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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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
学籍号
所在学校(盖章)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

审核人:
二、学生发展情况
(一)思想品德
1.党团活动
2.志愿服务
3.典型事迹
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
(二)学业水平
1.合格性考试科目
填写人:审核人:2.等级性考试
审核人:
3.校本课程学习
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
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
(三)身心健康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
2.参加体育活动情况
(四)艺术素养
审核人:(五)社会实践
审核人:
三、学生自我陈述
四、教师评语
审核人:
五、需要佐证材料(一)思想品德
2.
3.
( 二 ) 学业水平1.
2.
3.
( 三 ) 身心健康1.
2.
3.
( 四 ) 艺术素养1.
2.
3.
( 五 ) 社会实践
2.
3.
( 六 ) 其它
1.
2.
3.
填写说明:相关典型事迹或活动的照片/报告等,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造的作品以及支撑活动成果的其它有关材料,此表由主管本年级学生档案的工作人员审核。

审核人: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承诺。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吉教办〔2021〕148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办〔2021〕148号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稳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制定《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2021年9月16日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稳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意见和规定,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建立的《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和各级监管工作的实际,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大意义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政教督字[2004]8号2004年10月15日)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促进各个方面正确评价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激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评价的性质普通中小学校学生评价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的综合性评价,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二、评价的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公办与民办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的学生。

三、评价的组织实施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与大企业教育管理机构按学校督导评估分工分别指导各学校的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评价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方面人员参加,负责学生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对学生的评价以班主任为主,组织科任教师、学生并以适当方式吸收家长参与进行。

四、评价的主要内容学生评价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一)思想道德素质;(二)文化科学素质;(三)身体素质;(四)心理素质;(五)劳动素质;(六)审美素质;(七)特长发展;(八)附加内容。

五、评价的具体方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依照本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学校的层次差异和多样性特点,制订符合实际的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各市(州)的实施方案、指标体系,要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为使学生评价切实收到成效,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学籍号所在学校(盖章)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健康状况政治面貌联系方式照片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学籍号与本人关系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学期职务工作内容简介担任职务时间奖励名称(等级)评选单位奖励情况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

审核人:二、学生发展情况(一)思想品德1.党团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持续时长个人角色活动效果2.志愿服务(请填写两项最能体现自身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等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持续时间(或次数)、活动过程与成效、见证人等)3.典型事迹(填写三项自己在爱国爱党、诚实守信、仁爱友善、遵纪守法等方面所做的有积极影响的典型事迹,包括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事迹过程与成效等)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二)学业水平1.合格性考试科目各学期学业考试成绩学科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生物(含实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由教务处人员操作,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填写说明2.学业考试的合格性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填写人:审核人:2.等级性考试学科学期总学时成绩等级授课教师签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填写说明 1. 此表由学校教务处人员组织填写,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2.学业等级性考试以分数形式呈现。

审核人:3.校本课程学习校本课程名称选修时间总课时数成绩(学分)填写说明由学校教务人员填写,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学期高上(下)学期类型课题研究 / 项目(活动)设计名称实施时间理论学习内容研究合作式本人承担任务方式合作人方法独立式成果报告个人签名:1.类型填写“课题研究”或者“项目(活动)设计”;填写说明2. 实施时间应包括研究的起止时间及总时长;3.理论学习内容填写与该研究相关的理论方面的学习内容及时间等;4.合作式研究方法包括小组、班级、年级合作或其他范围的合作。

吉林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班主任评语

吉林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班主任评语

1、该生思想健康,积极上进,身处逆境,却永不退缩,不追求享受、只追求方方面面的进步,希望做生活的强者,不屈不挠、勇往直前,2、该生活泼乐观,自信心强,尊敬老师,作业能按时完成,有强烈的好奇心3.该生团结同学,与人为善,学习踏实,基础良好,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能令老师省心省事。

