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
压载水管理计划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压载水管理计划SHIP NAME 船名ZHEN HUA 15IMO No. 国际海事组织编号8714970上海蓝捷海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Shanghai Lanjie Maritime Technical Consultation Services Ltd.2 March 20101CONTENTS(目录)Section Title Page No.Preamble序言3Introduction前言4Ship Particulars船舶主要参数5RECORD OF AMENDMENTS内容修订记录6Section 1 Purpose目的7Section 2 Plans/Drawings of the Ballast System压载系统图8Section 3 Description of the Ballast System压载系统介绍9Section 4 Ballast Water Sampling Points压载水取样点11Section 5 Operation of the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System压载水管理系统操作12Section 6 Safety Procedures for the Ship and the Crew船及船员安全程序16Section 7 Operational or Safety Restrictions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20Section 8Description of the Method(s) used on board for BallastWater Management and Sediment Control压载水管理及沉积物处理方法说明21Section 9 Procedures for the Disposal of Sediments沉积物处理程序23Section 10 Methods of Communication沟通方法24Section 11 Duties of the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Officer 压载水管理高级船员的职责26Section 12 Recording Requirements记录要求27Section 13 Crew Training and Familiarisation船员培训和熟悉292APPENDICES(附录)PageAppendix 1Plans图纸32Appendix 2Format for ballast water reporting form压载水管理报告表38Appendix 3LONGITUDINAL STRENGTH总纵强度42Appendix 4STABILITY稳性43Appendix 5PROPELLER IMMERSION螺旋桨浸没45Appendix 6BRIDGE VISIBILITY FORWARD可视范围46Appendix 7DEFINITION OF SEA STATE ACCORDINGTO WORLD METEOROLOGICALORGANISATION世界气象组织海况定义473PREMEABLE序言Regulation B-1 of the Convention requires that each ship shall have on board and implementa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The Plan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Administration, takinginto account Guidelines developed by IMO. The Plan should be carefully tailored to theparticular ship for which it is intended.压载水公约B-1 条规定:每艘船舶应在船上携带并实施压载水管理计划。
压载水管理公约
韩国的岸基测试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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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岸基测试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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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岸基测试设施
19
荷兰的岸基测试设施
20
国外岸基测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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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现状
中远和海德威的处理技术得到了IMO的初步审批。 海德威的处理技术得到了IMO的最终审批。 目前还没有任何产品得到主管机关的型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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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基本构成
• 压载水处理设备
• 相关控制设备
型式认可
• 监测设备和取样装置
生物有效性(G8的D-2标准) 环境可接受性(G9的毒性试验)
D-2标准(处理后压载水生物含量):
• 生物≥50mm:<10个/m3 • 50 mm>生物 ≥10mm:<10个/ml
• 霍乱弧菌<1cfu/100ml • 大肠杆菌<250cfu/100ml • 肠道球菌<100cfu/100ml
国际压载水及其沉积物 控制与管理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目次
1. 背景 2. 国内外现状 3. 岸基设施建设方案 4. 经费预算 5. 预期效益
毒性试验:
• 试验内容:急性和慢性毒性 ➢ 水生生物(藻类、甲壳类、鱼类) ➢ 哺乳类(发育与繁殖、刺激性、诱变) ➢ 环境归宿(积累、降解、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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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程序(G8导则)
Approval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discharged ballast water (GESAMP BWWG)
001-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中英版)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PLANWESTLION SHIP MANAGEMENT CO., LTD.目录Contents章节标题Chapter Title1.介绍Introduction2.船舶资料Ship ’ s particular3.负责人员及职责Responsible officer any their duties 4.培训和教育Training and education5.压载水管理的手段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measures 6.安全措施Safety Precautions7.更换压载水程序Procedure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 8.记录和报告程序Record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 9.附录APPENDIXES 页码Page 24568131920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1.介绍与目的Introduction and object1.1数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在船上压载水和淤泥中的多种细菌、植物和动物,虽经过数个月的海上旅程,仍能存活。
随后在各港口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淤泥,将产生对当地的人类,动植物生态,及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有害水生有机体和病原体。
