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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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精神,激发全县群众内生动力,加强民风建设,培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有效巩固提升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在全县建设26个爱心超市,实现对所有村(社区)的全覆盖。通过“爱心超市”的建设,在城乡社区邻里之间搭建起扶贫济困、爱心传递的桥梁。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以建设“爱心超市”为平台,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方向,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六个精准”、“八个一批”总体要求,充分调动群众向上向善、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城乡居民互助友爱,奉献爱心,共同建设和谐美丽新X。
二、工作目标
以“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为目标,围绕“实物助困、服务助困、精神关怀、权益保障”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协同、百姓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方统筹社会资源,力争12月15日前,建成1个县级爱心超市、25
个村(社区)爱心超市,激发群众脱贫致富、乐于奉献的新精神,形
成多方共同参与、合力脱贫攻坚的新动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添加新能量。
三、站点规划
县级爱心超市:X县X商贸集团(中心街店)。
村(社区)爱心超市:位于县城的吴村中心社区、X社区、X社区不设站点,其他村(社区)均设站点。
四、工作内容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X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扶贫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慈善协会、县工商联和各镇(办)组成。各镇(办)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心超市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2、合理设置、统一布局。县级爱心超市由民政局负责筹建,超市专区设置不低于150平方米;各村(社区)爱心超市由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办)自行筹建;村(社区)爱心超市专区设置不低于20平方米。各镇(办)负责筹建的爱心超市标识方案由民政局进行指导,要统一参照县级爱心超市进行设置。县级爱心超市物资供应由民政局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与X商贸集团签订供货协议;各村(社区)爱心超市的物资供应由各镇(办)负责,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统一在县X商贸集团采购。各级爱心超市必须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温馨。
县级爱心超市要区分积分兑换商品区和积分兑换捐赠物品区。各村(社区)爱心超市不设社会捐赠区。
3、先建后补、强化保障。爱心超市采取先建后补的筹建方式,由县财政统一承担,各级爱心超市建成后由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验收达标后,由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补贴。同时大力支持鼓励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捐助,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的良好氛围。
4、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县级爱心超市制度建设、信息台账;各镇(办)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建立货物收发登记台账,做好积分卡的收集管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社区)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积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五、部门职责
1、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爱心超市的建设指导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制作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发放积分卡,指导各级爱心超市的筹建和后期监管工作。
2、县宣传部: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各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引导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助和志愿服务工作,建设和管理爱心超市公众微信平台。
3、县扶贫办: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和后期运行发展的资金保障及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5、县慈善协会:负责鼓励引导慈善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爱心超市的捐赠资金,接受县民政局统一调配。
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县工商联:负责工商专业培训,指导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9、各镇(办):负责本区域爱心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结算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帐的建立。落实爱心积分卡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爱心超市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10、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发挥各自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干部职工捐款,参与开展献爱心活动。
六、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引领文明新风尚,创新社会管理,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建设爱心超市与打好脱贫攻坚战役结合起来,共同努力,通力合作,为全县广大群众服好务。
2、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各镇(办)要明确各自职责,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当前头等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
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强化督促检查。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对爱心超市建设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的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爱心超市在为民服务上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