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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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863计划与浙江新能源产业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国家863计划与浙江新能源产业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国家863计划与浙江新能源产业对接活动实施方案摘要: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国家863计划与浙江新能源产业对接的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国家级科技项目与地方新能源产业的结合和协同发展,以促进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并推动国家新能源技术的升级。

本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选取与评估、合作协议签订、项目推进与成果评价。

一、项目选取与评估在项目选取与评估阶段,我们将结合国家863计划的指导方针和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求,共同确定合适的科技项目。

具体步骤如下:1.了解国家863计划的政策和目标,分析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2.组织专家对国家863计划中涉及新能源领域的科技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可行项目;3.与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对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资源,以进一步确定合适的项目。

二、合作协议签订在项目选定后,我们将与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方式。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合作目标和内容,明确项目的规模、周期和实施方式;2.制定合作协议,包括项目实施计划、科技成果共享和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3.对合作协议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并在双方相关部门备案。

三、项目推进与成果评价在合作协议签订后,我们将进行项目推进和成果评价,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具体步骤如下:1.组织双方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合作和交流,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困难;3.对项目推进过程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的实施方案;4.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价,同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四、预期效果与风险控制通过国家863计划与浙江新能源产业对接活动的实施,我们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促进国家级科技项目与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结合,提高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2.推动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促进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协同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之间的衔接;4.提高新能源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浙江省经济的转型升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浙政办发[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是应对全球能源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面对越来越突出的能源问题,许多国家纷纷将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的利用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并将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从法律、政策、机制等多层面加以推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尤其是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光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市场前景广阔。

这为我省顺应国内外能源发展新趋势,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机遇。

(二)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

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但全省96.7%以上的化石能源依赖省外调入,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大力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突破能源瓶颈约束,缓解传统化石能源日趋紧张的矛盾;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是培育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工艺不断升级更新,形成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也存在着产业链发展不协调、产业集聚不明显、行业管理不到位、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杭州 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杭州 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城市交通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介绍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及其实现情况。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篇1一、引言近年来,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出行”的目标。

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优化服务等手段,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交通出行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二、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杭州市政府提出了“2025 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30 万辆”的发展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杭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杭州市政府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对其给予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通过在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2. 建设充电设施。

杭州市政府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充电设施的覆盖率和利用率。

政府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并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和政策支持。

3. 优化服务。

杭州市政府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服务水平,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的购车、用车和充电等服务。

政府还通过监管和服务手段,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和质量。

三、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截至 2021 年底,杭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 18.9 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 4.5% 左右。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最高,为10.8 万辆,占比约为 89%。

杭州市政府已经建设了近 2 万个充电桩,基本覆盖了市区和周边地区。

政府还与企业合作,推出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受到了市民的欢迎和认可。

四、结论杭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努力。

政府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浙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省加快培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精神,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导向和目标任务,特制定《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一)现实基础产业链竞争力不断增强。

新能源乘用车持续增产、专用车特色鲜明,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能力不断提升,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达7.7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6.1%、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的5.3%;全省共有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已批复产能65.4万辆,吉利集团连续九年入选世界五百强,威马、合众、零跑、天际等一批新势力造车项目相继投产;三花集团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华友钴业成为全球核心车企的电池材料供应商,旭升股份稳居新能源轻量化系统全国龙头地位。

技术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已建成19个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1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9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7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载体,开发出一批标志性产品和战略性成果。

吉利集团PMA整车平台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零跑汽车成功研发一体化电驱总成Heracles,均胜电子已具备ADAS、被动安全技术整合能力。

智能网联技术应用进程加速。

数字经济优势凸显,在智能驾驶、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交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领军企业和领先产品。

海康威视、舜宇光学的高清摄像头等关键传感器制造水平国内领先;均胜智行全球首个5G-V2X平台项目即将量产,可输出L3级以上自动驾驶基础技术;阿里AliOS车载操作系统成功应用于近200万辆智能汽车。

借势政策东风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借势政策东风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车工 业新 时代 的到来 。
车 风生水 起 、 精彩 纷呈 。总体来 看 , 浙江 发展新 能
源 汽车 产业具 有 三大优 势 。

