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排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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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课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在选课前务必组织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现将本学期的选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选课时间:1. 第一轮选课:2018年6月20日12:00至2018年6月23日12:00止。

按年级、专业优先,不得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及体育课、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2.第二轮选课: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9月30日16:30止。

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和实验课)。

学生应在检查第一轮选课结果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第二轮选课。

2018年9月12日9:00—9月13日16:30转专业学生选课,在此时段选课系统暂不对其他学生开放。

3. 2015、2016级(及以上年级)未修满体育必修学分的学生,请于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6月27日16:30在网上进行体育课选课。

4. 学生必须按已选课表上课,否则按旷课论处。

选课系统关闭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行退、改选课。

5.为避免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及计算机机房场地拥挤等现象,第一轮选课实行分时选课,具体安排各年级学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课,通识选修课以高年级优先为原则,绝不允许囤课,一旦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按各时段选课人数的比例进行分批开放。

6月26日9:00以后,选课系统向各年级所有学生开放。

6.第一轮选课期间,下沙校区第三教研楼的中心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五楼)将免费对学生开放选课,机房开放情况见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可用机房安排》。

为避免选课期间机房及图书馆拥挤,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尽可能提供本学院的计算机资源供学生选课。

建议学生尽量利用自备计算机或智能手机通过校内网(数字杭电手机版入口)进行选课。

在选课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选排课办公室联系(电话:86915015)。

学校排课、调停补代课管理规定

学校排课、调停补代课管理规定

学校排课、调停补代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表是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调度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依据。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排课第二条课表的编排原则上均须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工作量的计算及职称评聘所需课表均以系统排课为准。

第三条实行全天排课制度,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同一门课程同一个班级连排学时一般为2学时,最多不得超过3学时。

第四条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四下午为全校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不排课;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但因教学资源紧张所致除外)。

主讲教师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在周六、周日排课,须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排课。

第五条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关键环节。

为保证课表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和正确性,排课须遵循以下编排原则:(一)以人为本的原则1.课表的编排要有利于学生学习。

要考虑不同课程类型的合理搭配和每日课程量的均衡分布,要尽量减少同一班级上课教室的流动性;2.课表的编排要有利于教师授课。

要合理安排教师的授课时间,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天授课时间不得超过4学时,不得将教师一周的课程连续集中安排在1-2天讲授。

(二)合理搭配、科学安排的原则1.将重点课程、难度较大的课程尽量优先安排在合适的时段;2.尽量将主副课程、文理课程、难易课程、理论与实验课程等合理搭配;3.同一课程的多个课时段要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

(三)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1.排课前要对现有教室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使各种类型的教室达到最大的使用率;2.对共同使用的场地、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学安排。

第六条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

机关专职行政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上课,机关岗位的双肩挑教师只能安排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上课。

第七条课程排定后,各开课部门要认真审核,检查课表安排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教学任务与课程表管理一、教学任务安排1. 教学任务的课时数将被逐步调整直至完全停止,对于教学效果不佳的外聘兼职教师,将按照温职院教[____]____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每学期第____周前,各系部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

二、课程表编排1. 教务处在每学期第____周至下学期初,根据系部提交的开课任务组织各系进行排课,并统筹全院教室的使用。

2. 教务处首先安排公共课程,协调跨系课程,随后各系进行内部课程的排课。

3. 排课遵循“上午-下午-晚上”的顺序,上午和下午各排____节课,晚上排____节。

班级课表应保持每天课时数的均衡,主干专业课程尽量安排在上午。

上午____节不安排空课,周三下午不排课。

体育课安排在上午____节或下午____节,体育公共选修课在下午____节或晚上____节。

周一至周四晚上为全院公共选修课时间。

4. 基本原则是,政治理论课、就业指导、形势政策等课程需合并班级上课;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实践为主课程(实践比例达____%及以上)、实训课和体育课不得合并班级上课,非艺术类课程合并班级后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其他课程可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合并上课,但合并班级数不得超过____个,小班时____个合并班级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尽量避免跨系合并班级上课。

5. 教师每天的授课量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节或____次,同一课程不得连续排课____节或____次及以上(实践为主课程除外),周内课时间隔应均匀。

