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先进评选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五-团内评优条例
五、团内评优条例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团员成为由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优秀团员,以进一步推动我校团的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评选项目为先进的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
第三条先进团支部条件:1、高举理论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2、领导班子强,组织机构健全。
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各项任务。
3、与班委工作协调好,能主动争取班主任对团地工作地支持,积极投身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学雷锋、学英模、做好事、树新风活动与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文明大学生”竞赛活动,班风建设好。
4、有一套切实可行地工作制度。
团内教育经常化,团组织活动正常化,定期召开XX生活会,建立了团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制,严格履行团员标准和发展程序发展新团员;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
5、切实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地正当权益。
能与时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其学习、工生活和休息,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6、积极主动地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地发展对象的工作。
7、支部工作有特色,在院系有一定影响。
第四条优秀共青团员条件:1、高举理论旗帜,坚持党地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素质好。
2.热爱团的组织,遵守党地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素质好.3.积极参加团内XX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作斗争.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成绩良好,无不与格现象.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5.讲道德、守纪律,未受校纪校规和团纪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优秀团员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制度
优秀团员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制度以分数的形式体现,总分为100分,每周小结,具体如下:团员:1、未带团徽,每人次-1分2、校服穿戴不整齐或未穿,每人次-1分3、在校扣纪律分,扣除乘以十倍的分数4、做好文明礼貌,见到老师未问好,每人次-1分5、违反八无,每人次-3分6、受学校纪律处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1-5分不等7、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2分每次8、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校极比赛上获奖者,+1-5分不等9、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在校外区级比赛以上获奖者,+1-5分不等10、热爱学习,三好学生,三好标兵,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均给予加分团支部1、每周小结前五班级,+1-5分2、被点名批评班级,每次-2分3、被点名表扬班级,每次+2分4、集会纪律好,+1分每次5、好人好事,每人次+1分6、校级班集体比赛获奖班级(如演讲比赛等)+1-5分不等7、违反八无,每人次-3分8、受学校纪律处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1-5分不等9、月考及期中期末考各科成绩前六班级+1-6分10、未积极完成团支部任务班级,-1分每次另: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思想品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共青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时刻与党、团保持一致。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遵守团的纪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诚实正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联系广大同学,做同学做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2)学年各科成绩总评达到优秀。
3.身体(1)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操一课。
(2)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4.组织观念(1)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团员意识。
(2)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坚持佩戴团徽,按时缴纳团费。
二、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1.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职能发挥和工作表现突出,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一、总体要求1. 提名对象必须是本单位集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特点,且取得显著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 提名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行为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提名条件1. 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提名对象要求集体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2. 具备卓越的工作成果:提名对象必须在本单位的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工作质量高、效率高,并对单位工作的推动和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 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提名对象在工作中注重创新,能够提出新颖有实际可行性的解决方案,能够带来明显的效益和效果提升。
4. 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提名对象能够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运用所学,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具备模范的行为榜样:提名对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言行举止符合社会公德,为他人树立榜样。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本单位各部门可提出提名对象名单,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提名理由、工作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细则要求进行评估,将符合条件的进行初步筛选。
3. 推选阶段:初步筛选出的候选对象经过评委会综合评估后,进行评审打分,综合考虑成绩、贡献、榜样作用等因素,最终决定先进集体。
4. 宣布阶段:评选结果由单位领导宣布,并进行表彰,组织颁奖仪式,宣传先进集体的成绩和贡献。
四、奖励措施1. 给予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荣誉称号,并在集体标识上注明荣誉称号。
2. 给予奖金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适当的奖金奖励,作为对其成绩和贡献的肯定和鼓励。
3. 给予学习成长机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在学习研讨、培训交流、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
4. 宣传表彰:通过媒体宣传和内部公告,向外界宣传先进集体的成绩和贡献,激发广大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
五、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先进集体的表现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长期维持先进的形象和作用。
团内先进评选条件
团内先进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团组织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青年,热情帮助青年成长、进步。
3.学习刻苦认真,学业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并乐于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
4.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
5.遵纪守法,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团的工作,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主动精神,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优良,积极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乐于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关心集体,能主动与青年交朋友,热情帮助后进青年,积极引导带动团员、青年完成团的工作。
5.遵纪守法,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能认真履行团干部的职责,能管理、敢管理,善于管理,对良好班风的养成,集体正气的形成,起到很大的作(三)先进团支部条件1.有班子。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书称职,支委团结。
2.有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3.有活动。
经常开展活动,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多样,形成特色。
4.有作用。
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设成青年核心。
5.有正气。
班风、学风良好,支部内团员青年是非、对错观念明确,对于坏人坏事能敢于斗争,班里违纪、受行政处分的人少。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1. 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1.1 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1.2 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团支部的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青年的核心,协助班主任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1.3 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团员参加率达100%(特殊情况除外)。
1.4 能认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5 支部团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在校风及班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出现违纪现象或发生事故能认真做好转化工作。
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
1.6 团支部委员朝气蓬勃,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纪律,经常了解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2. 优秀团员评选细则2.1 评选条件2.1.1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实践等方面起模范作用;2.1.2 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2.1.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操行评定优秀;2.1.4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2 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的五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一名。
