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学生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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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精神,为规范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南京大学举办的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适用本条例。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紧密围绕南京大学创建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促进学校国际化的进程,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科研、教学和管理水平。

学校鼓励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但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或者与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国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四条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最迟应于拟正式开办之日前一年申报。

为配合教育部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对合作办学申请的集中受理审批,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每年一月份和七月份集中受理有关申请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五条学校委托国际学院组织和筹办新申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六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由国际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下列文件:(一)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二)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者名称、拟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三)合作协议,内容应当包括: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住所,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合作内容和期限,各方投入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权利、义务,争议解决办法等。

南京大学交换生手册

南京大学交换生手册
¾ 研究课程、保研、毕业事宜:然后,需要仔细研究各交换高校的具体情况, 关键是了解相关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然后根据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 计划,看是否能够妥善安排自己的课程学习。 对方学校哪些课程和本校的课程一样,交换回来后可以直接替代; 哪些课程和本校的课程不一致,交换回来后只能转为选修课; 自己已修的学分总数达到多少,交换回来后是否在学分总数上会过少? 高年级学生,应以不影响正常毕业为前提,先行处理好与保研、毕业、 升学等相关的事宜;
韩国梨花女子大学
2
专业不限,限女生
免学费
韩国忠南大学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 墨尔本大学* 悉尼大学* 伦敦摄政学院*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英国约克大学* 英国利兹大学*
法国高等经济商业学院
法国 ESCEM 高等商学院
1
1
2 2;另可
自费 4
5;另可 自费 不限 不限
6
4
专业不限
犹太研究相关专 业
专业不限
免除对方学费;免费提供住宿、一日两餐及韩 语课程;四个月生活费补助及部分机票补助
赴美签证攻略 ......................................................................... 14 赴英签证攻略 ......................................................................... 15 4.学分转换事宜.......................................................................... 17 5.体检办理事宜.......................................................................... 17 6.保险办理事宜.......................................................................... 17 八、南京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换培养的暂行规定...................... 18 九、相关联系方式 .............................................................................. 22

南京大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南京大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大学“教育部根底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方案〞大学“教育部根底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方案〞2009 级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根底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9级本科生开场实施我校“根底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方案〞〔以下简称拔尖方案〕,现就相关招生方法通知如下:一、工程背景: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根底学科领域拔尖人才,促进我国根底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并为其他学科的开展提供源泉和动力;同时为了大力推进我国研究型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带动整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教育部从2009年开场在国一流研究型大学实施“拔尖方案〞,我校是首批11所高校之一。

二、工程目标:在根底科学领域〔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科学〕,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本科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气氛,创新培养方式,构筑根底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努力使受“拔尖方案〞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根底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

三、培养方式:1.班级形式不单独开班,学生插班进入各学科方向09基地班学习。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成立首届“计算机科学基地班〞。

详细情况见附件六。

2.课程体系依托基地班培养方案。

〔非基地班学生进入该“拔尖方案〞,需补修基地班一年级专业根底课程。

〕3.特色培养入选“拔尖方案〞的学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跨学科、跨年级选修课程和开展科学研究训练;在高年级阶段可自主选修局部研究生课程,进入实验室进展科学研究;还可优先享受海外学习、境外实践、学术会议等国际交流时机。

4. 导师配备“拔尖方案〞班在本科四年实行“双导师制〞,按照5:1的生师比配备学术导师,30:1的生师比配备生涯导师,确保“拔尖方案〞班学生的全面开展和个性化培养。

5. 学生考核学校对“拔尖方案〞班学生实施“柔性评估〞与“奖励优秀〞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考核侧重过程性、个性化,充分强调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表达出来的创新性和开展潜力,高度重视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倡快乐学习,灵活考核。

2009级南大拔尖计划选拔培养方案

2009级南大拔尖计划选拔培养方案

南京大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2009 级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9级本科生开始实施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现就相关招生办法通知如下:一、项目背景: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促进我国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并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源泉和动力;同时为了大力推进我国研究型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带动整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教育部从2009年开始在国内一流研究型大学实施“拔尖计划”,我校是首批11所高校之一。

二、项目目标:在基础科学领域(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科学),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本科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创新培养方式,构筑基础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努力使受“拔尖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

