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
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学院改革发展实际的要求,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确保我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有序、规范运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督导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育教学质量是影响学院发展的重要因素。
教育教学督导对学院日常教学工作运行、教学评估、教师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风学风建设、教学管理进行督查与指导,是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学院诊断与改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督教和督学两个方面。
督教是指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督导,是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环节。
督学是对学生学习活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督导。
第二章督导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设立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审核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检查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展、审核评价意见、处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等。
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或院长担任,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由分管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人事管理的院领导组成,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部(人事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
第五条教育教学督导实行校级(一级)、教学单位级(二级)两级督导。
以学校督导为主导、二级学院督导为重心、校院两级督导相结合,形成动态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六条校级成立“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即:一级督导组),在分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简称“质控中心”)负责一级督导组日常协调与管理工作。
督导组组长由督导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组(即:二级督导组)。
职业院校教学运行管理制度
职业院校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职业院校作为培养社会人才的重要场所,教学运行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实施对于院校的教学质量、师生发展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职业院校教学运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教学目标的设定与调整职业院校的教学目标应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制定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
教学目标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国家、地区和学校的特点,明确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专业人才。
教学目标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培养出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
二、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课程设置、教学进度、实践环节等内容。
职业院校应根据教学目标和社会需求,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和学时分配,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学计划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教育规律进行科学设计,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职业院校应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招聘和选拔优秀教师,加强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加强教师队伍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发展。
四、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职业院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学生评估、同行评估、专家评估等,全面评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为教学改进和提升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五、课堂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管理的核心环节,职业院校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目标,设计多样化、互动性强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加强课堂纪律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六、学生管理学生是教学管理的主体,职业院校应加强学生管理。
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活辅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强化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提高学生的自律性和责任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1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考核,准确、真实的评价教学效果,创建优良的学风,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教学管理要求和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课程考核,促进与帮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技能,提高解决问题与实际应用能力,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评定学业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依据课程考核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一般是平时所学、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范围,考核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的技术与能力,突出技能考核。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要在课程标准中加以明确。
所有课程都必须有考核,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的特点、班级大小和人数多少等情况,可分别采取笔试(闭卷、开卷、闭开卷结合)、口试、口笔试结合、面试、答辩、设计或现场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
四、考核时间选修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本课程授课时间之内进行,其他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学院统一安排的考核周内进行,在学期中结束的课程,需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考核。
五、考核安排课程考核分院考核课程和系考核课程,公共课等院考核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考核课程由教学系组织,但在考前1周要将考核安排上报教务处和督导处。
六、考核命题和组织1.命题原则(1)要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应以考核学生掌握基本技能为重点,体现高职特点,注意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2)要正确掌握命题范围。
试题应基本覆盖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3)要合理地选择考核方式和题型。
(4)要恰当地控制考核的难度。
各门课程最后总评成绩原则上优秀率(85分及以上)和不及格率(60分以下)均不超过20%。
(5)要倡导和推行教考分离,建立试题库。
2.考核组织(1)不论是否教考分离,命题一律拟A、B卷,并拟定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份用于期末考试,另一份用于补考。
(2)同一层次同一课程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教师任课,原则上考试应采用同一套试卷。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学院教学活动的检查与指导,促进教学及相关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助力学院升本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按学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对学院内部的教学活动过程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
坚持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原则,形成院、系(中心)两级督导体系。
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为学院提供改进教学、加强教学管理的依据,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形式(一)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院教学督导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导成员由院内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各系(中心)主任、聘请的校外人员兼任。
