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转诊制度患者由外院转入转诊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一)门诊会诊、转科1、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挂错号的患者由首诊医师问诊,根据掌握的病情向患者说明应该看的科室。
2、若病情需要转科会诊者,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嘱患者到挂号室重新挂号就诊。
(二)急诊会诊、转科1、急诊患者需要其他科室会诊,应由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写明请会诊科室、患者的病情、诊断及会诊目的,由医师联系会诊医师。
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到达。
会诊医生须仔细问病史、查体、阅读有关检查结果后,在会诊申请单上写出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
接诊医师将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写在病历中。
2、急诊疑难、危重患者需先报告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看患者,并指导救治。
根据病情请其他科室会诊,并告知为急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接到通知后即刻到达。
主管医师负责将会诊结果记录在病历上。
3、首诊医师检查后疑为他科室疾病,可请相应科室会诊并提出转科意见,经相应科室同意方可转到其他科室,并记录在病历上。
(三)门急诊住院1、门诊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医师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的患者,急诊医师与病房医师联系,经病房医师同意后填写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重患者须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要有交接手续。
(四)门急诊转院1、由于我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可转到同级或上级医院,医保病人医师需开具转诊单,病历摘要交给患者或家属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在病历上写明转往医院及转诊目的。
2、需转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患者,主管医师可通过门诊办公室(院行政总值班)与传染病医院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方可转入。
危重患者向家属告之途中的危险,请家属签字。
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
急诊病人转诊制度
急诊病人转诊制度
1.急诊病人病情危急,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各家医院均应积极组织就地抢救治疗,一般不得转诊。
但一级医院限于医院条件,有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亦必须先对病人的生命进行抢救,待情况稳定后,经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诊,并携带抢救记录,随救护车陪同前往,以便当面交代情况。
2.确实由于分诊失误或急诊抢救的病人,首诊科室也应写好病历,请有关科室会诊后,同意转诊后,方可转诊。
如遇急、危、重闰人,应先抢救,后请会诊,不允许推语病人。
3.确因就诊医院技术和设备条件有限,对诊治病人有一定困难时,应由科内讨论,科主任提出,报医教科批准,并征得上级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转出科室应写好转院病历。
4.凡遇危重病人确因技术条件所限,必须转院时,可由接诊科室妥善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派专人护送,并备好各种急救药品、用品等。
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内病人的生命安全和提高医院应急救治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订立本《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紧急抢救工作以及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
第三条紧急抢救工作是指医院内,对生命紧急的病人进行紧急治疗的工作。
第四条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是指医院内,将病人从一个病房转移到另一个病房的工作。
第二章紧急抢救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内的医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并依照规定定期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医院应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急救中心或急诊科,在24小时内随时响应急救需求。
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熟识相关的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抢救资源调度机制,确保急救设备、药品和人员的及时到位。
第十条医院应订立认真的紧急抢救流程和操作规范,并通过内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紧急抢救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协同搭配本领和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本领。
第三章病房转诊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转诊科室,负责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十三条病房之间的转诊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就诊需求,经医生推断后确定。
第十四条转诊工作应记录在病人的病历中,包含转诊原因、目的、时间等信息,并由相关医护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转诊工作应及时地通知转入病房的相关医护人员,并供应病人的相关病历资料和医嘱。
转诊工作应布置专人负责,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并加强与转入病房的沟通与协调。
第十七条转诊后,转入病房的医护人员应及时接诊病人,并依照医嘱进行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第十八条转诊后,原病房的医护人员应将病人的病历资料和医嘱移交给转入病房的相关人员,并注明移交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转诊管理制度,确保转诊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医院危急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医院紧急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紧急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和抢救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转院与转诊范围和条件第一节转院范围1.医院可对确诊为紧急病人的患者进行转院。