4、该生勤勉踏实,谦和有礼,有豪气。

一学期来,学习刻苦,作业认真,劳动肯干,遵守校纪班规,友爱助人5、该生做事认真,兢兢业业,为人质朴踏实,你的优点是老师和同学们有目共睹的。

但要注意学习方法的改进,多与老师同学交流,提高学习效率。

6、该生性情稳重而不失活泼,头脑灵活,兴趣广泛,喜欢动手,实操能力极强。

希望能克服不足之处,发扬优点。

7、该生头脑灵活、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劳动认真,热爱班集体,但要注意培养自己更稳重的性格。

8、该生心直口快,做事积极主动,思维敏捷,待人热情大方,希望你努力改进学习方法,博览群书,争取优异的成绩!9、该生文静内秀,好学上进,有良好的学习基础,又写得一手好文章,如果能在奋斗目标的指引下,勤奋、执著地去追索成功,生命之树才会开花结果。

10、该生心地善良,学习比较自觉,听讲专心,意志顽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11、该生听话懂事,热爱劳动,关心集体,乐意助人,遵守纪律,遵守校训,望重拾自信,反省自我,相信自己点点滴滴的积累一定会孕育成功。

12、该生有良好的学习愿望,总是缺乏信心,好好努力,学好每门功课,一分耕耘,一份收获。

克服学习上的困难,不断向前进。

13、该生脚踏实地、勤奋好学。

劳动时总是默默无闻地出色完成任务。

要多问,多思考,多练习。

只要信心不倒,努力不懈,终有一天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14、懂得珍惜时间的人,会拥有不尽的财富;懂得珍爱生命的人,会拥有人生无限的春光!15、该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优秀的思维理解能力。

能遵守学校纪律,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16、该生上进心强,聪明而且心地善良。

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表现堪为同学表率。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据《吉林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教育领域专家组和市县领导小组的意见,经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现将《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各县(市)、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以便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以“综合、专业、客观、准确”为理念,提出了评价内容、方式、要求、质量控制机制、评价实施的原则和措施,以及评价的有效性和多样性等具体要求。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评价对象,即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以及评价任务,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习发展水平、道德品质、体质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及兴趣专长等综合素质。

该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通过社会实践、专业技能比赛、兴趣培养、志愿服务、思想品德考查、体质素质考核等多元化的方式,来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这些活动是重点评价学生素质的主要手段,可以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发挥特长,从而进一步完善自我,发展积极的能力。

同时,该指导意见对于协调学生成长趋势和评价结果的统一质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落实县级和校级评价工作的分工,建立了质量监控机制,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其次,要结合学生的实际能力,实施“综合、专业、客观、准确”的原则,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最后,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综合形象和表现,及时修改评价结果,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操作性和易于理解性。

综上所述,《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既可鼓励学生发挥自身的兴趣爱好,又可从宏观上对学生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评估。

吉林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举行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发挥所长,全面发展,从而培育一支真正社会有用、有价值的人才队伍,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一、概述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旨在减少学生的考试成绩把握,推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术水平的提高。

因此,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投入情况、休息娱乐方式、社会责任感纪律习惯、服从规章制度、认真遵章守纪、完成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调节者作用等方面,来综合评价其素质状况。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1、设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学术素质、情景行为技能和学习成绩及活动表现三个方面,以激发高中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奉献精神,提高道德修养,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2、在学术素质方面,综合考虑学生在必修课程及专业培养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学习技能中的表现。

3、在情景行为技能方面,侧重考察学生能否很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良好的礼仪礼节、自我品德自律、合作沟通、调节者技巧等方面的表现。

4、在学习成绩及活动表现方面,侧重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参加各类活动中的表现情况,以及取得的荣誉称号,以及学生对重要事件处理情况等。

三、开展评价工作1、高中应当完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根据学校特点,制定具体的测评科目与考评等级,并聘请有资质的专家依据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工作,完善评价体系。

2、加强对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的宣传与贯彻,使学生明确评价体系的运行机制,使其增加学习的积极性,增强综合素质的修养。

3、以体系化多角度面向进行评价,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体验到被评价的过程,增强其自律性,提高学习质量。

