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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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略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是指一种医疗保险政策,旨在鼓励患者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中就诊,避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院就诊,同时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意义。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
同时,患者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避免患者因为个人经济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在更大的医院就诊,加强患者与医院间的协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增强了医疗服务的效率。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医保政策的必选项。
以中国为例,自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以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实施。
据统计,目前我国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行政效应显著,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同时,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也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升级和发展提供了依据。
然而,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需要政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配合,若政策信息不及时透明,可能会造成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困惑和不便,降低患者对政策的接受度。
其次,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过程中,要确保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质量效果,避免因为医疗服务的瑕疵而导致患者的健康出现风险。
对于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建议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协同合作,完善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各项制度安排,加强对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宣传和解释。
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下的医疗服务评估机制,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规范化保障。
总之,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医保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也是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共同需要。
未来,我们需要在政策上进行持续的调整和补充,加强实施的监管措施,让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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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保转诊转院制度应运而生。
2. 转诊转院的定义医保转诊转院,又称双向转诊,是指在就医过程中,经医生诊断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情况。
转诊是由低级医疗机构向高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则是由高级医疗机构向低级医疗机构转院。
3. 转诊转院的目的•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及时就医并得到适当的治疗;•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浪费;•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医保转诊转院适用于情况:•患者所在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相应治疗服务或相关医疗技术;•患者病情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机构的诊治;•患者需要转至与其住所更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5. 转诊转院的申请5.1 转诊转院的主动申请患者可直接向参保单位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参保单位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申请时需提供材料:•患者转诊转院申请表;•住院病案首页、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原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5.2 转诊转院的被动申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院。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如认为需要转诊转院,会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参保单位根据医生的意见进行决策。
6. 转诊转院的审核和备案参保单位收到转诊转院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备案并发放转诊凭证,患者凭此凭证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
7. 转诊转院的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负责支付。
患者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按照医保规定进行。
8. 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患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否则转诊凭证将失效;•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患者需按医生要求进行相应的治疗,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查;•患者需及时向原就诊医疗机构通报转诊转院情况,以维护医患关系和病情跟踪。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医保转院流程

医保异地转院手续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当由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
2、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需再次转院的,应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转诊备案统一由参保地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办理。
二、提交相关材料:
1、市内转院:需要提交《转院审批表》。
参保人员应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2、市内紧急抢救: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主要的能说明病情严重程度的检查)、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异地转院手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2、参保人员应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3、异地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就医终结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审核。
未经批准和备案转外地就医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费用的,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医院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制度

医院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制度
1.参保患者确因病情需要转院的,首诊医院要及时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备案表》,报市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处备案同意后,转城区内上一级别定点住院治疗。
确需转往城区外医院就医的,须由城区内三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履行以上转院手续后实施。
因紧急抢救需转诊转院时,可先行转院,5日内凭急诊证明按上述规定补办转院手续。
转诊转院治疗手续一次性有效,时间最长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必须到首诊定点医院和市医保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2.在市直定点医院之间转诊转院,由原经治医院、转往医院与市医保管理部门分别结算。
转往本省协议、非协议医院住院治疗的,本人需先分别自付符合统筹基金结算规定费用的5%、10%,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未经市医保处批准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其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
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
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
(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
7、关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利用“北京市医疗保险公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