三、培养方式:1.班级形式不单独开班,学生插班进入各学科方向09基地班学习。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成立首届“计算机科学基地班”。

详细情况见附件六。

2.课程体系依托基地班培养方案。

(非基地班学生进入该“拔尖计划”,需补修基地班一年级专业基础课程。

)3.特色培养入选“拔尖计划”的学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跨学科、跨年级选修课程和开展科学研究训练;在高年级阶段可自主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进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还可优先享受海外学习、境外实践、学术会议等国际交流机会。

4. 导师配备“拔尖计划”班在本科四年内实行“双导师制”,按照5:1的生师比配备学术导师,30:1的生师比配备生涯导师,确保“拔尖计划”班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培养。

5. 学生考核学校对“拔尖计划”班学生实施“柔性评估”与“奖励优秀”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考核侧重过程性、个性化,充分强调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高度重视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倡快乐学习,灵活考核。

2024版南京大学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

2024版南京大学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南京大学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1.1 合作目标1.2 合作原则第二条:合作主体2.1 甲方权益2.2 乙方权益2.3 丙方权益第三条:合作内容3.1 产学研项目研发3.2 人才培养与交流3.3 技术成果转化3.4 共同建立研发平台第四条:合作期限4.1 合作起始日期4.2 合作结束日期4.3 合作续约条件第五条:合作资金5.1 资金来源5.2 资金使用范围5.3 资金监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与使用6.1 知识产权归属6.2 知识产权使用6.3 知识产权保护第七条:合作成果分享与分配7.1 成果分享原则7.2 成果分配比例7.3 成果执行与监督第八条:保密义务8.1 保密信息范围8.2 保密期限8.3 保密违约责任第九条:合作协调与沟通9.1 合作协调机制9.2 定期沟通会议9.3 协调争议解决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情形10.2 违约责任承担10.3 违约纠纷解决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仲裁机构12.3 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合作期间特殊事项13.2 合作期满后的延续事项13.3 其他相关事项第十四条:附件14.1 合作项目清单14.2 技术成果清单14.3 合作资金使用计划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1.1 合作目标为充分发挥甲方在产学研领域的优势,结合乙方在产业界的实践经验和丙方在学术界的科研能力,共同开展产学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甲方、乙方、丙方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

1.2 合作原则(1)平等互利:各方在合作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分享合作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2)优势互补:甲方提供项目需求和资金支持,乙方提供产业实践经验,丙方提供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支持,实现优势互补。

