多一点收益★比个人理财多一点选择表2.4.1方案一: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龄:20岁性别:男表2.4.2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客户利益演示表被保险人姓名王华投保年龄20岁交费年限20年年缴保费5500元基本保险金额100000 被保险人性别男年金开始领取年龄60岁假设投资收益率6%说明:1、以上的红利给付是在我司预测的6%的年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得出,仅为理解条款所用,不能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也不代表实际分红情况,实际分红情况以当年我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客户实际得到的红利可能比上表较高或较低,特提醒客户注意。

2、上表中的现金价值是客户中途退保可得到的金额。

表2.4.3 方案二: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客户利益演示表被保险人姓名王华投保年龄20岁交费年限20年年缴保费8500元基本保险金额100000 被保险人性别男假设投资收益率6%说明:1、以上的红利给付是在我司预测的6%的年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得出,仅为理解条款所用,不能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也不代表实际分红情况,实际分红情况以当年我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客户实际得到的红利可能比上表较高或较低,特提醒客户注意。

2、上表中的现金价值是客户中途退保可得到的金额。

四、实验要求:实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6%的折现率分别计算各保险方案未来收益的现值(以80岁寿命计),并根据计算结果为王华选择较优的保险方案。

中国人寿佣金比例表

中国人寿佣金比例表

二十年 趸交 趸交 十年 国寿福瑞两全保险S55 国寿福馨两全保险S56 十五年 二十年 趸交 国寿少儿保险S57 年交 趸交 国寿英才少儿保险S40 年交(X为投保年龄) (0-9岁首期上调2%) 趸交 国寿如意两全保险S39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F01 附加残疾保险F05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F09 趸交 五年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国寿松鹤养老保险Y16 国寿松柏养老保险Y17 交费期5至9年 交费期11至14年 交费期16至19年 年交
险种名称
交费年期及方式 五年
祥和定期S51 祥运定期S52 祥瑞终身S53 祥瑞还本终身S54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趸交 国寿安居定期保险S88 年交 五年 十年 附加定期A FS1 附加定期B FS2 十五年
交费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五年 十年、十二年、十五交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二十年交 以后各年 第一年 第二年 十年交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二十年交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五年交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五年 十年交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以后各年 交费年期 交费年度 五年交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五年 十年交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以后各年 四、卡折业务 101 121 122 126 127 130 135 136 138 139 112
十年 趸交 3年交 5年交 美满一生S93 8年交
12年交
5年交 国寿金鑫两全保险 (分红型)S91 10年交 5年 10年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S78 20年

国寿-保险代码

国寿-保险代码

险种名称
136 Y09 鸿寿养老金保险(98版 利差返还型)
137 Y10 个人养老金A型保险(98版 利差返还型)
138 Y11 个人养老金B型保险(98版 利差返还型)
139 Y12 养老金还本保险(98版 利差返还型)
140 Y13 义务兵养老保险(98版 利差返还型)
141 Y14 国寿个人养老金保险(99版)
120 S90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
121 S91 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122 S92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123 S93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124 S95 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125 S96 国寿穗穗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126 SA888 鸿利终身保险
127 SA999 鸿福终身保险
163 645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164 827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165 KS1 福安保险
166 KS1 福安保险
167 KYF 递增型终身养老保险
150 Y23-1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定期十年
151 Y23-10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普通终身
152 Y23-2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定期十五年
153 Y23-3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定期二十年
154 Y23-4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证十年终身
155 Y23-5 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证十年增额终身
105 S75 国寿鸿祥两全保险(2003版 分红型)
106 S75+1 国寿鸿祥两全保险(2003版 分红型)
107 S76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108 S76+1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合同案例

保险合同案例

书目:1.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应世昌编著,《中外精选保险案例评析》2.法律出版社出版,《金融与保险案例精析》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黄华明编著,《中外保险案例分析》4.政府行政执法研究会编著,《保险纠纷典型案例评析》案例一:2007年7月24日,无锡市顺兴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公司)的司机陈文华遭遇一起离奇车祸,他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停车小便时,一辆货车因避让其他车辆撞到他的车上,站在车右前方的陈文华竟然被自己的车撞死。

