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条例》精神,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学督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维护教学秩序、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优化育人过程和总结育人经验诸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教学督导以树立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学生的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为目的,坚持“督”与“导”相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通过“督教”、“督学”和“督管”,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简称“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主任1名,委员15-20名。
委员会下设督导办公室、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和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学校督导专家组原则上由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教学督导员由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和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构成。
第五条学校督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的日常事务。
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由各教学院系分别成立,负责本院系教学督导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由学校成立,分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组,负责各院系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和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第三章工作范围与对象第六条教学督导主要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包括督教、督学和督管三项内容,工作的范围涵盖全校各个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的全过程。
第七条督教的范围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综合训练等)全过程,督教主要采取听课、检查教学文档、访谈(座谈)教师、访谈(座谈)学生等方式进行,督教的重点对象是:(-)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二)承担教学任务的新引进教师;(三)首次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四)承担新开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五)没有获得过教学大赛奖励的教师;(六)承担“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教师;(七)学生信息员或学生评教反馈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等。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矿业工程学院文件教学工作制度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面管理,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组织
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教学副院长为组长。
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督导分组,进行针对性的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内容
1、检查和维护教学秩序;处理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突发问题。
2、检查教师教学活动出勤、教学工作态度和教学工作质量情况。
3、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学督导方式
1、每学期由督导组长负责制定学期督导计划,组织教学督导活动。
2、每月组织对本院各项教学活动进行抽查、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3、督导分组中的院领导将当日的教学秩序、突出事迹、出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记入督导日志。
督导日志要及时进行交接。
4、各督导分组在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对教学督导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并提出有关建议。
5、教学督导工作,可以与教学质量考评、听课、期中教学检查等活动有机结合进行。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机构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二、院督导组职责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____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____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一)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1、院督导组每学期____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
各专业应预先____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测和保障体系,有效地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学院建立教学督导制度,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
第二条教学督导组是在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机构,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支持系统之一。
它的任务是根据学院要求,由教务处具体协调,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三条教学督导组由组长、副组长各1人及督导员若干人组成。
成员由学院聘请一批热爱教学工作的老教授和教学管理专家担任。
第四条各系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兼职督导员,建立督导制度,在学院督导组指导下工作。
第五条教学督导组每届聘任期为两年。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督导组主要职责是参与教学过程的非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的真实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必要时直接向学院领导反映,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教学各方面工作的改革与建设,并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第七条主要职责包括:1.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2.检查各类教学制度的执行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考试(考场纪律、阅卷、评分、成绩登录)等环节的质量并提出建议。
4.参与各教学职能部门组织的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活动。
5.参与学校教学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6.参与教风、学风的调查和师资状况的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章督导方式第八条听课和常规检查:采取现场听课、观摩实验,开座谈会及专项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第九条教学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对某些普遍存在的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展开调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法,作为专题向学院及教务处提交报告。
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组成1. 学校教学督导组由校长办公会提名,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组成。
2. 学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
组长由学校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部)教学负责人、教研组长、优秀教师代表等担任。
三、督导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 研究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3. 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形式,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每学期对所听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5. 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报告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领导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6.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和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7. 完成校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督导工作程序1. 制定工作计划:教学督导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每学期初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督导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
2. 开展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反馈意见:教学督导组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导部门和教师反馈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4. 总结报告:教学督导组在每个学期末,对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校长办公会。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范围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验实践、实习实训、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
第四条教学督导工作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汇总分析教学督导报告等。
第七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设立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行政管理经验的教授、教学管理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监督、检查、评估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定期向校长报告教学督导工作状况和结果;(四)指导、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教学督导小组的职责:(一)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教学督导活动;(二)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和建议;(三)对被督导对象进行评估,提出整改要求;(四)负责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教学督导人员的基本职责:(一)认真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积极参加教学督导活动;(二)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四)积极参加教学督导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二)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三)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督导报告;(四)将督导报告提交给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五)将整改要求和建议反馈给被督导对象,并进行跟踪监督。
大学督导工作制度有哪些
大学督导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促进学校的发展而设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我国,大学督导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督导组织的设立1.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部门负责人和校督导组组长等成员组成,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政策和制度,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院(部)级教学督导组织:各学院、部门设立教学督导组,接受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负责本学院、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的原则与任务1. 教学督导原则:坚持督教为主,督学、督管为辅,导教、导学两兼顾;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助推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开展工作;坚持动态跟踪,注重督导成效,推动持续改进。