做到“因病施治、公道检查、公道治疗、公道用药、公道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
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印核准前方可就诊。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一、参合人员因病确需住院,凭本人身份证、《禹会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到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优惠政策。
二、参合人员因病情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医治,确需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经主治医生提出转院理由,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经院长批准,在2个工作日内报所在乡镇合管办和区合管中心登记备案。
医疗终结后,及时携带正式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出院小结和《转诊转院审批表》,到乡、镇合管办和区合管中心办理医疗费用补偿。
三、参合农民经批准转往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治疗的,医院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终结后凭医院提供的出院记录、有效发票、收费清单和转诊审批表,到乡、镇合管办和区各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
四、参合人员外出(市外)因病住院,应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并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合管办和区合管中心登记备案。
治疗终结后,凭医院门诊病历、有效发票、出院小结和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到乡、镇合管办和区合管中心结算医疗补偿费用。
五、凡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备案,擅自外出就诊者,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篇:转诊转院制度xx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受限的病人;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病人;3、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县内三级医院。
三、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住院病例,需科主任同意,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
急诊转院需电话报告院值班备案,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转出情况,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医院医保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医保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1)医保患者在院内住院需转科治疗时,经治医生要及时办理转科手续,不允许以任何条件给患者办理出院再住院,从而增加参保人员经济负担。
(2)对反复检查、会诊仍不能做出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或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由科主任出具转诊意见,患者凭医疗证明书到医保科领取《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生填写(附各项检查结果),并同科主任一起加盖工作名章后到医保科审核登记盖章,然后报市医保局审批。
(3)医保患者转院,原则上只限转往省级定点医院。
急诊抢救后病情稳定或需康复治疗的病人,允许转往市内级别较低的医保定点医院,以减轻患者的自付费用。
转院转诊管理规定

转院转诊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之间的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患者就医体验。
适用于所有需要转院转诊的患者和医院。
二、基本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转院转诊工作应以患者的健康与利益为核心,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和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2. 合理引导和控制: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引导和控制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避免不必要的流动和消耗。
3. 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机制,保证转诊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和协调一致。
4. 公平公正:在转院转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不歧视任何患者。
三、程序和要求1. 转院转诊需经医生评估确认后方可进行。
2. 转院转诊申请应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病历资料和医疗报告。
3. 接受转院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反馈接诊意见和治疗方案。
4. 转院转诊结果应及时告知患者和转诊医生,并做好相关记录和交流。
5. 医疗机构应建立转院转诊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责任和处罚1. 转诊医生应确保转院转诊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转院转诊的患者和医疗机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督和管理1. 相关医疗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转院转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效果。
2. 患者有权投诉和举报转院转诊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医疗管理部门所有。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服务不再局限于一个医疗机构,而是需要通过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转诊(转院)协作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是保证患者优质住院服务以及维护医疗机构合理利益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将对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转诊(转院)的概念转诊(转院)指在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得不到有效诊疗或者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由签约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转诊或转院到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检查。
二、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目的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医疗服务的流程,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医疗服务和治疗效果。
同时,还可以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医疗机构和患者互惠互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转诊(转院)过程1. 患者需要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在申请书上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以及详细病史,代理人需出具代理文件;2. 申请转诊的医疗机构将要求患者提供原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必要信息,以作为转院申请的依据;3. 转诊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向适合的转院医疗机构发出转诊/转院函;4. 转院医疗机构会收到转诊/转院函,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接诊时间和就诊流程;5. 当患者到达转院医疗机构后,医生将根据病情制定下一步具体治疗方案。
四、转诊(转院)依据1. 患者需要符合相应的医学诊断标准、病情严重或者危及患者生命或重要器官功能的疾病;2. 医生根据当前医疗技术和设备限制,无法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3. 患者自身的特殊要求或需求,例如住院环境、护理服务等方面;4. 医院条件不符合治疗需要,例如需要特殊手术或检查的才能需要特殊医疗机构的条件支持。
五、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1.患者需要在转诊(转院)前了解目的医院的相关情况,包括医生、设备、治疗过程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2. 转诊(转院)医疗机构和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患者医疗服务的质量稳定;3. 患者在目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应当遵守相关医院规定和诊疗要求,以保证手术与治疗的顺利推进;4. 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进,确保患者恢复情况。
医保病人转院管理流程

2主管医师与转入医院联系好床位,提出申请,填写《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以下简称《转院申请表》)。
3参保人员(急、危重和传染病)必须立即转院,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手续。
《转院申请表》
审核上报
临床科科主任
1.0目的:
明确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及手续,确保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的管理和控制。
3.0工作要求
流程
责任岗位
工作要求
作业指导书/记录
提出转院申请
主管医师
1转院前提:
1.1因病人需要而我院不具备该病情所需设备或技术力量而需要向其他医院转院.