由于车辆已经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陈文华的家属与顺兴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赔。

在法院庭审中,保险公司代理律师提出,死者陈文华是车辆的实际车主,挂靠在顺兴公司经营。

顺兴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无效。

另外,死者是车辆的驾驶员,如果确认他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当事人即被保险人,那么他就不构成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无权主张理赔。

陈文华的家属与顺兴公司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既非投保人,也非被保险人,更非保险人,且发生意外事故时在被保险机动车外,符合第三者的条件,应当属于第三者。

日前,江苏无锡滨湖法院法院当庭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16109.3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赵红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与丈夫刘刚生有一女,名赵雪。

2006年,在丈夫刘刚的劝说下,赵红与刘刚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高额寿险及意外伤害险,保额共100万元。

在填写受益人时,刘刚要求赵红将受益人指定为刘刚,而赵红将受益人写成了“法定”。

2007年4月3日,赵红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劫匪连捅了数刀,最后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认为该案件存在较大疑问,遂向公安机关申请调查。

该案件很快得以侦破:持枪杀人者是由刘刚唆使,佯装抢劫实为故意杀害被害人赵红,图谋享受大笔遗产和巨额保险金。

尽管如此,刘刚还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声称自己是赵红的保险受益人,虽然案件由他一手策划,但其作为被害者第一受益人的事实不能因此而改变,故要求获得保险理赔金。

中国人寿各险种佣金比例(直接佣金)

中国人寿各险种佣金比例(直接佣金)
Nhomakorabea10
16
65 60
年交 15 15
20
20
趸交
0 10
0 10
S55 S56
国寿福瑞两全保险 国寿福馨两全保险
16
65
年交
15
15
20 趸交 0
20 0
1 2 1 1 2 3 4 6 1 2 3 4 6 1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1 2 3 1 2 3 6 1 2 3 4 7 1 2 3 4 9 1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0 20 0 18 0 17 0 16 0 15 0 14 0 13
0
100
年交 趸交
0
0
年交 趸交
1
1
年交 趸交
2
2
年交 趸交
3
3
年交 趸交
4
4
年交 趸交
1 2 3 4 7 1 2 3 4 9 1 1 2 3 1 2 3 6 1 2 3 6 1 2 3 6 1 1 2 3 4 1 1 2 3 4 1 1 2 3 4 1 1 2 3 4 1 1 2 3 4 1 1 2 3 4 1 1
S48
安居定期保险
18
55
S48
安居定期保险
18
55
年交 趸交
3 0
20 0
10 S49
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 (2000版)
10
0
60
年交 20 20
趸交
0 10
0 10
S50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 (分红型)
0
65
年交
20
20
30 趸交 0 5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大全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大全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大全中国人寿保险有哪些中国人寿保险/special/renshoubaoxianxianzhongdaquan/(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几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之一,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人寿现在推出的产品有很多,下面就从各个分类来看一下。

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珍爱一生住院医疗终身保险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商业医疗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e保通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万能险国泰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分红险国寿福瑞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智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12年期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险国寿美满一生5年期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分红型)投资连结险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少儿保险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B款)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A款)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英才卡B国寿阳光少年卡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金色阳光卡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阳光宝贝吉祥卡2010版终身寿险国寿祥泰终身寿险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国寿安鑫两全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国寿祥泰定期寿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绿舟定期寿险意外险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易保钻石卡国寿易保金卡国寿驾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辉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车行天下卡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吉祥无忧卡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A款)企业团体员工工伤意外保障保险员工保障计划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基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钻吉祥卡吉祥白金卡吉祥金卡国寿夕阳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国寿神州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身故意外伤害保险福满家卡A款吉祥卡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吉祥卡B型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B款)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员工意外保险国寿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幸福安达国寿安顺境内外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农家福卡吉祥卡D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保寿险“畅行卡”国寿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旅游团体意外保险中国人寿的保险险种覆盖面已经很大,因为保险的适用性是很重要的,所以选择产品的时候要注意保险的相应条款,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复[2001]190号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第六条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公司简介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公司简介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公司简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历史沿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提供包括人身险在内的多种类的各险业务。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即中保集团),实现分业经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