特殊情况需填写《排课情况特殊要求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

6. 教师应优先服从学院的教学任务和课程编排,不得指定上课时间,不得提出违反教学规律的要求。

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7. 外聘兼职教师的授课时间需在学期结束前确定。

三、停、调、补课1. 禁止教师私自停、调、补课。

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调课,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制度课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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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制度教师授课,需要提前备课,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现制定排课制度如下:一、新学员(试用阶段)申请排课:2、新学员在下周一至下周五期间需要授课的,报名截止到本周六晚,周日以后报名的学生原则上等下下周才能参加授课;特殊情况的,由咨询部门主管上报教学督导审批。

二、新学员(正式阶段)申请排课:1、老学员授课的时间永久性调换的、科目永久性变更的或增加科目的报名申请,本周内禁止授课,只得在下周一至下周日期间参加授课。

报名截止到本周四晚,周四以后报名的学生原则上等下周才能参加授课;特殊情况的,由部门主管上报教学督导审批。

2、老学员授课时间临时性调换的,调课时间不得在黄金教学时间;如:正常学期中申请调换的授课时间不得是在周六日时间、五一、十一时间。

寒假、暑假期间的另行规定。

三、其他规定1、学员请假的,必须提前48小时向学习管理师书面申请并得到书面同意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课时照扣。

请假的课时可以顺延,积累课时概不退费。

2、申请排课时指定教师的,须报名申请人自行与该指定教师协确定时间。

(一般情况下,不得指定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此教师的时间允许范围内可适当安排,以不影响其他学生授课为准则)4、未经教务部排课组书面备案,严禁教师私自与学生协商调课。

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教师自负并承担机构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校区排课申请单说明:1、排课申请由所签咨询师填写,报请教务排课老师,在排课老师确定上课时间及老师后交由班主任老师。

班主任老师负责通知家长并协同咨询师做好第一次授课。

2、班主任在学生上第一次课前,必须到财务处核查学员全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要求:上课前全款必须全部到位。

如遇特殊情况由咨询师另行申请,校长审批。

3、咨询师负责辅导费用的追踪,班主任负责所有上课前工作的确认。

如遇未全款上课情况咨询师及班主任负全责,承担上课课时费。

篇二:授课制度授课制度口腔科学教研室口腔科学教研室授课制度1、授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计划认真备课,并参加集体备课,写好教案。

排课、调课、停课和调换任课老师管理办法

排课、调课、停课和调换任课老师管理办法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排课、调课、停课和调换任课教师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课堂教学是大学教学活动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环节。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各项教学活动,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任务第一条教学计划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开课门类、开课学期、开课时数要求确定。

各院(系、部)在上一学期第八周前后组织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或教学环节进行调整的,须按要求向学校申请核准后方可变更。

第二条教学任务是由教务处每学期依据教学计划下达给各教学单位的所要完成的当学期所有的教学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第三条各院(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工作规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任课教师及各种教学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依据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及相关要求,及时将教学任务中的教学班、任课教师等相关信息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在录入工作中,仔细对照培养方案及教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认真校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排课第五条课程表是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历,以课程门类和教学时数为依据编定的学期教学程序安排表,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按照“先难后易”、“先多后少”的原则进行编排。

一般先排公共必修课,然后排专业课,最后排公共选修课,同时还要考虑到合班课优先、跨校区上课教师优先及因课程性质、类型需要优先安排等因素。

第六条实行全天排课制度。

一般理论课可以两个行政班为一个教学单位,以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单独或合班授课;特殊课程确需连续授课者,经任课教师申请,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教务处批准后,可连排三到四节;周学时超过四的课程,一般应间隔一天以上上课;本校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申请提出上课时段,但不得指定具体上课时间。

外聘教师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排课,可适当照顾,但不能造成学生上课的困难。

某某职业学院关于排课、停课、调课、补课的暂行规定

某某职业学院关于排课、停课、调课、补课的暂行规定

****职业学院关于排课、停课、调课、补课的暂行规定为使学院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确保教学质量,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学院排定的课程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补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排课1.编排课程表的原则(1)坚持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学生课程负担的均衡性,做到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课程合理搭配;难度较大的课程与较易理解的课程合理搭配,青年教师和老教师的合理搭配。

(2)必修课和限选课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正常教学时间进行,而公共任选课则可安排在每天下午的课余时间、晚上和双休日讲授。

(3)教师对排课的个人要求,应服从课程安排的整体需要,服从教学需要。

年老、体弱的教师和个别家住很远的教师可在排课规定时间内,提出对排课的意见和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排课时可予以考虑。

2.编排的课表一经确定,全院均应遵照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更动。

二、停课1.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按校历和学院下发的文件执行。

2.学院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需要停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调课通知。

3.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为名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学时。