是 市 场 起 步 早 。 万 向 集 团 早 在 19 9 9年 就
启 动 “ 向汽 车 电 池 ” 目 , 行 业 内 唯 一 承 诺 电 万 项 是
周 鸿 飞
(浙 江省 发 展 和 改 革研 究 所 , 江 杭 州 3 0 2 浙 1 0 5)

要 : 着节 能 减 排 形 势 的 日益 严 峻 ,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受 到 越 来 越 多的 关 注 。 浙 江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随 新
车 具 有较 好 的技 术 和 产 业基 础 , 一 步要 以技 术创 新 为 关键 , 下 实施 百 花 齐放 的 技 g  ̄ 新 策 略 , 极 抢 占 -, l 积
收 稿 日期 :0 0— 9—1 21 0 4
二 是产 业 配套 好 。浙 江 已 经 形 成 新 能 源 汽 车一 电池一 相关材 料 等 产 业 链 。汽 车 制 造 方 面 ,
众 泰 、 利 、 源 、 迪 等 汽车 制 造企 业 纷 纷 向新 吉 永 康
能源领 域进 军 , 吉利 、 源汽 车分 别与 台湾 和美 国 永 汽车企 业开 展战 略合作 ; 电池方面 , 向集 团拥有 万 锂 电池 多项 核心 技 术 , 能 集 团率 先 获 得 电 动汽 天
作 者 简 介 : 鸿 飞 (9 0一 ) 男 , 东潍 坊 人 , 济 师 , 济学 硕 士 。 周 18 , 山 经 经
第 6期
周 鸿 飞 : 势 政 策 东风 借
加 快 新 能 源 汽 车产 业发 展
车 电池 “ 生 证 ” 并 与 奇瑞 集 团进 行 电池 战 略合 准 ,

新能源汽车政策总-V1

新能源汽车政策总-V1

新能源汽车政策总-V1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环保型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各国政府也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和推广新能源汽车。

而在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以支持和鼓励该行业的发展。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重新整理一下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总览。

一、补贴政策1. 国家补贴。

对新能源汽车购买者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和续航里程多少而不同。

2. 地方补贴。

各地还可以制定额外的补贴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

二、限购/限行政策1. 限购政策。

有些城市对汽车总量进行限制,而对新能源汽车却不设限制。

2. 限行政策。

一些城市对汽车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制,而新能源汽车可以不受限制。

三、免费停车政策1. 特定停车位的免费。

一些城市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免费的停车位,这些停车位通常是在比较闲散的路段或者是近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位置。

2. 公共停车场的免费。

一些城市政府还规定了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的停车是免费的。

四、充电设施建设政策1. 公共充电桩建设。

政府会投入一定的资金来建设公共充电桩,这些充电桩一般会建在市区、商业区等易停车的地方。

2. 充电桩安装补贴。

政府还会向安装充电桩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一定的补贴。

五、税收政策1. 购置税优惠。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比较优惠的购置税政策。

2.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中国税法对于新能源汽车还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总览,从补贴政策、限购/限行政策、免费停车政策、充电设施建设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五个方面展开,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和鼓励程度之大。

这也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氢燃料电池汽车是一种使用氢气和氧气两种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电能,从而驱动电动机以实现汽车驱动的新型车辆。

近年来,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国内外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有望成为未来汽车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汽车制造基地和创新创业区域,应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浙江省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1.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形成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

2.培育一批专业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提升整个产业的规模和水平。

3.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推广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浙江省的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三、重点任务1.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对氢燃料电池、氢气供应和储存系统、氢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我省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技术实力。

2.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专业化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形成产业创新链、供应链和服务链,提高整个产业的规模和水平。

3.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在浙江省的重要城市地区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基地,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购买和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强政策支持和金融保障: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和法规文件,提供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和创新,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

5.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提升浙江省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科研实力和人才水平。

四、保障措施1.建立扶持资金机制,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行安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3•【字号】浙政发[2012]90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9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76号)和《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加快培育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构建竞争新优势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我省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应用推广启动较早的地区之一,在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基础和先发优势。

面对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突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及国家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的良好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集聚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整车设计、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重点环节,以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为载体构建技术协同创新体系,以培育发展骨干企业为重点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以创新商业模式为抓手加快示范推广应用,建立完善企业主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示范应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推动我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2•【字号】浙政办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日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为抢抓全球汽车产业技术变革、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我省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汽车产业战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一)总体要求。

