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概要
第一章城市总体规划概要一、主城区规划区范围池州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包括池阳办事处、秋浦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里山街道办事处和马衙镇的辖区范围。
包含建设用地、风景区用地与生态绿地等,总面积359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1、近期:2001——2005年2、远期:2006——2020年三、城市性质皖江南岸的中心城市之一;安徽省“两山一湖”旅游区北部的服务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和港口城市。
四、城区人口规模1、近期(2005):15万人2、远期(2020):25万人五、城市用地规模近期(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15.8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5.63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26.33平方公里(预留发展到30万人的用地条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5.32平方公里。
六、城市布局结构1、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规划用地布局采用组团结构,结合功能分区,按实际要求分为三个主要功能区:(1)以老城区为主适当扩展形成的主城区主体部分;(2)主城区外围东北部为江口临江工业区;(3)主城区外围南部结合铁路建设形成站前区。
2、各功能区相对独立完善但又各有侧重。
主城区主体部分以居住和商业服务为主要职能,在城东北布局一定工业用地,对西北片原有工业用地进行功能调整和开发置换;城南的站前区以居住用地为主,结合铁路车站流通功能布置少量工业与仓储用地,同时在站前集中布置商贸居住综合用地;江口区以港口建设和布置大型工业用地为主要目标,为大型工业项目的引进提供可能性,同时也布置一定的居住用地。
3、在明确主要功能区的基础上,以自然地貌(山体、水体)和城市主干道为分割,将三个主要功能区再划分为若干个基本功能组团。
基本功能组团在功能上相对独立,由绿地穿插其中,把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有机地融合起来,体现城区的自然风貌,形成城市特色。
4、利用杏花村风景区、齐山和平天湖风景区的良好景观与生态优势,在规划布局中充分体现池州城市的生态特色,将山水生态绿地楔入城市建设用地中,形成开敞、优美自然的城市风貌。
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池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讨论稿)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池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04目录1 总则 (2)2 术语与定义 (6)3基本规定 (8)4低影响开发规划控制目标 (9)5低影响开发规划指引 (11)6低影响开发设计指引 (16)7其他规定 (25)附录图一: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平面图附录二:适合池州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示例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动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池州海绵城市,引导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及其他新建的建设项目实践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特制定本导则。
1.2 主要内容本导则规定适合低影响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规划目标、规划指引、设计指引。
1.3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和设施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或设施,应按本导则执行。
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包括老城区、天堂湖新区,北至昭沿江路-清风路,南至永明路,东到九华大道-石城大道-长江南路,西到白洋路-黄公路。
总面积约18.50km2(498个地块)。
见附图1.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以外具备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工程或设施建设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以下地区的建设项目注意:(1)特殊污染源地区(如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原农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库、加油加气站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如需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的,除适用本规划设汁导则外,还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地下水、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2)陡坡坍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易造成危害的场所,其他有安全隐患场所均不适用本导则。
1.4编制依据(1)国家政策、法规、文件、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1992)《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7《中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战略》(2010)《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3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市排水工程规范》(GB5031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40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199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201410(2)地方性文件《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池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30)》《池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09—2030)》《池州市城乡给水工程专业规划(2013—2030)》《池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业规划(2008-2020)》《池州市城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池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池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4—2030)》《安徽省池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池州市排水管理办法池州市建设雨水径流控制办法池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池州天堂湖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指标体系及技术实施导则》。
(最新)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池州城市简介(doc-7页)
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
撤地建市后,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成果具有以下特点:1 立足区域,论证了池州市在皖江经济带和“两山一湖”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对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了“一主一副一区”的城市结构;2 以现有城市建成区为发展中心,实行城市外延拓展及存量土地的再开发相结合;优化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原有城市各项设施;3 针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提出主城区城市格局保护、老城区风貌保护和视线通廊的要求。