三、调课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第一周的教学工作(含新生第一周上课),任何教师均不得调课。

教师本人、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调课,调课相关规定如下:1.因公出差调课者须出示经主管院长签批的批示或会议通知等,否则不予办理;2.因病申请调课教师须出示病情诊断书;3.院内一般性会议或其它活动,原则上不能调课;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者,说明具体原因。

若时间上来不及时,及时向任教班级所在系部请假;5.因教学设备不足而必须调课者,须经班级所在系部和教学设备所在系部批准后,由班级所在系部办理调课手续。

6.调课按以下手续办理:(1)凡要求调课者,应提前三天到班级所在系部填写《****职业学院调课申请单》,教研室、系部协商安排同课程老师代课,并持有关材料(病假证明、会议通知或其它说明材料),经系教学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

教师排课特殊要求申请表模版

教师排课特殊要求申请表模版

教师排课特别要求申请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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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排课特别要求申请表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教室要求
时 间 片 要 求
特别 要求 原由
系(教研室 )
主随建议
主管教课 院长建议 教 务 处 意 见
备 注
联系电话
教师员工号
面向专业或班级
必修 选修 公选 个性 其余
选课人数上限
一般 多媒体 制图 其余 指定教室
节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1-2 3-4 5-6 7-8 9-11
教师能够在日程安排表上指定不超出 10 个时间片不安排课程,超出无效。

请使用 X 标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1、 凡教师因特别原由对上课时间或地址有要求,请填写本表格,
与教课任务安排表一起返回教
务管理办公室。

以本表为准,其余表格无效。

2、 各学院对教师的特别要求应进行初步审查, 清除互相矛盾及不合理的要求,
确有困难需要优
先保障的请注明。

3、 教师能够指定选课人数上限,假如没有要求则由教务处兼顾安排。

4、 特别需要教师能够指定的教室,但需要和介绍班级的学生住宿状况符合。

5、 教务处在排课时将依据教课资源和其余要素综合考虑,尽可能给予照料。

若所概要求不切
合教课规律或因教课资源和排课技术方面的原由不可以知足申请要求,讨教师体谅。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5 制表。

大学本科课程调课、临时停课、代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课程调课、临时停课、代课管理暂行规定

XXXX大学本科课程调课、临时停课、代课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我校本科教学管理,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维护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教学开课计划和课程表是学校落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文件,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开课计划和课程表按时足量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课时数。

二、调课(一)学期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制定并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或更改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开设学期、学分、学时以及教学考核方式。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课程调整的,要在每学期上报开课计划前提出明确的调整方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并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在当学期课程安排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排课完毕,各开课单位将学期拟开课课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征求意见,对有特殊要求申请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由开课单位教学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酌情予以解决。

(四)课程排定进入选课环节后,一律不再受理调课事宜,授课教师也不得再进行更换,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开课课表。

三、临时停课(一)开课计划一经公布,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课的,须提前办理临时停课手续,并确定好补课事宜。

(二)临时停课范围1.由学校、学院派出的公务活动。

2.教师因病或家中有重大紧急情况(包括意外事故)不能坚持上课。

3.因教学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更换教学方式(如理论课与实验课互换)时,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4.遇有全校性重大活动需停课时,根据学校相关指示,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通知。

5.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正常教学计划无法进行的。

(三)办理流程:1.由学校、学院派出的公务活动,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填写《XXXX大学临时停课申请表》(需附相关佐证材料),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上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临时停课方可生效。

6.因病临时停课,需填写《XXXX大学临时停课申请表》,并附相关诊断书,经学院审核后,提前报教务处审批。

教师排课调课规定

教师排课调课规定

教师排课调课规定一、总课表的编制1.课程表是有计划地组织日常教学工作的依据,是稳定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都必须按照课程表事先作好每次授课的准备工作。

教务科根据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按各教研室(中心)确定的任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始前编排完成学校总课表。

2.教务科编排课程总表应遵循教学规律,考虑学生学习负担均衡;考虑学生管理难度;考虑同一专业不同班级的均衡发展;不同性质的课程要适当搭配;同一课程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要有利于教师工作时间的分配;有利于学校教学设施的利用、教研活动的开展和教师的进修培养;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3.总课表经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批准后实施,批准后的总课表一般不允许轻易变动,教师要支持教务科的课程编排,严格按照编排的课程表授课及辅导。

