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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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公司维修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维修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船舶公司的维修管理工作,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所有船舶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维修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航海国际规则的要求,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各船舶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

第二章维修计划第五条维修计划应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维修计划应提前制定,包括维修内容、时间安排、维修人员、材料设备等,制定后需报领导审批。

第七条维修计划应对船舶的不同部位和设备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维修工作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维修计划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维修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三章维修执行第九条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维修前需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工作场地、准备工具材料等,确保维修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维修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结束后,需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达到要求。

第四章船舶维修记录第十三条船舶维修过程中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内容、人员、时间、材料设备等,确保跟踪和评估维修工作。

第十四条船舶维修记录需按规定存档,做好保密和管理工作,方便查阅和参考。

第十五条船舶维修记录需及时整理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和完整。

第五章维修管理考核第十六条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七条维修工作考核应包括维修计划执行情况、维修工作质量、维修记录管理等方面。

第十八条维修考核结果需及时通报和反馈给相关负责人,确定奖惩措施,以促进维修管理工作的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船舶公司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船舶公司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船舶修理过程控制程序【新】

船舶修理过程控制程序【新】

船舶修理过程控制程序1 目的对船舶修理/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控制,确保船舶修理/改造工程满足合同规定和法规要求,使船东满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船舶修理/改造全过程。

3 职责3.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公司船舶修理/改造生产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并确保其有效性。

3.2 修船生产部负责组织船舶修理/改造过程的实施,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3.3 各车间负责船舶修理/改造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对修理/改造过程进行控制。

3.4 各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的职责对船舶修理/改造进行控制。

4 工作程序4.1 船舶修理过程示意图(流程图见附录)4.2 船舶修理实现策划4.2.1船舶进公司前的初步策划4.2.1.1 经营部经营代表在与船东确认船舶修理业务后,将船东提供的工程委托单交修船生产部。

4.2.1.2 修船生产部经理根据船东提供的工程委托单内容,指派适任的单船总管。

单船总管负责组建修船单船总管小组并对单船修理工程进行初步策划,召开进厂预备会并编制“生产准备信息单”,以落实船舶进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初步策划应确保:a) 了解船舶修理所需的材料,根据公司仓库库存情况及采购能力落实解决方案。

b) 了解船舶修理所需的人力资源,不足时,及时制定相应调整措施。

c) 落实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不足时,提出解决方案,如外协等。

d) 落实船舶修理所需的文件、技术标准等。

e) 确定是否需在船舶进厂前进行工程勘验,并落实勘验人员。

f) 确定本次修理的疑难工程项目,以便勘验时重点关注。

g) 确定本次修理的安全注意事项。

4.2.1.3 对船舶修理要求评审后确认为特殊修理合同的船舶,当本公司现有的体系文件不足,难以控制产品实现时,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过程策划。

策划应确定如下事项:a) 特殊修理的质量目标得到确定;b) 所需建立的过程和文件得到满足;c) 所需的资源得到实现;d) 确定验证和接受准则;e) 环保、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f) 对修理过程所要提供的质量、环保和安全记录作出规定。

船舶坞修方案

船舶坞修方案

船舶坞修方案船舶坞修方案是对船舶进行维修和维护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船坞是最常用的修理方式之一,它对于更换船体底部的螺旋桨、修理船体表面损坏以及进行其他维修工作非常方便和高效。

船舶坞修方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船舶入坞安排:船舶入坞是修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船舶修理计划应明确列出船舶入坞的时间、地点以及入坞的程序和步骤。

入坞时,需要考虑船舶的尺寸和排水量,以确保坞口的大小和坚固程度能够承受船舶的重量。

2.船舶坞修工作:船舶坞修方案应详细说明需要进行的维修工作,如更换螺旋桨、修复船体损坏、清洗船体等。

此外,还应包括对船舶结构、设备和其他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修理期间,需要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修理工作计划,确保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安全和环境考虑:船舶坞修方案还应考虑到安全和环境因素。

在入坞和修理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建立安全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

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废物处理计划和污水处理计划,以确保修理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4.修理时间和费用预估:船舶坞修方案应预估修理时间和费用。

