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进口清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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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进口清关流程
1、准备单据:
操作方式选定之后,便要及时与收货人落实品名及税号,查询监管条件,交税货物是否要双抬头等,通知收货人准备齐全的报关单据。我公司操作人员接单后,要核实单据是否齐全。需代办单证的,要及时操作,以免船到港后因单据不全无法通关。外联人员取单时也要审单,把握不准的要与操作人员确认。关于单证的准备要求请看附件中的海运清关单据准备。
2、进口换单
提单正本寄到我司后,我司换单人员到指定的货运代理或者船公司换取提货单,然后将提货单传真给属地报关员。
3、报关报检:
从欧盟、美国、日韩等国家进口的货物,单据齐全后可以先做包装商检,原则上包装商检要在清关地报检、查验。做出商检通关单后就可以开始向海关申报,在报关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与收货人沟通,做好海关与货主的联系工作。如果遇到海关审价的情况,可以先向海关交纳全额或者差价保证金,等货物放行后再向海关提供材料进行价格磋商。
4、查验、交税、放行:
海关布控查验的货物,需要将货物托到海关指定的查验区,配合海关做好货物的解释工作。征税货物出税后,督促收货人及时交税,需要我公司暂时垫付的,要求收货人短时间内将税款汇往我公
司账号。海关放行货物后,及时联系商检查验货物包装,与收货人落实好送货地点及联系人,提前联系好车辆,填好派车单,商检查验没问题放行之后尽快安排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5、确认帐单:
货物送到厂家集装箱返回场站后,马上与船公司结算超期费用,等支出列齐后做出账单,然后传真至收货人,做好解释工作。收货人要求减让的在征得市场人员或经理后可给于适当减让。收货人确认账单后根据要求开出发票,连同税单等单据送给收货人。
6、退单催款:
一般情况,在货物放行后半个月就海关就可退单。报关单退下来后要根据收货人的付款情况向其退单,长期未收款的业务需经市场人员和部门经理同意,必要时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退单。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未收回货款,可以提交综合部或市场部通过法律手段协助解决。对于散户且不需要收外汇的收货人,我公司一般要先收款后放货。
海运进口FOB操作流程
一、请客户提供合同或信用证,及外方供货商地址、电话、联系人。
二、将供货商信息传真给青岛代理,请其外方代理与供货商联系发货事宜。同时请青岛代理将其外方代理传真一份给我司,由我司传给收货人,同时提醒收货人将外方代理传真给其供货商,以便双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