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知识点梳理:第8课 西欧庄园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西欧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性质: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2.居民分类: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3.土地种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4.剥削方式:佃户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5.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6.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二、庄园法庭
1.主持者:领主或他的管家。
2.审判内容
(1)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
3.特点: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法庭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固定。
4.惩罚违法行为的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5.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6.作用: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既维护了领主的利
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劳动中的农奴【常考点】
1.庄园性质: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2.剥削方式:佃户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3.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