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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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

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

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法律体系按横向可以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按纵向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层级;◆法律体系中规范性文件的冲突适用;◆【模拟题,P2】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外,属于社会法部门的是( )。

A .《侵权责任法》 B .《节约能源法》 C .《安全生产法》 D .《仲裁法》 【答案】CA .安全生产法B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C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D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答案】D【模拟题,P4】设区的市可以对本辖区内( )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A .城乡建设与管理 B .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C .环境保护 D .基层群众自治 E .历史文化保护【答案】ACE (BD 只能制定法律)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2012(10)二级真题】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B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 .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D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E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AE【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模拟题, P6 ~7】根据《立法法》规定,在公布后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E.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答案】BCD(A,法律无需备案。

B,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D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E,在国务院备案)【法人制度(2分)】◆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法人的资格条件(4个)和资格取得(登记取得、成立取得);◆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法人设立的一次性生产组织,其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

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汇编

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汇编

第一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第六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的保护期:(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5、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第七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建设⼯程法⼈制度⼀、法⼈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2.应当有⾃⼰的名称、组织机构3.能够独⽴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委托代理终⽌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辞去委托3.代理⼈丧失民事⾏为能⼒4.代理⼈或者被代理⼈死亡5.作为被代理⼈或代理⼈的法⼈、⾮法⼈组织终⽌三、⽆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建设⼯程施⼯许可制度⼀、不需要办理施⼯许可证的建设⼯程1限额以下的⼩⼯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积在300平⽅⽶以下2抢险救灾等⼯程⼆、申请领取施⼯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程⽤地批准⼿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企业5.有满⾜施⼯需要的施⼯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已经落实8.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三、开⼯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1.资⾦到位情况2.投资项⽬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施⼯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程施⼯项⽬负责⼈.除外:1.同⼀⼯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的2.合同约定的⼯程能够验收合格的3.因⾮承包⽅原因致使⼯程项⽬停⼯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五、在认定有转包⾏为的项⽬中担任施⼯单位项⽬负责⼈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单位项⽬负责⼈对认定有挂靠⾏为的个⼈,不得再担任该项⽬施⼯单位项⽬负责⼈,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六、⽤益物权包括⼟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地使⽤权,宅基地使⽤权,地役权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1.⼟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留地、⾃留⼭等集体所有的⼟地使⽤权3.学校、幼⼉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建设⼯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必须进⾏招标的项⽬1.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建⽴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50万元以上的。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二、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等工程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三、开工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能够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五、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六、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的形式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受企业法人的委派,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建设工程承包不得委托代理。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二)表见代理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特征支配、绝对、财产、排他性。

物权---所有权—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约定有偿)、相邻权(无偿法定)、土地分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动产、不动产—质权欠A扣B,约定动产、不动产—留置权欠A扣A,法定动产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相对性(债权主体、债权内容、债权责任)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合同之债)、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专利赔偿损失(四步)。

(1)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人民法院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建设工程专利权1万元-100万元;建设工程著作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侵犯的是建设工程商标权,300万元以下).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一建《法规》学霸笔记

2020一建《法规》学霸笔记

2020一级建造师学霸笔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层级】同一机关制订的法:1、新法与旧法的就同一事项规定冲突,无需裁决,按新法2、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无需裁决,按特别法3、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不按新法也不按特别法,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的法:1、地方法规(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部委制定)冲突:①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②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不同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3、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学霸笔记:考试中,先判断考察冲突形式,是横向冲突还是纵向冲突;若为纵向冲突,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若为横向冲突,则考虑是否为同一机关制定,参考上文。

若为不同机关制定,则遵循避嫌原则。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制度】1、具备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2、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学霸笔记:法人制度是每年的必考点,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断。

(记住:法人是组织,不是人)(2)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制度】1、无权代理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效力: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2、表见代理(无权、有效)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主观要件:须相对人为善意。

效力:无权代理、但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学霸笔记:无权代理是否有效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记住八个字:无权代理,追认有效表见代理无权,但是有效,记住八个字:表见代理,无权有效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制度】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节知识点众多,我们以“招投标法相关知识点”为例。

①基本定义:招投标呢,简单说就是建设单位(招标人)招人来干工程或者买东西,很多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投标人)来竞争这个机会的一种法定活动。

就好比是一群人竞争一个好工作,招标人就是老板在挑员工(投标人)。

②重要程度:在一建法规里超级重要。

涉及工程项目从开始前确定实施者的公平公正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开头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乱了,后面工程的质量、工期啥的都容易出问题。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法人、合同等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比如法人的定义和权利义务,因为投标人和招标人很多都是法人组织,合同知识也很必要,因为招标最终是为了签订合同做准备。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建筑行业里,规范招投标就能选出合适的施工队伍或者供应商,保证项目的优质低价进行。

就像你买房子,你肯定想开发商通过靠谱的招投标选个好建筑队给你盖房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招投标知识点在一建法规里占据独立的章节,和合同、项目管理的知识都有联系。