2.转院范围包含同城医院和跨城医院,具体依据紧急病情和医院资源布置确定。
第二节转诊范围1.医院可依据病人病情和临床要求进行转诊,将病人转至其他科室或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转诊范围包含同科室转诊和异科室转诊,具体依据病情和医院资源布置决议。
第三节转院与转诊条件1.紧急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必需具备以下条件:–紧急病情确诊,需要进一步治疗或手术;–转院或转诊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本领;–经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同意并进行书面申请;–家属或患者本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2.转院或转诊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和专业本领须与患者所需治疗相匹配。
第三章转院与转诊流程第一节转院流程1.紧急病人转院流程如下:–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评估病人病情,确定需转院治疗;–填写转院申请表,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确定转院医院,并与目标医院进行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准备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并交转院医院。
第二节转诊流程1.转诊流程如下:–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评估病情,确定需转诊治疗;–填写转诊申请表,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确定转诊科室,并与目标科室进行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准备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并交转诊科室。
第三节床位预定与转送操作1.转院和转诊时需与目标医院或科室预定病床,确保病人有充分的医疗资源接收。
2.医院负责将病人及相关病历和检查资料转送至指定医院或科室,并保证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四章协调与沟通第一节医院内部协调1.为确保转院与转诊的顺利进行,医院内部应建立协调机制和沟通渠道。
2.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和相关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与搭配,确保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顺利推动。
急诊转诊制度
急诊转诊制度急诊转诊制度是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提高急诊患者的就医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下面将对急诊转诊制度进行介绍。
急诊转诊制度是指将在急诊科就诊的患者转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就诊的规定和流程。
在急诊科就诊的患者往往需要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包括住院治疗、手术或专科门诊治疗等。
而急诊科作为一个急救和暂时治疗的医疗单位,无法提供给患者全面的治疗和护理。
因此,急诊科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将患者转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就诊。
急诊转诊制度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了急诊科的过度负荷和排队等候时间的延长。
同时,急诊转诊也可以确保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因为在其他科室或医院就诊,患者可以得到更加专业的医生团队进行诊断和治疗,同时还可以得到更好的护理环境。
急诊转诊的流程一般为:首先,急诊科医生在初步诊断和治疗后会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如果需要转诊,医生会填写相应的转诊申请单,并安排相应的医疗措施,如护送患者到其他科室或医院就诊。
接下来,护士会联系其他科室或医院安排患者的接诊事宜,并将相关病历、检查结果等资料传递给接诊医生。
最后,患者会完成一系列转诊手续,包括签署知情同意书、选择医院和科室等。
整个过程需要各个环节之间的密切协作和顺利进行。
急诊转诊制度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急诊科医生压力大,工作量大,存在一定的转诊偏差。
有些患者可能在急诊科中接受多余的检查和治疗,而无需转诊。
其次,急诊科之间的转诊和协作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延误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患者在转诊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痛苦和风险。
另外,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衡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改进急诊转诊制度,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急诊科医生的培训和服务意识,减少转诊的偏差;建立健全急诊科与其他科室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提高转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加强不同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医疗资源充分利用。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1.在转诊过程中,医院应鼓励多学科团队协作,根据患者病情,提供全面、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急诊科与接收科室之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确保在患者转诊过程中,各学科间能够有效配合,提高救治效率。
3.医院应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查房,讨论转诊病例,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十八、转诊效果评估
1.医院应建立转诊效果评估体系,对转诊患者的治疗效果、满意度及并发症发生率等进行跟踪和评价。
3.医院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促进患者对转诊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十二、转诊质量控制
1.医院应设立转诊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转诊病例进行回顾分析,评估转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质量控制小组应针对转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医院应建立转诊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包括转诊及时性、患者安全、治疗效果等方面,以数据驱动持续改进。