1999年1月中保集团撤销,原中保人寿改制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6月30日为提升中国人寿的整体竞争能力,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2003年12月17、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时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内地寿险企业。

至今已有50多年的经营历史,是目前国内经营历史最长的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

1983年在工商银行海林支生设立保险股,1985年2月从工商银行分离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主要经营财产保险及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1996年7月因公司分业经营更名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海林支公司,经营以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各类保险业务。

1997年2月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从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分离出来,拥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开始分业经营。

1999年1月因集团改制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营业地点设在海林市海林镇林海路80-4号,营业面积530平方米,设有个险业务部、团体业务部、中介代理部、综合部。

在海林镇文化馆二楼设有营销职场一处,面积350平方米。

在柴河镇、长汀镇分设有办事处,有在新安镇、二道镇、山市镇、横道镇、三道镇、石河镇、海林农场设有营销网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林支公司经理:那文江,男,43岁。

副经理:康伟红,女,39岁。

个险业务部经理:陈瑞,男,29岁。

团险业务部经理:于洋,男,33岁。

中介代理部经理:李强,男,37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08.18•【文号】财税[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8月18日财税〔200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管理,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0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中有关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字〔1994〕42号)的精神和保险企业核算制度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二、对保险公司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可免征营业税,未列入免税名单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前,保险公司应当先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后,可从其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国寿少儿两全保险(二)养老金保险1.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2.国寿养老年金保险3.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4.国寿分红终身保险5.国寿分红两全保险6.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7.国寿团体终身寿险8.国寿团体定期寿险9.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10.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11.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12.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3.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14.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15.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三)健康保险1.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2.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3.国寿母婴安康保险4.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5.国寿病员安康保险6.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7.国寿团体医疗保险8.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0.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1.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2.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保险13.国寿意外伤害急救保险14.国寿全家福保险(B)15.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16.国寿辉煌人生保险17.国寿医疗急救保险18.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19.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20.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21.国寿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22.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健康保险23.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24.附加三大特定疾病保险25.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26.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27.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险1.金色童年两全保险2.子女教育保险3.喜洋洋消费借贷者定期寿险失业特别附约4.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两全保险(C)5.团体人寿保险(1999年6月)6.企业负责人太平保险7.青年英杰8.少儿幸福安康保险9.少儿定期还本终身保险10.太平精英卡保险11.泰安人身保险12.老年平安长效还本保险13.老板卡保险14.简易人身两全保险15.金婚银婚保险16.美满婚姻保险17.公安干警人身平安保险(二)养老金保险1.员工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2.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3.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4.团体附加终身寿险5.幸福伉俪联合寿险6.学生综合险7.养老金还本保险8.福寿双全保险9.妇女人身权益保险10.个人定额人寿保险11.学生平安长效还本保险12.团体累积型养老保险13.老有所养年金保险14.团体人寿保险15.个人累积型年金保险16.美满人生保险17.一生安康保险18.小福星终身寿险19.团寿双全保险20.爱子女年金保险21.长寿安康保险22.长寿还本综合保险23.长寿平安保险24.长效平安保险2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定额终身养老年金保险27.定期定额人寿保险28.独生子女康宁储蓄保险29.儿童养老金30.投资分红寿险团体儿童定额还本寿险31.团体个人理财32.先进科技工作者补充养老保险33.乡村干部养老金保险34.养老附加险35.养老金保险36.个人投资分红人寿保险37.个体劳动者综合养老保险38.购物养老39.孤儿教育安康保险40.洪福养老保险41.红太阳42.还本养老金保险43.家庭幸福还本保险44.康乐养老保险45.跨世纪终身保险46.少儿教育、婚嫁、养老综合保险47.双全寿险48.太平洋双全寿险49.太平洋人身定额还本保险50.义务兵及父母人身平安保险51.义务兵团身险52.