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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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DB13 (1)54-2019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90)2、术语 (91)3、基本规定 (92)4、测量 (93)5、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 (94)6、模板工程 (98)7、钢筋工程 (101)8、混凝土工程 (104)9、砌体工程 (110)1 总则1.0.1本条是针对当前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情况,统一验收标准。

在编制中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依据标准”的指导思想。

1.0.2本条界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 术语本章给出的39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

除本标准使用外,这些术语还可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引用的依据。

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3.0.1~3.0.4 应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相关内容执行3.0.5~3.0.13进场的材料除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应按照合同规定、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复验,并作好记录,复验应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样。

材料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BJ-DB1070-2014-3相关内容执行。

3.0.14 本条是根据建设部“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简称“三新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

3.0.15~3.0.17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BJ-DB1070-2014-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3相关内容执行。

4 测量4.1 一般规定4.1.1本条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4.1.2本条强调,凡施工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检定周期到法定部门进行检校,另外,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测量仪器也应到法定部门进行全面检校,否则不得使用。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 施工前准备
在施工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 确定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否准确无误。

- 检查材料质量及齐全性,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检查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和适用性。

2. 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严格控制:
- 管道布置: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确保管道位置准确。

- 焊接工艺:采用合适的焊接工艺,确保焊缝质量良好。

- 接口连接:采用适当的接口连接方式,确保连接紧密、无渗漏。

- 材料使用:合理使用材料,确保材料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 施工质量记录: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包括材料使用记录、施工日志等。

3. 施工质量验收
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 管道质量检查:检查管道的安装质量、焊缝质量、接口连接质量等。

- 材料抽检:从已使用的材料中抽取样本进行质量检查。

- 施工记录核对:核对施工记录和相关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4.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如果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
- 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或修复。

- 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可以考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文档记录
所有的施工质量验证工作都需要进行文档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审查记录。

- 材料质检报告及使用记录。

- 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以上是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预期目标。

Cjj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文介绍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该标准由___主编,___批准,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包括管道、沟渠、排水泵站等方面。

本标准的发布旨在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本标准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旨在统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包括管道、沟渠、排水泵站等方面。

第二章介绍了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包括对管道、沟渠、排水泵站等方面的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工程质量的评定和管理。

第三章对管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包括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和回填等方面。

第四章对沟渠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包括土渠、基础、垫层、水泥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渠、石渠、砖渠、渠道闭水和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等方面。

第五章对排水泵站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包括基坑开挖、回填、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泵安装、铸铁管件安装、钢管安装等方面。

第六章对测量进行了规定和说明,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还包括了附录一术语对照、附录二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附录三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附录四施工现场土工试验方法和附录五本标准用词说明等内容,以便工程质量的评定和管理。

总的来说,该标准的发布对于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提高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参考。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规定了以下检验标准:1.绘制干密度与含水量的关系曲线,以曲线上峰值点的纵横座标分别表示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如果曲线不能绘出准确峰值点,应进行补点。

2.当直径大于5毫米的砾石含量为3%~30%时,应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校正后的最大干密度及最优含水量。

市政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原则1、沟槽开挖旳容许偏差2、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3、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4、管道基础旳容许偏差5、管道铺设旳容许偏差(mm)6、工作井施工旳容许偏差7、顶管施工贯穿后管道旳容许偏差注:D i 为管道内径(mm);L 为顶进长度(mm);ΔS 为曲线顶管相邻管节接口容许旳最大间隙与 最小间隙之差(mm);R 为曲线顶管旳设计曲率半径(mm)。

8、水平管道内垂直顶升施工旳容许偏差注:H 为垂直顶升管总长度(mm);D 0为垂直顶升管外径(mm)。

9、井室旳容许偏差10、管道支墩旳容许偏差11、雨水口、支管旳容许偏差城镇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原则1、路基压实度原则2、土路基容许偏差注:B为施工时必要旳附加宽度。