南京大学准入准出标准

南京大学准入准出标准


(1)成立学院专业准入工 作领导小组。 (2)学生填报专业准入申 请表。 (3)审核申请专业准入学 生的准入课程修读情况,对 某大类(专业)有较浓的兴 趣或志向并满足该大类(专 业)最低准入课程学分要 求,即可准入。 (4)确定专业准入学生名 单,并将专业准入学生名单 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审核。 (5)面向全校公示专业准 入学生名单。
领导小组。
(2)学生填报专业准入申
请。
历史学 系
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 原则,尊重 学生志愿, 结合专业准 入标准,兼 顾系内各专 业协调发展 。
(3)审核申请专业准入学 生的准入课程修读情况。本 系学生修完准入课程,成绩 合格,即可按本人志愿进入 相关专业学习。外院系学生 需参加历史系组织的笔试、 面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准 入相关专业学习。 (4)确定专业准入学生名 单,并将专业准入学生名单
开课 学 学期 分
准入标准
准出课程
开课 学期
学分
准出标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1 2
组织行为学
4
公共管理导论
1
社会学原理
1
政治学原理
2
公共政策基础
2
国际政治学
2
行政管
理(含
劳动人
事与社
会保障
方向)
本院学生公
(1)成立学院专业准入工 共管理类和
作领导小组。
政治学类准
(2)学生填报专业准入申 入时间在第
请表。
开课 学 学期 分
准入标准
准出课程
开课 学期
学分
准出标准
13
古代汉语(下)
33
2 3 1、第二学期结束, 语言学概论
33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发布部门:教务处发布者:鞠晨鸣发布时间:2015-12-17浏览次数:1901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南理工教[2015]5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工计划”)是指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第二条为了确保“卓工计划”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有针对性地指导学院、专业、教师和学生开展“卓工计划”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科生培养阶段.第二章组织及职能1.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卓工计划”的实施,调整、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就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招生方式、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3.专家组由学校在工程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方面有经验的若干名教授、企业代表组成.专家组负责就“卓工计划”的实施直接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4.学院负责组织成立试点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相应工作机构,由学院领导、专业教授、行业专家、毕业生代表等组成.该委员会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确保所制定的有关方案符合“卓工计划”的要求,符合国家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同时,学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保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落实.第三章培养标准与模式第五条总体目标:通过本科四年时间,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造就一批求真务实,能开拓创新、引领发展的工程精英.1.专业依据“卓工计划”本科工程型人才培养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专业标准.专业标准结合本专业的行业背景或主要服务面向,同时涵盖本行业对主体专业领域的专门要求(如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等).2.专业标准应高于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现专业办学定位、优势与特色,体现行业背景和服务面向.3.专业标准应细化到可实施、可检查的程度,并落实到课程体系的整合和教学内容的更新.第七条培养模式:1.“2+2”模式.前2年,学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二年级末,学校遴选学生进入“卓工方向”,并在后2年按照“卓工计划”培养.3.双导师模式.学生选择学校导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在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专业理论与实践系列课程学习,完成科研训练、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4.毕业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卓工计划”证书.第四章培养方案第八条各专业实施“卓工计划”前,须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模式和规模、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改革思路与整合情况、知识能力实现矩阵、企业培养方案(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培养计划)、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等.企业培养方案应详实,落实各项在企业开展的和企业人员参与的教学环节.第九条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并对通过审核的培养方案进行备案.试点专业结合工程教育认证、“卓工计划”实施工作评价以及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对培养方案、特别是企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五章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第十条“卓工计划”专业应与一定数量的合作企业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确保企业阶段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应就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事宜签订“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国家级、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由学校与合作企业签订;“校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由专业所在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一条校企双方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依托“中心”平台资源,定期安排学生、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与工程能力锻炼活动,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创新能力,丰富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经历;企业借助高校的科研、师资等资源,解决技术难题、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第十二条“中心”职责:1.组织行业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特别是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实现校内培养和岗位训练的有机融合.2.落实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提供实习的场所与设备,安排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训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3.加强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由企业兼职教师开设企业课程、承担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4.定期公布可提供的课程、实习岗位、企业兼职教师等相关信息,定期向学校发布适合本科生参与并完成的科研训练、毕业设计课题.5.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规划并落实企业实习场所建设,配合教学任务完成来加强相关软硬件建设.6.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企业培养阶段的考核要求,共同对学生在“中心”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7.做好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与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中心”运行管理:1.“中心”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中心”的建设.2.“中心”的日常运行由企业负责,应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同时,“中心”应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兼职教师选派、培训、教学安排、质量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3.“中心”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与技术岗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行、设备维护与管理、耗材管理、辅助教学、安全和卫生等工作.“中心”参照实习学生人数、企业实习教学类型、仪器设备配备状况,合理确定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4.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学校负责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中心”共同管理学生学习、生活.第十五条生源与规模: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深入企业增强工程实践能力的意愿;学分绩点不低于2.0,或者在工程技术领域有创新发明或发表相关论文.2.试点初期,每个“卓工”专业方向遴选学生人数控制在20人左右;实施两届后,可酌情增加入选学生人数.条件成熟时,试点专业学生可全部纳入“卓工计划”培养.第十六条遴选程序:1.学院动员:学生入学后,由学院组织说明会,介绍专业试点情况、“卓工计划”培养方案、优势特色、选拔条件等.学校启动遴选工作后,学院和专业再次向学生宣讲遴选办法.2.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各试点专业根据报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按照总分由高至低的排序原则,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名单.3.学生综合素质面试测评:各试点专业组织专家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测评,主要测评学生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4.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学院根据拟遴选人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名单.5.确定名单: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审定,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第十七条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企业秘密,服从“中心”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可终止其在企业的学习资格,相应教学环节的成绩为0.第七章校内指导教师第十八条校内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学生的工程能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推行基于问题、基于案例和基于项目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第十九条校内指导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2.作为带队教师,到“中心”落实各项企业培养环节.第八章企业兼职教师第二十条学校开展企业兼职教师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卓工计划”的合作企业人员承担“卓工计划”教学工作任务的,应当取得学校“卓工计划”企业兼职教师资格.第二十一条申请条件:申请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有专长;对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二十二条资格认定:1.学校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同,每年组织一次企业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九章条件保障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卓工计划”教学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试点专业改革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企业培养环节培养方案制订、学生实践与工程能力培养等工作.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2016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南京大学2016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南京大学2016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286白帆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287毕菲菲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288别梦瑶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289曹兆明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51290陈红飞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291陈晋强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7286陈俊非定向全国统考7574124116389229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50陈垒非定向全国统考7372123112380181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571292陈炜健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4705成幸莲非定向全国统考717511699361189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7046程正非定向全国统考6974111119373259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293崔智玮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294邓彪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31295董月茹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4032段明周非定向全国统考70659198324257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901296冯一纳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871297甘海莹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21298高鹤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207顾思云非定向全国统考777499134384225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7741顾越飞非定向全国统考6954114121358195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3681郭晋汉非定向全国统考7784137142440246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741299郭俊谷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871300郭闪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21301何蓉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591302胡显韬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03胡宇轩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