(二)系(中心)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教学督导小组,在院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系(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组长由系(中心)主任担任,督导成员2-8名,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课程)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助理等组成。
三、工作职责(一)学院教学督导室1.参与制订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有关文件;2.组织对系(中心)教学及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评估与指导;3.进行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提高督导人员的素质;4.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书面报告教学工作委员会;5.召开督导工作例会,收集汇总听评课意见、建议,发布院《教学督导工作简报》;研究不同阶段的督导工作任务与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并提高督导工作质量。
(二)系(中心)教学督导小组1.系(中心)教学督导小组在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对本系(中心)教学运行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
2.系(中心)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在全面详细地了解本系(中心)的教学质量情况下,进行微观管理,规范执行学院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3.组织对本系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一线动态。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做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育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督导管理组织机构(一)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文件,依法监督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组织掌握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督促学校抓好教学质量管理,追求教育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4.组织督导学校领导班子、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互通有无,共同完善一体化监控系统和校内评价制度,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认证和提高。
(二)组成人员1.教育局:指导和协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及文件宣传工作。
主持职能部门,协调、监督、指导职能部门各项工作。
2.教务处:主管学校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课程建设,协调各科教师的教学工作。
3.教师:参与教学质量的评价,接受学校和教育局的监督管理。
4.督导组:由专业人员和学校组织的骨干教师组成,督导学校教师教学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
应与学校具有合作关系,不得干预学校的正常运作。
由学校和教育局共同组成。
三、教学督导管理程序(一)实施计划1.教育局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确定有关教学督导的重点和方向,并组织进行年度或半年度的视察督导。
2.督导组应及时组织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协作办法。
3.教师应对自己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我反省,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技能。
(二)督导方式1.督导组应通过听课、观后感、教改研讨等方式充分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教育局应组织学校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研讨、讲座和交流,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3.学校应建立规范的教学督导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三)结果处理1.教育局根据督导结果,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发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督导行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促进教学教研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教学督导的基本任务1、对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以及其他重大教学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3、调查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
4、对学风、教风建设进行督导。
二、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按照各院系(部)上报的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教务处、各院系(部)负责人。
2、教学基本文件的检查:学期正式开课前一周,检查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期中,调阅检查各院系(部)教师的教学进度表、教案、学生作业和听课记录等基本资料。
3、理论课教学质量检查:根据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
主要内容有教师的仪容仪表、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及课堂管理等。
4、实践(实训)课教学质量检查:具体检查实践(实训)内容、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实践(实训)准备、教师示范辅导、学生操作和实践(实训)报告等。
5、体育课教学质量检查:包括教学进度、教案,教师的仪表、动作要领的讲解、动作的示范、学生项目技术的掌握、身体素质、达标情况和运动能力的培养等。
6、考务工作检查: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
7、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每学期期中分别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及教师对学生学风的评价;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反映学生的愿意;根据工作需要,教学督导员可以在不同范围内召开教师、师生或学生等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学座谈会。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模板】
榕职院综〔2016〕149号关于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经2016年11月1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学院2016年12月14日**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年12月14日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督导机构与组成学院的督导机构由院督导室和系(部、院)督导组组成。
院督导室是院长直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系(部、院)督导组由系(部、院)主管,业务上接受院督导室指导。
第一条院系两级督导机构分别承担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对院、系(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整改。
第二条院督导室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分析督导工作质量与效果。
2.负责制订理论课、思政课、体育课、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顶岗实习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教学环节的听评课活动,突出“导”的功能。
坚持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原则,对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评课、交流与指导。
每学期分别对每位教师组织两名以上督导进行一次以上听课。
通过与教师交流,召开听评课情况点评会、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宣传先进等形式,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开展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环节的专项检查。
查阅实习指导资料和备案记录齐备情况;抽查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到位以及专业对口、岗位对应等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计划安排、指导书、任务书等准备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指导记录和对学生的辅导情况。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工作细则(3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工作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日常教学秩序,强化教师的课堂管理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培养学生勤学守纪的行为习惯,以此带动严谨教风、优良学风的形成。