顺应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坚持扬长补短、创新突破、科学引导、优化布局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汽车产业的基础优势,以产业结构战略转型和产品高端化为主线,加快融入全球汽车产业创新体系,优化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产业布局,培育国际一流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完善“汽车+”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构建集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汽车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汽车产业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引领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打造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培育万亿级产业规模。

汽车产量超过3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80万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10000亿元,其中汽车整车工业产值超4000亿元、汽车零部件工业产值超6000亿元。

形成高端产品结构体系。

纯电动B级乘用车汽车产量超过30万辆,保持全国领先;自主品牌中高档乘用车销量超过200万辆,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智能汽车、高端商用车实现规模化量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二)打造全国汽车产业创新高地。 1 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关键技术路线图,重点突破整车平台化开
汽车产业集群 金华:重点建设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义乌绿色动力小镇、永康众泰汽车小镇,打 造以纯电动、混合动力以及电机、电池、电控关键零部件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温州:打造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整车产业基地,以纯电动乘用车、专用车为重点,提 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 湖州: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平台,重点布局新能源 汽车、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产业,提升发展动力电池产业。 嘉兴:提升桐乡整车基地,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产业;依托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 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
—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政府)
专栏 1 汽车产业布局优化工程
杭甬台汽车产业引领区 杭州:围绕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关键技术领域,加快推进智能汽车 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 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 1500 亿元,打造具有国际有影响 力的智能汽车创新中心。重点建设杭州江东新区千亿级汽车产业平台,加快汽车整 车产能释放。积极推进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中万向 创新聚能城建成国内标志性新产业示范平台。 宁波: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和汽车现代服务业,力争到 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 5000 亿元,成为国际知名的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物流基地。宁波前湾新区建成 国内新产业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吉利、大众两大整车企业集聚效应,打造集汽车研发、 生产、测试、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提升发展宁波梅山集聚区,大力 发展中高端自主品牌汽车,并依托梅山港区发展汽车现代物流服务业,延伸高端汽车 产业价值链。 台州:着力建设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为核心的现代化、全产业链汽车城,力 争到 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 2000 亿元。重点以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为核心,打造临海 头门港、沃尔沃汽车小镇、台州东部新区三大汽车智造片区,建设国内极具竞争力的 千亿级中高档自主品牌汽车产业集聚区。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浙交提〔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浙交提〔2018〕58号童文红委员: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91号《关于加快落实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及通行便利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悉,结合省发改委、公安厅、建设厅、商务厅、经信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给予新能源货车停靠便利近年来,全省各地严格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2-2016),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方便了新能源货车停靠、充电。

全省在2016、2017两年共建成充换电站578座、公用分散充电桩l387l个,分别达到“十三五”建设目标的72.3%和ll5.6%。

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换电站全覆盖。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优化新能源货车停靠便利条件。

一是继续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继续做好新建民用建筑配建充电停车位和预留充电设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充换电设施的配建研究。

二是加强装卸场地规划布局。

指导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主要商业设施布局,合理规划主要商业设施货物装卸点,预留城市配送车辆作业场地。

在城市重要的物流配送市场和配送终端研究适用于新能源物流车辆的作业空间布局模式,为新能源配送车辆的作业停靠提供保障。

三是完善城市货车停靠政策。

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限制措施,在充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给予城市配送车辆必要的停靠便利。

二、关于燃油货车提前置换的环保奖励根据全省生态环保暨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省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路径研究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路径研究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路径研究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

本文以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特征,挖掘浙江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以此进一步探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之一,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对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浙江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水平总体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在燃料电池、电机和驱动器、车网融合等方面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有效的市场运营模式。

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深化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总体部署的有效路径,对于提升浙江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中的地位、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缩小与先进省市和发达国家差距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演化模式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路径遵循“种子期——培育期——成长期——成熟期”的成长路径(如图1)。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种子期,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新鲜事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且能带动整体经济发展,但同时其发展也面临较大失败风险,呈现出的业态特征为:发展潜力大,发展规模小,企业数量少且整体规模小,缺乏稳定需求市场。

