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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废水主要包括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 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铅、汞、镉、六价铬、总 铬、砷1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 废气主要包括废气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粉)尘、铅、汞、镉、砷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 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放射性废物、赤泥、 磷石膏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源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1号令发布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填报产生、利用、处置、 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
“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技术培训
“十二五”环境统计 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2011年
主要内容
一、统计制度主要调整
二、指标体系
三、技术路线 四、报送要求
一、制度主要调整 二、指标体系 三、技术路线 四、报送要求
一、 调整了调查范围
新增了农业污染源调查内容 细化了机动车污染调查统计 新增了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调查内容 删除了医院污染排放情况调查表
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独立燃烧设施;
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机动车。
一、 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
施四类。

工业源调查范围: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 生活源调查范围:城区和镇区内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
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独立燃烧设施;
殖业中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其 他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养殖量和排放系数进行测算。
三、调查方法
生活源:以地市为基本调查单位,污染物产生量依据有关
部门的统计数据和产生系数进行测算,排放量为产生量扣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依照“十二五”环境爱护规划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治理工作深化进展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十一五”报表制度基础上,对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具体如下:一、“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1、“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结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定期报表指标。

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治理6个部分;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

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治理六大类。

其中工业源的范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8)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企业;农业源的范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城镇生活源的范畴是指城镇范畴内的生活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畴为辖区内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环境治理的范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治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形。

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污染源指标分为四部分,分不是差不多信息指标、台帐指标、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形指标和污染物产排情形指标。

其中,污染物产排情形指标和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形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爱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差不多信息指标和台帐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图1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结构2、“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要紧内容 (1)环境统计年报指标体系 ①工业源“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源报表包括《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形》、《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形》、《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形》、《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形》、《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形》,《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形》6张基表,对应7张综表。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课件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课件
调查对象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 施四类。 工业源调查范围: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 生活源调查范围:城区和镇区内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 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独立燃烧设施; 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机动车。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一、 调查对象和范围
•完善了部分产排污系数:充分吸收借鉴全国第一次污 染源普查的成果,调整了工业、生活、机动车相关产 排污系数,研究制定了农业源产排污系数 •进一步修订了指标解释:对部分指标的解释进行进一 步细化和明确;部分源于其他部门的指标,参考相关 部门的指标解释也进行了修订。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一、制度主要调整 二、指标体系 三、技术路线 四、报送要求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三、 改进了统计方法
•调整了生活源调查方法:由县级环保部门填报调 整为地市环保部门统一核算,并将污染物排放量 分解至各辖区县的填报方式。 •变化了环境统计季报上报方式:由调查对象在线 填报,地市、省级环保部门在线逐级审核、上报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三、 改进了统计方法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一、 指标体系框架
工业源
年报指标体系
农业源 城镇生活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系
机动车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环境管理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季报指标体系
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
二、 主要内容
•工业源:6张基层报表,7张汇总表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工业源1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工业源1

指标名称 甲
三、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量 废气治理设施数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脱硫设施数 脱硫设施处理能力 脱硫设施运行费用 脱硝设施数 脱硝设施处理能力 脱硝设施运行费用 除尘设施数 除尘设施处理能力 除尘设施运行费用 主要脱硫剂消耗情况 (1) (2) 脱硫副产物产生情况 (1) (2)
烟(粉)尘产生量
烟(粉)尘排放量
铅产生量
铅排放量

汞产生量

汞排放量

镉产生量

镉排放量

六价铬产生量 区 六价铬排放量 分
总铬产生量
总铬排放量
砷产生量
砷排放量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1




80

81

82

83

84

85

86
千克
87
千克
88
千克 注89 意单位
千克
90
千克
91
千克
92
千克
11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
12
焦炭消耗量

