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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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概述工伤保险是指雇主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损伤时所购买的保险,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进行医疗、伤残、生活护理和丧葬等方面的资助,旨在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起源于195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工伤保险制度也不断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中,工伤保险被确定为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之一。

随着“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制度的完善,工伤保险也逐渐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覆盖了有劳动关系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及城镇和农村的劳动者。

同时,工伤保险还包括了意外伤害、职业病、职业性心理障碍、职业性肿瘤等多种工伤类型。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工伤保险将为其提供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丧葬补助等方面的经济补偿和关怀。

工伤保险的缺陷和不足尽管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逐渐得到完善,但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资金来源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保障范围不足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仅针对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对于无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生产经营者以及被雇佣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等人群,保障范围十分有限。

保障水平偏低虽然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为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但其保障水平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

此外,工伤保险的伤残认定、赔款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资金来源不稳定工伤保险的资金水平依赖于缴费和承保公司的经营状况,而缴费的金额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容易导致保险基金短缺和支付能力不足,进而影响工伤保障的实际效果。

管理不尽合理在工伤保险事务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异地就诊难以报销、部分地区的服务质量低劣等问题。

社会保险简介,介绍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民医保、新农合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简介,介绍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民医保、新农合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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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账户的设立慧保网
单位缴费 20% 个人缴费 8%
养老基金
个人账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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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慧保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我国的
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 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 工50岁);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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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领取测算慧保网
假设王先生30岁,平均月薪4000元,养老保 险缴费期限为20年,假设20年后郑州市月平 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他在20年退休后能领 到多少养老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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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相关数据慧保网
1、2003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74432万人,其 中城镇就业人员25639万人。全国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155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46万人,参保 离退休人员3860万人。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显示,200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 1.64亿,其中约25%是离退休人员。 3、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2004年透 露,我国养老金缺口达2.5万亿元,“收不抵支” 和“空账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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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了
16家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大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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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8424万元 重庆市钢铁集团公司 5851万元 吉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3444万元 重庆市第一公共交通总公司 3289万元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工伤,并给予一定补偿和治疗的制度。

而社会保险中心作为具体负责执行工伤保险工作的机构,其工伤保险处有着诸多具体的职责。

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对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的具体职责进行介绍:一、工伤保险的制度执行1.确定参保范围: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确定和管理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等不同类型的参保对象。

2.保险费征缴: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对参保对象的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相关的保险费。

3.理赔管理: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理赔工作,包括审核理赔资格、确定伤残程度、给予医疗补助等工作。

4.工伤鉴定:工伤保险处需要承担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包括对工伤事故的起因和结果进行认定,确保理赔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工伤预防和保障1.工伤预防宣传:工伤保险处需要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向参保对象和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预防措施等,提高参保对象的工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工伤事故调查:工伤保险处需要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保障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劳动保护监督:工伤保险处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确保用人单位落实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三、信息管理和服务1.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伤保险处需要建立完善的参保对象信息数据库,对参保对象的基本信息、缴费情况、事故记录等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2.服务交流:工伤保险处需要向参保对象提供工伤保险相关的交流服务,包括参保政策解读、理赔流程交流等,帮助参保对象解决相关问题和困惑。

3.政策宣传:工伤保险处需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法规,增强社会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知和支持度。

以上即是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的落实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学》第9章 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学》第9章 工伤保险

Part 6
9.6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 改革和发展
9.6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我 国 工 伤 保 险 制 度 经 历 了 如 下 几 个 阶 段 : 1.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阶段 2.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阶段(1996-2003) 3.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阶段(2004-2010) 4.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阶段(2011至今)
9.2.3工伤社会保险阶段
具 体 而 言 ,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通 过 立 法 颁 布 , 强 制 实 施 , 要 求 用 人 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履行职责和义务;
通 过 统 一 费 率 或 差 别 费 率 , 设 立 基 金 , 统 筹 使 用 , 建 立 风 险 分 散机制;
长 期 待 遇 与 短 期 待 遇 相 结 合 , 保 险 与 补 偿 相 结 合 ; 政 府 行 为 , 注 重 社 会 效 益 , 实 行 工 伤 补 偿 和 工 伤 预 防 、 职 业 康
Part 5
9.5 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
9.5.1 工伤预防
工 伤 预 防 的 概 念 工伤预防(Work-related injury prevention)是指采取积极 的措施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 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 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9.4.3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需要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由医疗卫生专家提出鉴定结论。 虽然非因工是从其他途径获取补偿,但它同样也需要进行劳动能 力鉴定。
国际上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有两种评价体系,一种是劳动能力测试, 另一种是致残程度测试。国际上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有两种评价体 系,一种是劳动能力测试,另一种是致残程度测试。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尊敬的参保人:经核实,您因工作原因在xxxx年x月x日遭受工伤,并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已为您办理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手续。