因此,更应注重创新驱动与政策推动相配合,需要政府部门从政策、资金、人才全方位扶持相关企业发展。

在培育期,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具有明显的集而不群的特征,企业仅在地理上集中,尚未在功能上实现真正的集聚与融合,在该阶段,创新驱动和政府引导是推动其集群化发展的主要动力,通过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产业要素往新能源产业集群区集聚。

在成长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技术要求将促使相关企业在自主技术创新的同时,主动寻求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的技术合作,从而逐渐形成技术创新联盟。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1号)《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产业〔2019〕375号),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础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紧跟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积极构建产业生态。

以开展系统性示范应用为载体,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断巩固和提升产业国内地位。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

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

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二、重点任务(三)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加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重点支持省内优势单位开展“高比功率低贵金属用量膜电极组件、高耐蚀超薄金属双极板、氢引射器、氢传感器、氢气循环泵、氢气流量控制阀组、空气压缩机”等核心组件,“高电催化活性ORR催化剂、超薄PTFE增强型质子交换膜等含氟新材料、固体氧化物电解质”等基础材料,“70MPa车载储氢瓶、固态及液氢储存装置、加氢装置”等重要装备的技术攻关。

着力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集成技术、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与控制技术。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浙江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四)搭建协同创新平台。

支持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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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4.08
•【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107号
•【施行日期】2021.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产业
正文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1•【字号】浙政办发〔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0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

为指导我省“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就。

1.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十二五”末,全省电力总装机8215万千瓦,特高压线路和省际联络线供电能力1800万千瓦以上。

“十二五”时期新增宁波液化天然气(LNG)、西二气和丽水36-1气三种气源,天然气可供量86亿立方米以上;新增核电、风电、光伏等一次能源生产量1350万吨标煤,全省一次能源自给率达到5.3%(当量值)。

从2014年开始,全省能源供需实现从缺电少气到平衡有余转变,电力、天然气供应充足。

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96亿吨标煤,全社会电力消费3554亿千瓦时,煤炭消费1.38亿吨,石油及制品消费2970万吨,天然气消费78亿立方米。

表1全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2.能源结构逐步优化。

2015年,煤炭、油品、天然气、水核风电及其他能源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为52.4%、22.4%、4.9%、20.3%。

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

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新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特点我省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早,近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9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560亿元。

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从工业硅生产到光伏系统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光伏电池产能近1000MW,光伏产业年销售收入约400亿元;光热产业已形成了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产业发展集聚区,太阳能热水器产量约占全国的25%;风电产业初具规模,自主研发的2.5MW风机进入产业化阶段,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整机制造能力近1000MW,整机制造及零配件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3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中,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技术全国领先;核电站用高标准管材、阀门等附件以及水电、潮汐能发电设备生产也有较大突破,形成了日趋成熟的水电及潮汐能产业链。

同时,在非晶及微晶薄膜电池生产与装备制造、硅晶体材料切片、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研发与生产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内外技术水平领先的龙头企业。

全省还拥有一批从事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研发中心及博士后流动站、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为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从总体上看,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尚属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与国内外领先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新能源汽车“十二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甄选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新能源汽车“十二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甄选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新能源汽车“十二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优选.)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新能源汽车技术“十二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一年九月目录一、专项设立的背景和意义 (1)二、专项预期目标 (3)(一)总体目标 (3)(二)拟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 (4)三、专项实施的主要内容 (6)(一)重点研究领域及攻关方向 (6)(二)拟设立的重大重点项目群 (7)四、专项组织实施方式 (8)(一)技术路线 (8)(二)专项实施的运作方式 (9)五、专项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0)一、专项设立的背景和意义迫于石油资源紧缺和空气污染严重双重压力,世界汽车工业正面临动力系统转型的重要时期,各个汽车大国纷纷加大了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大规模产业化的投入力度,高度一致地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和发展,我国也不例外。

从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总体发展情况看,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基本完善,已经进入商业化规模销售阶段,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成为市场关注的新热点;纯电动汽车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全新结构纯电动汽车和增程式纯电动汽车开始进入市场;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处于新的技术突破前期,关键技术研发是抢占制高点的重要战略。