6131304黄爱平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1451305黄仕珍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第60页,共96页院系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录取类别考试方式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备注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62贾珺然非定向全国统考6569103123360225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06蒋莹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07蒋永嘉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001308孔清滢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09夔兴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10李今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0561311李泽群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841312李泽冉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571313刘静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14刘露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331315刘瑞红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16刘圣博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72刘昱非定向全国统考6775104138384228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17刘浴阳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73陆靖宇非定向全国统考7373121125392214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1261318麻青明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21319马晓风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421320缪徐然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3146莫笙燃非定向全国统考706395134362212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321聂晓磊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331322皮倩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23濮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0081324祁瑜聪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25瞿志超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75任欣桐非定向全国统考6071101127359218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7301326施春玲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79石荣广非定向全国统考6867107132374237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7289宋东帆非定向全国统考6364132142401245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901327宋永尚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84孙国豪非定向全国统考7375130105383197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328孙宇浩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86陶友琦非定向全国统考7159108120358253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031329涂贞龙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861330万苏舒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6801汪佳明非定向全国统考6558125128376199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331汪琦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31332汪星佑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333汪洋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5204王飞腾非定向全国统考6476104114358254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191334王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6628王雷非定向全国统考6272136106376197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191335王梦荻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第61页,共96页院系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录取类别考试方式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备注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321336王呢娜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3838王倩非定向全国统考7467111112364195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9035王若男非定向全国统考7072120129391202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971337王思娜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38王杨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39王一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8551魏媛萍非定向全国统考6872132126398188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6117温玉洁非定向全国统考6674110127377209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331340吴利娜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41吴韬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191342夏青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43肖艳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931344谢宪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45徐承欢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46徐扬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47徐祖强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2941许萌非定向全国统考6573113117368171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6118许孟霞非定向全国统考7176110134391200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0561348许逸达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6111349闫婷婷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50严雯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6731351阎双红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51352颜润琦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53杨丹丹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321354杨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2195姚月坚非定向全国统考6768122111368198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191355姚志岗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04860叶峰非定向全国统考7979107108373192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691356张静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3841357张淼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0101358张佩雯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4244张小可非定向全国统考7568107141391197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001359张雪晴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81360张勋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5591361张遥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0041362张一品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7431363张影影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64张子怡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4231365赵娣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212410595郑严非定向全国统考6859119137383196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化学102846102841366钟开亮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应用化学102846102841367陈思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支教团计划第62页,共96页院系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录取类别考试方式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备注化学化工学院学硕-应用化学102846212402223王广辉非定向全国统考706697129362215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3684巴静非定向全国统考6273103137375218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3120柴晓琪非定向全国统考686691116341217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3601368陈静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7451陈玉刚非定向全国统考706593112340214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5121369董训青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3601370杜瑞春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4341371杜肖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991372高瑚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991373顾玉明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3356候秋梅非定向全国统考667580123344218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297姜辉辉非定向全国统考726178121332205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7452李平非定向全国统考736285120340227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318李夏冰非定向全国统考655297115329214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847梁健非定向全国统考7272101123368210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7453刘甫非定向全国统考6559105119348209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3611374刘景翠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4192刘亮非定向全国统考727194115352230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6191375刘小兰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717刘亚军非定向全国统考6454102121341195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7454刘云忠非定向全国统考646992119344201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0571376罗叡琦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911377彭玉娇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4742皮少峰非定向全国统考627187127347197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981378钱芬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879万洁非定向全国统考696693145373209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9566王鹏龙非定向全国统考716787104329213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841379王新典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6191380王雪梅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4751381熊莹莹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8877于雪艳非定向全国统考63709395321201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2981382袁洋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3976张丹非定向全国统考725975129335209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4601383张昊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3357张苗苗非定向全国统考655694115330191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103071384张齐非定向推荐免试00000合格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5880张奇非定向全国统考666179127333222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9568张亚楠非定向全国统考616092109322213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12759赵培洋非定向全国统考746496113347200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6506赵祝萱非定向全国统考5966102127354231化学化工学院专硕-化学工程102846212404838朱聪非定向全国统考636979112323221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南京大学考研网。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第一批、第二批)名单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第一批、第二批)名单