13
焦炭平均含硫量
%
14
焦炭平均灰分
%
15
天然气消耗量
万立方米 16
其他燃料消耗量
吨标准煤 17
用电量
万千瓦时 18
工业锅炉数
台/蒸吨 19
其中:35蒸吨及以上的
台/蒸吨 20
20(含)-35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1
10(含)-20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2
10蒸吨以下的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总体说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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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生活污染源统计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生活污染源统计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 号:综 302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生活天然 气消费 生活用水总量 量 (万立方 米) 4 (万吨) 5 污水排放量 (万吨) 6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行政区名称 甲 行政区代码 乙 城镇人口 (万人) 1 20 煤炭消费总量 (万吨) 2 年 生活煤炭 消费量(万吨) 3
1. 调查范围和对象
2. 指标体系
3. 指标解释
4. 主要问题
报表体系
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综 301表)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 放及处理情况(综302表)
统计指标
基本参数
人口:城镇人口。 能源消费:包括包括生活煤炭和天然气消费量,煤炭
包括平均硫份、平均灰份
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总量、居民家庭用水总量、公共 服务用水总量 生活污染物产排量根据基本参数选用排放系数法或物 料衡算法进行整体估算。
核算方法
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产生量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油类(含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污物产生量是指各类生活源从贮存场所排 入市政管道、排污沟渠和周边环境的量。产生量为经生 活小区化粪池去除后的量。 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城镇人口与人均产污强度 计算。 利用污染减排核查核定量进行校核 手工填写,由软件根据填报的城镇人口和内置的人均 产污强度进行校验
主要内容
1、调查范围和对象 2、指标体系
3、指标解释
4、主要问题
1. 调查范围和对象
2. 指标体系
3. 指标解释
4. 主要问题
调查范围
生活源范围
生活污染源调查范围包括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 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和独立燃烧设施以及城镇居民生 活污染源 。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10
2021/8/19
2021/8/19
✓ 指标背景
✓ 指标体系
✓ 填报方式
✓ 指标解释
✓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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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9
填报方式
✓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排污费征收涉及的环境管理指标、以及 “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数量”指标,环保部各业务司负责数据 的归口管理,同时抄送环保部环境统计业务主管部门,地方环保 系统不再填报。 ✓除上述指标外,其它10个方面的环境管理指标由各级环保系统的 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同级环境统计业务主管 部门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和逐级上报。 ✓指标由谁填报,填报范围如何(本级?辖区?权限范围?) ✓指标不同,汇总方式不同:本级加和、逐级汇总、本级加和+逐 级汇总 ✓软件实现:不同行政级别对应不同的指标填报权限。
境法 本级颁布环境标准数
制情
本级累积颁布环境标准总数 况
来信总数
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 国家、省、地市、县级环保部门
来访总数(批次/人数)
来信、来访已办结数量
承办的人大建议数
承办的政协提案数
14
2021/8/19
指标
填报单位及范围
本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使用总额
其中:监测能力建设
本级原则
监察能力建设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 指标解释
✓ 主要问题
8
指标体系
2021/8/19
✓主要目的:反映环保系统环境管理主要工作进展 以及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情况。
✓作为“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归入统计 年报综表,取消综合年报和专业年报的分类。
✓相关指标、指标解释以及上报方式均经环保部业 务司认定。
✓《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综601表):1张报表,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1. 前言环保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监测和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提供准确的环境保护数据而建立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和程序。

2. 报表内容环保统计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不同类型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 能源消耗情况:包括电力、燃料等不同能源的消耗量。

- 环境投入情况:包括环保设施、环保设备投资情况以及环保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情况。

3. 报表要求环保统计报表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准确性:报表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反映企业实际的环保情况。

- 及时性: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以确保环保数据的及时性。

- 完整性:报表应包含所有必要的环保数据,不得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

- 格式统一:报表的格式应统一规范,便于数据分析和比较。

4. 报表流程环保统计报表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数据收集:企业应自行收集环保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来源可靠。

-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以便于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 报表编制: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完整准确的环保统计报表。

- 报表审查:报表应经过环保部门或专业人员的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报表提交: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5. 报表监督与评估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其实际效果和合规性。

监督与评估包括以下方面:- 数据核对:核对报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发现错误或不实之处需要及时纠正。

- 合规性审查:对报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报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绩效评估:对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分析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和改进空间。

6. 文件保管企业应妥善保管环保统计报表以及其相关文件,包括数据来源证明、报表修改记录等。

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安全性:报表和相关文件应保存在安全的环境中,防止遭到损坏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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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十一五”报表制度基础上,对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具体如下:
一、“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1、“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
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结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定期报表指标。

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6个部分;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

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六大类。

其中工业源的范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企业;农业源的范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城镇生活源的范围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围为辖区内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
疗废物处置厂;环境管理的范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管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

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污染源指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信息指标、台帐指标、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指标和污染物产排情况指标。

