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采油项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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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版本:C

三次采油项目管理程序修改次数:1

文件编号:QG/HBYT 061-2008

页码:1/ 6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三次采油(深部调驱)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开发部、勘探开发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及油气生产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SY 6360-1998 油田注聚合物开采安全规程

SY/T 6512-2000 三次采油可行性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化学驱部分SY/T 6575-2003 提高采收率方法筛选技术规范

SY/T 6576-2003 用于提高石油采收率的聚合物评价的推荐做法

3 术语及定义

本程序采用下列定义。

三次采油:华北油田以深部调驱工艺改善油田水驱开发效果,提高采收率,是严格意义二次采油到三次采油的过度阶段。

深部调驱技术:是指利用化学、生物等方法提高油田水驱波及体积及驱油效率以达到改善水驱效果和提高采收率的技术。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08-07-04 发布2008-07-04实施

重大开发试验项目:是指股份公司针对油田开发中的突出矛盾,立项并下达的计划,油田公司组织实施的开发试验项目。

重点油藏深部调驱项目:是指油田公司根据重点油藏开发现状,在先导试验基础上,立项并下达的计划实施的深部调驱项目。

区块深部调驱项目:是指由油气生产单位利用油田公司下达的深部调驱专项投资,按照开发总体部署,在同一区块实施连片的四个井组或以上的项目。

单井组深部调驱项目:是指油气生产单位利用油田公司下达的深部调驱专项投资,以先导试验或井组增产为目的的分散井组的深部调驱项目。

4 职责

4.1 开发部是油田公司深部调驱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深部调驱项目的规划计划、方案审定、现场指导、考评验收等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4.2 勘探开发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负责深部调驱技术的室内研究与评价工作。并承担股份公司重大开发试验项目和油田公司重点油藏深部调驱项目方案的编制。

4.3 勘探开发研究院负责开展油田公司提高采收率潜力评价和编制公司深部调驱的发展规划。

4.4 采油工艺研究院负责微生物采油技术室内研究与评价工作,组织部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调驱用化学药剂质量和调驱剂配液质量的检测。

4.5 各油气生产单位负责自主实施的区块深部调驱项目和单井组深度调驱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编制方案和组织实施。

5 管理内容

5.1 深部调驱项目计划

5.1.1 开发部根据公司总体开发部署,每年分季度编制深度调驱项目投资计划,上报规划计划处并由规划计划处下发。

5.2 深部调驱项目方案审查

5.2.1 开发部组织专家对股份公司重大开发试验项目、油田公司重点油藏深部调驱项目、区块深部调驱项目以及单井组深部调驱项目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并存档。

5.3 深部调驱项目方案编制

5.3.1 根据公司深部调驱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由勘探开发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编制重大开发试验项目和重点油藏深部调驱项目方案。油气生产单位协助完成并编制配套的地面注入工艺方案。

5.3.2 区块深部调驱项目和单井组深部调驱项目方案由油气生产单位编制。相应的深部调驱技术的室内评价工作由勘探开发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负责或外部委托。

5.4 深部调驱技术评价

5.4.1 深部调驱技术的评价工作包括:调驱技术前期室内评价和应用效果评价。室内评价是根据实施油藏的具体条件,对调驱技术(方法、体系和参数等)进行室内评价试验,主要是对调驱用化学药剂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评价筛选,对调驱剂的配方开展研究,并对其适应性、热稳定性和提高采收率的驱油性能进行评价试验,在此基础上确定方案的注入调驱参数等;评价工作流程采用盲样评价试验形式进行。应用效果评价是对调驱技术实施过程中,调驱剂稳定性、可注性及效果的评价。5.4.2 必须开展深部调驱技术评价工作的项目包括:重大开发试验项目、重点油藏深部调驱项目和区块深部调驱项目。该项工作由勘探开发

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承担。单井组深部调驱项目的调驱技术的评价由油气生产单位负责。

5.4.3 需要进行外协的室内研究与评价工作必须经开发部审查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5 盲样评价试验

5.5.1 盲样评价试验,是对深部调驱技术所确定的化学药剂,在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有合法资质和技术能力生产厂家的药剂,统一标识包装,由勘探开发研究院和采油工艺研究院按照规定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完成评价工作,并召开发布会发布评价结果。

5.5.2 项目责任部门根据调驱油藏条件和调驱技术要求,向化学药剂生产厂家发出送样邀请函,生产厂家在接邀请函后的四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将化学药剂产品、产品性能指标、评价方法、使用方式、产品报价以及推荐的最佳配比等加盖厂家或公司章后送项目责任部门。5.5.3 项目责任部门将所有参评产品送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统一分装标识,并标识与样品的对应资料备案,这时的化学药剂样品称之为“盲样”,无厂家标识。

5.5.4 项目责任部门将化学药剂盲样及相关参数送勘探开发研究院或采油工艺研究院,两院根据项目油藏条件、药剂性能和实验规范编制评价实验方案,项目责任部门审查后,进行室内评价筛选并出具评价报告。

5.5.5 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发布会,纪委监察部门公布推荐产品和相应性能指标及报价。此指标和报价将进入招议合同。

5.6 招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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