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日常运作第二条教学巡查形式主要有常规巡查、随堂听课等,重点检查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教学状态与学生学习状态等。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佩证上岗,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与管理规定,客观、公正地记录检查情况。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巡查人员对检查信息进行复核、整理,依据教学巡查信息公示要求,制成日常教学状态巡查情况周报,每周三前在校园网OA系统公示上周巡查结果。
第四条巡查信息公示主要包括违反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的教学违规信息,以及违规学生数达到班级应到人数____%及以上的课堂状态信息,公示期____天(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各系部联络员每周应及时对校园网OA系统公示的上周日常教学状态巡查结果进行复核,内容包括教师姓名、授课班级、授课时间与地点、基本情况等。
若在公示期内对有关信息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教学督导处,由教学督导处复核。
若出现差错,按学院有关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办法承担责任,重新发布更正信息;若无差错,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信息利用第六条每周公示结果由巡查人员、联络员相应告知院、系部相关领导,视情况进行必要防范并加以具体引导。
第七条公示结果按学期进行统计,同一班级或教师其教学状态首次被公示,由系部对所在班级学生或教师予以口头提醒;第____次被公示,进行内在原因分析;第____次被公示,组织专项研讨;公示达到____次及以上的,由教学督导室跟踪听课,商讨改进办法。
第八条公示结果所涉及的教学违规信息作为认定教师或管理人员教学差错及事故的依据,按班级或教师统计超过规定基准的数据作为系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四、档案管理第九条日常教学巡查记录按常规巡查、随堂听课独立建档,按学期撰写分析报告并汇编成册,存放于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系部教学督导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在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内涵中产生积极作用,还有助于拓展管理视野、带动教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运行过程,现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积累,特制订本办法。
二、机构设置第二条按系部设置教学督导室,接受教学督导处和系部的双重领导;下设教学信息站,接受教学督导处与所在系教学督导室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教学督导室主任一般由所在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员必须具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优先从近两年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成绩近A、学生学期网上测评分值均在90分及以上的教师中选聘,一般聘期为2年,由所在部门颁发聘书。
第四条系部教学督导员的具体数量以确保每学年对本部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1次为最低要求;每位教学督导员的教学工作量限制在每周14课时及以下;除系部领导外,院教学督导员不再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条教学信息员优先从班级学习委员中选用,教学信息站站长优先从所在系学习部长中选用;系教学信息员一般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
第六条系部教学督导室的基本工作:1.每学年对所在系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不少于1次,且整个部门的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2.每学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均不少于2次;3.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应重点剖析1个教学问题,形成1份分析报告。
三、运行管理第七条教学督导员的聘任:1.教学督导员由所在系部党政联席会议依据督导聘任条件确定,应以文件的形式报送教学督导处审批;2.审批通过后,教学督导员应填妥个人信息(含电子稿和打印稿),所在系部存1份,报送教学督导处备案1份,并在以后工作中按学期更新;3.若教学督导成员有变动,所在系部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履行手续前的工作不能作为教学督导业绩。
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教学督导工作办法1、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聘请若干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教师、专家任督导员;系部设教学督导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教学副主任靠上抓,系部督导员由系教管员、教研室负责人和优秀教师组成。
2、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活动和教学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2)通过听课、评课、座谈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学全过程、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对教风、学风建设进行监督评估;(3)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教学工作经验,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成长;(4)做好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总结、通报,收集整理教学督导档案资料。
3、系部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1)对本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教书育人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评估工作。
(2)对本系部学生评教结果排名前、后各10~20%的教师进行跟踪督导,对本系部的新上岗教师进行指定督导。
4、督导工作方式(1) 常规教学检查。
分学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学期初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备听评审。
检查内容为: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及执行情况;教师的教案、批改作业、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各系教学检查活动及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2) 课堂教学检查。
采取随机或指定听课形式,专职督导员平均每周听课节数不少于4节,每3节折计2课时教学工作量,每学期至少对一个系部的全体教师督导、指导一遍。
(3) 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检查。
根据《教学巡查表》进行日常巡查,系部每天至少1次,校级每周至少1次。
(4) 考务工作检查:检查考风考纪,对试卷命题、阅卷工作进行抽查。
(5) 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组织2-3次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
5、督导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注重督导结合,强化导的功能。
6、教学督导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指标之一,与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评挂钩。
某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教学督导办公室是代表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评估与指导的机构,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教学督导人员任职条件:(一)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热心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二)具有开拓的思维,现代先进的职教理念和较强的政策水平;(三)具有一定的调研能力、工作能力、业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并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四条兼职教学督导员由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聘任,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能第五条教师教学督导。
通过听课(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等方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授课质量、治学作风、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备课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师德评价,促进师德建设,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学生学习督导。
通过听课等方式,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研究措施,促进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七条教学管理督导。
全面搜集师生对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着重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教学单位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协调关系,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改进工作。
对于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等工作,也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和学院教学规划工作督导。
对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进行督导、评价。