根据您提交的相关材料和经办机构的复核结果,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情况如下:1. 工伤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共计xxxx元。

医疗费用涵盖了您在医疗期内所发生的各项治疗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您住院期间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xxxx元。

该费用旨在帮助您应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开销。

3. 工伤护理费根据您的实际护理等级及工伤护理费补贴标准,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工伤护理费共计xxxx元。

工伤护理费的发放对您的日常护理和康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工伤残疾等级和等级补助金标准,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xxxx元。

这一补助金将对您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帮助和支持。

请您核对上述发放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和处理。

同时,为了确保待遇的及时发放,请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办理:1. 工伤医疗费报销请您在医疗期满后尽快携带已结算完毕的相关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经办机构进行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报销请您携带相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手续。

3. 工伤护理费继续支付如在工伤康复期内,您的工伤护理情况仍需继续支付费用,请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继续发放工伤护理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关手续如您对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经办机构咨询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诉或调整手续。

总之,我们将一直关注您的健康恢复和生活保障,如有任何问题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健康快速康复!以上为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请知悉。

社会保障学(第二版)第06章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学(第二版)第06章工伤保险

6.1 工伤保险概述
6.1.1 工伤保险定义
工伤保险是参保人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时, 本人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比如工会)得到物质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是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也称 为职业伤害。工伤包括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和职业病三种 形式。因工伤残表现为身体外伤;职业病表现为身体内伤 ,一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 起。
(1)雇主责任制有两种形式:雇主自理风险和向保险公司投保。 (2)雇主责任制利弊。 雇主责任制仍存在着很多弊端。如果采取雇主风险自理的形式,那些工 伤事故频发或者遭遇重大工伤事故的企业往往承受不起巨大的工伤赔偿 责任,特别是那些资金不足的小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
6.1 工伤保险概述
2.社会保险模式
6.2 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6.2.1覆盖范围
在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初期通常都是先把正规企业及 其雇员覆盖进来,随着经济发展、工人斗争和相关技术 的不断成熟,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除雇员 外,现在发达国家一般还将自我雇佣者和学徒也覆盖进 来,公务员和军人则通常由其他保险制度来覆盖。
6.2 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6.1 工伤保险概述
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在工伤保险中很重要,前者可以获得工 伤保险待遇,后者因非工作原因患病、负伤、致残或致死, 只能按照一般疾病、伤残和死亡来对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
区分职业病和普通疾病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四条:职业病的 出现是否和某种化学品的使用及职业接触有着因果联系;职 业病的发生是否和工作环境和特殊工种有关;该疾病的出现 概率是否高于所有作业人员的平均发生率;是否有科学证据 表明职业接触以后发生的疾病和潜在原因之间有着清晰而明 确的因果关系。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造成的身体损害。

为保障职工权益,社会保险制度中设有工伤保险,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基础知识中的工伤保险。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伤害,经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后,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康复费用的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轻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经济负担。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情形:1. 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如工伤事故、工伤职业病等;2. 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内因非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伤害;3. 因疾病或非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伤害,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内且与工作有关。

三、工伤认定条件为了确保工伤保险的公平和有效,对于工伤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

通常,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工伤发生在工作期间,即在正式工作时间内;2. 工伤发生在工作地点内;3. 工伤受害者是正式就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人员等;4. 工伤是由工作引起的,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工伤保险将对职工提供相应的保障。

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提供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康复费用。

1.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工伤职工因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2. 工伤补助金:工伤补助金是在工伤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的一项金钱补偿。

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发放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年度。

3. 康复费用:对于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工伤保险会提供康复费用,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设备购置等。

五、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分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

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其他救助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分摊比例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分摊比例

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

欢迎大家转载啊!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

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社会保险概述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社会保险概述