颁布年度 2019 2020 2020 2019 2020 2020 2020 2019 2019 2020 2019 2019 2020 2020 2019 2020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20 2020 2020 2020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2019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华夏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王亚南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励耘计划”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学堂计划钱学森力学班——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未名学者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空天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钱学森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力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励耘计划”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未名学者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考古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开沅”历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未名学者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学堂计划生物科学班——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贝时璋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命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明远学园——生物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励耘计划”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贝时璋英才班——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配合物[Ni(Me3en)(acac)]BPh4合成、分析实验实施结果与讨论——第10届全国大学生化

配合物[Ni(Me3en)(acac)]BPh4合成、分析实验实施结果与讨论——第10届全国大学生化

Univ. Chem. 2023, 38 (5), 325–334 325收稿:2022-08-01;录用:2022-09-07;网络发表:2022-12-02† 2019级本科生*通讯作者,Emails: ***************.cn(章文伟); *************.cn(任艳平)基金资助:2021年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研究课题(20212058, 20212044);教育部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02060029);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材研究专项,JG20210904);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建设项目;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研究课题•竞赛园地• doi: 10.3866/PKU.DXHX202208005 配合物[Ni(Me 3en)(acac)]BPh 4合成、分析实验实施结果与讨论 ——第10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试题部分内容实施结果与讨论董志强1,陈欣1,†,王凤彬2,王庆2,陶友荣2,阮婵姿1,张春艳1,章文伟2,*, 任艳平1,*1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2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京大学),南京 210023摘要:介绍南京大学为第10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设计的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试题,即“配合物[Ni(Me 3en)(acac)]BPh 4的合成及其溶剂/热致变色行为研究”实验中有关合成及组成测定部分实验实施过程、结果及其拓展问题的探讨内容。

以所展示的详细直观的合成实验流程为载体,围绕着合成两大目标“质”和“量”,即如何才能得到又“好”又“多”的[Ni(Me 3en)(acac)]BPh 4配合物的问题为导向,以设问、探讨的方式引导学生认识合成过程中实验条件的控制、实验现象的分析以及中间产物及杂质的分离、分析鉴定等对指导合成的意义,培养学生分析、判断、归纳、总结的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由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于2009年启动。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原则的过程当中,教育部门对基础学科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做了筹备,已经选择清华、北大、浙大、复旦、南大等19所大学的数、理、化、计算机、生5个学科率先进行试点,力求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有所突破,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社会、家庭、学校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从而营造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和政策机制。

编辑本段珠峰计划-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民间俗称“珠峰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培育21世纪科坛“三钱”即钱学森,钱伟长,钱三强,而出台的一项顶尖人才培养计划。