二十一、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1.医院应持续关注国内外转诊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优化转诊制度。
2.鼓励医护人员开展转诊相关的临床研究和创新实践,推动转诊制度的发展。
3.定期召开转诊工作研讨会,分享经验,探讨问题,促进转诊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十二、监督与考核
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转诊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转诊条件
1.患者病情稳定,能够承受转院途中的风险。
2.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接收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和救治能力。
三、转诊流程
1.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确定转诊必要性,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转诊原因,取得同意。
2.急诊科医师联系接收科室,了解接收科室的床位及救治情况,确认转诊可行性。
急诊转诊及转院管理制度
急诊转诊及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急诊转诊及转院管理工作,提高急诊患者的诊疗效果和痊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要求,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急诊病例的转诊及转院工作,包含其他科室对急诊的转诊和急诊科对其他科室的转诊,以及急诊科内患者的转院工作。
第二章急诊转诊管理第三条医院将建立急诊转诊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急诊转诊病例的相关信息,包含转诊原因、转诊来源、转诊单位、转诊至科室等。
第四条急诊科医生在接诊急诊患者时,应认真评估患者的病情,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应及时向相关科室发起转诊申请。
第五条相关科室收到急诊转诊申请后,应立刻评估患者病情,依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接受转诊,并及时向急诊科医生反馈结果。
第六条急诊患者在等待接受转诊时,应由急诊科医生全程负责监护,确保患者的病情稳定和安全。
第三章转院管理第七条当急诊患者需要转院时,医院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帮助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并供应必需的病历资料和转院申请。
第八条转院工作人员应与接受转院的医院或科室联系,确认接受转院的意愿和本领,保障患者转院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转院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应由专人陪伴,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顺利转移,同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受转院的医院或科室。
第十条转入医院或科室应及时接收转院患者,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和诊疗,确保转院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第四章相关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医院相关科室负责接受急诊转诊患者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急诊转诊知识和技能,并及时向急诊科医生反馈转诊结果及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急诊转诊病例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急诊转诊和转院管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转诊及转院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调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的管理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实施前进行公布和告知。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是指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诊到另一家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或者治疗的一种机制。
该制度旨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一、转诊申请流程:1. 患者就诊于一家医院,经初步诊断后,医生判断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或者治疗时,会向患者提出转诊建议。
2. 患者允许转诊后,医生会填写转诊申请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转诊目的地医院等内容。
3. 转诊申请表会交由医院的转诊科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转诊科会联系目的地医院,预约转诊时间和相关医生。
5. 患者会收到转诊通知,包括转诊时间、地点、医生等信息。
二、转诊过程:1. 患者按照转诊通知上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目的地医院。
2. 在目的地医院,患者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转诊通知和相关病历资料。
3. 医生会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进一步了解患者的病情。
4. 医生可能会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检查,如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等,以便更准确地诊断患者的病情。
5. 医生会根据初步诊断和检查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治疗内容和预期效果。
6. 患者可以选择接受治疗方案,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允许书。
7.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定期复查患者的病情,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治疗方案。
三、转诊后的跟进:1. 在患者完成治疗后,目的地医院会向转诊医院发送治疗报告,包括治疗过程、效果评估和建议。
2. 转诊医院会将治疗报告归档,供日后参考和复查使用。
3. 转诊医生会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治疗效果和患者的身体状况,提供后续的健康管理建议。
4. 如果患者需要再次转诊或者复诊,可以通过转诊医生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四、医院转诊制度的好处:1. 提供了更全面、更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2. 通过转诊,患者可以获得更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的应用。
