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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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人的转院转诊事务,确保病人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提高医院之间的协作效率。

通过明确转院转诊的程序和责任,减少医疗纠纷的风险,提升医院形象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发起和接收转院转诊的病人,并适用于与本医院签订相关协议的其它医院。

三、定义1. 转院:指本医院将病人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2. 转诊:指其他医疗机构将病人转送至本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四、转院流程1. 确定需转院病人:经主治医生和医务部门确认必要性后,将病人列为转院候选人。

2. 寻找接收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将与其他医院联系,寻找具有相应专业和资源的接收医疗机构。

3. 安排转院手续:医务部门协助病人及家属准备转院所需的各项手续和材料,包括病历、检查结果等。

4. 提交转院申请:医务部门将转院申请提交给接收医疗机构,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5. 确认接收意见:接收医疗机构对转院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并及时向本医院反馈接收意见。

6. 安排转运和转诊:根据接收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的转运和转诊事宜,确保病人顺利到达接收医疗机构。

7. 撤销或延期转院:如接收医疗机构无法接受病人或病人及家属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院,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五、转诊流程1. 确定需转诊病人:其他医疗机构经过评估后,确认需要将病人转诊至本医院时,将病人列为转诊候选人。

2. 提交转诊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提交给本医院,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3. 确认接诊意见:本医院医务部门对转诊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诊条件,并及时向其他医疗机构反馈接诊意见。

4. 安排接诊:根据接诊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接诊事宜,包括床位安排、医生接诊等。

5. 接诊通知:医务部门将接诊结果通知其他医疗机构,并提供病人的接诊时间和相关信息。

6. 撤销或延期转诊:如本医院无法接诊病人或其他医疗机构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诊,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1. 内容简介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转诊转院的定义
- 转诊:由住院医疗机构出诊医师将患者转去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检查、治疗或观察的行为。

- 转院:住院医疗机构将已经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康复的行为。

3. 转诊转院的条件
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才具备开展高难度病例诊疗、开展大型手术、进行重症监护以及具备医疗救助等功能,应明确转诊转院条件和安排。

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转诊转院才得以进行:- 转诊转院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常规,且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患者同意转诊转院;
- 转诊转院符合国家相关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 转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转接患者。

4. 转诊转院流程
- 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 转出医疗机构完成病案资料整理、复印;
- 转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提出治疗建议后征得患者意见;
- 患者本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转院治疗;
- 转入医疗机构将转出医疗机构患者病历材料归档存储。

5. 执行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执行责任和工作职责。

转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转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供有关资料。

转入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的诊疗管理。

6.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转院和转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需要进行转院和转诊的患者,相关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转院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转诊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至其他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

第四条本制度的重要目标是确保转院和转诊程序的规范性、透亮性和高效性,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申请的重要方式为书面申请,患者或其家属须在申请书中认真描述患者病情、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医生诊断看法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患者所在科室的主治医师需对患者转院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出具书面看法,包含对患者的病情、转院的必需性、适合的转院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患者转院申请需经过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筛查,确保其需求合理、真实,患者或家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转院的风险和费用等。

科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转院申请交给医务部转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和协调,确定合适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帮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在转院申请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院医疗机构确实定,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患者或其家属。

第十条患者或其家属在接到医务部转院办公室通知后,应自动联系确定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与转院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转院进展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十二条转诊申请的重要方式为医生书面申请,包含医生的诊断看法、治疗方案和需要转诊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医生提交转诊申请后,需要将患者诊疗信息整理清楚,包含病历、影像检查资料、试验室检查报告等,并附上书面转诊看法。

第十四条转诊申请需经临床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看法,其中应包含对患者病情多而杂性、转诊的必需性、合适的转诊医生或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一、转院转诊的定义转院转诊是指一个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检查的过程。

转院转诊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转院转诊的适用范围1.需要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患者;2.需求转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3.特殊专科门诊治疗或手术的患者;4.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5.需求特殊检查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的程序1.患者向原就诊医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2.原就诊医院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患者的转院转诊申请;3.原就诊医院向患者开具转院转诊单,并将相关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一并转交至目标医院;4.患者凭转院转诊单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院进行治疗或检查。

四、转院转诊的权利和义务1.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院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2.原就诊医院有权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3.目标医院有义务按照转院转诊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治疗或服务;4.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5.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五、转院转诊的风险控制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转院转诊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转院转诊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转诊中出现的问题。

六、转院转诊的优势1.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转院转诊,患者可以及时接受更专业化的医疗服务;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转院转诊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3.提高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转院转诊,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4.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患者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提高就诊体验。