并且对重点地段、主要文物建筑等需要重点保护和公共利用的对象,提出保护范围控制和环境整治的要求;4 积极控制城市景观,基于城区滨水轴线和城市轴线的整体结构,制定池州城区新的整体空间结构、公共开放空间和景观环境方面的策略,作为编制开发控制规划的依据;5 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城市外围山水田园的生态格局。
城市结构分析池州城市简介池州市位于长江南岸,安徽西南部,东与铜陵、芜湖交界,东南与黄山毗邻,北与安庆隔江相望,西南与江西省接壤。
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池州地区,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现辖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和九华山管委会。
1996年我市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1997年被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列入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全国十六个地方试点之一,2003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生态安徽”建设试点市。
池州市是以林为主的重点山区市,全市国土面积8272平方公里,林地面积80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4.3%,三县一区均为省重点山区县,自然格局呈“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特别是1998年大水后,在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近14.4亿元。
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B3
娱乐康体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商业、办公、酒店及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B31
娱乐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B4
1.4
在执行过程中,如《通则》参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有相应调整,应及时进行修正。
2.1
用地分类划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执行,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和规模控制应按表2.1.1、2.1.2执行。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交通设施、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S
S3
交通枢纽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办公、可附设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小型商业、可附设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21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用地
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TOURISM DEVELOPMENT PLANNING OF CHIZHOU[2004-2020]文本及图则同济大学风景科学与旅游系Department of Landscape Science & Tourism,Tongji University同济大学风景科学研究所Landscape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Tongji University池州市旅游局Tourism Bureau of Chizhou City二0 0四年三月项目名称: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委托单位:池州市旅游局项目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风景科学与旅游系同济大学风景科学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刘滨谊博士教授博导项目组成员:刘滨谊博士教授博导王云才博士副教授刘颂博士副教授冯学刚教授王兴斌教授宋雁研究生蔡光宇研究生制图:金秋爽本科生丁玉华本科生魏怡本科生李晓霞本科生文本目录一总则 (1)二池州市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分析 (1)三旅游发展战略 (2)四旅游产品策划 (4)五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5)六旅游品牌形象与宣传营销 (8)七旅游产业及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10)八旅游基础设施规划 (12)九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 (13)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 (14)十一分期投资建设与经济效益 (16)十二旅游发展管理工程:机制、政策与法规 (18)附则 (19)图纸目录现状图纸:图号图名1-01 区位及空间联系图1-02 池州市行政区划图策划规划图纸:图号图名2-01 池州市旅游资源分布图2-02 池州市旅游资源分类与分级评价图2-03 安徽省南部地区旅游产品竞争图2-04 池州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图2-05 池州市旅游区分区图2-06 池州市旅游发展功能结构图2-07 池州市旅游形象与主题塑造策划图2-08 池州市旅游产品与项目图2-09 池州市旅游线路规划图2-10 池州市旅游通道建设规划图2-11 池州市旅游景镇景村建设规划图2-12 池州市旅游发展市场图2-13 池州市旅游服务中心与设施规划图2-14 池州市旅游发展近期建设图2-15 池州市旅游发展中远期建设图分区规划图纸:图号图名3-01 秋浦仙境旅游区分区图3-02 秋浦仙境旅游区功能结构图3-03 秋浦仙境旅游区旅游产品与项目规划图3-04 大九华圣境旅游区分区图3-05 大九华圣境旅游区功能结构图3-06 大九华圣境旅游区旅游产品与项目规划图3-07 尧舜圣境旅游区分区图3-08 尧舜圣境旅游区功能结构图3-09 尧舜圣境旅游区旅游产品与项目规划图3-10 牯牛降生态旅游区分区图3-11 牯牛降生态旅游区功能结构图3-12 牯牛降生态旅游区旅游产品与项目规划图一、总则第1条为促进池州市旅游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精品)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导则
杏花村位于城市东南,与历史城区有着密 切的联系,是城市重要的历史和人文景观 资源。
自然山水、历史景观和人文景观共同构筑 了池州城市景观特色意象。
皖江
百牙山塔
清溪塔
平天湖
杏花村
白洋河
清溪河 孝肃街
齐山
4.城市景观分区
依据城市空间整体框架及总体规划功 能布局,将城市划分为若干景观分区。 池州城市景观分区包括
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区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站前综合商贸风貌区 城北滨江风貌区 中心城综合风貌区 齐山-平天湖风景区 湿地森林景观区 东部现代产业风貌区 东部新城风貌区
5.城市景观结构分析
通过景观结构确定城 市景观要素的类型和位置, 建立要素之间的区位逻辑 和空间秩序,确保城市景 观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池州城市景观结构由 自然环境基底、生态景观 廊道、人工景观组团等景 观要素组成。
史景观,发展城市现代景观,焕发城市活力与生机。
百牙山塔 平天湖 池州傩戏
2.城市风貌规划原则
保育自然风景 尊重环境特征
规划应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完整性,突显山水城市风貌特征。尊 重和利用地形地貌、植被等自然生态要素,使得自然形态和人工建设在空间上达 到和谐组合并相互衬托。
保护历史风貌 延续城市文脉
二、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4.建筑学理论
建筑风格:欧陆、现代、传统(园林、徽派等)
1、传统徽派建筑的基本特 “青砖出檐长、马头白粉墙” 。 第一,显露山水。
第二,淡雅简约。
第三,尺度宜人。
第四,重细部装饰。
第五,建筑用材:因地制宜。 第六,建筑形式具有多样性。
2、新徽派建筑 第一,“徽而新” “徽而新”——充分吸取徽派传统建筑及聚落的特征和风貌,对 窗楣、门楣以及马头墙、屋脊等徽派元素进行简化,主要应用在低层 和多层建筑中。
城市规划管理 “四层次”模型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所 指 , 以是 对 城 市 政 府 行 为 加 以约 束 的 可
省级政 府 , 甚至 中央政府 , 在一定 条件下
也可 以是对城 市规划 部 门加 以管 理的城