虽然其他媒介已被确定引起有机体在分隔水体之间的传播,但船舶排出的压载水却被列于最显著的媒介之中。
Studies carried out in several countries have shown that many species of bacteria, Plants, and animals can survive in a viable from in the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 carried out in ships, even after journeys of several months ’ during. Subsequent discharge of ballast water or sediment into the water of port States may resu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may pose threats to indigenous human, animals and plant life,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lthough other media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responsible for transferring organisms between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water bodies, ballast water discharge from ship appears to have been among the most prominent.1.2为了减少船舶压载水在各海区之间传播对当地海洋中的动植物及海洋环境有危害的海生物的可能性,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 RESOLUTION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文号】海危防〔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0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危防〔2019〕15号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月11日附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引入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对我国水域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及财产和资源造成污染、影响或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及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
本办法不适用于以下船舶:(一)设计或建造不携带压载水的船舶;(二)仅在我国管辖水域营运的中国籍船舶;(三)军用船舶、渔船及政府所有的非商业营运的船舶;(四)密封在压载舱内不排放压载水的船舶;(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免除其压载水管理的船舶。
在我国管辖水域内从事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相关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发现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中涉及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的要求纳入公司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人员应当熟悉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管理。
第六条船舶应当持有《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等相关证书文书。
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船舶还应当持有《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或复印件。
第七条《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应当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
《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船舶的操作实际并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
《压载水记录簿》应包括公约附录II规定的信息。
该记录簿可以是一种电子记录系统,也可以合并到其他记录簿或系统中。
第八条对外开放的港口应当具备满足其作业需求的压载水接收能力,其使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应当持有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20•【文号】交通部令2005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交通部令2005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00五年八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保护内河水域的环境及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及其他影响内河水域环境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渔船和军队、武警的现役在编船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认可,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外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经船旗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认可,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六条船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的作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录并规范填写。
第七条船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考试和评估,持有有效的职务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压载水管理
压载水管理公约解读及现状1压载水管理公约背景为了控制和防止船舶压载水传播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2月9日至13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了船舶压载水管理国际大会。
大会以IMO A.868(20)决议通过了《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INTERNA 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2004),简称2004压载水管理公约。
该公约规定的生效条件是,合计占世界商船总吨位不少于35%的至少30个国家批准1年后生效。
2压载水管理公约的主要构成《压载水管理公约》由22条正文和1个附则组成,附则作为公约的技术要求分为5部分。
2.1 公约正文内容包括:定义,一般义务,适用范围,控制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转移,沉积物接收设施,科学技术研究和检测,检验和发证,对违反事件的处理,船舶检查,对违反事件的调查和对船舶的监督,检查并采取行动的通知,避免对船舶的不当延误,技术援助、合作与区域协作,信息交流,争端的解决,与国际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关系,签署和批准,生效,修正程序和退出等。