3. 转诊制度促进了医院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了整体医疗水平。
4. 转诊制度可以分流医院的就诊压力,提高就医效率。
急诊接诊和转诊制度
急诊接诊和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急诊科的科学高效运作,保障患者在急诊情况下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的接诊和转诊工作。
第三条急诊接诊和转诊应遵从公正、公平、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二章急诊接诊制度第四条急诊接诊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
第五条急诊接诊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必需具备急诊医疗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的急诊经验。
第六条患者来院急诊时,应立刻接受接诊并进行初步诊断。
第七条接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的优先级和分级原则,推断患者属于绿色、黄色、红色、蓝色四个优先级中的哪一级,及时布置急诊治疗。
第八条急诊接诊时,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和治疗过程,应及时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九条急诊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必需的急救措施,并尽可能减少痛苦和不方便。
第十条在急诊科治疗需要较长时间的患者,应及时与相应科室沟通,协调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
第十一条急诊医务人员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如有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三章急诊转诊制度第十二条急诊转诊应遵从医院内部和与外部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急诊科需将患者转诊其他科室时,应确保转诊医生对患者病情及相关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的交接。
第十四条转诊医生应把转诊看法书、患者病历、相关检查结果等转交给接诊医生,并保存相关复印件。
第十五条被接诊科室应及时接收转诊患者,并依照规定及时订立治疗方案。
第十六条转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应保持紧密沟通,对患者病情进行及时调整。
第十七条转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告知患者相应科室的就诊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第四章急诊投诉处理制度第十八条患者对急诊接诊和转诊服务有任何异议或投诉,可通过医院门诊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第十九条急诊投诉应及时登记、调查和处理,医院门诊投诉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看法。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的投诉事件,医院门诊投诉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章结束语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建立相关工作的考核、监督、奖惩机制,以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急诊抢救和转诊制度
急诊抢救和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急诊抢救和转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和健康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急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包含抢救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部门。
第三条定义1.急诊抢救:对紧急病患进行及时、科学的医疗救治,以挽救生命为重要目的。
2.转诊:将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移到另一家医疗机构连续诊疗的过程,包含内院转诊和外院转诊。
第二章急诊抢救第四条急诊抢救机构和设备1.医院设立急诊抢救科室和重症监护室,分别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2.急诊抢救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等,药品库存应保证充分,定期检查与更新。
第五条急诊抢救流程1.患者到达急诊科后,经初步评估,如发现病情紧急,应即时启动急诊抢救流程。
2.急诊抢救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步骤:–快速评估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严重程度;–保证通畅的呼吸道,必需时进行气管插管和人工呼吸;–及时予以抗心律失常、抗感染和止血等治疗;–监测生命体征,并依据监测结果调整治疗措施;–及时报告病情,协调医疗资源,如需转入重症监护室等。
第六条急诊抢救团队1.急诊抢救团队由急诊医生、护士、麻醉师、试验室医师、放射科医师等构成。
2.急诊抢救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抢救本领和素养,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急诊抢救记录和报告1.急诊抢救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生命体征、所做的抢救措施和药物使用情况等。
2.抢救结束后,应及时完成抢救记录,并报告给患者家属和相关科室。
第三章转诊第八条转诊评估和流程1.医院设立转诊评估科室,对需要转诊的患者进行评估和医疗看法的供应。
2.转诊评估科室应及时响应转诊申请,评估患者病情和是否需要转诊,供应合理有效的转诊看法。
3.完成转诊评估后,必需时向患者供应转诊凭证和相关医疗资料。
第九条转诊责任和义务1.发起转诊的医生应认真记录患者病情和转诊原因,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
急诊转诊制度患者由外院转入转诊制度
急诊转诊制度患者由外院转入转诊制度急诊转诊制度是指将急诊科患者由外院转入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和治疗的一种制度安排。
急诊转诊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外院急诊科在诊疗能力和设备条件方面的不足,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和生存率,同时减轻急诊科的诊疗压力。
本文将从引入急诊转诊制度的背景、意义、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引入急诊转诊制度的背景是为了解决外院急诊科在设备、技术和医师资源等方面的不足。
由于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门户,承担着救治急危重症和危机的重要任务,所以急诊科的工作压力往往较大,对医生的要求也较高。
然而,由于一些外院急诊科的发展水平有限,使得他们在诊疗设备、技术人员和医师配置等方面存在不足。