预估修理时间可以根据船舶的情况和修理工作的复杂程度进行评估。

费用预估应包括修理工作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设备租赁费用等。

这有助于船东或船舶修理公司进行预算和决策。

在船舶坞修方案的深入讨论中,需要进一步扩展和详细解释这些方案的具体内容。

例如,在船舶入坞安排中,可以说明如何测量船舶的尺寸和排水量,以确定适合的坞口尺寸。

在船舶坞修工作方面,可以介绍常见的船舶修理工作,如焊接、切割、喷漆等,并举例说明如何进行这些修理工作。

在安全和环境考虑方面,可以讨论如何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污染和环境污染等。

此外,还可以详细解释如何预估修理时间和费用,使用哪些方法和工具来准确估算。

总之,船舶坞修方案是船舶修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关键的作用。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

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1.1坞修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1.2.1主机部分-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主机全部解体拆检、清洁、修理或更换,刚套冷却水密封情况检查,有问题抽缸套。

-测量调整各部数据并留记录,个别零部件可以作少量的更换(必须有数字依据并报审批),作更换记录。

-研磨进排气阀调整进排气阀间隙清理积碳。

-检查测量气缸与活塞,活塞与活塞环、刮油环,连杆大小端以及主轴承、推力轴承等的磨损使用情况,调整间隙留记录。

-检查凸轮、凸轮轴承、挺杆、导管各部间隙。

-检查、清洁调试油嘴、油泵启动阀、安全阀、注油器,必要时可以部分更换零部件。

-检查清洁供油、冷却、润滑,进排气,其系统的密封及工作情况。

-检查清洁、修理主机带动泵、调速器、空气分配器等附件。

-打开齿轮箱检查齿轮磨合、紧锁固定止退情况,检查调整定时。

-视情况交厂测试活塞肖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并留取检查测试报告。

-增压器整机解体清洁检查测量各部数据,留记录并更换润滑油。

工程船舶修船制度

工程船舶修船制度

工程船舶修船制度工程船舶修船制度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修船计划的制定工程船舶应根据其作业特点和历史维修记录,制定详细的年度修船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修船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预计的费用。

计划应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修船工作不会干扰到船舶的正常作业。

二、修船厂的选择选择合格的修船厂是保证修船质量的关键。

在选择修船厂时,应考虑其资质、技术水平、修船经验以及服务态度。

同时,应对修船厂的报价进行比较,确保费用合理。

三、修船前的准备工作在修船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明确需要修理或更换的项目。

同时,应对船上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清点,确保在修船期间能够及时补充。

还应准备好相关的技术图纸和说明书,以便修船厂准确理解修理要求。

四、修船过程的监督在修船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修船厂的工作。

监督人员应定期检查修船进度和质量,确保修船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修船厂沟通解决。

五、修船后的验收修船完成后,应对船舶进行严格的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修船的质量、修船项目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存在未发现的新问题。

只有在确认所有项目都符合要求后,才能支付修船费用。

六、修船记录的保存每次修船结束后,都应详细记录修船的内容、费用以及修船厂的信息。

这些记录不仅有助于未来的维修工作,也是评估修船厂的重要依据。

七、应急预案在制定修船制度时,还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例如,如果修船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来处理这种情况。

八、持续改进修船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通过收集船员的反馈和建议,不断优化修船流程,提高修船效率和质量。

船舶修理

船舶修理

船舶修理一、厂修1.修船原则1)船舶修理必须以原样修复为主,要对船舶进行更新和改造时,需要做经济论证,并经上级批准。

对于船龄较小的船舶(小于15年),修理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基本性能良好;对于大龄船舶,修理时要保证安全营运和使用年限;对于老龄船舶只进行维持性修理,同时采取适当减载和限制功率的措施,以保证强度和安全运输的要求。

2)远洋船舶应按保持船级标准进行修理。

如为达到入级要求而修理范围过大,经技术经济论证不合算时,应按改变入级航区或移交沿海使用的要求进行修理。

3)保证修船的质量。

修理的项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应满足验船规范、修理标准、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做到牢固可靠、经久耐用、性能良好。

船厂应对修理的质量负责,修船质量保证期,固定件应为6个月,运动件应为3个月。

4)修船时间直接影响船舶营运率,是船舶运力的一个重要计划指标,应努力缩短修期,减少对船舶营运造成的利润损失。

5)修理费直接影响运输成本,是运输单位的重要经济指标。

修船要勤俭节约,重点把主要设备修好,应努力降低各类船舶不同修理类别时的修理成本。

6)船舶进厂修理,首先要让工程主管排出工程进度表,然后与修理厂签订修船进度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免延误船期对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厂修工程的确定本着扩大自修、减少厂修的原则,利用好厂修机会,将航行不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厂里解决,一些检修项目如主副机吊缸、新船(10年以内)的轴瓦检查、无故障设备的检查性检修等应自修解决。