“十五”以来,我国政府通过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持续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支持,显著推动了相关技术的进步。

目前,动力电池、永磁电机及其驱动控制系统已经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纯电动汽车小批量示范运行已在特定区域展开,混合动力汽车已经开始规模化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研究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部分成果已经获得示范验证。

截至2011年6月,国内累计超过1500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投入运行。

我省是国内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大省,零部件生产规模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整车生产的自主品牌优势日益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了“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在整车产品开发、关键零部件总成结构材料和工艺创新、电子技术应用等重点研究领域进行立项资助,突破了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显著提升了我省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对我省自主品牌整车产品的发展和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储能电池超100GWh 储能产值超600亿!浙江温州发布新能源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储能电池超100GWh 储能产值超600亿!浙江温州发布新能源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储能电池超100GWh 储能产值超600亿!浙江温州发布新能源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温州市印发《温州市加快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提出以清洁能源、储能、智能电网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发展重点,到2026年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以上,实现储能相关产业产值超600亿元。

积极推进包括抽水蓄能在内多领域的清洁能源工程,风光储一体化为代表的多跨融合应用工程等,多样化工程齐头并进。

温州市加快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发展目标产业规模快速提升:到2026年,我市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清洁能源装机超1000万千瓦。

企业梯队逐步成型:到2026年,培育百亿企业4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0家以上;零部件整车一级配套达到120家以上。

平台建设形成示范:到2026年,建成瑞安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和乐清智能电力物联网两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引进培育建设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5个以上,新增认定省级以上科创平台20个以上。

发展重点清洁能源产业:到2026年,实现清洁能源相关产业产值(营收)超300亿元。

储能产业:到2026年,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以上,实现储能相关产业产值超600亿元。

智能电网产业:到2026年,实现智能电网相关产业产值超700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产能规模达到20万辆以上,实现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产值超900亿元。

产业布局依托东部沿海新能源装备制造基础,主要布局七大新能源产业重要生产基地。

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综合保税区)新能源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智能电网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智能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瑞安智能成套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平阳智能装备制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电及关联产业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浙台经贸合作区)风光装备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综合保税区)、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浙台经贸合作区)、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瑞安智能成套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氢能生产基地产业平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综合保税区)、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浙台经贸合作区)主要任务(一)推进清洁能源倍增工程1.大力发展光伏项目推动泰瀚、藻溪赤溪、马屿、丰晟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浙江省氢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浙江省氢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浙江省氢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氢能装备是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氢能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加大示范应用,推进我省氢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两个先行”提供支撑,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系统谋划、创新引领、市场主导、适度超前原则,持续加大示范带动和政策支持力度,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聚焦整机牵引和关键零部件突破,有序有效推广氢能应用,带动氢能装备产业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强化产业上下游和整零协同,持续提升氢能装备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氢能装备产业规模持续做大,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装备产业链,综合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产业育强培特成效显著。

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初步建成国内前列的氢能装备产业体系,培育产业链规上企业50家以上,其中营收超亿元企业10家,专精特新企业10家。

——创新发展动力快速提升。

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搭建省级氢能装备协同创新平台3个,制定氢能装备关键性领域的相关标准10项以上。

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车载储氢瓶、高效低成本制绿氢装备、储运装备、膜电极组件等领域取得突破;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示范应用推广加快推进。

氢气供应能力突破100万吨/年,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建成加氢站接近5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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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V1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出行的代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也在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
的发展,为推动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就
是浙江省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

一、建设绿色基础设施
浙江省将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投入,建设充电站、充电桩、
充电网络,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充
电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提供高效、稳定、安全的充电服务。

二、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浙江省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改善购车
减税、保险优惠等方式,鼓励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同时,
在公共交通、出租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减少污染和能耗,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

三、优化产业生态
浙江省将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优秀人才。

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科技研发资金支持等措施,为新能源汽车
产业注入更多的动力。

此外,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建设,提高生
产技术水平和成本竞争力。

四、加强科研力量
浙江省将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科研力量,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
能力。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的投资,培养创新人才,提高自主
创新的能力和实力。

总之,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是一个系统的、全面
的计划,旨在推动该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在未来的发展中,浙江省将
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实效和创新,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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