七、转院转诊的挑战1.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2.转院转诊的流程繁琐、耗时;3.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较低;4.患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差等问题。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患者的转诊与转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作,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一节转诊定义转诊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医生的诊疗下,依据诊疗结果和患者需求,需要将患者引荐给其他科别的医师或跨医院的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的行为。

第二节转诊的责任和义务1.医生的责任:在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确诊患者疾病后,假如认为需要跨科或跨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应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转诊申请,并供应认真的诊疗资料、病历和诊断看法。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责任:收到医生的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议是否同意转诊,并指派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转诊事宜。

对于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应尽量满足其转诊需求,并布置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接诊。

3.医生的义务:在转诊后,原就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供应认真的病历资料,并供应必需的治疗咨询,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4.患者的义务:患者应乐观搭配医生的转诊计划,并依照医生的要求供应相关的病历和诊断资料。

患者转诊后应依照接诊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及时向原就诊医生汇报治疗情况。

第三节转诊的程序1.医生的转诊申请: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认定患者需要转诊后,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转诊申请,明确供应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资料、治疗方案等。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审批: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召开会议进行审批,审查转诊的必需性和合理性。

经过讨论决议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处理转诊手续。

3.转诊通知和接诊布置: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布置工作人员与患者联系,告知转诊的时间和医疗机构的信息。

4.患者治疗跟踪:接诊医生应及时与原就诊医生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将治疗结果反馈给原就诊医生。

第四节转诊记录与归档1.转诊记录:医院应建立转诊记录的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转诊原因、转诊医生、接诊医生、治疗方案、转诊结果等信息,并保持机密性。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医患双方需求下,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向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的过程。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统筹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2. 转诊与转院的定义转诊:指由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向另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发送患者需求转诊专科门诊、病区或其他医生会诊的行为。

转院:指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由一家医疗机构出院并转入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流程3.1 转诊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诊的需求填写转诊单并通知患者患者同意后传真或邮寄转诊单至目标医疗机构目标医疗机构接到转诊单后通知患者预约患者就诊并将诊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医疗机构3.2 转院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院的需求与目标医疗机构联系并确保接收患者准备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报告患者入院并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患者病历归档并反馈至原医疗机构4.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优势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患者可获得更专业的治疗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避免医疗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医生交流合作:医生间通过转诊转院实践增进专业交流 5.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挑战转诊转院流程复杂:需要协调多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信息传递信息共享不畅:容易造成病历遗漏或信息不准确医疗保障不完善:转诊转院费用问题,医疗保险结算困难6. 改进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建议加强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转诊转院相关费用结算规定规范转诊转院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简化流程7. 结语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医疗服务提升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环节,通过不断完善流程和规范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及医疗机构的需求,提升全社会的医疗服务质量。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医院转诊与转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患者就医效率,规范转诊与转院的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进行的病患转诊与转院工作。

第三条定义1.转诊:指由一名医生向另一名医生介绍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或治疗。

2.转院:指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连续接受治疗。

3.转诊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的申请单。

4.转诊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科室或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5.转院申请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院至其他医院的申请单。

6.转院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目标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转诊申请1.转诊申请应由转诊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需转诊的科室或医院。

2.转诊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并由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转诊审核1.转诊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科室或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诊审核结果应以转诊接收单形式通知转诊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诊。

第六条转诊接收1.转诊接收应由接收科室填写转诊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诊患者。

2.转诊接收单应在患者就诊前完成,并及时反馈给转诊医生和医务部门。

第七条转诊记录1.每一次转诊均应记录转诊原因、转诊前后的诊断、治疗措施等相关信息。

2.转诊记录应存档并归入患者电子病历中。

第三章转院管理第八条转院申请1.转院申请由主治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目标医院。

2.转院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转院审核1.转院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院、目标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院审核结果应以转院接收单形式通知转院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院。

第十条转院接收1.转院接收应由目标医院填写转院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院患者。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工作。

三、转诊转院原则1. 坚持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坚持分级诊疗,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

3. 坚持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医院条件、专业特长等因素进行转诊转院。

4.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转诊转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转诊转院条件1. 患者病情需要,且在我院现有医疗条件下无法确诊或治疗。

2.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诊转院标准。

3. 转诊转院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

五、转诊转院程序1. 患者在我院就诊,经主治医师评估,认为需要转诊转院时,填写《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

2. 科室主任审核《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同意转诊转院后,报医务科审批。

3. 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患者及家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5. 患者及家属持相关手续到医保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6. 转诊转院医院接诊后,将患者病情及转诊转院原因告知我院。