市政府。
1 引导层 。上级政府在这里承担了维 、
池 州市城市总体
护公共利益 的公平仲裁者的角色。它通过
城
一
老 望
政 策方 向的调整对利益层的利 益诉 求加 以引导 ,平衡 各
值判 断 目标确定 、 备选方案 的制定 与选 择 、 决策 、 实施 与
发展 , 但是规划 的理念与方法的滞后 , 又导致 了各种社会 矛盾集 中反映在规划管理工作 中。“ 政府” “ 、专家” “ 、经济
4 监 督 层 由政 府 、 济 组 织 、 会 公 众 、 体 舆 论 等 、 经 社 媒
方 利益 ; 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城市规划 的过程 ; 通过建立意
市发展 中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城市利 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担和参与城市决策的能力。作为
见传递 机制 ,听取监督层对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反馈意
题加 以纠 正 。
见, 并可能据此调 整政 策导 向; 通过问责机制对出现的问
种制度安排 的城市 规划管理, 随着城 市发展而 不断演
变 和创 新 。
2 利益层由城市规划 的四类主体构成。他们 以实现 、
本研究结合 了笔者多年的政府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 经验 ,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 上 , 结合现在的城市规划理论 和 我国的城市规划实际 ,笔者建立起基于公共管理导 向的
在市场经济 的新形势下 ,经济发展逐渐成为 各项 建 设 的主导 ,城市 规划模式在地方政府 主导之下 向营销 型
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近期为2021-2021年远期为2021-203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的规划范围为市域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一区三县,面积8272km2。
根据城市建设开展的需要,规划划定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包括池阳、秋浦、江口、里山、马衙、墩上、梅龙、秋江八个街道办事处和涓桥镇,其中涓桥镇作为近郊城镇与中心城区具有较密切的联系而划入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总面积为1080km²。
五、规划重点1、依据城乡统筹原那么,分析市域城镇空间格局,确定市域城镇体系和支撑系统规划。
将市域视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居民点布局、产业布局、交通组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此根底上确定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和相应的支撑系统规划。
2、从加强区域空间集聚、带动区域开展的角度出发,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和规模。
针对现状城镇规模小而布局分散的问题,规划应在遵循人口和产业空间集聚的根底上,合理确定中心城市的性质和开展规模。
3、尊重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历史文脉,确定城市开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结构。
根据用地条件评价和机场、铁路、高速公路、长江岸线等区域性交通根底设施的影响分析确定城市开展方向;充分利用秋浦河、白洋河、百牙河、平天湖、齐山以及东部山体等自然山水格局,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六、开展战略1、融入区域重构,实现优势互补和错位竞争积极融入“皖江经济带〞和“皖南国际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挖掘池州市特色,利用生态资源和后发时序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错位竞争。
2、优化产业结构,开展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承接长三角地区的二次产业转移和培育内生型产业相结合,优化池州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重点开展新材料产业、旅游休闲业和生态农业及其接续产业,强调产业间的横向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的同时,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
3、空间集聚开展,“开发沿江一线,保护内陆一片〞强调“一主一副一区〞对于池州开展的带动作用。
池州市总体城市设计暨5处重点区域(地段)城市设计
池州市总体城市设计暨5处重点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采购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工作“五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15号)精神,我市积极组织2018年城市设计(双修)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并成功入选。
为打造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滨江特色城市,我市拟先行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重点围绕保护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明确开敞空间、塑造风貌特色、传承历史文化、创新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并就如何在建设管理中落实城市设计目标、意向和控制要求进行探索和创新,为城市空间规划提供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
项目内容:编制《池州市总体城市设计暨5处重点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预算费用:450万元;以现执行的《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合作项目测算设计费用标准,具体项目费用根据项目性质研究确定。
二、服务期:约180 天1、现状资料收集、分析与整理:2019年6月,主要进行背景与要素调查及分析与综合。
2、中间检查:2019年7月中旬,设计单位在现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交成果的初步框架,并对主要研究内容的工作和技术思路做详细说明;2019年8月中旬,设计单位提交初步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
3、成果论证。
2019年9月底,设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规划成果论证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及各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4、修改报批。
2019年10月底,按法定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后,修改完善成果,形成规划报批稿,2019年12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必填)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在2017年1月份以来存在合同违约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池政办〔2017〕6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规定(试行)的通知池政办〔2017〕63号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规定(试行)》业经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6日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规定(试行)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和范围,根据《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作出以下规定。
一、城市管理区域范围(一)江南产业集中区城市管理执法区域范围为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内。
规划区内非建成区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由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管理和执法,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承担工作经费,相关具体事宜由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与贵池区政府会商确定。