因此,引入急诊转诊制度可以将一些患者转到专科医院,提高诊疗水平和效果。
其次,急诊转诊制度的实施对患者和医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患者而言,急诊转诊制度能够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专家的诊断和治疗,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
同时,转诊制度也可以缓解急诊科的医疗负担,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其他患者就诊的便利性。
对于医院而言,急诊转诊制度可以提高医院的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
通过引入急诊转诊制度,医院还能够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医院在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提升。
1.外院急诊科诊断与治疗:患者最初到达外院急诊科就诊,接受必要的诊断和治疗。
2.医生与患者协商:外院急诊科医生与患者进行沟通,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向患者提出转诊的建议。
较严重的病情需要立即转入专科医院。
3.转诊申请:外院急诊科医生向专科医院提交转诊申请。
转诊申请中应包含患者的病历、检查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
4.专科医院接收:专科医院接收到转诊申请后,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收患者。
6.专科医院诊断与治疗:患者被转至专科医院后,经专家诊断和治疗,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手术或药物治疗。
7.转诊后跟踪管理:专科医院在治疗结束后将结果反馈给外院急诊科,并与外院医生进行沟通,建立起病人的监控和管理体系。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转诊制度是指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由一家医院将患者转诊至另一家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和治疗。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转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转诊流程1. 患者就医于初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医生初步诊断后,如需进一步诊疗,会向患者提出转诊建议。
2. 患者同意转诊后,初级医疗机构将向患者提供转诊申请表,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结果等,并注明需要转诊的医院及科室。
3. 患者携带转诊申请表前往被转诊的医院,将申请表交给该医院的转诊办公室。
4. 转诊办公室收到转诊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安排患者在合适的时间内进行诊疗。
5. 被转诊的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与初级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6. 治疗结束后,被转诊的医院会向初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报告,详细说明患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建议。
三、转诊标准1. 病情需要进一步诊疗:初级医疗机构无法明确诊断或治疗的疾病,需要转诊至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和治疗。
2. 专科医疗需求:患者需要接受特定科室的检查、治疗或手术,需要转诊至相应的专科医院。
3. 医生建议:初级医疗机构的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建议患者转诊至其他医院进行治疗。
4. 医保规定:根据医保政策,某些特定疾病或治疗需要在指定医院进行,患者需要转诊至指定医院。
四、转诊的优势1. 专业的医疗资源:转诊制度可以将患者引导至专科医院,患者能够得到更专业的医疗服务,提高治疗效果。
2. 连续的医疗服务:转诊制度可以实现初级医疗机构与专科医院之间的无缝对接,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3.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通过转诊制度,可以更好地调配医疗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 促进医疗质量提升:专科医院具有更高的医疗水平和技术实力,患者转诊至专科医院可以提高医疗质量。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的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内转科(一)病人转科、转院制度,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为前提。
(二)病员转科须经接收科室会诊同意,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转科前应告知病人家属相关诊疗情况,征得同意后转科治疗。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危重病人应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一般病人由护士护送。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及时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二、转院转院原则:转院一般依次遵循以下权重原则:即“患者安全、患者及家属意愿、逐级就近、转入医院特色”原则。
(一)Ⅰ级权重:患者安全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如考虑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病区转出病人由我院急救车送往转诊医疗机构的,陪护的医护人员由转出科室负责(急诊除外)。
转出我院前应事先书面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转院的理由和注意事项、转院途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急诊转诊制度
无锡渤海医院
急诊转诊制度
1、急诊转诊适用于以下情况:
(1)患者患其它合并症我院无法救治;
(2)因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
(3)肺结核活动期或其它传染性疾病无法收治的患者;
(4)由于患者及家属自身不愿留我院治疗的病人。
2、一般情况下建议患者转向综合性医院,传染疾病转至传染病医院。
并同时报感染科或总值班
3、凡转诊的患者值班医师均应详细书写急诊病历,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方可转诊。
4、凡转诊的患者均需向患者家属详细交代病情,并签字。
5、急诊值班医生需在急诊病历上记载离开我院时患者的一般情况,危重病人记录各项生命体征,时间准确到分。
6、患者在我院检查的各项结果交患者家属保管,必要时告诉家属急诊电话号码,以备接诊医院来电询问,保证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
7、特殊情况下,如遇外国人、台胞或住院双方因发生严重矛盾可能造成严重治安问题需分院而住的病人等情况下,由科主任及时上报业务副院长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转诊。