3、挖石方路基容许偏差4、填石方路基容许偏差5、路肩容许偏差6、砂垫层容许偏差7、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容许偏差8、石灰(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容许偏差9、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容许偏差10、混凝土路面容许偏差11、料石面层容许偏差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容许偏差13、广场、停车场料石面层容许偏差注:①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旳基本施工单元,局限性40m×40m旳部分以一种单元计。

在基本施工单元中再以10m×10m或20m×20m 为子单元,每基本施工单元范围内只抽一种子单元检查;检查措施为随机取样,即基本施工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取3点取最大值计为检查频率中旳1个点。

②合用于矩形广场与停车场。

14、广场、停车场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容许偏差注:①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旳基本施工单元,局限性40m×40m旳部分以一种单元计。

在基本施工单元中再以10m×10m或20m×20m 为子单元,每基本施工单元范围内只抽一种子单元检查;检查措施为随机取样,即基本施工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取3点取最大值计为检查频率中旳1个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6.13
•【字号】2024年第95号
•【施行日期】2024.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 8582-2024)、《市政给排水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
DB13(J)/T 8583-202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
DB13(J)/T 8584-2024)三项标准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发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DB13(J)55-2005)《市政给排水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DB13(J)58-2005)《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
DB13(J)59-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专栏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3日。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 1 。

02 条本标准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除特殊要求部份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第1 。

0 。

3 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原材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 2.01 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 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注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第2.0 。

3 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 。

4 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

0。

5 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为合格率: 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100%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 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 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 。

城市排水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排水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排水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证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质量和可靠性,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一、施工标准1. 排水管道材质:城市排水管道应选择具有良好耐腐蚀性能和耐久性的材质,例如镀锌钢管、聚氯乙烯管等。

管道内部应光滑无毛刺,确保排水畅通。

2. 排水井设置:排水井应设置合理,井盖应固定牢固,井壁应保持垂直性。

井盖应符合相应的承载能力标准,以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 排水设施连接:排水管道与井、泵站等设施连接处应严密,防止渗水和漏水现象发生。

连接处应采用专用密封材料进行处理,确保连接处无渗漏。

4. 排水施工质量:排水系统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理和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认真检查。

二、验收标准1. 施工验收:排水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验收。

验收人员应对管道、井、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施工符合标准和规范。

2. 设备性能验收:排水设备包括泵站、排水泵等设备,需要进行性能验收。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运行验收:排水系统联通后,需要进行系统运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检查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是否满足排水需求,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 验收合格:排水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需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系统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通过以上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可以保证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排水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认真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共同努力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

市政工程验收的排水工程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的排水工程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的排水工 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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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验收概述 • 验收流程 • 排水工程验收标准 • 验收注意事项 •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01
验收概述
验收目的
确保排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保障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提高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和服务质量
验收范围
01
排水管道的材质、规格 、连接方式等
资料整理注意事项
01 收集并整理排水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 、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02 对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便于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03 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维护和管
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05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管道漏水
总结词
管道漏水是排水工程中常见的问题,可能导致水资源的浪费 和环境污染。
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应平整、坚实,无杂物,与管座接 触紧密,无空隙。
管道连接
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采用法兰、焊接 、承插等连接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管道高度
管道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排水。
排水井验收标准
井壁
井壁应光滑、平整,无裂缝、 蜂窝等现象。
井底
井底应平整、无杂物,与排水 管道连接顺畅。
井盖
井盖应完好、无破损,能够承 受正常排水压力。
详细描述
管道漏水的原因可能包括管道材料老化、施工质量问题、管 道基础下沉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耐腐蚀、耐压 的优质管材,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管,以及定期进行管道检测 和维修。
井盖损坏
总结词
井盖损坏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安全隐患, 同时影响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详细描述
井盖损坏的原因可能包括材料质量差、长期 使用磨损、盗窃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 以采用耐压、耐磨损的优质井盖材料,加强 巡查和维护,以及安装监控设备防止盗窃行 为。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pipeline worksGB 50268—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5月1日2008—10—15发布 2009—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0月15 日前言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注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为合格率: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