3.工程单1)厂修工程单船舶修理单是修船的重要依据,船舶修理单编制的优劣也反映出轮机长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修理单编制的不正确将造成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延误船期,使船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二是使应当修理的部分没有进行修理,而不该修理的部分却消耗了工时和经费,达不到修船的目的,影响船舶的安全。

所以修理单应力求准确无误。

编制修理单的依据:(1)公司的修船计划和规定的修理级别;(2)船舶证书上需要船级杜检验的项目;(3)说明书所规定的各种设备和部件的检修间隔期;(4)船舶在航行中的技术状况、磨损与损坏规律以及各种测试资料2)修理单的标准格式修理单的标准格式见附件1。

船舶维修计划及保养手册

船舶维修计划及保养手册

船舶维修保养制度上海苏州河观光游览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日目录目录…………………………………………………… 03—1/35 修改记录………………………………………………03—2/35 第一章船舶维修综述…………………………………………………03—3/35 第一节维修计划表……………………………………03—4/35 第二节保养程序………………………………………03—7/35 第二章技术简介第一节船体部分………………………………………03—32/35 第二节设备部分………………………………………03—32/35 第三节保养日程检查表………………………………03—34/35 第四节船舶进坞(排)程序…………………………03—35/35 第五节船舶重量与重心………………………………03—35/35修改记录第一章、船舶维修综述1、维修计划表为保持船舶的安全适航和保证设备的最佳工况和效率,特定维修计划表,按每日、每周、每月、半年和一年等周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维修计划表附后),超过一年以上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设备制造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2、机损处理船舶机电设备损坏时,船长应会同轮机长:立即汇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发生事故船的事故性质,发生时间、损坏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将已知故障与事故情况记录在《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并将报告和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上交公司。

第一节、维修计划表年度维修计划表年度维修计划表年度维修计划表第二节、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船体和甲板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机轮保养程序部件保养更换期限主机、推进器装置与机械的拆装说明说明及拆装过程中安全预防措施(一)主部件的拆装:冷却器水:海水泵的拆装,卸除三角带,拆除连接接头,拆除固定螺丝,取出后进行维修,回装完毕后试机观察。

船舶修理操作程序

船舶修理操作程序

船舶修理操作程序一、目的本程序规定了船舶计划修理的组织和管理要求,保证修船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使船舶修理后的技术状态能满足船检规范、行业修理标准、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二、船舶修理的原则1、满足主管机关法定检验的规定;2、以坞修为主要工作工程的项目优先安排;3、船舶“四机一炉”和舱盖等大型设备,日常修理难度较大的工程优先安排。

4、修船所需的大宗材料、设备以机务部为主渠道供应,特殊材料需船厂解决的,事先应在修船计划中明确。

三、修理分类1、船舶修理分为临时停航修理、计划修理和事故修理三类。

2、临时停航修纸,必要时可注明请船厂派人上船勘验绘制。

(5)船员自修需要的材料、配件、应另列清单,不要列在厂修单内。

2、公司公司机务主管接到船舶修理单后,按照修船的原则要求,认真审核修理项目,安排好厂修与自修的工作计划,并做好进厂前的备件准备,审核后的修理单报机务部经理批准。

五、询价与选厂1、批准后的修理单,由机务主管负责询价,优先考虑已通过供应商评审的合作单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特殊情况需安排另外安排船厂报价的,需事先进行实地考察,并取得相关的资质材料后选择报价。

2、船厂的报价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机务主管进行初步比较后,拿出选厂意见及修船合同样本,编制合同评审表,报机务部经理;由机务部经理召集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公司领导、机务部、海务部、航运部和办公室代表组成),开会讨论,共同拟定修理厂家。

3、修理单、报价单、合同样本及合同审批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修船的厂家。

六、交修与进厂批准后的修船计划,机务部提前向运输部备案,以便于调度结合修船厂家的地理位置,妥善安排运输计划,机务部应提前通知厂家做好进厂的各项准备,船舶进厂的次日起计算修期。

七、监修与实施1、船舶修理的监督原则上由机务部负责,特殊情况需另外安排人员担任监修工作的,由机务部经理安排人员接替。

2、监修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审核的修理单项目,落实修船的进度计划;抓好修理工程的质量;处理好修理的隐蔽工程项目;衔接好验船师的检验工作;安排好船员的自修工程;收集船舶厂修、自修的技术数据;督促船厂、船舶做好防火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