凡私自调课,按一次教学事故处理,请假未经批准,未上课者,按旷课处理。

二、调课(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调课:1.有医院或医务室的病休证明,以及经校领导、科领导批准的因公出差。

2.教学上有特殊需要者(经学校同意举行的大型会议、活动、教学活动、实验设备、场地无法满足要求等)。

3.因有特殊原因者(如直系亲属确有重病,经校领导批准确需护理等)。

(二)调课办法:1.凡属上述原因需调课者,应先由本人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研室(中心)主任及教务科长批准签字后,交教务员处,由教务员通知相关班级,调课通知单由教务员存档备查。

2.为保持正常教学秩序,调课应与其它课程对调为宜,尽量不要改为自习。

如无法与其他教师的课程对调,则应及时补上所缺课程。

3.因会议、公差等原因缺课时,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学部门批准后及时补上所缺课程。

4.教师因公外出或病、事假超过一周以上的,应由教研室(中心)安排好代课老师人选,报教务科批准后执行。

5.经批准的因公、因私调课按学校教师日常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扣分。

排课调课停课和更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排课调课停课和更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桂林医学院排课、调课管理办法桂医教[2016]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作为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学活动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环节。

为提高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的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表和授课计划是学校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安排教学时间而制定的教学运行方案,是学校组织课堂教学、实施教学运行管理的主要依据,一经正式排定,除学校根据重要工作需要安排进行调整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任课教师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执行原定课程表规定的授课任务时,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调课。

第三条教学工作是高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是教师的最基本职责,任课教师遇到教学任务与其他工作冲突时,应优先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排课第四条排课是教学运行管理中最基础性的一项工作,是建立稳定教学秩序的基本保证。

排课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统筹考虑课程性质、教学资源、教师以及学生时间等相关要素,要坚持以人为本、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排课的工作流程: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和校历在每学期期中下达下学期开课计划,各开课学院核对开课计划;→教务处正式下达教学任务书;→教务处组织编排课程表,在期末考试结束前发布下学期课程表;→各教研室根据校历、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以及教学大纲于学期结束前编制授课计划。

第六条课程表内容包含:学生专业与班次;课程名称(包括理论课、实验或见习课);授课时间、地点和必要的说明等。

课程表编排要根据每天不同时间段,科学地安排不同类型的课程,尽可能使学生保持良好的课堂学习效率。

第七条授课计划由各教研室根据校历、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以及教学大纲于学期结束前编制和填报,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第三章调课第八条课程表和授课计划是组织与实施教学的重要依据。

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和授课计划授课,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擅自调课。

关于编排课表及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编排课表及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编排课表及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一、编排课表(一)编排新学期课表工作应于上一学期放假前完成,经教务处长审批后颁布执行。

(二)全校的通识课由教务处和有关开课单位统一编排,专业课由各院(系)办公室编排。

(三)编排课表的程序:1.每学期放假前二个月各院(系、部)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制订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合理确定任课教师及周学时数。

并由院(系、部)办公室报教务处,经主管教务处处长批准后,再由教务处和各院(系、部)办公室,依照计划编排课表。

2.课表编排,首先要考虑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同时还要了解任课教师兼课情况及对排课的要求,掌握实验室和电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情况等,以便统筹调度,合理安排。

3.教务处编好通识课后,交各院(系)编排专业课,然后共同讨论研究,调整和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确定初稿分头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定稿后,由教务处长审批。

(四)编排课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在编排课表时要注意各门课程的分量和难易程度,使学生每天的学习负担相对均衡,防止偏轻偏重的现象。

2.要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特征安排课程的授课时间和顺序,不同性质的课程可交叉排课,有利于调整脑力活动,提高学习效果。

3.应尽量照顾教师互相听课与教研室主任检查性听课。

4.各门课程采取两节连排的形式,要避免四节一贯到底的排法。

5.编排通识课时,应照顾专业课的安排。

6.自习时间应予保证,主课与自习时间比例应为1:1或1:1.5。

二、代课、调课、补课(一)课表一经正式批准,不应随意变动。

教师非因极特殊情况不得要求变更和调课。

(二)教师因事不能按课表上课申请代课和调课,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并经院长(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师因病不能按课表上课除因急病等紧急情况外,最迟应于上课前一天提出申请,教师上班后要向所在院系办公室提供诊断书,备教务处抽查用。

(四)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经批准后,首先应指定代课教师按原课表代课;在无法指定代课教师时,方可采取调课的方法,在无法调课时,方可采取补课方法。

河南科技大学排课、调(代)课管理规定(二)