第 9 单元工伤保险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36:工伤保险的缴费机制〔★★〕〔P417〕1.征缴范围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jin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经典例题85·推断题)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案)×(经典例题86·多项选择题)依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人员中,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有〔〕。

A.律师事务所的职工B.国有企业职工C.事业单位职工D.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答案)ABCD考点 37: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P418〕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园地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园地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园地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X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成心犯zui;(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

(提示一下)1.应当认定工伤:所受损害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2.视同工伤:所受损害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第九章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九章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 3.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内容及程序 ❖ (2)待遇核定与待遇支付
• ①待遇资格的审核。 • ②医疗(康复)待遇审核。 • ③辅助器具费用审核。 • ④伤残待遇审核。 • ⑤工亡待遇审核。 • ⑥待遇调整审核。 • ⑦待遇支付。
第三节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一、工伤认定概述 ❖ 1.工伤认定的概念和认定对象
第四节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节 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 1.享受待遇的对象和条件 ❖ 2.特定待遇的支付 ❖ 3.停止享受待遇原则 ❖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 (3)拒绝治疗的。
第四节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节 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
❖一、工伤预防概述 ❖ 1.工伤预防的概念 ❖工伤预防是指采用管理和技术等手段事先防范职业

第二节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一、工伤保险基金 ❖ 2.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 ❖ 3.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 ❖ (1)缴费范围。 ❖ (2)缴费基数。 ❖ (3)工伤保险费率。
第二节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第二节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 (4)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与管理 ❖①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与管理。 ❖②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与管理。
▪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受到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做 出判断,是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直 接关系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权益。
第三节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 2.工伤认定遵循的原则
• 一是工伤保险应以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 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在排除其他非工伤的情形下 ,就应认定为工伤。
• (4)建立不同模式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卫生资源 ,建立工伤康复网络,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区域康复中心。

什么是工伤社会保险

什么是工伤社会保险

什么是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指为解决劳动者因工作所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社会保险是以保险的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和康复费用等经济补偿,以及死亡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金钱补偿,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

工伤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普遍性、强制性和统一性。

普遍性指的是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都应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农民工等。

强制性意味着劳动者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雇主也有义务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统一性则表示所有参保人员享受同样的待遇,保险待遇和费率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工伤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活费,其中医疗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因工致残、因工致病需要医疗救治的费用;工伤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因工致残、因工死亡等意外事故产生的经济补偿;生活费是指根据劳动者因工致残、因工死亡等情况提供的一定的生活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

工伤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保险费缴纳、政府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作为参保人员的个人和单位责任。

政府财政补贴则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向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注入一定的资金,以支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

工伤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种保护和安全感,一旦因工受伤或死亡,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支持,减轻了劳动者和其家庭因此遭受的损失。

另一方面,工伤社会保险还促进了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总之,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为解决劳动者因工作所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通过提供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和康复费用等经济补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重新修订了,为了更好的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希望大家喜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有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有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逐条解读《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的规定。

1、参保范围(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灵活就业人员。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2、保险费承担主体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的规定。

1、行业差别费率由于各行业在产业结构、生产类型、生产技术条件、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表现出不同的职业伤害风险,为了体现保险费用公平负担,促使事故多的行业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技术、搞好安全生产,有必要实行差别费率制度。

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为三类,分别确定不同的费率,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

社会保障第六章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第六章工伤保险

其后,钱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钱某与全某在工作时间内打架,违反了工厂规定的劳动纪律,也违反了劳动法有关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因此,对钱某的申请做出了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请问是否正确?
分析: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是错误的,钱某所受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理由是:
案例六: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王某,系某食品厂采购员。在执行采购任务的途中,忽遇强台风袭击,王某被一块大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造成骨折。王某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分析:王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理由: 根据《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王某为本厂去采购物资,其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局限性
工伤事故争议多;赔偿费低,不足以养残或养老;雇主责任难以准确界定并兑现赔偿;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商业保险公司存在逆向选择动机;职业病的缓发性以及劳动力流动性
克服了雇主责任制的弊端,逐步演进为社会工伤保险的原型
(二)社会工伤保险对雇主责任制的取代
随着社会发展,雇主责任制逐步向社会工伤保险过渡,要求由政府出面,组成公共机构,统一筹集、管理、调剂、使用工伤保险基金。
02
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应以被伤害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额的原则
工伤补偿主要是对遭受工伤者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这是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的。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因遭遇到工伤保险认定的伤害而造成的与其“第一职业”标准工资收入相关的损失,以及为消除伤害后果所需的必要的额外开支。至于由于工伤造成经济上的间接收入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雇主责任”保险的演进过程、具体形式及其局限性