(二)市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区域范围为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内。
规划区内非建成区(西部园区)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由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管理和执法,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承担工作经费,相关具体事宜由市开发区管委会与贵池区政府会商确定。
(三)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区域范围为规划面积101平方公里范围内。
其中,涉及“人地分离”问题的马衙街道办事处杨安、峡山、碧山等3个社区和开发区流坡村高垅、金安等2个村民组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由贵池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给予协助。
公布池州市主城区基准地价规划指导价格
关于公布池州市主城区基准地价规划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池政[2005]54 号发布日期:2005-9-8执行日期:2005-9-8生效日期:1900-1-1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池州市主城区基准地价及规划指导价格》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市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池政[2001]15 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九月八日池州市主城区基准地价及规划区指导价格一、基准地价及指导价格的应用范围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某一估价基准日上,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及使用年期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本市城区基准地价及指导价格主要用于指导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依据,有利于充分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主城区土地综合级别及指导价格实施范围(一)主城区土地综合级别范围1、Ⅰ级地范围东至东湖路,南至翠微路,西至秀山路及虎泉路西50米,北至建设路北50米。
2、Ⅱ级地范围东至纬三路、清溪河、青云路及九华山大道,南至人民路、经八路纬九路、清溪河、二中南侧及南湖沟一线,西至秋浦西路、大公山、规划虎泉路及长江北路一线,北至清风路、翠百路及纬三路一线。
3、Ⅲ级地范围东至经四路、平天湖大坝、清风路、九华山大道南段及东面养殖水面一线,南至纬九路、示范农场、清溪河、环城南路、白洋河及杜坞路一线,西至环城南路及池口路一线,北至沿江路一线。
4、Ⅳ级地范围Ⅲ级地外围界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东至平天湖西边大坝和齐山南缘一线,南至齐山大道、环城南路及杜坞路一线,西至秋浦河沿岸一线,北至长江与秋浦河故道一线。
(二)指导价格实施范围规划区指导价格实施区域为:东至马江公路与贵铜公路一线,南至沿江高速、318 国道和站前区南缘一线,西至秋浦河,北至长江沿岸(不含主城区)。
池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范本模板】
池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长江岸线是亟待开发的稀缺性重要战略资源,它具有极强的经济功能,是市委、市政府“打好长江牌,争创新优势”战略思想的最重要依托;也是池州新一轮大发展、快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所在.池州市长江岸线总长162公里,有三分之一岸线岸坡稳定,水陆域建港条件优越,池州港已被列入全省重要港口名录,因此,必须利用临江适宜布局大运输量、大吞吐量、高耗水量、大进大出产业的资源优势和全省重要港口的政策优势,把开发岸线、打造产业、依托港口、振兴水运,作为池州加快开放、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以长江为纽带、岸线为依托、产业为支撑,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来实现交通、市场、产业、旅游及各生产要素与“长三角”的全方位、多层次对接,从而真正做到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拟分层次编制《池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和《池州市港口总体规划》,前者是后者的编制依据,后者是前者的一个专项规划。
鉴于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实需求,我局在收集整理大量有关资料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历经数月实地详细踏勘的基础上,先行编制完成了《池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池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依据长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长江航道规划、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十一五”规划思路、池州市城镇建设、旅游发展、土地利用与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利防洪、环境保护、开发区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军事岸线利用规划,在《长江池州港辖区河势分析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以2004年为基期,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重点解决岸线资源开发问题,明确岸线资源开发的目标、任务,并与产业规划、城镇规划、旅游规划、矿产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是岸线资源开发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岸线开发基础与目标第一节开发基础一、区位条件:池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依江近海,处于皖江经济带的西南部,东临“长三角”城市经济圈,西接华中经济协作区。
池州城市总体规划.doc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战略和城市规模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32)第五章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42)第六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46)第七章中心城区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51)第八章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52)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58)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6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68)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71)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76)第十四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0)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86)第十六章主城区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 (89)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设想 (91)第十八章政策建议与实施保障 (94)第十九章附则 (97)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编制背景近年来,池州的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池州市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为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引导和控制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照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与原则(1)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围绕加速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经济升级版,以创新发展、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城市建设发展的总目标。