2.3 评选程序2.3.1 各团支部推选。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借此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2.3.2 校团委讨论通过。
学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名单及材料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名单;2.3.4 由学校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2.4 评选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优秀团干评选细则3.1 评选条件3.1.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1.2 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3.1.3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3.1.4 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良好;3.1.5 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提高团员推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工作中,团支部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团员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优标准1. 优秀团员推优标准:(1)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具有较高的活动参与度;(2)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4)在学习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2. 先进团支部推优标准:(1)团支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团支部章程,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2)团支部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各类团组织活动,如主题讲座、座谈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团员的团组织生活;(3)团员培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团员培养计划,关心团员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开展团员培训和辅导工作;(4)团支部的影响力:在学校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有效代表团员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和活动。
四、推优程序1. 优秀团员推优程序:(1)团支部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综合素质,提名优秀团员候选人;(2)团支部评审:团支部组织评审小组对提名的优秀团员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团员名单;(3)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优名单;(4)公示和反馈: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5)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先进团支部推优程序:(1)团委征集:团委向各团支部征集先进团支部推优申请;(2)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评审,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名单;(3)公示和反馈:将先进团支部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4)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团员进行推荐、评选和表彰的一项工作。
通过团员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提高团员的组织凝结力和创造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2.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团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队合作精神:团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预团队活动,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4.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实践活动中提出创新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推优程序1.推荐阶段(1)团员个人申请: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可主动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优申请。
(2)团支部推荐:团支部应根据团员的表现情况,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2.评选阶段(1)团支部评审:团支部应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
(2)团组织评审:团组织应对团支部评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最终确定推优名单。
3.表彰阶段(1)公示:推优名单应在团组织内进行公示,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2)表彰大会:团组织应组织表彰大会,对推优名单中的团员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荣誉称号。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2.奖励证书: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一份推优奖励证书,以表彰其在团组织活动中的优秀表现。
3.资金奖励:根据团组织的经济状况和政策规定,被推优的团员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团组织应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推优团员的参预度:评估推优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的参预度和活跃度。
2.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评估推优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的发展情况,包括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增强等。
关于团内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
关于团内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团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院团委决定:每年底,对年内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活跃我院基层团的工作是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根本出发点。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共青团工作的教育功能,增强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和团干部岗位成才、岗位做贡献的意识。
二、表彰范围及比例1.先进团总支,按团总支总数的30%左右评定;2.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3.优秀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及其以上的专、兼职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4.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10%左右评定,活动先进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名额可以适当放宽。
三、评选条件1.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总支一班人团结一致,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2)深人实际了解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
(3)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基层团支部工作活跃,一类团支部比率高。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1)班子健全,支部一班人团结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部团的各项任务。
(2)熟悉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教育组织团员青年热爱专业、热爱学习,发挥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4)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达到一类团支部标准。
3.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最新]团内评优条例
团内评优条例一.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为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激励广大团员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院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定范围和对象1.凡是本院所属分团委均可申请参加五四红旗分团委评定。
2.凡是本院所属团支部均可申请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定。
3.在院基层团支部、分团委、院团委任职的团干部(包括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4.本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定。
二. 评定条件(一)五四红旗分团委1.队伍战斗力强;制度管理规范;阵地保障有力;活动成效显著;2.分团委年度考核为A(二)先进团支部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带领广大团员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团支部班子健全,能真正起到核心模范作用。
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集体工作开展较好。
3. 团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
并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能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
4. 能够积极主动带领广大团员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团活动比较扎实,效果良好。
5. 在过去一年中,支部内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各项基础文明工作扎实。
(三)优秀团员: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3. 热爱团组织,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工作。
4. 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勤劳俭朴,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按时交纳团费。
(四)优秀团干部:1. 符合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 工作认真积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关心帮助同学,工作成绩显著。
3. 积极做好青年的思想工作,工作得到广大青年团员的好评。
团委工作范文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团委工作范文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一、“优秀团员”评选细则:(一)评选标准:优秀团员在全校团员青年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诚朴,待人真诚,学习认真刻苦,乐于助人;2、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班、团、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3、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均进入班级前25名;4、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5、各班上报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在籍团员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1、上报:各班团支部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2、初评:校团委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校团委组织部;3、终评: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二、“优秀团干”评选细则(一)评选标准:1、优秀团干从各班团支部的团干中产生,任职时间满一年方具备评优资格;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诚朴,待人真诚,学习认真刻苦,乐于助人,无任何违纪记录;3、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均进入班级前30名;4、热爱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各班上报优秀团干人数为1-2人。