三、单位工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J)57—2019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1.0.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7-2005)已颁布15年,随着我省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建设的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原规程中质量验收内容已经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目前技术标准的编制规则也有了新的要求,原规程的术语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改进和提高。

因此,有必要对该规程进行适当修订,以满足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验收的需求,并与现行国标及相应其它行业标准相适应。

1.0.3本条强调了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1.0.4 本条进一步强调了本标准对设计和合同文件的约束作用。

1.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19)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DB13(J)54-2019)对本标准的编制具有指导作用,在执行本标准时,应与其配套使用。

2 术语本次修编根据新标准修订后内容,依照《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参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比原规程增加了压力管道、无压管道、开槽施工、不开槽施工、柔性接口、刚性接口、盾构法、定向钻法、夯管法、工作井、围堰等重点术语。

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角度赋予其涵义。

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3.0.3本条强调在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本条给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供编制质量验收计划时参考。

3.0.4本条结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特点,依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中的相关规定,对检验批质量的合格标准提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4 施工测量4.2 测量4.2.2本条所指的水准点包括建设单位交桩所给的水准点和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为合格率: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100%。

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引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旨在规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三、术语和定义1.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排水管渠系统,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

2. 质量检验评定:指对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检验评定要求1. 施工工艺要求(1)管渠敷设:管渠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敷设,保证管渠间的连接牢固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2)管道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材料,如橡胶密封圈、塑料管道等。

材料必须具备耐腐蚀、耐压等特性。

(3)连接方式:采用专业的管道连接技术,确保连接牢固、无渗漏。

2. 施工质量要求(1)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管渠底部平整、边坡稳定。

(2)回填与复土:回填土应均匀、充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复土应保持整齐、紧凑。

(3)渠道整形:渠道壁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凸凹和裂缝。

3. 工程验收要求(1)检查管渠敷设质量:检查管渠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管道与管道之间的连接、管道与井盖之间的连接等。

(2)检查渠道的清理:检查渠道的清理是否彻底,排查堵塞等问题。

(3)检查渠道的排水功能:检查渠道的排水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排水速度、流量等指标。

五、检验评定流程1. 准备工作:确定检验评定的时间、地点,并组织相应的检验评定人员。

2. 检查工程档案:检查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单、合同及有关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 实地检查:对管渠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包括敷设质量、施工工艺、连接方式等方面。

4. 检验评定报告:根据实地检查结果撰写检验评定报告,包括对各项指标的评定和建议。

5. 检验评定结果:根据检验评定报告,对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进行评定,确定其质量合格或不合格。

DB13(J)57—200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13(J)57—200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 总则1.0.1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规程执行。

1.0.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0.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5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O.1污水 sewage,wastewater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2.O.2排水管渠 sewer conduit指输送城镇雨、污水或工业废水的管(渠)道。

2.O.3渠道 channel,conduit天然、人工开凿、整治或砌筑的输水通道。

2.O.4倒虹吸管 inverted siphon管道遇到河道、铁路等障碍物,不能按原有高程埋设,而从障碍物下面绕过时采用的一种倒虹形管段。

2.O.5检查井 manhole为检查、清理和维护等用的修建在排水管道上有出入口的构筑物的总称,由井室、井筒、盖板、井盖等组成。

2.0.6止水带 stop water band在混凝土结构物需要设置接缝的地方,为了防止漏水安装的各种形状橡胶带。

2.O.7顶管 pipe-pushing是不开槽铺设地下管道的施工方法。

2.0.8后背 back support由后靠背和后座墙以及工作坑后方的土体三者组成,它具有承受顶进总推力的作用。

2.0.9导轨 guide rail是指安装在工作坑内,为控制顶管施工铺设的轨道。

排水系统施工中的质量验收标准解读

排水系统施工中的质量验收标准解读

排水系统施工中的质量验收标准解读排水系统质量验收标准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排水系统施工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环节,其质量验收标准也成为了保证城市排水功能正常运行的重要指导。