(2)坚持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原则为指导,积极开展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探索。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塑造宜居宜游的城市空间环境。
(3)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突出池州自然生态环境和地域文化特色。
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优化人口、城镇、产业布局,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协调发展。
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_24021
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第1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1.2 适用范围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同时,还应符合本通则要求。
本市各县(区、风景区)可参照执行。
1.3 通则审批控规通则是对城乡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与引导,本《通则》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是池州市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凡依法批准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涉及城乡建设的行为都应遵守本通则的相关规定。
1.4 管理维护在执行过程中,如《通则》参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有相应调整,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章建设用地2.1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划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执行,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和规模控制应按表2.1.1、2.1.2执行。
表2.1.1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表2.1.2 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2.2 土地混合利用2.2.1鼓励多种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但应遵循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
2.2.2在城乡规划编制及管理过程中,当土地使用功能需要规划为混合用地时,宜参照表2.2.1,有条件兼容的方可混合使用。
表2.2.1常用土地用途混合使用指引第3章开发强度3.1 开发强度分区3.1.1 城市开发强度分区是在宏观规划的指导下,合理预测并提出远期城市发展策略所对应的城市空间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3.1.2 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共分为四类区,按表3.1.2执行,用于指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确定。
表3.1.2 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等级表3.2 地块容积率3.2.1 地块容积率确定应满足市政交通设施负荷、历史保护、地质条件、生态安全等特殊要求,并满足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
池州市(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一、总则第1条池州市(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依据《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编制的专业规划,是指导池州市城市内绿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们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划执行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建设部784号)5.《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号)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7.《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8.池州市相关专业部门(园林、林业、水务等)规划或计划第3条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4条规划范围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城郊和部分市域绿地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安排。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
第6条规划原则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二、规划目标与指标第7条规划目标通过绿地系统的合理布局,以城郊森林和城区绿地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市绿化景观,把池州市建成为“两河穿城过、绿水青山满城廓”的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绿色山水城”。
第8条规划指标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远期):25平方米/人2.城市绿地率(远期):40%3.绿化覆盖率(远期):45%三、城市绿地系统生态规划构想第9条生态目标1.绿地系统的生态还原功能2.确立城市绿化的产业地位3.提高城市绿化的社会价值第10条生态结构1.自然生态结构1.1保护并恢复城市生物多样性1.2疏通城市绿脉。
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导则
3.1 长江路--永明路
功能定位
城市南北向重要的发展轴,都市生活的舞台,古今交融的 魅力展示区。
风貌定位
提升形象,激发城市活力,历史与现代对比协调的多彩风 貌带。
7.建筑高度分区规划
8.城市色彩规划 城市的基本色调
通过调查分析,池州城市建筑基本色调 定为白色系、暖灰色系、冷灰色系和红褐系 的色彩体系。 白色系列的色彩体系:白色系是池州的 背景色,如城区的民居建筑等。将白色系作 为城市建筑主色调之一,表达对城市传统的 尊重。 冷灰色系列的色彩体系:冷灰色是建筑 墙面及屋顶主色调之一,多为青砖和青瓦色 彩。 暖灰色系列的色彩体系:暖灰色是建筑 墙面主色调之一。 红褐色系列的色彩体系:红褐色为建筑 墙面主色调之一,在传统建筑中多为立面木 质部分色彩。
杏花村 白洋河 清溪河 孝肃街 齐山
4.城市景观分区
依据城市空间整体框架及总体规划功
能布局,将城市划分为若干景观分区。
池州城市景观分区包括 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区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站前综合商贸风貌区 城北滨江风貌区 中心城综合风貌区 齐山-平天湖风景区 湿地森林景观区
东部现代产业风貌区
东部新城风貌区
2 城市分区规划设计导则
老城区设计导则
杏花村景区 设计导则
滨江风貌区 设计导则
综合风貌区 设计导则
站前综合商贸区 设计导则
东部新城风貌区 设计导则
东部现代产业风貌区 设计导则
齐山—平天湖风景区 设计导则
3.城市重要道路设计导则
道路根据功能分为交通型,景观型,生活型三类。 根据城市整体风貌规划和分区风貌控制要求,对中心城区三横三纵一环:长 江路、秋浦路、九华山大道、建设路、清风路、东湖路、齐山路等十三条城市重 要道路进行景观、风貌设计引导。
安徽贵池前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前言进入21世纪,国家经济发展将由东部向西部推进,发展重点将由沿海向长江流域伸展。
池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依江近海,处于皖江经济带的西南部,东临“长三角”城市经济圈,西接华中经济协作区。