在总结大量的客观性、科学性教学信息基础上,针对学院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
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院永恒的主题。
为强化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善以系(部)为基础,教师为主体,管理为纽带的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督导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督导的范围主要是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
第三条督导工作的内容是对各系(部)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状态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其中,课堂教学过程、教学计划执行是重点督导内容;听课、教学质量检查是重要督导手段。
第二章教学督导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聘任:(一)根据教学督导的任务,学院设立院级督导和系(部)督导两级督导机构。
(二)院级督导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务处负责院、系(部)教学督导的协调工作。
(三)系(部)建立督导小组,形成与教学管理相配套的教学督导体系。
系(部)督导小组成员由系(部)聘任。
1 / 9(四)督导员聘期一般为三年,根据工作业绩和需要可续聘、解聘和辞聘。
第五条督导员具备的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二)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群众公认德才兼备,从事过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业务的专职或离退休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一)制定学院(或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二)了解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皖广院教字[2004]3号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质量管理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学院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第五条教学计划是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根本性文件,是学院组织实施教学的依据。
各系部必须按照教育体系、专业方向、学历层次、修业年限、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认真研究组织设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计划。
第六条教学计划经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后,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各系部应按照教学计划中确定的专业课程合理配备专业教师,并逐步实现“三三制”(即一门课程至少有三位教师能够承担,每一位教师能承担三门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课程教师梯队。
第七条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因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确需调整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教学进程的,系部应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并在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前(学期结束前4周)上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在接到系部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和报告后,应于2周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有关系部。
第八条教学大纲是教育主体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教学大纲所确定的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教学方法等基本要求,是实施教学与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标准。
各专业课程特别是专业主干课程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性质、学时要求编制教学大纲。
第九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可使用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也可结合学院实际编制适合学院自身特点的教学大纲。
第十条教务处对教学大纲编写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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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系部教学督导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在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内涵中产生积极作用,还有助于拓展管理视野带动教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运行过程,现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积累,特制订本办法。
二机构设置第二条按系部设置教学督导室,接受教学督导处和系部的双重领导;下设教学信息站,接受教学督导处与所在系教学督导室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教学督导室主任一般由所在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员必须具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优先从近两年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成绩近学生学期网上测评分值均在分及以上的教师中选聘,一般聘期为年,由所在部门颁发聘书。
第四条系部教学督导员的具体数量以确保每学年对本部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次为最低要求;每位教学督导员的教学工作量限制在每周课时及以下;除系部领导外,院教学督导员不再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条教学信息员优先从班级学习委员中选用,教学信息站站长优先从所在系学习部长中选用;系教学信息员一般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
第六条系部教学督导室的基本工作:.每学年对所在系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不少于次,且整个部门的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每学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均不少于次;.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应重点剖析个教学问题,形成份分析报告。
三运行管理第七条教学督导员的聘任:.教学督导员由所在系部党政联席会议依据督导聘任条件确定,应以文件的形式报送教学督导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学督导员应填妥个人信息(含电子稿和打印稿),所在系部存份,报送教学督导处备案份,并在以后工作中按学期;.若教学督导成员有变动,所在系部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履行手续前的工作不能作为教学督导业绩。
第八条日常管理:.教学督导室独立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评教评学评管活动与教学工作调研;.教学督导室配合教学督导处在本部门的相关活动,教学督导处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培训,接受教师评价异议的复核等。
第九条经费管理:.根据院系两级管理文件精神,学院在下拨的教学业务费中已包含系部教学督导经费,全部完成系部教学督导室基本工作的全额拨给,部分完成的酌情扣减,未开展的按全院专业负责人待遇平均值扣除;.若教学督导员随堂听课评价符合规范所在系部学期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听课报酬由学院以学期为单位全额支付;若系部评价结果呈均匀态分布或评课实绩经查实有虚报等,教学督导员听课报酬由所在系部自行支付。
四评课运作第十条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应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切实改进教学中的不足;.教师对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教学督导处书面申请复核;.对进校不足年的教师或者教学评价显弱的教师将由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组织人员跟踪帮助。
第十一条评课依据:.听课评价: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与所在系部已发文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具体运作: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时间接点:.教学督导员应按时完成所接受的听课任务,若情况特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主任提出;.评课小组听课后周内评课负责人应向联络员移交完整的听课材料,评课小组应在接到通知周内完善教学督导室审核后认为需要修改的材料;.经教学督导室主任审核合格的材料签发后由联络员汇总,于每月日前向教学督导处报送上月评价结果与全部听课评议书面材料原件;.听课评议材料送教学督导处后由管理专员负责验收,在接受材料周内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其听课信息在校园网系统公示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听课课时计算报酬,具体如下:.各教学督导员听课报酬按(实际听课时数-基本听课时数)×学院对应职称平均节酬金计算;.基本听课时数按照学院听课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经公示未产生异议的听课工作量与材料验收过程中的返
还率日常评价中的有效投诉率均作为系部年度考核依据。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原温职院教〔〕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