(二)评选程序1、上报:各班团支部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2、初评:校团委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校团委组织部;3、终评: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一)评选标准1、团支部组织完善、作风过硬,能够做到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2、班级团干工作认真,以身作则。
分工明确,严守职责。
并能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成绩显著。
团内优秀个人评比细则
2015年团内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一、评选类别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干标兵;二、评选标准(一)“优秀团员”评比条件:1、团龄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思想道德优良;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门次,三年级及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员标兵”评比条件:首先满足“优秀团员”的所有条件。
其次,满足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1、在校“优秀学生团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2、在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贡献者;3、为了维护集体、人民的利益,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三)“优秀团干”评比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评定模块均为良以上;2、上一年内担任团的干部满一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自觉为学校建设和共青团发展献计献策;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深入同学中间,帮助同学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敢于并善于做同学们的思想工作,以身作则;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门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坚持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细则一、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标准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5或专业排名前50%,体育成绩达标。
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团学干部,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
3.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在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4.按期交纳团费,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5.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参与次数不少于5次。
6.积极参加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加次数占实际开展次数的90%以上。
7.参评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评比年度内至少一次在院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
(2)曾在校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含《南邮青年》)。
(3)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受到院级以上表彰。
(4)一年级以上学生被列入党积极分子的。
8.“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的3%(四舍五入取整数),研究生优秀团员由各学院分团委评选产生,名额占研究生总数的1%,不占学院总名额,研究生人数低于100人的学院表彰1人。
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办法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相关标准填报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在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2.支部评议:团支部对申报个人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由团支书或支委委员填写在个人申报表上,并上报;3.分团委审核并推荐:分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分团委书记账号在PU系统中发起本院优秀团员的评比活动;网上推荐名额可占本学院团员总数的6%,分团委须在PU后台严格审核上报的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团委将组建团队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4.网上推荐:通过审核的优秀团员申报个人,须在专题网页(PU)上传以下资料:一段个人简介(200字以内,注明班级及身份),一个竞选口号(30字以内),1张1寸标准照,3张工作或生活照。
2023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2023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和目的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对团员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的突出表现进行肯定和激励的重要方式。
通过评选活动,旨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奋发向上,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活动将于2023年X月开始,持续一个月。
地点:活动将在各级团组织所辖范围内进行。
三、参评范围和对象1. 参评范围:全国各级团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团员以及集体。
2. 参评对象:(1)共青团员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果显著的先进个人;(2)突出团组织形象,团结带领团员们进行创新工作的先进集体。
四、评选依据和原则1. 评选依据:参评个人和集体须在过去一年表现出色,取得显著的工作或学习成果。
2. 评选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程序要公开透明;(2)突出邓小平“实事求是、团结奋斗、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3)突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4)突出团组织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各级团组织通过宣传工作,广泛征集推荐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征集内容包括基层团员工作考核、先进个人推优材料等;(2)推荐名单由各级团委审核并公示。
2. 评选阶段:(1)各级团委成立评选专家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分评选;(2)评选结果公示,并收集意见反馈。
3. 颁奖阶段:(1)在共青团建设大会等重大会议上,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2)编辑并发布相关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材料,宣传先进典型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六、宣传工作1. 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包括网络、报纸、电视等;2. 加强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宣传报道,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向广大团员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3. 制作宣传画册、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供团员学习和宣传使用;4.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团员积极参与讨论并转发相关信息。
团内先进评选实施细则
(二)先进个人1、校优秀基层团委书记2、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3、校青年五四奖章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5、校优秀共青团员具体按六类分别申报,包括:①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②勤奋好学先进个人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④文化体育先进个人⑤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⑥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其中,满足上述六类先进个人条件之一且为共青团干部的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其他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六类先进个人中事迹特别突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的,经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以授予“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各类先进个人可以授予“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荣誉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
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0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0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09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每个成员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体成员要牢固树立先进集体意识,自觉践行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努力,争创一流,争做先进集体。
第三条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每年一次,评选周期为一年。
评选结果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由组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成立评选小组,负责评选方案的制定、候选集体的推荐、评选流程的监督和评选结果的公示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候选集体的推荐和评选标准第五条候选集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忠诚敬业,遵守集体纪律,积极履行工作职责;2.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互帮互助,相互支持;3. 有效履行工作任务,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4.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团结和带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5. 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能够成为典范和引领。
第六条评选标准包括集体业绩和集体行为两个方面:1. 集体业绩:代表性的项目或事件的完成情况,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等;2. 集体行为:集体的纪律意识,工作态度和风气,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和使命感等。