其中,污染物产排情况指标和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保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基本信息指标和台帐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
图1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结构
2、“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1)环境统计年报指标体系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季报及快报
年报指标体系
工业源 城镇生活源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农业源
环境管理
污水处理厂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机动车
①工业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源报表包括《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6张基表,对应7张综表。

与以往的环境统计相比,“十二五”工业源指标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台帐指标和污染治理指标的设置和统计。

反映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情况的基表1张,反映工业源非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综表1张。

②农业源
农业源报表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2张表。

③城镇生活源
城镇生活源包括《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2张表。

④机动车
机动车包括《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源基本情况》、《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2张表。

⑤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报表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3个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厂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
地区垃圾处理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情况》。

⑥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指标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新增加的报表,调查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主要有环保机构、环境信访与法制、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环境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宣传教育、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情况。

(2)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体系
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突出数据的时效性,根据国家层面季度环境和经济形势,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季度统计。

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变化
(一)调整了调查范围
1、新增了农业污染源调查内容。

农业源调查内容包括畜禽养殖业、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

2、细化了机动车污染调查统计。

调查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摩托车的总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量。

3、新增了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为垃
圾填埋厂(场)、垃圾堆肥厂(场)、垃圾焚烧厂(场)和其他方式处理垃圾的处理厂(场)。

4、删除了医院污染排放情况调查表。

因城镇生活源报表中的人均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均已包含医院污染物排放。

(二)指标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1、新增了部分重污染行业报表。

为更准确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除继续保留火电行业报表,“十二五”报表制度又增加了水泥、钢铁、造纸行业报表。

2、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新增了相关指标。

如增加了氮氧化物及废气中重金属产排情况的相关指标;增加了污染物产生量指标,加强了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台账指标和污染治理指标设置;细化了危险废物统计指标;增加了生活源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指标。

3、进一步完善了指标设置。

在“十一五”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删除了一些交叉重复和难于界定的指标,如删除了主要污染物去除量和达标率指标。

4、将环境统计专业报表整合简化为环境管理部分,纳入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不再区分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和专业年报。

环境管理指标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新增加的报表,调查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主要有环保机构、环境信访与法制、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环境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宣传教育、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等工作情况及情况。

5、定期报表中除继续保留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外,增加了对污水处理厂的季度调查统计。

由调查对象在线填报,地市、省级环保部门在线逐级审核、上报。

(三)其他主要变化
1、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的筛选和调整原则有所变化。

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筛选的总体样本库由原来的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调整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且筛选原则较“十一五”有所变化。

在初步筛选出的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名单基础上,对调查年度期间新增和关闭企业的调整原则均有了明确的规定。

2、生活源调查技术路线发生变化。

生活源调查由原县级行政区环保部门调整为市级行政区环保部门统一核算,并将污染物排放量分解至各辖区县,各辖区县据此填报相关报表。

3、完善了部分产排污系数。

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基础上,调整了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排污系数。

4、进一步修订了指标解释。

对部分指标的解释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另外部分来源为其他部门的指标,参考相关部门的指标解释也进行了修订。

三、技术路线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下发,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实施。

(一)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包含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量。

(二)工业源采取对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逐个发表调查,对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实行整体核算相结合的方式调查。

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即为重点调查企业与区域非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加和。

(三)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

畜禽养殖业中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养殖量和排放系数进行测算。

(四)城镇生活源以市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位,污染物产生量依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产生系数进行测算,排放量为产生量扣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染物的去除量。

(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逐个发表调查汇总。

四、工作程序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下发,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重点调查单位的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按照重点调查单位、县(区)环保部门、地市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的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审核。

同时,县(区)环保部门根据农业畜牧等部门提供的各种畜禽养殖量等数据填报农业源报表,地市级环保部门根据统计、城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填报工业源非重点、生活源、机动车报表,并逐级上报、审核。

见图2。

五、报送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环境保护部统一下发的软件填报、报送环境统计数据库,基表各项指标代码填写规范、准确,综表数据库完整且与基表保持一致。

通过人工审核与软件审核相结合,全面细致审核数据,并将数据审核结果及未能整改问题进行说明。

1、报送内容:①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②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版),包括:各市、州数据审核结果及逐条问题的说明。

2、报送方式:
①数据库通过网络报送省厅,。

②工作总结(盖章)邮寄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省环境保护厅总量控制处,邮编730030。

③工作总结(电子版)。

3、报送时间:2012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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