“珠峰计划”由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于2009年启动实施。

截至2011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9所大学[1]入选。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珠峰计划)其中,首批入围“珠峰计划”的高校共有11所,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该计划将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5个基础学科开始试验,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新培养方式,构筑基础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国家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聘请一流师资,包括聘用有关学科国外高水平教师、国内一流教师授课和担任导师;提供奖学金、国际交流、科研训练等经费;营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等,努力使受该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

南京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换培养的暂行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换培养的暂行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换培养的暂行规定(2006年6月修订)按照我校创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我校与越来越多的境外高校开展了本科生交换培养合作项目,为了使这项国际交换培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形式1、本科学生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交换培养期间,统称国际交换生。

国际交换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1—2个学期。

其学习形式主要为自主选择专业相关课程插班听课。

2、国际交换生在境外学校培养期间,其学籍不变。

二、选拔条件1、国际交换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无不良生活习惯。

2、课程成绩良好以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3、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4、国防生须经解放军驻南京大学选培办公室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交换学习。

三、选拔程序1、一般从本科1—2年级学生中选拔。

对方学校如有特殊要求也可在3年级选拔。

2、学校每年公布前一年的国际交换生项目供学生参考,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并推荐,然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相关考试(主要为外语应用能力);根据考试成绩和各境外学校的具体要求,选出合适人选,向对方学校推荐;对方学校同意后正式派遣。

四、学生管理1、国际交换生期间必须服从对方学校的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遵守当地的法律。

2、国际交换生期间如因故必须中途中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首先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

3、国际交换生学习期满应按时回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

违反本条规定者,作退学处理。

五、成绩认定1、国际交换生学习结束回校后,我校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承认国际交换生在对方所修的全部学分。

2、根据所修课程的内容,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我校无相应课程的专业课按专业选修课程认定;非专业课程按公共选修课认定。

3、在征得所属院系同意的情况下,四年级交换生可在交换学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论文答辩,回校后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有全文的中文翻译件及交换学校指导教师签名,同时附有交换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成绩及相关评定资料。

南京大学交换生管理系统

南京大学交换生管理系统

南京大学交换生管理系统
南京大学作为中国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术水平
一直备受推崇。

因此,南京大学的交换生项目也备受国际学生的欢迎。

为了更好地管理交换生的日常事务,南京大学特别开发了一套交换生管理系统,以方便交换生的日常生活及学习。

首先,这个系统提供了线上申请交换生项目的平台。


过该平台,海外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选择相应的交换生项目,并在线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后,学校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并公布结果。

通过这个在线申请平台,学生和学校之间的信息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交流,为交换生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其次,该系统还提供了线上指导服务。

交换生项目对于
很多海外学生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需要解决许多个人的问题和困难。

南京大学为此在交换生管理系统中提供了线上指导服务,包括个人生活、住房、签证等方面的问题。

这样,海外学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得到指导和帮助。

除此之外,该系统还提供了一整套课程管理服务。

通过
该系统,交换生可以线上查询自己所选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等。

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交换生可以在线提交作业和与教师进行在线交流。

通过这种数字化方式,交换生的课程管理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并且可以随时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总的来说,南京大学的交换生管理系统结合了学校的管
理需求和海外学生的实际需求,以数字化、在线化的方式为交
换生项目的实施和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它的出现在促进国际学生的交流和学习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为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培养全球化人才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3、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所属院系申请复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附县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其已恢复健康,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要求复学的学生,由校、院系有关部门进行政治复查。休学期间,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一次免费补考。补考及格的成绩以60分记入学籍档案。补考不及格者,必须申请重修并缴纳课程学分学费,重修者不得参加补考。重修课程考试成绩,以实际得分记入学籍档案,但在课程成绩登记时,必须注明“重修”字样。公共选修课和实践类课程不组织补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申请注销上一学年成绩、办理重修手续并缴纳课程学分学费。
第十八条 学生在三年级下学期或四年级应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凡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达450分或六级达400分者,学位英语考试可免考。
四、课程考试与成绩记载
第十九条 学生办理过选课注册手续后,均须按时上课、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考试作弊处理,按《南京大学考试管理办法》执行。
五、专业选择和发展路径选择
第二十八条 南京大学本科生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培养三个阶段。
第二十九条 学生选择专业时间为第二学期末至第四学期末,具体时间参照各院系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十条 凡对某专业有较浓的兴趣或志向,志愿选择该专业的学生,应认真阅读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指导性教学计划,了解该专业的“专业准入标准”。学生在满足所选专业的“专业准入标准”前提下,可根据各院系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专业提交申请。