2.2 公约的附则《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以防止、减少和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转移规则》包括总则(A部分)、船舶压载水管理和控制要求(B部分)、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C部分)、压载水管理的标准(D部分)和检验发证要求(E部分)等5部分内容。
2.3 为使《压载水管理公约》能统一实施,IMO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导则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2008年10月召开的MEPC(58)会议,14个导则都已经完成,还对其中2个进行了修改(见表1)。
表1导则制定和通过时间注:(1)该导则于MEPC(58)会议上修订。
(2)该导则于MEPC(57)会议上修订。
《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5 0 0 0 m 2 0 0 9 年1 月1 日~ 2 0 1 0 年1 月1 日 2 0 1 0 年之后 2 0 1 0 年1 月1 q ̄ I 2 0 1 2 年1 月1 日 2 0 1 2 a z 1 月1 日之后 <5 0 0 0 m <5 0 0 0 m >5 0 0 0 m >5 0 0 0 m
2 0 1 6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6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2 年1 月1 日开始
4 8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 0 1 3 / 6
D2 标 准适 用 的 时间 的解 释 :追 溯 性适 用 ;对 于 不 同年 份建 造 、不 同 压 载水 容量 的船舶 适用 的 时间不 同 ;不优 惠条款 。
D 1 和D 2 标 准适 用的 时间表 ( 表2)
表2 D1 和D 2 标准 适用 的时 间表
建造 日期 压载能力 1 5 0 0 m ~ 5 0 0 0 m 2 0 0 9 年1 月1 日之前
<1 5 00 m
符合Dl 更换标准 2 0 1 4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6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2 年1 月1 日之前
符合D2 处理标准 2 0 1 4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6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2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0 年1 月1 日开始
处 ,按 照本组 织制 定 的导则 进行 压载水 更换 。
2) 根据 本条第 1 . 1 款不 能进行 压载 水更 换的 船舶 ,其压 载水 更换须 考
虑第 1 . 1 款 所 述 的导 则进 行 并 尽可 能 地远 离 陆地 ,在 任何 情 况下 距 离最 近
陆地不 得少 于5 0 海 里和 水深 不得 少于2 0 0 米。
压载水公约及压载水处理办法
D-2标准生效日不明确
• 无论公约是否生效D-2标准是强制实施的,但是目前的问题是没有满足所有船舶需要的、足 够数量的压载水管理系统,所以D-2标准第1个生效日的推迟在所难免。
处理方法
截止2010 年8月,已有16 个国家研发出46 套压载水处
理系统,其中24 套压载水处理系统已获IMO 初步批 准和最终批准。
国家 中国 系统名称 BalclorTM Ocean Guard Blue Ocean shield 方法 过滤+ 电解海水 过滤+ 超声波 旋流分离+ 过滤 + UV 批准情况 最终批准 初步批准 初步批准
德国
Clean Ballast SiCURETM SEDNA AquaTriCombTM Ocean Protection
压载水公约
《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简称
《压载水公约》于2004 年2 月,在英国伦敦IMO总部 召开的关于压载水管理外交大会上通过。》由22 条正 文和1 个规则组成,规则作为公约的技术要求分为5 部 分。 公约的生效条件:合计占世界商船总吨位不少于35% 的至少30个国家批准1年后生效 截止2014年10月随着日本的加入已有代表着世界商船 吨位32.02%的42个国家批准了,超过生效所需数目, 但其所代表的世界船队百分比还略微不足。
利益问题
• 航运企业无意支付改造费用,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会尽量拖延时间。
国际环境问题
• USCG并没有批准使用IMO认可的压载水处理系统压载水处理系统制造商们必须把自己的产 品单独递呈到美国,经研究批准后方能使用。航运企业的船舶在进入美国领海时必须要遵守 相应法规,而美国压载水条约的要求要严于IMO,至今,美国仍没有签署《压载水公约》, 这对IMO制定《压载水公约》的倒计时产生严重的阻碍。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介绍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介绍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关于如何控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国际公约,旨在保护世界海洋免受破坏和污染。
该公约于2018年6月8日生效。
一、公约的背景随着油轮采用各种型号的货轮,IMO国际公约的出台就带来了很大的变革,包括规则要求影响船舶设计的性能要求。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要求船只必须实行安全操作,目标是限制每个船只压载水和沉积物,以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经济环境。
二、公约的内容1. 船只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为节约能源和降低污染,禁止多余能源消耗,控制船舶最大压载水。
2. 操作管理:实施有效的管理程序,要求船只评估和管理每次出行的压载水,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耗和压载水的增加。
3. 监督:实施针对船体和集装箱的维护、维修及检验程序,监督货物的装卸情况,以确保船只的安全操作。
4. 规范:开发和实施安全管理系统,制定船只相关规定并采取行动确保其遵守。
5. 环境保护:要求船只在航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污染、噪声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以保护自然环境。
三、公约的好处1. 提高能源效率:实施有效的船只管理程序,减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提高船只运营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2. 增强安全性:增加船体和集装箱维护、维修及检验,确保船只安全操作,保障船只和船员的安全。
3. 减少污染:根据公约实施有效反应,以防止船只污染海洋环境,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四、公约的影响随着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的实施,保护海洋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有助于促使船只在运行时采取安全和环境友好的行为,保护世界海洋不受破坏和污染。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在船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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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尽量减少和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 的转移。
2 附件为本公约的组成部分。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在提及本公约时即提 及其附件。
3 本公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禁止某一当事国单独地或与其他当事国 一起按照国际法采取更严格措施,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
环境、人体健康、财产或资源。 7 各当事国应确保为符合本公约而使用的压载水管理做法对其本国或其他