综上,《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旨在使学生深刻理解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学籍号所在学校(盖章)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

审核人:二、学生发展情况(一)思想品德1.党团活动2.志愿服务3.典型事迹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二)学业水平1.合格性考试科目填写人:审核人:2.等级性考试审核人:3.校本课程学习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三)身心健康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2.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四)艺术素养审核人:(五)社会实践审核人:三、学生自我陈述四、教师评语审核人:五、需要佐证材料(一)思想品德1.2.3.( 二 ) 学业水平1.2.3.( 三 ) 身心健康1.2.3.( 四 ) 艺术素养1.2.3.( 五 ) 社会实践1.2.3.( 六 ) 其它1.2.3.填写说明:相关典型事迹或活动的照片/报告等,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造的作品以及支撑活动成果的其它有关材料,此表由主管本年级学生档案的工作人员审核。

审核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承诺。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学籍号所在学校(盖章)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姓 名曾用名照片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学籍号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姓 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担任职务 学 期职务工作内容简介时间奖励名称(等级)评选单位奖励情况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

审核人:二、学生发展情况(一)思想品德1.党团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持续时长个人角色活动效果2.志愿服务(请填写两项最能体现自身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等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持续时间(或次数)、活动过程与成效、见证人等)3.典型事迹(填写三项自己在爱国爱党、诚实守信、仁爱友善、遵纪守法等方面所做的有积极影响的典型事迹,包括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事迹过程与成效等)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二)学业水平1.合格性考试科目学科各学期学业考试成绩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生物(含实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由教务处人员操作,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填写说明2.学业考试的合格性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填写人:审核人:2.等级性考试学科学期总学时成绩等级授课教师签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填写说明 1.此表由学校教务处人员组织填写,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2.学业等级性考试以分数形式呈现。

审核人:3.校本课程学习校本课程名称选修时间总课时数成绩(学分)填写说明由学校教务人员填写,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学期高上(下)学期类型课题研究/项目(活动)设计名称实施时间理论学习内容研究方式方法合作式本人承担任务合作人独立式成果报告个人签名:填写说明 1.类型填写“课题研究”或者“项目(活动)设计”;2.实施时间应包括研究的起止时间及总时长;3.理论学习内容填写与该研究相关的理论方面的学习内容及时间等;4.合作式研究方法包括小组、班级、年级合作或其他范围的合作。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5.08.15依教育部建议修改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普通高中素质教育与质量评价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全面、正确地评价普通高中学生,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健康成长,保障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以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教师、学生为评价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写实记录的评价方法,突出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认识自我、规划人生,主动发展;有利于引领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发展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促进学校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和评价观,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客观记录与综合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的重要参考。

(一)坚持方向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和学生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适宜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充分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反映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

坚持以学生为本,针对学生年龄特征与成长需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求,并具有学校发展特色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学籍号所在学校(盖章)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姓 名 曾用名 照片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学籍号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担任职务学 期 职务 工作内容简介奖励情况时间 奖励名称(等级) 评选单位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

审核人:二、学生发展情况(一)思想品德1.党团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持续时长个人角色活动效果2.志愿服务(请填写两项最能体现自身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等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持续时间(或次数)、活动过程与成效、见证人等)3.典型事迹(填写三项自己在爱国爱党、诚实守信、仁爱友善、遵纪守法等方面所做的有积极影响的典型事迹,包括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事迹过程与成效等)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二)学业水平1.合格性考试科目学科各学期学业考试成绩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生物(含实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填写说明1.由教务处人员操作,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2.学业考试的合格性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填写人:审核人:2.等级性考试学科学期总学时成绩等级授课教师签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填写说明 1.此表由学校教务处人员组织填写,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2.学业等级性考试以分数形式呈现。