大学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方案

大学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方案

大学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方案为充分发挥化学一流学科和学校办学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化学拔尖学生培养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厚基础,宽视野”培养理念,强化价值塑造和使命引领,培养志存高远、思维创新、视野广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时代高素质基础化学拔尖学生,建成国际一流的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奠定人才基础。

二、建设目标经过5至10年的建设,逐步达成以下目标:(一)培养一批基础扎实、兴趣浓厚、视野广阔、活跃于国际舞台的化学拔尖人才;(二)形成成熟的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在培养专才的同时,兼顾学生全面发展;(三)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四)打造国际先进、适应化学拔尖学生培养的实验、实践基地;(五)形成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管理办法和质量保障运行机制。

三、建设举措在继承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前期探索形成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有效模式的基础上,从内涵上,进一步系统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拔尖学生后续发展的潜力和素质。

(一) 继续实施和完善“一制三化”,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注重大师引领,深入实施导师制。

“导师制”是学生成长的重要支撑,通过组建导师团队,聘请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生的导师。

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加强对拔尖学生的精神感召、学术引领和人生指导。

组建生活导师组,包含辅导员和班主任,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生活、学习、心理等进行引导。

注重个性化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

(1)所有必修课程均独立开班授课,专业基础课由高层次人才担任主讲;(2)专业基础课程均采用问题探究式教学法,讨论和讲授同步开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启发其开放性思维;(3)化学基础实验小班独立开设,强化基础实验操作能力;(4)化学综合实验在教师的课题组进行,强化个性化和综合性,注重科研训练过程,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5)开设科研活动课程,每人一题,实施个性化培养,注重科学精神、科学研究方法、创新思维的培养;(6)导师和学生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环节课程体系,突出个性发展。

南京大学拔尖计划大理科学内容

南京大学拔尖计划大理科学内容

南京大学拔尖计划大理科学内容南京大学拔尖计划是什么?拔尖计划是教育部出台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希望率先在物理学、化学、数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等五个基础学科领域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培养出一流的科学家。

该计划首先在全国十余所高校推行。

南京大学就是其中之一了。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主要是在基础学科领域开展的,而南京大学最大的特点即在于基础学科领域的雄厚实力和培养基础学科人才的悠久历史。

目前,南京大学在理工科基础学科领域有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9个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实力超群,成绩斐然。

尤其是匡亚明学院强化部(大理科班),它作为国家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中唯一的多学科综合点,两次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它所创造和推行的大理科人才培养模式被北大、复旦等其他高校效仿,成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之一。

可以说,南京大学重视基础学科建设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所累积的丰富经验和底子,为这个计划的推行奠定了非常深厚的基础简而言之,南京大学将以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为基础,在物理学、化学、数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六个学科开展“拔尖计划”。

学校将对进入“拔尖计划”的学生前两年实施大理科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打下宽厚扎实的基础,后两年进行“精而深”的专业培养。

南京大学拔尖计划学习方面:首先,你将享有专门的导师指导。

学校会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5的比例为每位学生配备品德兼优的学术导师,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都很可能成为你今后的导师,他们将不再是你原先觉得遥不可及的或者“传说中的人物”,他们将成为你学术上的引领者,带你走进科研的殿堂,你在学术上遇到什么困惑也可以随时向他们去请教。

其次,你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来决定上哪些课。

你可以进行跨年级、跨学科选课,部分课程可以免修,高年级阶段还能选修研究生课程。

而在考核方面,你也不用对经历了十几年的考试心存阴影。

青年拔尖经费使用计划

青年拔尖经费使用计划

青年拔尖经费使用计划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年一代在各个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潜力和创造力。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培养青年人才,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纷纷设立了青年拔尖经费,用于资助和支持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创新。