第七条具体评选细则由评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根据候选集体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合理设置评选指标和权重。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流程第八条评选程序主要包括候选集体的推荐、材料准备、初评、面审和公示等环节。
第九条候选集体的推荐应由单位领导拟定名单,并填写推荐理由和依据。
推荐材料应详细列出候选集体的业绩和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评选小组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初步确定入围候选集体,并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一条对初评入围的候选集体,评选小组组织面审环节。
面审主要包括现场答辩、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以及成员代表发言等环节。
评选小组根据面审情况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评选小组根据初评和面审的结果,计算得分,确定先进集体的名单及奖励名额。
上海电机学院团内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上海电机学院团内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团内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我校团组织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身边的典型,激发团员青年努力成才的内在动力,学校每年在全校范围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评比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服务青年作为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发展;坚持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团的工作全面活跃,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选条件(一)校园“青年良师益友”1.年龄在35岁以下教师(含35周岁),进校工作满两年;2.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3.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深受学生喜爱,曾获学校教学法比赛校级奖项的教师优先。
4.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能协助结合专业特长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收效良好,曾指导大学生科创项目或社团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教师优先。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1.队伍建设优。
具有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学习刻苦、团结进取的团干部队伍。
组织机构合理,制度健全。
2.组织建设优。
认真履行团总支职责,定期指导、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建设情况。
团支部活跃、稳定,有一批模范作用显著、具有鲜明示范性的团支部。
能够对团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3.主题活动优。
围绕党政大局和服务青年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为青年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服务,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团费。
3.模范作用好。
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系)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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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个人
1、校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2、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
3、校青年五四奖章
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5、校优秀共青团员
具体按六类分别申报,包括:①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②勤奋好学先进个人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④文化体育先进个人⑤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⑥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其中,满足上述六类先进个人条件之一且为共青团干部的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其他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六类先进个人中事迹特别突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的,经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以授予“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各类先进个人可以授予“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荣誉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
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0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0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09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⑤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舍生取义,英勇救灾、救人。
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公认。
⑥获省市级及以上“助人为乐标兵”、“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老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此类奖项的先进个人需提供先进事迹或社会高度赞
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勤奋好学先进个人
①2009—2010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为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010级学生平均学分绩按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③二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①在全国、省部级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其中各类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科研成果评定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其它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④申报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2010年内坚持创业并合法经营。
⑤创业注册资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具有创业经营实体。
⑥创业期间无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
备注:创新类①②③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创业类④⑤⑥条件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文化体育先进个人
①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等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②校级金秋艺术节的前三名。
(具体认定项目和排名将另行补充通知说明)
③校运动会竞技项目比赛(趣味项目除外)第一名和“理工杯”篮球赛、太极拳比赛的前三名。
其中,集体项目最多取队中前5名主力队员,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加演出或比赛所取得的成绩等具体事项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①为武汉理工大学注册志愿者。
②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2010年3月到2011年3月期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超过80小时,且应参加过校、院两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0级学生累计参加志愿服务超过50小时)
③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至少参加过8次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10级学生至少参加过6次)。
备注:满足①②组合或者①③组合均可申报。
(6)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2010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在任学生干部。
②2010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③2010年获得“校标兵班集体”及省市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09—10学年应满一年)。
④本次评选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及2010年以来获得省市以上先进团支部的的班长、团支部书记。
(任期09—10学年应满一年,10级任期10年以来应满至少一学期)
⑤2010年获校级以上优秀基层团委、优秀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主要学生负责人(每个团队负责人申报不超过3人)。
⑥参与组织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做出重大贡献且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负责人。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校青年五四奖章和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的荣誉授予条件1、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
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是由校团委、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在道德模范、自强自立、见义勇为、勤奋好学、科技创新、艰苦创业、献身国防、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事迹特别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具有典型代表和示范作用的先进个人。
2、校青年五四奖章
同时满足3项及以上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均可申报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由本人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所有满足类别的申报表或主要事迹,学院团委按要求进行审核并推荐申报。
校青年五四奖章由学校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校申报个人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3. 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
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是由校团委、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在学生班级建设、党团建设、宿舍文明建设、学生社团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学生会建设、研究生会建设、献身国防等方面的事迹特别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具有典型代表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集体或团队的代表。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团员青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评选条件有关要求,达到评选标准者可自主选择申报一项(满足一类以上申报条件,而又达不到申报青年五四奖章条件的,只可择一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