河南科技大学排课、调(代)课管理规定(二)

河南科技大学排课、调(代)课管理规定关于排课、调课、代课、停课的规定教务[]21号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师不折不扣地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排课:(一)课程表是根据专业教学方案和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将各门课程交织安排在一周之内的授课时间表,维护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展的保证。

(二)编制课程表应根据教学规律的要求,考虑不同课程教学的特点,使学生的学习安排做到科学、合理,以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排课的一般原那么是:(1)最正确上课时间安排难度较大,理解性较强的课程;(2)作业较多的课程和作业较少的课程交替搭配;(3)同一教师的课要均匀安排;(4)要考虑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的合理使用。

根据需要,有关课程可安排合班课。

(三)编制课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和节次。

假设教师确有具体困难可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报教研室、专业系(部)主任、教务处处长审批。

在不违反教学规律和可能的条件下可以考虑个人要求。

(四)课程表由系(部)提出初步方案,教务科综合协调后排出。

一般在学期完毕前一周完成课表的编排工作,经教务处处长审核,于学期完毕前将课表下发至各任课教师,新学期上课前发至各班级。

(五)课表排定后,教务科应按专业、年级编制学校总课表,教师任课情况总表,于新学期上课前分送院、各专业系(部)、教研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六)课表排定后,即具有法定效力,一般不允许变动,以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

如教学工作中遇有特殊需要,必须调整课表时,应由教研室、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长同意后予以调整。

教师因私事而要求调整课表,一般不予考虑,对特殊困难者,经本人申请,教研室、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长批准后,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课程表调整后,教务科应立即通知有关系(部),由系(部)通知相关班级和教师。

(八)学院规定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时间不得排课,也不得安排调课和临时性上课,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教务处长批准,由教务科负责处理。

学校调课、停课、替代课及补课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调课、停课、替代课及补课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调课、停课、替代课及补课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课、停课及替代课的界定调课是指课程因故不能按教学任务实施计划和课程表进行,经申报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教学进程等任何一项或多项的确定性变更。

停课是指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授课,且因各种原因当时未安排补课的行为。

替代课是指教学任务已经落实的课程,因故在一段时间内更换授课教师的行为。

二、调课、停课、替代课的报批手续教师因故调课、停课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

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通过电话等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补办调课、停课手续。

教师应于事后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1.教师在本部门领取或下载《调课、停课申请单》,逐栏填写齐全。

2.凡因病假办理手续应附医院相关证明;事假、婚假、产假、公差、进修等应先经相关部门同意。

3.对一般调课、停课、替代课实行二级学院、教务处两级审批。

教师所在学院院长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名,教务处审批。

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4.教务科对已批准的申请单进行安排并开出《调课通知单》,由教师所在学院及时把通知单送交相关部门和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到学生。

5.节假日、运动会及其它涉及全校性调课、停课的大型活动,一律以院长办公室通知为准,不再单独办理手续。

三、调课、停课、替代课的审批原则1.调课(1)为稳定开学初的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不允许调课、停课。

(2)教师因校外兼职等原因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3)公选课原则上不允许调课、停课、替代课。

(4)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各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调课、停课。

(5)教师如对教室有特殊要求(多媒体等)应在排课前提出,开学后一般不接受特殊教室需求的调课申请。

(6)同一教师一门课程每学期因病调课不得多于该课程总学时数的1/10,超过1/10 的应办理替代课手续。

教务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

教务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

教务处办公室工作职责为了公司长足的发展,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学生管理、教学部教学任务工作的实施,为了更好的统筹公司教学资源,公司特设立教务处办公室,教务处是负责公司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本科插班生的学历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及质量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现公布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优化组织机构,改善工作效率。

教务处和教学部工作内容实为一体,只有工作内容的不同,没有部门间的隔阂,教务处要和教学部做到无缝连接,同心协力把学生管理、教学做到公司最好,达到质量部的考核要求,共同提高学生教学和管理的质量。

教务处办公室人员架构为主任一人,教务一人,实训基地辅导员若干名。

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质量部现将办公室职责具体介绍如下:一、办公室职责1、教学计划执行管理2、教学运行管理3、教学质量管理4、师资队伍管理5、专业及课程建设管理6、考试管理7、教材管理8、教学档案管理9、完成公作的其它工作二、例会制度:1、教务处办公室和教学部整体员工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若有重要事情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可召开扩大会议,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3、教务处办公室会议、扩大会议,由教务处主任主持.开会前,主负责人必须研究议题,做好准备,不开无中心、无议题、无准备会议。