六、转诊转院责任1. 医师对患者的转诊转院申请负责,对转诊转院原因进行充分说明。

2. 科室主任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转诊转院合理、合规。

3. 医务科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医院领导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转诊转院工作顺利进行。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转诊转院管理办公室,负责转诊转院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医院转院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在转院转诊过程中的安全;2.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3. 就近就医:优先选择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转诊;4. 合理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5. 信息共享:加强医院间信息交流,提高转诊工作效率。

第二章转院转诊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转院转诊:1. 因病情需要,我院无法提供进一步治疗的患者;2. 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转诊,且病情允许;3.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院专科治疗或会诊。

第五条转院转诊范围:1.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转诊;2. 异地转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医院就诊的患者。

第三章转院转诊程序第六条患者及家属向我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转院转诊的,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审核《转院转诊申请表》,同意转诊的,签署意见。

第九条我院医保科审核患者医保情况,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联系,确定转诊事宜。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转诊资料,协助患者顺利转诊。

第四章转院转诊后的工作第十三条患者转院转诊后,原医院应继续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四条转诊医院应与原医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十五条转诊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转诊转院工作,提高医疗安全和协作医疗水平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医疗机构的协作作用,保证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达到医疗协作的目的。

二、转诊转院机构的定义转诊机构是指医院对急诊、危重病人进行紧急救治时,为了确保患者最终得到的诊治效果和医疗安全性,会根据患者病情、医疗资源、医生特长和治疗方法等因素,将病人转到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的机构。

转院机构是指对于医院无法为病人提供完善的治疗服务,或者病情需要到更高级别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治,将其转往高级别医院的机构。

三、转诊转院的流程与标准1、流程(1)交叉信息互通与确认由原医疗机构进行初步诊疗后,申请转诊转院。

接收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是否有能力治疗该患者。

如果对接收患者的病情、治疗手段、医疗设备、住院位置等有相关问题,接收医疗机构应当询问原医疗机构。

(2)转诊转院协议签订原医疗机构和接收医疗机构均应签订转诊转院协议,约定转诊转院适用标准、质量监管、医疗费用支付、信息通报等详细事项。

(3)一般转诊●转诊手续:由原医疗机构医生为患者开具转诊申请单,接收医疗机构医生在接收后签字确认并予以收治。

●诊治计划: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对转入患者做出初步评估和诊治计划,并及时告知原医疗机构。

●医疗记录: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记录档案,并保留以及需要在交接上述患者的病例资料及检查结果。

(4)紧急转诊如患者在原医院的诊治过程中出现危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紧急援助,则应转至急诊科,待情况稳定后再进入相应门诊科。

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安排转诊时间,并在转入患者确诊及搬运到住院区域后,立即启动相应的急症抢救治疗及手术治疗,进行剖腹手术等能有效控制病情的急诊治疗。

2、标准(1)前置条件,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条件充足,相应医生和医疗技术硬件可以胜任病人的病象或治疗需要。

●患者病情符合医学诊断标准,有检查证明和其他必须的信息。

患者转院与转诊管理制度

患者转院与转诊管理制度

患者转院与转诊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患者的转院与转诊流程,提高患者转院与转诊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

3.患者的转院与转诊应遵从以下原则:患者自己乐意、公平公正、无偿服务。

二、患者转院管理1.转院的定义 1.1 患者在本医院经治疗后,需由本医院布置留院察看或连续治疗的,称为转院患者。

1.2 本医院依据患者病情、科室资源等情况,决议是否接收转院患者。

1.3 转院患者的管理原则:优先从其他医院转到本医院的患者,先入院先出院原则。

2.转院的程序 2.1 转院申请 2.1.1 转院患者的主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书面转院申请。

2.1.2 转院申请中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疗的目的及需转往的科室等。

2.1.3 转院申请应由医务科审核后予以批准。

2.2 转院布置 2.2.1 医务科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协调相关科室确定接收转院患者的时间和床位布置。

2.2.2 医务科将转院患者的相关信息及床位布置通知转入科室,并告知患者家属。

2.3 转院手续 2.3.1 转院患者在转出科室办理出院手续后,由接收科室的医务人员负责转院手续的办理。

2.3.2 转院手续应包含患者的病历、化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相关医疗文件的移交。

3.转院的考核评价 3.1 转院患者的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作为科室医务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之一、 3.2 转院患者的转归情况将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并对不良的转归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患者转诊管理1.转诊的定义 1.1 患者在本医院就诊后,依据疾病诊断与治疗需要,由本医院派遣专家或双向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的,称为转诊患者。