本文将针对青年拔尖经费的使用计划进行探讨,旨在激发青年创新活力,促进社会进步。

一、经费使用范围青年拔尖经费的使用范围应该广泛而具体。

首先,可以用于资助青年人才的学习和研究。

例如,可以资助青年科学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拓宽视野,增加学术交流。

此外,还可以资助青年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他们在科技领域的探索和实践。

另外,青年拔尖经费还可以用于支持青年人才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为了确保青年拔尖经费的公平和有效使用,需要建立科学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首先,应该设立专门的申请平台,方便青年人才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研究计划或项目方案、预算等。

其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影响力。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经费使用管理青年拔尖经费的使用应该遵循合理、透明、规范的原则。

首先,需要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限额和流程。

其次,要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不发生浪费和滥用。

此外,还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效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经验分享和成果推广青年拔尖经费的使用不仅仅是为了资助青年人才,更重要的是培养和推广优秀的青年人才。

因此,需要建立经验分享和成果推广机制,鼓励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分享项目经验和成果,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可以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发布成果报告、建立创新成果数据库等方式,将优秀的创新成果推广到社会各个领域。

五、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青年拔尖经费的使用不仅仅是资助青年人才的个人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培养环境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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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学生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办法》、《南京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本科生海外研修项目资助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的拔尖计划学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前沿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年度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学生;
2.品德优良,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4.承诺能认真履行交流学习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学习交流实践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5.未入选拔尖计划的其他优秀本科生亦可提交申请,由院系酌情选拔资助。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本办法的资助范围包括:化学化工学院组织或学生自主申请的境内外长期交流学习项目(六个月及以上)、 境内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两个月以内,含暑期学校等)、 境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科创竞赛、 社会实践等。

南京大学承认的交换生项目将依据《南京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本科生海外研修项目资助办法》予以资助。

1.境外交流交换
对赴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学校以及化学学科排名较前的学校或研究机构学习的学生将资助往返旅费及50%学费。

同时予以每人一定住宿补贴,具体自费标准参考附表,未超出上限金额的住宿费用实报实销,超出上限按照上限予以资助。

对赴其他境外学校、研究机构交流学习的学生,将全额资助往返旅费。

报销总金额上限参考附表,未超出上限金额的费用实报实销,超出上限金额的按照上限予以资助。

2.境内交流交换
对赴境内知名大学(C9高校)进行长期和短期交流交换学习的学生,将全额资助往返旅费,并予以一定住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表,未超出上限金额的住宿费用实报实销,超出上限按照上限予以资助。

对赴境内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暑期学校等形式的交流学习的学生,将全额资助往返旅费、住宿费用、注册费用。

3.学术会议和学术科创竞赛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境内外学术会议、学术科创竞赛等活动,为参会学生提供包括往返旅费、住宿费、注册费在内的经济资助。

4.暑期社会实践
学院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予以一定资助。

三.奖励办法
对在国际和国家级学术科创竞赛中获奖以及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生,仅参评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专项奖学金,不再重复参评。

奖励标准参照该年度《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对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如发表调研报告、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等),予以一定奖励,具体金额视实践成果而定。

四.报销流程
于每年四月和九月进行统一报销,超过时间未报销者顺延至下一期进行报销。

1.学生参加境内外交流交换学习前,需向我院提供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作为后续资助的支撑材料。

2.学生参与境内外交流交换学习产生的费用,在资助范围内的,需提交完整的税务发票、费用证明,并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和补贴上限进行报销,如金额超过住宿补贴上限,按照上限进行报销。

3.学生所获得成果在奖励范围内的,需提交如获奖证书、论文首页等材料,最终由院系讨论定级后进行发放。

4.所有参加交流交换学习的同学需提交一份学习心得报告,需图文并茂,不得少于1000字。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附表:
境内外交流交换学习补贴标准
补贴项目 住宿补贴上限 总金额上限
北美 欧洲
一学年项目 20000元人民币 80000元人民币 一学期项目 10000元人民币 50000元人民币 二个月项目 5000元人民币 30000元人民币 一个月以内项目2000元人民币 20000元人民币
亚洲地区
一学年项目 10000元人民币 40000元人民币 一学期项目 5000元人民币 20000元人民币 二个月项目 2500元人民币 10000元人民币 一个月以内项目1500元人民币 5000元人民币
境内 C9高校 5000元人民币 1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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