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特殊门诊疾病报销的通知(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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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特殊门诊疾病报销通知

各特殊疾病门诊患者:

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特殊门诊疾病报销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前结束,预期不予受理,望各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及时到政务大厅二楼特殊门诊窗口办理。

办理注意事项:

1、报销范围。凡在2014年底已报销的在册人员不再进行2年一次的鉴定,直接报销。2015年新增人员须提供病历并进行鉴定。

2、城镇职工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城镇医疗保险邮政储蓄存折或邮政储蓄卡复印件;城镇居民需提供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信用社的卡或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电子发票及电子处方,电子发票的大小写必须一致,不能出现涂改,大小写不一致或涂改的票据不予报销。

4、病药相符、剂量适中。

5、定点药店的门诊电子发票(必须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凡只写西药费或中成药的不报销,中药费必须有中药处方)。

6、手写发票及处方一律不予报销。

通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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