本文将围绕排水系统施工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展开讨论,旨在提供对该标准的深度解读。

一、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标准在排水系统施工中,首要的质量验收标准是设计与施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对排水系统的设计与施工都有详细的规定,如管道的种类、尺寸、材质等,这些标准的合理运用可以保证排水系统的结构合理、功能正常。

因此,排水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进行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质量与选用排水系统施工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影响着系统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从材料的外观、密度、硬度等方面进行检测。

合格的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韧性和耐腐蚀性,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并经过相关检测机构的鉴定。

三、施工工艺与施工质量排水系统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是质量验收的重要环节。

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施工步骤和要求等内容,以确保施工过程规范、合理。

施工质量则主要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设备的使用和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等方面。

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工艺和质量都必须满足相关标准,以保证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管道连接质量排水系统的管道连接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管道连接必须牢固、密封,并且符合相关规定。

管道连接的质量主要包括连接点的坚固性、连接点是否漏水、连接点的密封性等方面。

只有管道连接质量良好,才能保证排水系统的运行顺畅。

五、防水措施验证排水系统的防水措施是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防止漏水的重要手段。

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对防水措施进行验证,包括排水系统的防水地域范围、防水层的厚度、防水材料的使用等方面。

只有防水措施得到有效验证,才能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安全设备配置排水系统的安全设备配置是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条件。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河北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条文说明1 总则1.0.1本条强调了本标准编制的宗旨和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房屋建筑散水以外的市政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本条强调,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予以认真落实。

1.0.4本条进一步强调了本标准对设计和合同文件的约束作用。

1.0.5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一部分,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必须依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19)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DB13(J)54—2019)的支持和补充。

2 术语本章给出的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是较为常见和重要的。

这些术语,是从给水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角度赋予其涵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3.0.2 给水管道的材质若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势必影响水质,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本条强调了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材、管件的材质,以控制假冒伪劣产品。

3.0.5本条强调在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本条给出的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供编制质量验收计划时参考。

4 施工测量4.2.1本条所指的水准点、导线点包括建设单位交桩所给的水准点、导线点和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和增加导线点。

5 管材进场验收5.1.1强调事前控制,为管材、管件及管道附件等进场验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

5.1.2强调生产厂家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为管材、管件及管道附件等进场验收提供参考数据。

5.1.5对管、管件、管道附件及设备的进场、吊运、堆放、使用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及相关产品标准中均有规定。

5.1.10 对其它材质的塑料管道如PPR等,按设计要求或相关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本标准5.4聚乙烯管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3—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排水管渠工程)》CJJ3—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注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为合格率: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排水管道质量标准1、沟槽开挖质量标准⑴、外观质量标准槽底土质严禁扰动槽底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⑵、实测项目①、槽底高程允许偏差0-3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3点。

②、槽底中线每侧宽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点。

③、沟槽边坡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点。

2、管道平基、管座质量标准①、混凝土抗压强度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0米一组。

②、垫层中线每侧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2点。

高程允许偏差0,-15㎜,检验要求10米1点。

③、平基中线每侧宽度允许偏差+10,0㎜,检验要求10米2点,高程允许偏差0,-15㎜,检验要求10米1点。

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1点。

④、管座肩宽允许偏差+10,-5㎜,检验要求10米2点,肩高允许偏差±20㎜,检验要求10米2点。

⑤、蜂窝麻面面积1%,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每侧面1点。

3、管道安装质量标准⑴、外观质量标准: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⑵、实测项目①、中线位移允许偏差1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

②、管内底高程d≤1000㎜允许偏差±1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

d>1000㎜允许偏差±1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

倒虹吸管允许偏差±30㎜,检验要求每道直管4点。

③、相邻管内底错口d<1000㎜允许偏差3㎜,检验要求两井之间3点。

d≥1000㎜允许偏差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3点。

4、管道接口质量标准⑴、外观质量标准:承插口或企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抹带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现象。