永安人身保险53.幼儿平安保险54.员工综合保障保险55.职工双全寿险56.职工特约养老保险57.子女备用金保险58.综合养老保险59.三八红旗手补充养老保险(三)健康保险1.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附加住院医疗保险3.团体补充医疗保险4.附加团体雇员综合保险健康保险5.附加太平盛世疾病保险6.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7.附加团体健康保险8.附加门(急)诊医疗保险9.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10.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1.输血意外团体疾病保险12.输血意外个人疾病保险13.附加团体长期疾病保险14.妇女团体健康保险15.城镇职工补充团体短期医疗保险(B)16.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999年6月)17.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1999年6月)18.师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999年6月)19.师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999年6月)20.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1.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2.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附约23.子女安心团体短期医疗保险24.婴幼结核病医疗保险25.特种医疗保险26.少儿住院保险27.少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28.九华健康保险29.育龄妇女肿瘤康复保险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少儿终身幸福平安保险转换条款2.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新)转换条款3.少儿终身平安保险〔9712〕转换条款4.平安鸿利终身保险(分红型)5.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6.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7.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8.平安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9.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A)10.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B)11.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C)12.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二)养老金保险1.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2.平安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3.平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三)健康保险1.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2.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3.平安世纪安康十年期住院津贴保险4.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以(A)款5.平安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平安附加团体生命尊严提前给予条款7.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四、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一)养老金保险1.养老金保险(旧)2.养老金保险(新)3.小松树教育年金保险4.递增养老年金保险5.团体养老金保险6.瑞丰年金保险7.终身还本人寿保险8.少儿终身保障保险9.吉庆有余两全保险10.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二)健康险1.重大疾病保险2.个人、青少年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3.幼儿、青少年团体疾病医疗保险4.高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5.团体住院医疗保险6.个人住院医疗保险7.重大疾病还本保险8.重大疾病保险(A)9.团体大病医疗保险(A)10.团体住院补充医疗保险11.团体综合医疗保险12.防癌终身保险13.安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14.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5.团体高额医疗保险16.瑞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7.重大疾病保险(B)18.安康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9.重大疾病还本定期保险20.重大疾病还本终身保险21.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2.个人高额医疗保险23.个人住院医疗保险24.瑞宁团体医疗保险25.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6.瑞龙定期团体特定疾病保险27.瑞龙终身团体特定疾病保险28.意外伤害医疗特约保险29.疾病住院医疗特约保险30.医疗救助团体医疗保险31.附加医疗救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32.附加医疗救助高额补充医疗保险33.附加医疗救助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34.附加医疗救助门诊团体医疗保险五、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小博士计划保险2.小博士计划保险(B)3.小博士计划保险定期保险特约4.希望英才教育保险5.世纪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6.世纪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7.世纪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8.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分红型)9.团体定期保险10.吉祥相伴定期保险11.投资连结保险(二)养老保险1.永相伴终身保险2.常青树终身保险3.常青树终身保险(B)4.常青树终身保险(C)5.指数化年金保险6.投资连结型年金保险7.还本终身保险8.新世纪终身保险9.泰康养老年金保险10.泰康两全保险11.团体增额型养老年金保险12.终身保险特约13.世纪长安终身保险14.世纪永安终身保险15.世纪英才终身保险16.福寿两全保险17.松鹤相伴养老年金保险18.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19.年金转换特约20.真情2000两全保险21.团体人寿保险22.团体终身保险23.团体定额型养老年金保险24.团体新一代养老年金保险25.泰康2000团体年金保险26.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三)健康保险1.重大疾病终身保险(A)2.重大疾病终身保险(B)3.重大疾病保险特约4.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5.重大疾病分红保险6.女性安康保险7.女性安心保险8.手术、麻醉安康保险9.介入诊断、介入治疗安康保险10.女性疾病保险11.妇女节育环安全保险12.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特约14.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15.世纪泰康团体住院医疗保险16.世纪泰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17.高额无忧团体医疗保险Ⅰ型18.高额无忧团体医疗保险Ⅱ型19.高额无忧团体综合医疗保险Ⅰ型20.高额无忧团体综合医疗保险Ⅱ型21.附加健康关爱疾病住院个人医疗保险22.附加健康关爱意外伤害住院个人医疗保险23.住院医疗保险特约2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25.团体医疗保险特约26.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c30542--011123xjk。