1.2 本医院将依据患者病情、科室资源等情况,决议是否同意转诊患者。

1.3 转诊患者的管理原则: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提高患者的就医便利性,优先从其他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先转诊先布置。

2.转诊的程序 2.1 转诊申请 2.1.1 本医院的主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书面转诊申请。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今天,转诊转院已成为许多患者求医的常见方式。

转诊转院不仅能够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能够分散医疗资源,缓解医疗压力。

但是,不规范的医院转诊转院管理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医疗行业的发展,急需一套规范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来维护医疗秩序。

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患者转介和转诊规定1.患者需由上级医疗机构病人管理科开具转介单,患者凭此单到下级医疗机构就诊。

2.严格执行病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医保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手续,遵守信息共享机制。

3.下级医疗机构应努力做好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的医疗服务,解决患者的病情及相关问题。

(二)医疗机构转诊制度1.医疗机构内部的转诊医生由上级医学委员会设定,并发布到全院。

2.科室转诊应通知其所属的医学委员会,由医学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3.转诊医生对转诊病人负有诊断、治疗及跟踪责任,转出的病人负有前往接受医疗服务的责任。

(三)转诊医疗机构关系1.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的诊疗责任应区分明确。

2.下级医疗机构在转出病人时应给予详细的转诊病情、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资料,方便上级医疗机构评估治疗效果及安排后续治疗计划。

(四)医疗机构转院制度1.出院医生应具备转院手续制度、病情报告书等文件,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患者的转院手续。

2.转入医院应严格遵守转院手续,保障转院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3.转入医院应收到转院患者的病例资料,能够顺利接收患者进行医疗服务。

二、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一)患者效果1.患者可以在规范转诊管理制度下获得更好、更严格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治疗效果更佳。

(二)医院效果1.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实行可提高医院的曝光度,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

2.更加严格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医院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患者频繁到院就诊。

三、结论通过执行科学、规范、明确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将对医疗行业的卫生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方向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公众的诊疗满意度,从而推动国家医改水平不断提升。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转院及转诊工作应遵循患者自愿、合理医疗、安全第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部门负责全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转院及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指患者因医疗需要,从我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过程。

第六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予以转院:(一)我院不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转入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更专业的治疗;(三)患者自愿要求转院,且经主管医生评估,转院对患者病情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转院程序:(一)主管医生提出转院建议,并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解释转院原因、目的、风险及费用等事项;(二)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院后,主管医生填写《转院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部门审批;(三)医务部门应在接到转院申请后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科室;(四)转院申请获批后,主管医生应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与转入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五)转入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患者后,主管医生将患者病历等相关资料交由患者或其家属携带,并确保患者安全、顺利地转入转入医疗机构。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八条转诊指患者因病情需要,从其他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治疗的过程。

第九条转诊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我院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自愿要求转入我院治疗;(三)转入我院对患者病情有积极影响。

第十条转诊程序:(一)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诊申请后,评估患者病情及本院治疗条件,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向医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转入申请,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通知转入科室;(三)转入科室接到医务部门通知后,安排床位,并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四)患者或其家属办理转入手续,主管医生接收患者,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五)转入科室与转出医疗机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患者治疗连续性。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当一家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将患者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妥善满足,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转诊转院的流程1.医生诊断:当一家医院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可向患者提出转诊转院的建议。

2.患者同意:患者在知晓转诊转院的目的和需要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转诊转院。

3.转诊申请:医生向目标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

4.目标医院审核:目标医院根据转诊申请的内容,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和科室为患者接诊。

5.转诊通知:医生向患者通知转诊的安排,包括目标医院的位置、时间和科室等信息。

6.患者看诊: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目标医院,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7.转诊报告:目标医院向转诊医生提供转诊报告,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供转诊医生进行后续跟踪治疗。

8.转诊反馈:转诊医生根据转诊报告,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目标医院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三、转诊转院的条件和限制1.转诊转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所需的医疗服务在转诊医院无法提供;–患者同意接受转诊转院,并具备前往目标医院的条件;–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有利。

2.转诊转院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自身健康状况不适宜转诊转院;–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没有明显的益处;–目标医院无法接受转诊申请或无法满足转诊要求。

四、转诊转院的责任和要求1.转诊医生的责任和要求:–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并提供明确的转诊建议;–向患者解释转诊的目的、需要和可能的风险,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详细的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按时获取转诊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

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资源的逐渐增加,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现象日益普遍。

为了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进行转诊转院,同时保证医院之间的紧密协作,制定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流程,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医院之间的协作效率。

3. 流程概述步骤一:转诊申请当一家医院确定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时,医生应在患者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转诊申请表,并将相关病历资料一并提交给转诊科。