国家的环境、人体健康、财产或资源所造成的损害不大于其所防止者。 8 各当事国应鼓励本公约适用的、有权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尽可能避免摄入
带有潜在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压载水以及可能含有此类生物的沉积物,包括促 进本组织制定的建议书的充分实施。
3 对于非本公约当事国的船舶,当事国应应用本公约的必要要求,以确保 不给予此类船舶更为优惠的待遇。
第4条 控制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转移 1 每一当事国应要求:本公约适用的、有权悬挂其国旗或在其管辖下营运
的船舶应符合本公约中所载的要求,包括附件的适用标准和要求,并应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这些船舶符合这些要求。
第 14 条 信息通报 1 每一当事国应向本组织报告并在适当时向其他当事国提供下述信息: (a) 有关压载水管理的任何规定和程序,包括其法律、规则和本公约的
实施导则; (b) 用于压载水和沉积物环境安全处置的任何接收设备的配备和位置;
和 (c) 因附件第 A—3 和 B—4 条中所述的原因不能够符合本公约的规定的
2 每一当事国应在充分考虑其具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为其管辖港口和水 域内的压载水管理制定符合和促进达到本公约目标的国家政策、战略或方案。
压载水排放规定
压载水排放规定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压载水排放操作5安全管理记录6附表编写:机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 目的旨在规范船舶压载水的排放操作,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压载水的排放操作。
3 职责3.1 大副负责安排压载水的排放计划。
3.2 水手长负责通知机舱执行。
3.3 值班轮机员负责压载水的排放操作管理。
3.4 值班机匠负责操作的具体实施。
4 压载水排放操作4.1 移驳、排、注压载水由大副安排,其他人未经大副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排放压载水。
4.2 船舶在装载情况下,不应排放任何双层底压载水。
若因机舱修理等方面的要求,需排放双层底压载水,大副必须请示船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4.3 若在港内必须排放压载水,应遵守港口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在取得同意后方可排放。
4.4 防摇舱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这两个舱通常应注满或排空,不应有部分压载水的现象,在正常装载情况下,这两舱应处于排空状态。
4.5 移驳、排、注压载水前,大副应填写《压载水通知单》交水手长通知机舱当值轮机员或机工执行,同时大副还应安排当值驾驶员及水手在甲板巡逻,密切注意船舶及周围海面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舱停泵。
4.6 移驳、排、注压载水时,不可完全依赖显示仪,或等待大量水从空气管中溢出才停泵。
因为大量的压载水从空气管中溢出有可能造成船体损坏。
4.7 当值轮机人员在接到大副移驳、排、注压载水的通知后应做好如下工作:4.7.1 除了要清楚排、注的舱、柜外,在排、注前还要检查其它不排注的舱、柜的阀门是否处于完全关闭状态;4.7.2 泵水时要估计完成时间,若超出预算时间,应立即停泵,查清原因,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4.7.3 当值轮机人员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大副要求移驳、排、注压载水的具体任务,以及泵和阀门的开关情况,接班轮机人员应注意检查泵运转情况是否正常,阀门开、关有无错误。
4.8 值班轮机员在压载水作业完毕后应在《压载水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作业时间后交大副。
压载水排放规定
压载水排放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压载水排放规定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压载水排放操作5安全管理记录6附表编写:机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 目的旨在规范船舶压载水的排放操作,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压载水的排放操作。
3 职责3.1 大副负责安排压载水的排放计划。
3.2 水手长负责通知机舱执行。
3.3 值班轮机员负责压载水的排放操作管理。
3.4 值班机匠负责操作的具体实施。
4 压载水排放操作4.1 移驳、排、注压载水由大副安排,其他人未经大副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排放压载水。
4.2 船舶在装载情况下,不应排放任何双层底压载水。
若因机舱修理等方面的要求,需排放双层底压载水,大副必须请示船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4.3 若在港内必须排放压载水,应遵守港口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在取得同意后方可排放。
4.4 防摇舱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这两个舱通常应注满或排空,不应有部分压载水的现象,在正常装载情况下,这两舱应处于排空状态。
4.5 移驳、排、注压载水前,大副应填写《压载水通知单》交水手长通知机舱当值轮机员或机工执行,同时大副还应安排当值驾驶员及水手在甲板巡逻,密切注意船舶及周围海面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舱停泵。
4.6 移驳、排、注压载水时,不可完全依赖显示仪,或等待大量水从空气管中溢出才停泵。
因为大量的压载水从空气管中溢出有可能造成船体损坏。
4.7 当值轮机人员在接到大副移驳、排、注压载水的通知后应做好如下工作:4.7.1 除了要清楚排、注的舱、柜外,在排、注前还要检查其它不排注的舱、柜的阀门是否处于完全关闭状态;4.7.2 泵水时要估计完成时间,若超出预算时间,应立即停泵,查清原因,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4.7.3 当值轮机人员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大副要求移驳、排、注压载水的具体任务,以及泵和阀门的开关情况,接班轮机人员应注意检查泵运转情况是否正常,阀门开、关有无错误。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一、背景介绍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和可执行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以确保船舶良好的运营和管理,并保护环境免受潜在的污染。
三、管理措施2.压载水处理压载水应在进入船舶之前进行适当的处理。
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以确保压载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3.压载水质量监测船舶应配备适当的压载水质量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压载水质量检测。
监测数据应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如发现压载水质量不合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压载水存储船舶应具备合适的压载水存储设施。
存储仓容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确保压载水的安全存储。
存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5.压载水使用船舶在使用压载水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
压载水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使用,并通过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压载水的使用安全可靠。