个险渠道双录”工作培训课程(1)

个险渠道双录”工作培训课程(1)

一、记录要求 二、记录标准要素 三、声明书
一、记录要求
第一条 销售过程全程记录,是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以 下简称“销售人员”)在销售人身保险个人产品时,应对销 售过程进行完整、真实的记录。
第二条 销售人员开始记录时应首先明确说明记录的时间、 自己及客户的身份。
一、记录要求
第三条 说明记录的意义。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明确说明记 录工作旨在防范销售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共同保护 投保人、销售人员及公司三方的权益的作用,争得客户同意 的情况下进行录制。
一、记录要求
第七条 记录材料审核。各公司应对销售人员提交的记录 材料进行审核。
(一)需人工核保的新单保单,各公司应在调阅查看销 售过程全程记录资料并核实情况符合要求后,予以核保处理。 没有销售过程全程记录资料,或者资料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 不得承保。
(二)系统自动核保的新单保单,各公司应在保单犹豫 期内完成审核。审核覆盖率应为100%。
附件7:
所属业务时间: 序号 投保单号
省、地市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全程记录复查抽检记录表
年 月 日至
保险单号
投保时 间
年月 产品名称
日 保费
缴费年期 销售人员
工号
检查人姓 检查人单


检查人员 工工号
复检结果(不 合格请详细说 明不合格原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双录工作背景 工作流程图 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全程记录试点产品 人身保险个人业务销售过程全程记录标准要素 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操作指引 双录鑫福年年话术模板
采集要求: 1、销售人员每完成一项标准要素讲解,在客户明确表示清楚了解后再进行下一项讲解。 2、由投保人本人进行投保声明书确认、诵读,最后由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 3、采集地点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家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
型)
[这是一种怎样的保险]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集保险公司、银行、投资公司三大功能的理财保险,中国人寿承诺在每个寿险保单年度末,在保证保单固有利益,即生存利益、死亡利益正常给付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按中国人寿的实际经营效益,将可分配盈余的70% 以红利形式返还给客户的一种寿险险种。

[这个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增值的终身保障,抵御通货膨胀,交费期间,每年增加基本保额的5%;
2.专设的分红帐户,年年红包进帐,分红帐户只增不减,随时支取方便实用;
3.定期的现金返还,终身享有回报,每三年可获得基本保额5%的现金返还,活的越长,领得越多;
4.灵活得贷款功能,助您运筹帷幄,可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额度高达保单现金价值得70%。

[哪些人可以投保千禧理财保险]
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一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买这个保险需要多少钱]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有四种交费方式,即趸交、10年交、20年交和30年交,您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情况选择不同的交费方式,如果是20年交,被保险人年龄是40岁的话,10000 元保额,每年交980元。

我们可以为您设计适合您的保险计划书。

[红利如何分配]
在每个保单年度末,中国人寿将寄送保单红利对帐单给您,以说明您的红利分配累积情况。

您每年所得的红利将会累积在您的帐户上,以复利生息,当然您也可以选择每年红利现金领取。

[如何保证红利分配的公平合理]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规定,中国人寿将分红保险保费通过建立独立核算的投资帐户进行独立的资金运作,接受独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和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并定期公布财务报表。

[买这个保险万一中途需要用钱怎么办]
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中国人寿按保单退保时的现金价值给付退保金;未交足二年保费的,中国人寿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为保单上“现金价值”栏所列明的金额与累积红利之和。

[举例]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本保险,保额10000元,每年交费1430元,共交10年。

保单利益如下:
1.拥有基本保障10000元,每年增值500元至40周岁;
2.40岁以后共拥有15000元终身保障;
3.张先生每三年可获得500元现金返还,直至终生;
4.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享受分红,如果按假定中等累积红利计算,60周岁可获得红利88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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