4、每次会议都应签到,做好记录。

对议题的表决或做出的决定应有文字记录。

6、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应要定期检查,教务处办公室贯彻执行教务处办公室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作的实施情况。

8、教务处办公室会议的情况每周向公司及质量部汇报。

做好与质量部经理的及时沟通。

三、主要工作内容1、教学计划管理1)根据公司有关政策、公司制度,结合合作院校,实训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所有合作院校、实训基地班级教学计划编制的组织、管理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发起工作,对教学部教学计划的执行负责检查及指导。

3)负责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如补课、调课、停课、和学生有关的技术类活动等)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确定各科目的考核方式。

教师排课规则及代顶课管理规定

教师排课规则及代顶课管理规定

基础部教师课时量、教学班级分配及代、顶课规定指导思想:根据学校总课时量,各学科教研组尽可能均衡分配,尽可能满足教师工作量的饱和。

各任课教师应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

教师排课具体规定: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量计算的规定,每个教师尽可能均衡承担本学科教学,在无法实现均衡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顺序优先安排。

1、班主任。

排课时没有担任班主任(不含实习年级班主任)的教师优先安排;2、教研组长。

排课时没有担任教研组长(不含备课组长)的教师优先安排;3、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是指经学校认定的特殊情况。

排课时没有特殊情况的教师优先安排。

4、年龄。

年龄相对较轻的教师优先安排。

教师任课专业及班级分配原则规定:教师任课专业及班级分配要有利于各专业的发展、有利于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系部教师的和谐、团结。

1、技能高考优先。

2、专业均衡优先。

同一个教师尽可能多地担任不同专业的基础课教学任务,以熟悉学校不同专业发展的特点及学生特点。

3、课时量超饱和的教师优先。

4、有特殊情况的教师优先。

特殊情况是指经学校认定的特殊情况。

5、班主任优先。

这里的班主任是指正在担任班主任(不含实习年级班主任)的教师。

班主任担任所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不受前面优先顺序的影响。

教师代、顶课原则规定: 教师的临时性代、顶课,由各学科教研组长统筹安排。

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每个教师都有责任承担临时性代、顶课任务,原则上所代或顶课不与本人所任课教学安排发生冲突的教师优先安排代、顶课。

2、安排教师代、顶课满足以下原则:同学科、同头优先;同专业,同班级优先。

3、如果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则综合临时调课的可能性由教研组长会同系部副主任、助理商议确定。

4、临时性代、顶课教师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必须服从。

确有困难,可以在完成临时性代、顶课任务后,向教研组长反映,以便在以后的类似情况中酌情考虑。

大学排课、调课、停课的若干规定

大学排课、调课、停课的若干规定

大学排课、调课、停课的若干规定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现对排课、调课、停课作如下规定:一、排课程序与原则(一)程序1.每学期第6周,教务处根据各年级各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

各院(部)认真校对、确认准确无误,并经院(部)主管院长(主任)审查签字后,于第7周结束前送教务处复核汇总。

计划如有变动,须填写《教学计划变动表》,一式三份,经院(部)主管院长(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实施。

2.教务处根据复核汇总后的教学计划,在第11周结束前向各院(部)下达下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各院(部)应及时落实,提出任课教师名单,并在第12周结束前送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安排学生选课,学生选课时间一般为第8—10周。

4.教务处根据已落实任课教师的教学执行计划编排课表。

各院(部)于学期结束前打印“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并对“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认真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送至有关任课教师,以确保新学期的教学秩序正常。

(二)原则1.任课教师应无条件地服从上课时间安排。

2.同课程每次以2—3课时为一排课单元,同一课程间隔天数及日课程量力求均衡。

3.各院(部)安排合班上课时,应从教学要求出发,学分(时数)不同的不能合班。

4.教师对上课有特殊要求(如需合班、需上机、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等),应在填写“教学任务”时注明。

在统安排时确有困难的,任课教师应服从调度。

5.教师上课需使用微机房或实验室,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学时数使用,否则不予安排。

二、调课和停课(一)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校历规定安排教学,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对学校颁布的全校性放假、停课、调换休息日等决定,各院(部)依照学校通知执行。

原则上开学第一周不予调课。

(二)凡教学计划中明确须在期初、期中或期末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应在制定学期执行计划时明确安排时间,开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三)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或停课,应填写调课单,经教研室(课程组)和院(部)分管院长(主任)批准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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