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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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体系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调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调查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

(八)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九)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总工程师对我矿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主任

瓦斯防治中心副主任

机运管理中心主任

水害防治中心主任

成员:技术科长机运科长

执行科长监控主任

生产系统各科室副科长及技术员。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科、矿井水害防治中心、机运管理中心、瓦斯防治中心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 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调查、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

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本矿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本矿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1、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风副矿长)职责

1、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瓦斯防治各项工程的具体实施,确保瓦斯防治工程按期完成。

2、定期组织相关队组召开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讨论解决方案。

3、对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请示,以备及时处理。

4、参与瓦斯防治各项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编制与审批。

5、认真向各队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矿井瓦斯防治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并组织实施。

(四)瓦斯防治中心副主任(通风副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通风矿长的领导下,对瓦斯防治中心具体工作

全面负责。

2、参与制定、审批各项瓦斯防治方案及措施等。

3、协助通风矿长完成瓦斯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督促瓦斯防治中心各科队,做好瓦斯防治各项工作。

4、协助通风矿长定期组织相关队组召开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并做好每次会议纪要。

5、负责考核瓦斯防治中心各科队瓦斯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瓦斯防治所需设施设备的计划及统筹调配工作。

7、负责对瓦斯防治中心各科队瓦斯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和兑现。

8、负责对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瓦斯防治措施的贯彻工作。

(五)机运管理中心主任(机电副总)职责

1、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对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

2、负责组织机运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3、负责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检修工作。

4、负责机电运输“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装备更新改造。

5、组织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6、负责机电运输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7、发现机电运输重大隐患、危及人身财产时,立即停工停运,按规定处置上报。

8、组织和参加机电运输安全事故调查,提出查处意见,按规定处理报告。

9、组织开展机电运输所属管理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地测副总)职责

1、对水害防治中心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水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3、督促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负责探放水设计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预审;

5、负责督促探掘分离和移交确认的具体执行;

6、负责每月防治水安全例会的召开;

7、负责考核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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