6.压载水安全管理船舶应建立健全的压载水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船舶压载水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7.废水处理船舶在处理压载水产生的废水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废水处理工艺应符合国际和国内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废水的安全排放。
8.应急处置船舶应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压载水泄漏等事故做好预案。
一旦发生压载水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责任1.所有船舶相关人员应遵守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保证良好的执行。
2.船舶拥有者或经营者应制定并确保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落实,并承担主要责任。
3.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执行。
五、宣传与培训1.船舶相关人员应接受压载水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2.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宣传,提高船舶压载水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六、总结本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船舶压载水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并保护环境免受潜在的污染。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中文版)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中文版)压载水公约中文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本公约各当事国,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96(1)条规定,“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由于在其管辖或控制下使用技术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或由于故意或偶然在海洋环境某一特定部分引进外来的或新的物种致使海洋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和有害的变化”,注意到《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的目标和通过船舶压载水传播和引入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所造成的威胁以及CBD1998年当事国大会(COP4)关于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第?/5号决定,以及CBD200計当事国大会(COP6)关于威胁生态系统、栖息地或物种的外来物种的第?/23 号决定,包括应对入侵物种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注意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要求国际海事组织(本组织)考虑通过适当的压载水排放规则,考虑到在《环境与发展里约宣言》第15条原则中所述的和本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于1995年9月15日通过的第MEPC.67(37号决议中提及的预防措施,还考虑到2002年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在其实施计划第34(b)段中要求采取所有级别行动,加速制定处理压载水中外来入侵物种措施,意识到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无控制排放已经导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造成损伤或损害,认识到本组织为处理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转移的目的而通过的1993年A.774(18)号和1997年A.868(20)号大会决议对此问题所给予的重视,进一步认识到若干国家业已采取旨在防止、尽量减少和最终消除通过进入其港口船舶而引入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风险的单方行动; 该问题,因其世界范围的关切,要求基于全球适用的规则及其有效实施和统一解释的导则的行动,希望继续制定更安全和更有效的压载水管理选择方案,以持续防止、尽量减少并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决心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来防止、尽量减少和最终消除因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并避免此1种控制造成的有害副作用和鼓励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发展,认为缔结《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可以最好地实现这些目标,兹协议如下:第1 条定义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就本公约而言:1 “主管机关”系指船舶在其管辖下进行营运的国家政府。
001-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中英版)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PLANWESTLION SHIP MANAGEMENT CO., LTD.目录Contents章节标题页码Chapter Title Page 1.介绍 2Introduction2.船舶资料 4Ship’s particular3. 负责人员及职责 5Responsible officer any their duties4.培训和教育 6Training and education5.压载水管理的手段8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measures6 安全措施13Safety Precautions7 更换压载水程序19Procedure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8 记录和报告程序20Record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9 附录23APPENDIXES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1.介绍与目的Introduction and object1.1数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在船上压载水和淤泥中的多种细菌、植物和动物,虽经过数个月的海上旅程,仍能存活。
随后在各港口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淤泥,将产生对当地的人类,动植物生态,及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有害水生有机体和病原体。
虽然其他媒介已被确定引起有机体在分隔水体之间的传播,但船舶排出的压载水却被列于最显著的媒介之中。
Studies carried out in several countries have shown that many species of bacteria, Plants, and animals can survive in a viable from in the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 carried out in ships, even after journeys of several months’ during. Subsequent discharge of ballast water or sediment into the water of port States may resu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may pose threats to indigenous human, animals and plant life,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lthough other media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responsible for transferring organisms between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water bodies, ballast water discharge from ship appears to have been among the most prominent.1.2为了减少船舶压载水在各海区之间传播对当地海洋中的动植物及海洋环境有危害的海生物的可能性,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RESOLUTION A。