2. 教学督导任务: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分析评价、参谋咨询,促进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具体包括:(1)检查和评价教学质量,包括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施等方面。
(2)检查和评价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教学组织、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等环节的运行情况。
(3)分析和研究教学改革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开展教师培训、教学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教学督导的运行机制1.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等。
2. 教学督导工作流程: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组成员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收集教学情况,形成督导报告。
3. 教学督导反馈与整改:教学督导组将督导报告反馈给相关学院、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学院、部门根据督导反馈,进行整改,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督导的保障与支持1. 人员配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组成,确保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制度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教学督导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提升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教学督导组织构成1.实行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和二级学院分别成立教学督导组,形成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价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学校教学督导组。
学校设置文管类、理工类两个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学校教学计划任务的具体实施情况、教学行为的规范性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两个教学督导组分别由5人组成,各设组长1名。
教学督导员从我校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已退休的校内外教师及我校在岗的优秀教师中选聘。
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学院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和建议。
督导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名。
教学督导员从本学院在岗教师中选聘。
第二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奉献精神,在教师中有一定的威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过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三条教学督导员聘任办法1.校级教学督导员由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推选,校长聘任;院级教学督导员由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推选,院长(或主持二级学院工作的党委书记)聘任。
2.教学督导员聘期为两年,合格者可以续聘。
3.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解聘申请。
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校(学院)有权解聘。
第四条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由“督”与“导”两方面构成。
通过“督”来发现问题、防范问题;通过“导”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教学督导员具体职责如下:1.加强学习,领会学校的办学理念,熟悉学校的各项教学文件。
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情况,建立教学管理反馈信息系统,加强对教学的视察和督导,提高教学水平,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教学督导是对我院的教学工作,尤其是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校有关教学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总结推广教学工作经验,推动我院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教学督导的实施机构教学督导工作通过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实施。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我院教学工作的咨询参谋机构。
其基本任务是:(一)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我院提高教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措施,为教育改革提供依据。
(二)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教育经验。
(三)研究如何正确地进行教育教学评价的问题。
教学督导委员会由院长负责,聘任若干委员组成。
教学督导委员一般在富有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系主任中聘任,一般任期二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具体情况延聘或提前解聘。
教学督导委员会可分设若干督导小组,分别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教学督导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有关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方案。
(三)对我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四)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调研,为我院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当好顾问。
(五)组织实施全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检查工作。
(六)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科学研究。
(七)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会议由督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组织。
四、教学督导的形式和内容(一)教学督导的形式教学督导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查阅学生作业等途径掌握教学工作的第一手资料。
2、组织专题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
3、组织示范教学,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4、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
(二)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教学督导工作主要通过组织听课评课进行。
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教学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教学改,不断提高教学视屏和教学质量,依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制定XX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院督导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及返聘专家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院长担任。
二、教学督导组职责
1.审议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执行情况。
2.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听课,督促、检查、评价任课教师的理论教学水平。
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任务不少于20学时。
3.检查教师教案、课件、试卷等常规教学资料建设情况。
4.检查各教研室教学计划、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参加、评审教研室组织的教师试讲、公开课、观摩课等教学活动。
6.检查毕业生论文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质量,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对学院教学活动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指导。
第二条教学督导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组在分管院领导直接领导下,配合教务部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级教学督导组一般应由热爱教育工作、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或者深厚学术造诣的若干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成员构成。
第四条教学督导组以监督和指导教学为主要职责,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
其主要工作方式是对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咨询和指导意见,并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督导工作坚持以指导为主,即在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学工作。
第五条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涉及与教学相关的部门,包括各教学单位和教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学工部等。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对教学督导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包括向督导组通报教学情况,重视督导组反映的教学调研情况,认真对待督导组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措施。
第六条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包括对教师教学的督导、对学生学习的督导以
及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并直接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督导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改革建议。
1.对教师教学的督导是对教师教学全过程的各个主要教学环节的督导,包括教师在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督导,还包括对教师的学术科研、教改试验、业务进修、对学生的课外辅导等方面的督导。
督导专家与任课教师要共同探讨现代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的改进,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对学生学习的督导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多方位的督导,教学督导要高度重视对学生学习能力的指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
3.对教学管理的督导是依据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管理全过程的有关活动包括从宏观教学活动的组织、沟通、协调、评价到具体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督导,旨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七条为方便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明确督导组成员具有以下权限:
1.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各种形式提出建议、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2.通过随机听课、安排座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工作表现。
3.随机抽取教师的教案(公开稿)和学生的作业、试卷,用作对教师教学和对学生学习的情况进行调研。
4.随机抽取实验课各种资料,用以对学生实验过程情况和实验报告的完成质量进行调研。
5.参加教务部、学工部和各教学单位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
6.参与人力资源部有关教师聘任和晋升的学术考核活动。
7.参与学院有关的教学与科研的评优和评审工作。
8.受分管院领导的委托,参与其他与教学科研相关的会议和工作。
第八条为便于教学督导组更广泛、更全面了解学院教学情况,在各系、部设立学生信息员小组,成员由学生班干部及学生骨干若干人组成。
学生信息员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向督导组提交学生方面对于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包括对教学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信息反馈。
第九条各教学单位相应地成立系级教学督导组,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督导。
各教学单位督导组的人员组成由各系确定,一般应由系主任任组长。
第十条本条例于XXXX年3月2日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以往印发的教学督导相关制度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