⑵、实测项目①、宽度允许偏差+5,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②、厚度允许偏差+5,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5、管道检查井质量标准⑴、外观质量标准:井壁必须相互垂直,不得有通缝,砂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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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J)57—2019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1.0.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7-2005)已颁布15年,随着我省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建设的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原规程中质量验收内容已经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目前技术标准的编制规则也有了新的要求,原规程的术语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改进和提高。

因此,有必要对该规程进行适当修订,以满足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验收的需求,并与现行国标及相应其它行业标准相适应。

1.0.3本条强调了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1.0.4 本条进一步强调了本标准对设计和合同文件的约束作用。

1.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19)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DB13(J)54-2019)对本标准的编制具有指导作用,在执行本标准时,应与其配套使用。

2 术语
本次修编根据新标准修订后内容,依照《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参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比原规程增加了压力管道、
无压管道、开槽施工、不开槽施工、柔性接口、刚性接口、盾构法、定向钻法、夯
管法、工作井、围堰等重点术语。

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角度赋予其涵义。

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
3.0.3本条强调在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本条给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供编制质量验收计划时参考。

3.0.4本条结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特点,依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中的相关规定,对检验批质量的合格标准提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4 施工测量
4.2 测量
4.2.2本条所指的水准点包括建设单位交桩所给的水准点和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

5 土石方工程
修订“原规程”中“5管道”章节的“5.2沟槽开挖”和“5.8回填土”内容,新增“土石方工程”章节,将管道和渠道施工涉及的“土石方工程”作为“分部工程”,单列章节陈述。

6 基础
修订原规程中的“5管道”的“5.3管道基础”及“6渠道”的“6.2垫层与基础”内容,新增“基础”章节,将管道和渠道施工涉及的“基础”作为“分部工程”,单列章节陈述。

7 开槽施工管道安装
修订原规程中的“5管道”的“5.4管道安装”内容,新增“开槽施工管道安装”章节,按照材质分为钢筋混凝土管、金属管道、塑料管道及玻璃钢管道安装,删除原规程铸铁管道安装。

7.1 一般规定
7.1.1本条基本沿用了原规程5.1.1,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其中玻璃钢夹砂管施工的未尽事宜,可参照《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J)56-2019)的相关规定执行。

7.1.2本条沿用了原规程5.1.2,原材料、管材、预制构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本条对此予以强调。

7.1.3本条沿用了原规程 5.1.3,工程质量验收,不仅仅是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还必须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核查,本条对管道工程检验应具备的资料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7.1.4本条明确了压力管道的安装按照《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J)56-2019)相关规定执行。

8 不开槽施工管道工程
修订原规程中的“5管道”的“5.5顶管”内容,新增“不开槽施工管道工程”章节,按照施工工艺分为顶管、盾构、定向钻及夯管,其中新增定向钻及夯管工艺,参照现行国标GB 50268-2008修订。

9 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我国排水管道即将面临老化严重、事故频发的问题。

目前,
为避免开挖施工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影响,国内用非开挖修复技术对排水管道进行修复显得尤为重要。

参照《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新增“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章节。

10 管道接口
修订原规程中的“7管道接口”的“7.2管道接口”内容,按照不同材质划分为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和玻璃钢管接口,参照现行国标GB 50268修订。

11 管道防腐
修订原规程中的“5.4安装”的“5.4.7条”内容,新增“管道防腐”章节,参照现行国标GB 50268-2008中管道内外不同类型防腐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12 渠道和涵洞
修订原规程中的“6渠道”章节。

13 排水河道
修订原规程中的“8排水河道”章节,新增“围堰”施工。

14 附属构筑物
修订原规程中的“9附属构筑物”章节,原执行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程中的雨水口及支管验收标准,本标准明确内容。

15 功能性试验
修订原规程中的“5.7管道闭水(气)试验”和“6.7渠道闭水试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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