科主任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科主任指定主任助理或高年资医师同意。
急诊转诊制度患者由外院转入转诊制度
患者由外院至我院的转诊制度1、我院120接到外院转诊求助电话后,接线员对患者病情作出初步的评估,告知相关风险及费用。
2、接线员根据出诊流程派出相应的人员出诊,出诊医护人员作好相应急救准备后出车,长株潭以外但是在省内的派车需科主任同意,省外派车需医务科同意。
3、到达求助医院后,出诊医生认真仔细地询问病史,体查,然后书写病历,并告知患者或(和)其代理人患者大致的病情以及转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请其在病历上签字。
另外需注意配合外院医护人员作好病人交接,带齐相关资料,病情记录或住院小结。
(1)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建议就地抢救,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再行转院。
如果患者或(和)其代理人不听劝阻,仍强行要求转院,应在病历上注明并签字。
(2)如果遇到三无人员,应先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征询上级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转院。
(3)如果患者为传染性疾病,需向医务科、总值班及感控科报告,医务人员同时应该做好相应隔离防护工作。
(4)如果患者需紧急手术,接诊人员应先与手术科室及相关科室联系,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
(5)如果出诊医生对患者病情难以把握,可电话向专科医师咨询或请其会诊指导。
(6)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均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4、转院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坐在病人旁对其进行全程监护(特别注意其神志、生命体征、血氧、尿量、情绪等变化),并告知司机行驶注意事项,到达医院前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做好接诊准备。
5、救护车到达医院后,出诊医护人员与相关科室作好患者交接工作并记录。
一般情况下接诊回院的患者,出诊医护人员都与急诊科进行详细交接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某些已经与专科病房联系好床位的病人出诊医护人员应该与专科病房进行详细交接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
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急诊科转诊制度
急诊科转诊制度一、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必须先请他科会诊(详见会诊制度),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病人其病历要求按《安徽省病案书写规范》执行.应有完整的请会诊记录和会诊记录。
三、转科前,由经管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
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应派人陪护病人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优先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七、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人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九、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由经管主治提出,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十一、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十二、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转运前要认真检查病员,诊断不明确的病员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员不转。
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
重症病人转院,须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解决有关护送问题。
病人转院时应派送医护人员护送。
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十三、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并办好有关手续.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十四、转院病人按出院病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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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由外院至我院的转诊制度
1、我院120接到外院转诊求助电话后,接线员对患者病情作出初步的评估,告知相关风险及费用。
2、接线员根据出诊流程派出相应的人员出诊,出诊医护人员作好相应急救准备后出车,长株潭以外但是在省内的派车需科主任同意,省外派车需医务科同意。
3、到达求助医院后,出诊医生认真仔细地询问病史,体查,然后书写病历,并告知患者或(和)其代理人患者大致的病情以及转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请其在病历上签字。
另外需注意配合外院医护人员作好病人交接,带齐相关资料,病情记录或住院小结。
(1)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建议就地抢救,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再行转院。
如果患者或(和)其代理人不听劝阻,仍强行要求转院,应在病历上注明并签字。
(2)如果遇到三无人员,应先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征询上级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转院。
(3)如果患者为传染性疾病,需向医务科、总值班及感控科报告,医务人员同时应该做好相应隔离防护工作。
(4)如果患者需紧急手术,接诊人员应先与手术科室及相关科室联系,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
(5)如果出诊医生对患者病情难以把握,可电话向专科医师咨询或请其会诊指导。
(6)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均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4、转院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坐在病人旁对其进行全程监护(特别注意其神志、生命体征、血氧、尿量、情绪等变化),并告知司机行驶注意事项,到达医院前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做好接诊准备。
5、救护车到达医院后,出诊医护人员与相关科室作好患者交接工作并记录。
一般情况下接诊回院的患者,出诊医护人员都与急诊科进行详细交接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某些已经与专科病房联系好床位的病人出诊医护人员应该与专科病房进行详细交接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