比如招标如何确定合同条款,怎么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招投标确定的事宜等。

②关联知识:和建筑工程许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等知识点有关联。

比如说有建筑工程许可才有资格参与招投标,安全设施的招投标也在总招投标范畴内。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因为涉及的主体多,流程复杂。

- 关键点:招标流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废标的情形、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例如在公开招标中,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之间有法定的时间要求。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极高。

- 考查方式:可以考选择四,问某个投标行为是否有效;也可以考案例分析,让分析整个招投标流程中哪里出问题了。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招标人:就是项目的发起者,想找人干活或者买东西的一方。

比如说政府部门要盖一座桥,这个政府部门就是招标人。

- 投标人:想要承接项目或者供应货物、服务的单位。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考点绝密汇总(考前必看) (5)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考点绝密汇总(考前必看) (5)

【速记】不能作证(调解、违法、仅本人);不能单独(小孩、亲戚、疑点、复印、未出庭人 证)
【诉讼时效的种类】
类型
起点
年限
情形
一般
3年
除特殊时效以外
特殊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4年
涉外合同
1年
海上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长期 权利被侵害时起
20 年 所有合同
【速记】20 年内发现,给你 1 年、3 年、4 年去告状
民事纠 纷解决 途径
(1)和解:可以发生在任何阶段,无强制执行力; (2)调解:人民、行政、仲裁、司法、行业调解; (3)仲裁:合同和财产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劳动仲裁、农业承 包合同等除外);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不公开为原则)、快捷性、 强制性(法院)、域外执行; (4)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举证时限
当事人协商,一审不得少于 15 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二审不得少于 10 日。
质证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法律要求
◆书证、物证、试听资料优先提供原件或原物; ◆知道案情的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应 出庭作证,除非有困难且经法庭许可; ◆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应分别询问;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除非有特殊原因。
鉴定意见 工程质量、技术、造价、伤残、笔迹鉴定,如鉴定报告
勘验笔录 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电子数据
电子邮件、电子聊天记录、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划拨、电子公告牌记录、电 子签名、移动电话记录、短信
【速记】图纸是书证、建材是物证、偷录可当证、当事人叫陈述,正确表达是人证、鉴定报告是鉴定意见
移送/指 移送管辖(没权移送给有权),没有管辖权;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归纳(2020)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归纳(2020)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③行政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考点】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 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XX 条例”)(4)地方性法规: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含省会城市、地级市、经济特区)(“xx 省(市)xx 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 办法”、“XX 规定”)(6)地方政府规章: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和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xx 省(市)xx 办法”、“xx 省(市)xx 规定”)(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考点】只能由法律制定的情形(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齐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考点】法的效力等级(1)一般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2)特殊规则:制定机关裁决;共同上级机关裁决;家长裁判制。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考点】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不是法定代表人(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学霸笔记精华版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学霸笔记精华版

2020年一级建造师学霸笔记《精华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层级】1、法的纵向冲突(当两个法处于不同层级,一般无需裁决,适用上位法)全国人大和常委会《XXX 法》地方人大及常委《地方XXX 条例》地方人民政府《地方XXX 规定办法细则》3、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低的向高的备案)4、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权的相对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债权是相对权(施工合同债: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同),而物权是绝对权。

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合同订立在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侵权(施工噪音,建筑倒塌)、无因管理(多管闲事)和不当得利(路上捡钱)。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一、主要担保方式比较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保险与保险索赔(1)财产保险合同(如:建设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注: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4)一个项目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保证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造成的)不保。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2020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B《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4)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5)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6)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7)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9)301090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0)30110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3)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4)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4)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6)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7)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9)3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19)3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4)3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7)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8)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8)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34)3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38)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42)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42)305020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43)30503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43)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45)3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45)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6)3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49)306040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52)306050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56)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57)307010 工程建设标准 (57)307020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8)30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0)30704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61)30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64)3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65)308010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65)3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67)308030 仲裁制度 (74)308040 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 (77)30805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78)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法的效力层级(P5-P6)(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分类(P11)2. 项目经理部(P12)【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企业法人担责】(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2)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3)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3.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P16-P17)法人 企业法人——核准登记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按法律规定:成立/登记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4. 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P18)【一人责任,一人担责;两人责任,两人连带】(1)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连带(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担责;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连带(3)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明知道无权代理:第三人和行为人连带(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对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种类(P19)【用益物权不包括处分权】2. 地役权(P21)(1)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复习要点解析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复习要点解析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复习要点解析【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复习要点解析2、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4、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国务院规定的5类货物税率为9%。