审核人:3.校本课程学习校本课程名称选修时间总课时数成绩(学分)填写说明由学校教务人员填写,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学期高上(下)学期类型课题研究/项目(活动)设计名称实施时间理论学习内容研究方式方法合作式本人承担任务合作人独立式成果报告个人签名:填写说明1.类型填写“课题研究”或者“项目(活动)设计”;2.实施时间应包括研究的起止时间及总时长;3.理论学习内容填写与该研究相关的理论方面的学习内容及时间等;4.合作式研究方法包括小组、班级、年级合作或其他范围的合作。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基字[2010]4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2.22
【实施日期】2010.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10〕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
我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地,于2010年开始实施。

现就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明确提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的统筹,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
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学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奖励情况栏填写校级(含)以上奖项审核人:、学生发展情况(一)思想品德1•党团活动2. 志愿服务3. 典型事迹(填写三项自己在爱国爱党、诚实守信、仁爱友善、遵纪守法等方面所做的有积极影响的典型事迹,包括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事迹过程与成效等)说明: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典型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班级遴选小组审核确认。

上述品德发展的有关栏目,如无可以不填。

审核人:(二)学业水平1. 合格性考试科目填写人:审核人: 2. 等级性考试3. 校本课程学习填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4. 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三)身心健康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四)艺术素养审核人: (五)社会实践时间角色成果审核人:三、学生自我陈述四、教师评语班主任签名:1.此表由班主任填写、由学校审核。

填写说明 2.教师评语应简明扼要,避免千人一面,面面俱到。

审核人:五、需要佐证材料精选(一)思想品德1.2.3.(二)学业水平1.2.3.(三)身心健康1.2.3.(四)艺术素养1.3.2.(五)社会实践1.2.3.(六)其它1.2.3.填写说明:相关典型事迹或活动的照片/报告等,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造的作品以及支撑活动成果的其它有关材料,此表由主管本年级学生档案的工作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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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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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基础知识扎实。 各门功课成绩优良。
掌握听、说、读、写、计算、实验操作等基本技能。
认知能力(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有明显提高。掌握普
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
有自学能力,掌握比较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
高年级学生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
评价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 六、评价结果的处理 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等级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待合格四种。 评价结果,按《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处 理。 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评语应在教师 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产 生。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以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 主,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 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不断进步。 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通知家长。 附件 1:吉林省普通小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 标准 附件 2:吉林省普通中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 标准
文明有礼,勤俭节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初步评
交流与合作 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运用一些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B5 学习 态度 习惯
B6 基础 知识
B7
基本
技能
B8
创新
精神
B9 身体 发育
B10 运动与健康
B11
卫生
知识
习惯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学习主动、善于思考。 课前能预习,课堂注意听讲,课后能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高年级学生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 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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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吉教基字[2007]17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科教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2007年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通知》(教基厅[200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际,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研究决定,就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为目的,以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内容,以教师和学生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发展性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个人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在注重对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改变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选拔学生的评价机制。

2.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将终结性和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3.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严格评价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诚信制度和监控机制,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

4.多样化原则。

评价要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做到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等级评定与描述性评语相结合,使评价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各高中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记录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成长经历的各种信息。

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听取家长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评价过程中要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

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毕业前要根据每学期、每学年评价结果作出总评。

学生每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毕业前的总评结果存入学生档案并及时上报学校主管
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报告与运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和综合评语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待合格者可在一定期限内复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参与评优工作的依据,并计入学生档案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最终评价结果未达到合格者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相关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公示制度。

在公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价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的基础上,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每学期的阶段性评价结果和毕业前的总评结果,都要在学校内部公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家长,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2.申诉、复议制度。

学生或家长对学生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若存在异议,自公示或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正式答复。

学生、家长对学校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按程序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议,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一定期限内妥善处理。

3.质量监控制度。

学校要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要随时抽查年级或班级评价工作的进行情况,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的意见。

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形成评价工作报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

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或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两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对转学的学生应由原转出学校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进入转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指标体系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隶属关系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妥善处理评价工作中学生申诉仲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教育督导等相关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为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相关机构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相应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附: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点
二ΟΟ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2007年7月5日印发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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