压载水公约
压载水公约《关于载水的国际公约》第一条目的本公约旨在促进船舶安全以及缓解压力,以防止任何船舶发生沉没,推动有组织的载水共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商业和非商业性质的船舶,在符合《国际海上组织规则》第17节规定情况下,将特殊货物运输时风险要求载水。
第三条载水的定义载水是指船舶除原有货物、甲板安全防护装置、运输工具和平舱外,专门装装配用于平衡非水力推进船舶下水潜航时所需重量以及抵抗天气影响而采取的行动。
第四条载水系数载水系数是指船舶保持正常下水潜航状态所需的载水重量与船舶总载重量的比例,单位为百分比(%)。
第五条载水材料1. 载水材料必须达到国际安全标准,具有耐腐蚀、耐水蚀、耐温、耐久性和耐湿热性等特性;2. 载水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建立有效的备案制度;3. 载水材料安装要求必须能够满足载荷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安全检查1. 对于每次载水,船舶管理人应提前做好安全检查,检查载水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整合性;2. 船舶持有人应定期进行载水系统检测,确保载水系统安全可靠;3. 若发现载水系统有问题,需及时处理,以避免严重的安全风险;4. 船舶的载水量应根据水族流量、航行区域的风、浪等气象条件和船舶规范进行确定。
第七条信息记录1. 每次载水的申请书应按照规定的表格记录,包括载水材料的安装位置、数量和质量等;2. 船舶持有人应对每次载水安全检查情况以及载水安装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记录;3. 船舶持有人应对船舶载水以及每次改装、维修等情况进行详细信息记录,并定期报告其情况;4. 船舶持有人每次减载应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备责任追究用。
第八条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公约规定的船舶,分管机构应对其进行查处,并对船舶持有人和管理人进行从严追究责任。
第九条特别规定1. 本公约最终解释权归本国执行;2. 本公约一经签署,全部适用;3. 如有特殊情况,可依据公约情况,由本国在签署国内法律范围内协商加以解决。
第十条实施本公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压载水安全操作规程
压载水安全操作规程压载水是指在船舶货柜或其他结构中填充水用于提高船舶稳定性的一种操作。
压载水操作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安全规程,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
以下是关于压载水安全操作规程的一份指南,内容涵盖了压载水的填充、保持水位、排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填充水1.确保船舶具备压载水操作的必要条件,例如良好的结构强度和适当的容量。
2.在压载水填充之前,确保水源的质量良好,并将水源与船舶的饮用水系统等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
3.填充水应逐渐注入,以防止突然倾斜或不稳定的情况发生。
必要时,应分阶段填充。
4.根据船舶的装载情况和运行状态,合理调整压载水的填充量,以确保船舶在压载状态下保持平衡和稳定。
二、保持水位1.压载水的水位应根据船舶的运行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海况进行调整。
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水位应保持相对较高,以提高船舶的稳定性。
2.压载水的水位调整应均匀进行,以避免船舶倾斜过大或不均衡。
根据船舶的载重情况和稳定性计算,确保压载水的分布均匀。
3.压载水的水位应定期检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泄漏或其他问题。
三、排空1.在船舶安全靠泊之前,应及时排空压载水。
排空过程应谨慎进行,以避免船体突然变轻或倾斜。
2.排水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船舶的稳定性和倾斜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船舶的安全。
3.排空过程中,应防止压载水流入舱室或其他需要保持干燥的区域。
必要时,可以采用临时堵漏措施。
四、其他注意事项1.在运行过程中,定时检查船舶的压载系统和相应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其稳定性和高效性。
2.遵守船舶压载系统的维护保养规程,及时更换设备和维修部件,以维持其正常运行。
3.进行压载水操作时,船舶应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避免过分振荡和剧烈震荡。
4.压载水操作应在经过合格的操作人员培训和指导后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压载水的安全操作中,船舶所有人和相关人员应以安全为首要原则,并严格遵守以上规程。
同时,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也是确保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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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 o n t e n t s章节标题页Chapter Title Page 1.介绍 2Introduction2.船舶资料 4Ship’s particular3. 负责人员及职责 5Responsible officer any their duties4.培训和教育 6Training and education5.压载水管理的手段8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measures6 安全措施13Safety Precautions7 更换压载水程序19Procedure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8 记录和报告程序20Record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9 附录23APPENDIXES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1.介绍与目的Introduction and object1.1数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在船上压载水和淤泥中的多种细菌、植物和动物,虽经过数个月的海上旅程,仍能存活。
随后在各港口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淤泥,将产生对当地的人类,动植物生态,及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有害水生有机体和病原体。
虽然其他媒介已被确定引起有机体在分隔水体之间的传播,但船舶排出的压载水却被列于最显著的媒介之中。