工伤保险的概念、作用、原则、范围

工伤保险的概念、作用、原则、范围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工伤保险的概念、作用、原则、范围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654-71 工伤保险的概念、作用、原则、范围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这里包含二层内容:1.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

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2.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的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一词比较早期的正式提法是在1921年的国际劳工大会的公约中阐述的,即“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又逐渐把职业病纳入到工伤的范畴之中,职业病从广义上讲,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性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所有疾病。

但是各国立法中,职业病有一定的界限,一般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职业病,指的是法定职业病。

由工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通过生产恢复,一段时间是可以弥补和消除的,而人员的伤亡的后果,在很长时间里亲属生活和心理的痛苦都难以消除,如对伤残人员的康复,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影响生产者的工作情绪和社会稳定。

社会保险和工伤区别

社会保险和工伤区别

社会保险和工伤区别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我国对劳动者进行保障的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针对不同的保障需求。

下面就两者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社会保险是广义的一个概念,是指一种国家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时和不工作时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而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特殊险种,专门针对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障。

其次,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不同。

社会保险是适用于所有的劳动者,包括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等,而工伤保险是适用于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伤害的劳动者。

换句话说,只有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而社会保险则是在劳动者持续缴纳保险费后,不论是否发生工伤事故都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障。

再次,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了帮助劳动者在退休后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供养老金的保障;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就医的费用问题,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失业保险是为了在劳动者失去工作后提供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生育保险是为了助力劳动者生育子女提供一定的补助和津贴。

而工伤保险则是特别针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提供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护理费、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等待遇。

最后,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障方式也有差异。

社会保险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缴费基数来确定每月的缴费金额,而工伤保险则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劳动者无需个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在我国,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生活需求而设立的制度。

虽然二者有一些区别,但都是为了提供保障,帮助劳动者在遭受不幸时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

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工伤保险,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尊敬的相关部门/机构:我是某某公司的雇员,就我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问题,我特此提交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

以下是受伤情况的详细说明:一、事故经过2022年某月某日,我在工作岗位上执行正常工作任务时,不幸发生了一起工作事故。

事故发生在下午3点左右,当时我正在进行一个涉及重物搬运的任务。

由于一系列的不可控因素,我不慎与一个重物碰撞,导致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

二、受伤状况工作事故中,我主要受伤的部位为右手和右腿。

在医院进行的全面检查后,诊断结果显示我右手腕部骨折、右腿膝关节扭伤。

相关医疗报告已经附上,供贵部门参考。

三、治疗过程及费用受伤后,我立即就医并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了相应的治疗。

治疗过程主要包括手术、康复训练、药物治疗等。

截至目前,治疗已经进行了两个月,但仍需继续治疗。

关于治疗费用方面,已列明在附表中,其中包括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手术费等。

四、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情况下,我有权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费用支付。

根据上述附表所示的治疗费用计算,我的治疗费用总额为XXXX元。

我在此申请贵部门支付该费用。

五、申请所需材料为了完成费用支付申请程序,我已准备了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工伤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3. 医院出具的治疗费用清单和医疗报告复印件(附件)我请贵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核,并在通过审核后安排相应的费用支付流程。

同时,如还需我提供其他材料或协助调查,请及时与我联系。

我对贵部门对待工伤保险事务一向高效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相信在您们的协助下,我的申请将顺利获得批准并支付相应费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此致敬礼某某公司员工: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

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

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一、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工伤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或职业病的风险,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工伤津贴以及康复帮助。

工伤保险对于推动社会公平、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工伤保险政策1. 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受保人群通过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受保人群,可以更全面地保障工人的权益。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特殊岗位的保障,例如高风险行业、亚健康岗位等。

2. 加强工伤保险赔付标准的制定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伤保险赔付标准,确保劳动者合理合法的权益,同时避免滥用工伤保险制度。

赔付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失业救济等方面的因素,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最大化。

3. 加大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让劳动者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权益和义务,提高他们的保障意识。

同时,理顺工伤保险救助的申请和办理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三、提升社会救助措施的实施效果1.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包括分类救助、临时救助、低保制度等。