池州市具有长江岸线的资源优势,岸线资源丰富,沿江岸线162公里,池州市完全可以通过滨临长江、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东接“长三角”,西联中西部,成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重要的区域经济增长点。
前江工业园区筹建于2005年7月,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北部的滨江地带,西临长江,与安庆相望,南接318国道和沿江高速,距池州主城区30公里,是贵池区着力打造的省级工业园区,园区将以贵航特钢公司和智科铜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为基础,围绕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注重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工业园区的集群式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产业园区。
一、规划编制背景1、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随着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深入,我国制定了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开发,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的战略部署,国际和国内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趋势不断增强,2008年1-7月份,安徽省外资金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中,来自苏浙沪的资金达到819.6亿元,占全省该项资金总额的55.1%,比上年同期增长96.3%。
安徽现有89家省级以上经济园区,既是长三角产业转移、外来投资的主要承接区,又是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的主要载体和阵地。
同时,2008年发生的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
2、区域发展条件的变化“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
”这是2008年初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对安徽发展提出的明确定向和定位,是在国际经济一体化日益深入和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加大的宏观背景下,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科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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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000字
池州市是安徽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江淮之间,是中国南北交通的要冲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池州市政府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意义
随着池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需求的不断增加,城市规划新的变革呼之欲出。
因此,编制《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就成为很有必要的任务。
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是为了使城市能更好、更科学地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生活需求。
符合现代化要求,有利于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二、规划基本框架
《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功能区规划、城市保护与改造规划、城市绿化与环境规划、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景观规划等七个部分。
1. 城市空间布局
城市空间布局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它涉及到城市的用地结构、区位分配、规模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因此,我们要针对池州市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等特点,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以逐步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
2.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交通作为城市的生命线,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发展。
因此,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要着重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道路狭窄等问题,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3. 城市功能区规划
城市功能区规划是指对城市各功能区域进行规划,包括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等各个领域,以逐步实现城市空间内多种功能的有序
协调,达到提高城市综合效益,提高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
益的目标。
4. 城市保护与改造规划
城市保护与改造规划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环境进行保护
和改造,以达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其中包括对历史风貌区、
老旧城区、生态环境等的保护和改造。
5. 城市绿化与环境规划
城市绿化和环境是保障城市生态和环境质量的必要条件,其中包括
城市的绿化和公园、水系等的规划。
在城市绿化与环境规划的基础上,通过逐步实施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构建城市绿色生态系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6. 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城市的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包括市政公用设施、文化教育设施、医疗
卫生设施、体育运动设施等。
规划出一套完备的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以改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不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7.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针对城市市政工程建设,我们要合理规划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8. 城市景观规划
城市景观规划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如何打造出具有吸引力、可观性
和标志性的城市形象,以提高城市的美誉度。
在城市景观规划中,
我们要注重文化传承,突出本地特色,营造出独具特色的城市风景线。
三、规划实施和保障
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保障工作,首先要落实好资源保障和
相关政策,加强规划落实的监管和检查。
同时,要加强对市民的宣
传和教育,让市民知道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城市
建设。
四、结论
制定《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城市发展的一个全面性规划。
规划中明确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将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严谨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才能为池州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出更加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