1.2病人病情已趋稳定但仍需要长期基础护理,已无继续在二级医院继续治疗的必要,而向低级医院转院。
审批备案
区社保局医保科
在《XX市XX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备案表》上加注是否同意备案意见。若同意盖章后,《转诊备案表》第三联交患者保存,第二联让患者交回医院医保办。
XX:医保办流程编写小组
XX:
审批:
医保办
审核上报医保办,医保办审核盖章,并登记。《医源自病人转诊登记表》办理出院结算
结算处
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
转院
患者
1.若患者选择到本市各区医院就诊的,不需审批,自行到该院就诊即可。
2.若患者选择到市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需要填写《XX市XX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备案表》,到区社保局医保科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XX市XX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备案表》
医院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一、门诊原则上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二、转诊转院必须符合:
1、本院无法确诊的疾病;
2、本院无条件治疗的疾病;
3、危、重、急病人须转院抢救的。
三、转诊转院遵循就近、逐级原则,不得越级转诊转院,转诊率必须控制在 5% 以内。
四、转诊转院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然后到医
保办盖章备案。
五、实行转诊转院手续时效制度。
即一般病人须在转出本院当天办理有关手续;危、重、急病人可先行转诊转院但必须在三日内将手续办妥。
超期限或自己要求转诊转院或先自行转诊补办转诊转院的不得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六、医保主管部门规定可转诊的医疗机构
1、市直医保:XX省三级甲等医院、XX市三级甲等医院;
2、区医保:市中心医院、XX省三级甲等医院、XX市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当一家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将患者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妥善满足,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转诊转院的流程1.医生诊断:当一家医院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可向患者提出转诊转院的建议。
2.患者同意:患者在知晓转诊转院的目的和需要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转诊转院。
3.转诊申请:医生向目标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
4.目标医院审核:目标医院根据转诊申请的内容,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和科室为患者接诊。
5.转诊通知:医生向患者通知转诊的安排,包括目标医院的位置、时间和科室等信息。
6.患者看诊: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目标医院,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7.转诊报告:目标医院向转诊医生提供转诊报告,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供转诊医生进行后续跟踪治疗。
8.转诊反馈:转诊医生根据转诊报告,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目标医院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三、转诊转院的条件和限制1.转诊转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所需的医疗服务在转诊医院无法提供;–患者同意接受转诊转院,并具备前往目标医院的条件;–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有利。
2.转诊转院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自身健康状况不适宜转诊转院;–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没有明显的益处;–目标医院无法接受转诊申请或无法满足转诊要求。
四、转诊转院的责任和要求1.转诊医生的责任和要求:–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并提供明确的转诊建议;–向患者解释转诊的目的、需要和可能的风险,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详细的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按时获取转诊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一、引言医保转诊转院,也称为双向转诊,是指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内,患者通过医生的推荐,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诊到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本文将介绍医保转诊转院的规定,包括转诊的条件、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等。
二、转诊条件医保转诊转院不是随意进行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
以下是常见的转诊条件:1.病情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转诊转院是为了提供更适宜的治疗或诊断手段,因此患者的病情需要有明确的需要进行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证明。
2.转诊同时满足两家医疗机构门诊要求:双向转诊要求患者同时满足两家医疗机构门诊要求,包括患者住院六个月内签约或选择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参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也是转出或转入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
3.转诊医生意见一致:患者的转诊需得到转出医疗机构的医生的推荐,并且转入医疗机构的医生也需同意接收患者并提供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三、转诊程序1. 患者就医患者在出现症状或感觉需要进行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首先前往已签约或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患者将病情告知医生,同时提出请求转诊的需求。
2. 转诊申请转出医疗机构的医生经过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后,如果认为需要转诊,将发起转诊申请。
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入医疗机构的意愿等。
3. 转入医疗机构接收转入医疗机构接收转诊申请后,将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提供的治疗或诊断手段。
如果认可患者的转诊需求,将通知患者前来进行进一步的就诊。
4. 结算费用转诊转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医保政策进行结算。
患者需要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医保卡、转诊证明等文件进行费用结算。
四、注意事项1.在进行医保转诊转院前,患者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有医保资格,以及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
2.在转诊申请过程中,患者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转诊证明和转诊申请的文件,以备后续结算和纠纷解决的需要。
3.患者在转诊转院时需注意选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医院设施和医生资质的医疗机构,以确保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
医疗机构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 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自查和互查,及 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 监督,包括媒体、患者及其家属等 ,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
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 构的转诊转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02
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医院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03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院领导 审批后公布实施。
04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XXX医院所有 。
THANKS.
转院管理
03
转院条件
病情需要
患者病情复杂、严重或需要特殊检查和治疗,超 出本院诊疗能力。
患者意愿
患者或其家属主动要求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间协议
本院与接收医疗机构间有转诊协议或合作关系。
转院流程
提出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填写转院审批表,科 主任签字同意。
审核批准
医务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院条 件的,报请医院领导批准。
分级诊疗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医疗机构的诊 疗能力,实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 度。
资源共享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和流程,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转诊转院的规 范有序进行。
转诊管理
02
转诊条件
病情需要
患者病情复杂、严重或需要特殊检查、治疗 ,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汇报人: 2023-12-23
目录
• 总则 • 转诊管理 • 转院管理 • 监督与考核 • 信息化管理 • 合作与协同 •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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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医院诊断明确且医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医院确因条件受跟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