同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社会救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和评估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评估机制,确保救助资源真正用于最需要的人群身上。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要加大救助力度,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3. 增加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增加救助资金的总量和涵盖范围,确保救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同时,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

四、促进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合理衔接1.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确保相关信息的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2. 加强政策衔接和衔接效果评估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应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彼此的衔接,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化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应该以社会为单位,由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旨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工伤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

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可以实现工伤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2. 义务性原则:工伤保险是一项义务性的保险制度,雇主应当按照法定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雇员也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权益。

这是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普及和有效性的基础。

3. 统一性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遵循统一的制度和政策。

统一性原则可以保证工伤保险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地区性差异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影响。

4. 经济性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实现保险费用的经济性。

这是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避免过高的保险费用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过大负担。

5. 公平性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地对待所有参保人员。

无论是企业内的不同岗位工人,还是不同地区的工人,都应当享受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是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和权益平等。

6. 预防为主原则: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注重事前预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还应当注重事后救助和康复,帮助工伤员迅速康复,恢复工作能力。

这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减轻工伤带来的损失。

总之,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包括社会化原则、义务性原则、统一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预防为主原则。

这些原则的合理运用可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正、公平、经济、可持续,为工人提供有效的保障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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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种B.7种C.8种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B.劳动技能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B.借调单位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事故属于职业性伤害,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有明显的劳动力修理与再生产投入的性质,属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殊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不必缴费,由企业负担全部保险费。
1.职工因公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社会保险实现的是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同时享有的原则。
参考答案:1BC,2ABC,3AC,4ABC,5ABCD,6AC,7ABC,8ABD,9CD,10ABC
三、是非选择题
1.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或职业病的界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不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且也包括“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由此判断: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参考答案:
(1)能。
(2)根据劳动部劳办发[1996]271号文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使司机负有责任,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伤、酗酒和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本人伤亡都应认定为工伤。
5.申诉人刘某系某制药厂临时工,于1997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药厂五楼仓库往简易货梯上装货物时,货梯突然与吊钩脱离,致使申诉人刘某从五楼坠入地面摔伤,经治疗于1997年6月23日出院。申诉人申诉到仲裁委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坚持不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死伤概不负责”条款,后来该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因跳板断裂滑落,摔成重伤,施工单位要该劳动者工作自负,医疗费自理,单位概不负责。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不正确的。
(2)本案例中的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死伤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合同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约定这类条款的主观用意非常明显,是利用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而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处理职工工伤事故的依据。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要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此合同将伤亡的风险推给职工,不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4.1996年7月7日,某县一运输公司职工,在送货路上因超车不当,与对面一货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请问,此种情况能按因工伤亡处理吗?
答案要点:
(1)对。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没有工作社会保险制度的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7.我国的工伤社会保险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结合的原则,其目的是要做到预防与救治并举。既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又确保工作职工的基本权益。
8.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其职工患职业病后均能够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只有当企业职工患了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论述题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为什么采取差别费和浮动费率?
答案要点:
(1)差别费率。即对单一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提缴比例,以体现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行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以保证该行业、企业工作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因此,出于工伤社会保险的实行目的,采用差别费率能够体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B.未成年子女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雇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和准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等等,不慎导致本人或他人负伤、致残、死亡的情形,这些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应当界定为工伤。
A.机动车事故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
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B.城镇所有企业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
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五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B.2%C.3%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B.不能按工伤处理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2.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参考答案:
(1)王某不应按工伤处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王某虽然符合上下班路途这一要件,但却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条件不符,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答案要点:
(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5.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是否是正式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均应认定为工伤。
6.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件。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
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2.工伤保险必须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对。
(2)工伤保险是对职工发生了工伤及职业病后的一种事后补偿,无论是对职工本人还是工伤社会保险而言,花费代价均比较大,而工伤预防作为一项事前的预防性行为,花费相对要少得多,因此将两者结合能够减少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更为有效。
3.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答案要点: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年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3.1997年3月,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的是,该职工在第8天工作时左脚就被砖头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该职工已承包,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与其脚伤有关的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参考答案:
(1)不对。
D.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9.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一些?
A.“有过失补偿”原则B.“优待”原则
C.企业一方缴费和差别费率原则D.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10.工伤职工出现了下列哪些情形,应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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