5、2019年4月公布的《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6、《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8、2019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査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9、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10、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复习要点解析2、《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规定,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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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建筑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第三人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BC串谋———连带责任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4)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3、质权:(区别)(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留置后2个月内不履行——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与、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宽——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P41(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个月3、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4、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刑罚————拘役、罚金行政处罚——拘留、罚款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抢险救灾工程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军用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另行规定———军用2、批准开工报告——≠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2、开工报告——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3、注册程序:(1)申请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已注册———撤销注册+ 3年内不得注册+ 罚款1万或3倍—3万3、无证————警告+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罚款1-3万4、其他————警告+责令改正+ 罚款1万或3倍—3万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200万↑重要采购——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5人以上的单数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6、几种情形: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1、投标保证金:(1)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行为记录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30.2(09单)30.45(07多)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从合同(担保合同)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2、要约——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得撤销之要约——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3、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方式——通知、行为承诺生效——达到生效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承诺▲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1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4、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利息计算时间——有约定的——应付工程款之日无约定的——工程已交付的———————交付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未结清——起诉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4)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拖欠工程款处理垫资利息——有约依约,无约按无息处理(5)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材料款、工人工资√违约损失×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1、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2、违约金低于、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裁量增加、减少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1、无效合同:(1)自始、绝对无效(2)无效合同5类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4)三个无效施工合同——无资质借用资质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承包修复后验收不合格——不付工程款×2、可撤销合同:(1)自始、相对无效——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2)可撤销合同3类型——重大误解(理解错误——较大损失)订立时显失公平——订立时,利用优势或没有经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3)撤销权消灭——1年没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放弃撤销权3、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2)效力待定合同的3个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无处分权人2个例外——限制能力人——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用追认表见代理▲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1、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法人代表等改变而不履行(劳动)合同2、债权转让—————————————通知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同意3、终止——(1)终止情形——履行解除提存抵销混同(2)解除——法定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一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解除应尽通知义务(3)施工合同解除——发包人解除——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解除——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的主材设备不合强制标准▲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方式并用,具有惩罚性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有无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降低违约金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择一适用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3、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订立:(1)种类: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的——连续工作10年+ 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合同+ 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2)书面合同——全日制用工——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1个月—1年未签订——2倍工资1年以上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11个月内的2倍工资违法不签无固定期合同——2倍工资口头合同——非全日制用工——4小时/天,24小时/周(3)试用期——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2个月3年以上、无固定期的———6个月3个月以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资不低于约定或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1人1次试用期(4)集体合同——工会+ 用人单位签订——工会起诉1、劳动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2)劳动者单方法定解除:a.辞职——提前30天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要提前3天通知b.单位违法——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无效合同(欺诈等)(3)单位单方法定解除:a.随时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兼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b.预告解除——提前30天通知或多给1个月工资立即解除c.裁员(4)不得解除:职业病、工伤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15年+ 距退休不足5年3、经济补偿金——正常解除——N——不补偿的情形——开除、辞职、人死、退休、期满(维持或提高除外)违法解除——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或2N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N——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派遣公司(50万注册资本——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劳动者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派遣协议▲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1、工作时间——8小时/天,44小时/周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点150%——假日150%——节日300%▲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2、仲裁诉讼时效——1年——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3、诉讼——15天——收到仲裁裁决书起计算▲1Z304025 工伤处理的规定1、工伤认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4、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12个月——原工资福利不变●1Z304030 相关合同▲1Z304032 买卖合同1、买卖合同——有偿、双务、诺成2、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物的质量2、检验和通知义务——有约定——在约定检验期内检验——不合格的——在检验期内通知怠于通知的===合格无约定——及时检验——合理期内通知合理期内未通知或收到货后2年内未通知==合格有质保期的——在质保期内通知4一般——————交付转移违约时—————违约之日转移在途货物买卖——签订合同时转移未约定地点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3、特殊规定——交付日==所有权转移日==风险转移日==孳息转移日——但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转移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分期付款——未付的1/5时——出卖人有权解除或要求支付▲1Z304033 借款合同1、金融借款(书面)——自然人借款(可书面,可口头)2、金融借款(诺成)——自然人借款(实践==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2、自然人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无息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3、不得预扣利息——否则按扣除后的实际金额计算▲1Z304034 租赁合同1、租赁合同——双务、有偿、诺成2、租赁期限≤20年3、租赁期6个月以下——口头、书面租赁期6个月以上——书面————没有书面==不定期租赁4、维修义务==出租方▲1Z304035 融资租赁合同1、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与租赁人签订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1Z304036 运输合同1、双务、有偿、诺成2、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货物毁损——承运人——不赔偿3、不可抗力——货物毁损——已收运费的——应返还未收运费的——不收取仓储合同1、诺成、双务、有偿●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Z305011 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的规定1、环境影响评报告书——应由当地居民意见——报环保局批准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3、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排放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申报禁止夜间施工——例外——节能激励措施——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税收优惠;表彰奖励;信贷支持;价格政策●1Z30503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全国——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地方——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2、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的单位——(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建设部门发的)资质等级证书3、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除外)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1、任何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24小时赶赴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Z30602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2、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人员的配备——总包企业—————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3人↑专业承包企业——————————一级3人↑——二级及以下2人↑劳务分包企业——————————————————————2人↑分公司—————————————————————————2人↑1、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2、交底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讲解、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等——双方确认签字(技术负责人+接受任务的负责人)1、作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和建议权防护用品获得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权紧急避险权——————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意外赔偿权——单位应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2、作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法;正确使用护具;教育培训;安全事故隐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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