步骤二:转诊科审核转诊科会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患者的身份和病情,并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

如果需要转诊,转诊科会选择合适的转院目标。

步骤三:转诊通知转诊科会将转诊信息通知患者,并告知需要转诊的医院和科室。

同时,转诊科会将转诊信息发送给被转诊医院的接诊科室。

步骤四:接诊安排被转诊医院的接诊科室收到转诊信息后,会安排合适的接诊时间和医生。

同时,接诊科室会与转诊科进行沟通,了解转诊目的和需求。

步骤五:转诊执行在确定接诊安排后,转诊科会将患者的相关病历和转诊意见发送给接诊科室。

接诊科室会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诊断,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转诊科。

步骤六:转诊结束转诊科会将接诊科室的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原转诊医院,以便原转诊医院继续跟进患者的治疗。

同时,转诊科也会将转诊结束的信息通知患者。

4. 相关责任和要求- 医院应建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 医生应严格按照转诊流程进行操作,并保证填写的转诊申请表和病历资料的准确性。

- 转诊科应及时处理转诊申请,并保证转诊信息的准确传达。

- 接诊科室应按照转诊安排进行治疗和诊断,并及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转诊科。

- 转诊科应定期评估转诊流程的效果,并对制度进行优化。

5. 引用说明本文档参考了相关医院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但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医院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管理制度一、转院管理概述医院转院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未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或需要更专业的医疗服务时,通过相关流程从当前医院转移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为了规范和优化转院服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医院需要建立转院管理制度。

转院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院申请条件1、患者病情需要得到更专业或更全面的治疗2、患者对当前就诊医院不满意或不信任3、患者选择转诊至其他医院接受治疗4、当前就诊医院无法提供所需治疗服务5、其他确实需要转院的情况三、转院申请流程1、患者及家属向当前就诊医院提出转院申请,并填写相关转院申请表格2、相关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建议转院3、如果医生认为需要转院,将填写转院建议书,并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解释4、患者及家属同意转院后,将相关转院文件提交给医院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医院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联系转入医院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6、患者及家属携带相关转院手续到转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7、转入医院接收患者,并展开治疗工作四、转院申请资料1、患者基本信息2、患者病历资料3、当前就诊医院诊断资料4、转入医院接收协议5、其他必要资料五、转院管理原则1、患者利益至上,尊重患者意愿2、医院要根据患者的诊疗需要,合理安排转院流程3、医院要保障患者的信息安全,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传输和保密4、医院要与转入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转院并得到及时治疗六、转院管理考核1、医院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转院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转院流程的合理性和效率2、医院要定期收集患者的转院反馈意见,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3、医院要根据考核结果对转院管理流程进行不断优化和改进七、转院管理的重要性1、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化水平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综治能力3、增强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满意度4、促进医院间的合作与交流5、提高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八、转院管理流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重视医学道德和患者权益,严格依法办理转院手续2、加强医生和患者交流,提高患者对转院决定的理解和接受程度3、转院过程要做好患者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患者转院期间的生活和治疗都能顺利进行4、转入医院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安排治疗计划,提供好的医疗服务九、结语医院转院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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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

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接到外院医务人员(简称介绍人)介绍患者来我院诊治的电话或转诊单时,接听电话或收到转诊者为第一责任人,要将介绍人、患者姓名、约定来我院诊治时间、是否需要派车、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二、对所有新入院的患者,经管医生都必须询问患者是否通过当地医务人员介绍而前来我院诊疗,如有介绍人,必须问清介绍人姓名、所在医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三、发展服务部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及时与介绍人联系,并亲自到门诊部迎接到达我院的患者,安排专家接诊。

对已住院的转诊患者,也要亲自去看望并核实介绍人有关信息。

四、当介绍来的患者需要住院时,由发展服务部安排住院,如无法按“病人分类收治管理规定”安排住院科室时,与医务科协商收治,并派专人带领患者办理好入院手续,将患者带到住院部,然后电话告知介绍人患者诊疗经过及已住院等信息。

患者住院过程中,还要定期向介绍人反馈患者病情及疗效等信息。

五、发展服务部要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及时登记转诊患者的详细情况。

并建立介绍人联系档案,切实加强与外院的联系与沟通。

六、当转诊患者住院后需要转科时,发展服务部要派专人带患者办理好转科手续并将患者送达另一个住院科室。

七、财务科每月对所有新入院病人来自哪个县(市)的人数要进行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于次月五日前交至医院发展服务部。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患者不满、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将按医院有关处罚条款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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