Studies carried out in several countries have shown that many species of bacteria, Plants, and animals can survive in a viable from in the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 carried out in ships, even after journeys of several months’ during. Subsequent discharge of ballast water or sediment into the water of port States may resu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may pose threats to indigenous human, animals and plant life,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lthough other media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responsible for transferring organisms between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water bodies, ballast water discharge from ship appears to have been among the most prominent.1.2为了减少船舶压载水在各海区之间传播对当地海洋中的动植物及海洋环境有危害的海生物的可能性,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RESOLUTION A。
686(20))的要求。
本公司制定了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计划规定了船舶压载水控制与管理的方法和要求,旨在为船舶提供压载水管理的安全和有效措施,本船船员必执行本计划,To minimizing the possibility of transfer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harmful to local animals / plants and marine environment by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in order to comply with the required of the IMO 《The 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S Ballast Water To Minimize The Transfer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Resolution A 868(20) ),this company launched this SHIP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This plan specifies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intended to provide safe and effective procedures for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All seafarer on board this vessel are required to perform accordingly1.3本计划根据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RESOLUTION A。
686(20))的要求及中国船级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1版),以及MEPC/Circ.329和MSC/Circ.806(1997 7 30)的要求编写。
This plan have been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S Ballast Water To Minimize The Transfer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resolution A 868(20) ) adopted by the IMO ,《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Ship‘S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issued by CCS,MEPC/Circ.329 and MSC/Circ.806(1997 7 30)。
2.船舶资料:3. 负责人员及职责Responsible officer and their duties.3.1 本公司指定船长为本船舶压载水操作的总负责人,The Master of the ship is nominated as the overall responsible officer for all ballast water operation of this ship。
船长应负责收集港口国主管机关关于压载水方面的信息。
包括港口对压载水的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压载水管理的细节,港口的其他应急布置,压载水和沉淀物接收设备的位置,容量和费用,更换压载水的区域位置和使用年限,港口有关压载水的的报告程序及资料。
Ship master should responsible for obtain information on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from port state authorities 。
including any standards and requirements on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details of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any other port contingency arrangements,location capacities of and applicable fees relevant to reception facilities for ballast water and associated sediments location and terms of use of alternative exchange zones, form and procedure and information for ballast water report.船长还应负责向有关的港口国主管机关报告本船压载水管理情况。
Ship master should also responsible for report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of the ship to port state authorities。
若无港口资料,应在抵港前向有关港口主管机关索要。
If not available on board the ship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to be requested from the authorities of the port concerned。
船长应对有关港口当局的检测提供适当的协助。
Master should provide reasonable assistance for the port states monitoring .船长应安排对有关船员进行压载水管理方面的培训。
Master should arrange training of persons engaged in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3.2 大副是具体实施操作的负责人,必须:The chief offic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operation. chief officer should:- 组织有关人员执行《压载水管理计划》To organize persons engaged in ballast water operations to implement the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做好并保存适当的压载水管理和处理记录。
To make and keep records on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and treatment as appropriate。
-协助船长对压载水操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To assist the master in training persons engaged in ballast water operations。
4.培训和教育Training and Education4.1船长应就压载水和淤泥管理和处理程序方面对大副及进行压载水操作的有关人员进行训练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