工程船舶维修保养方案

工程船舶维修保养方案

工程船舶维修保养方案一、引言工程船舶是一种用于工程施工、水下作业、港口建设等领域的特种船舶,其特点是具有高强度、耐腐蚀、耐磨损等特点。

在运营中,工程船舶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因此,本文将从船舶结构、机电设备以及涂装保养等方面,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船舶维修保养方案。

二、船舶结构维修保养1、船体结构检查根据船舶耐用年限和腐蚀速度,定期进行船体结构的检查和评估。

重点检查船舶结构的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结构问题并进行修理和加固。

2、船舶防腐保护船舶结构的防腐保护是船舶维修保养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船体表面的防锈处理和防腐涂装,特别是在水下作业的工程船舶,要加强对海水腐蚀的防护,确保船舶结构的长期使用。

3、船舶管道检修定期检修船舶的管道系统,包括船舶上各种泵、阀门、管道等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特别是在船舶进行工程作业时,要密切关注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管道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接头漏水、管道腐蚀及损坏等问题。

4、船舶舱室检修船舶的舱室是船舶上各项设备的集中安装区域,是船舶进行维护、维修保养的重点。

船舱室内设备的调试和检修必须按照正确的维修保养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5、船舶舾装维修船舶舾装是船舶外部的装饰和护舷部分,它的维修保养不仅影响船舶的外观,而且还关系到船舶的潜在安全隐患。

因此,舾装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充分重视,及时处理舾装的脱落和生锈等问题。

三、船舶机电设备维修保养1、船舶发动机维护船舶发动机是船舶的动力设备,如果发动机出现故障,将会对船舶的正常运行产生致命影响。

因此,船舶发动机的维护保养工作至关重要,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机油、滤芯、喷嘴等易损件,并根据使用寿命对发动机进行大修和超检。

2、船舶电气设备维修船舶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主要是针对主机电机、发电机、配电柜和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

定期检查和清洁电气系统的接线端子、电缆、绝缘子等部件,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和爆炸。

1.2船舶维修工作内容

1.2船舶维修工作内容

一、船机维修保养体系 (四)PMS检验与轮机循环检验(CMS)
1.执行PMS检验的船舶,授权轮机长只要经过 CCS认可的组织进行PMS培训并具有合格的证书和 实施CWBT的经历,就可以负责PMS项目的检验,而 无须考察轮机长的任职年限、资历等。实行PMS的 船舶,CCS授权的轮机长要求至少在公司担任轮机 长3年以上,并有在与所在船舶类型相同的船上工 作过1年以上的经历。 2.执行CMS检验船舶,轮机长检验项目50%; 执行PMS检验船舶,轮机长检验项目100%。
对未拆检或已拆检但距下次特检或循检超过5 年的项目,要求本次检验时拆检,项目完成后, 填写PC检查报告;或要求船方按原到期日继续 完成本周期内的项目,出RO报告,提出MG,但 特检到期时还应完成特检的全部项目。 取消:执行检验单位如发现船舶未认真执 行PMS检验时,应报告总部。总部将视情况对 船舶所有人提出书面提醒,或要求船舶所有人 限期纠正,否则将取消其PMS附加标志。届时, 检验应满足上条的规定。
(三)PMS的实施 7. 撤销和取消 撤销:船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检验单位申 请撤销PMS,恢复特别检验或轮机循环检验。
如上一周期按特检进行,撤销PMS后可 直接恢复特检或循检;验船师填写RA报告说 明,收回原证书,并换发临时轮机入级证书, 取消PMS附加标志。
如上一周期实行循检或PMS,检验单位应 根据PMS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和历次(5年内)的 PMS检查报告对所有PMS项目进行核查,确认已 拆检并距下次特检或循检不超过5年的项目。
PMS授权轮机长是船上负责PMS实施的主管人 员,负责安排检修(按工作卡汇总表),保存维 修和测量记录;负责检查或确认出具PMS检查报告; 每月底向公司上报PMS计划反馈表。 (3)年度审核 实行PMS的船舶应在每年年度/中间检验时进 行一次确认性审核。

航运中心船舶修理管理办法

航运中心船舶修理管理办法

航运中心船舶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船舶修理管理是航运中心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改善和提高船舶技术状况和有效控制机务成本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运力提供、船舶的运输安全和使用寿命。

为了规范船舶修理操作程序,明确责任,加强对船舶修理的安全、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航运中心各部门、运输船舶。

第三条船舶修理必须坚持质量和安全并重的原则。

管船部门应建立有效的船舶修理程序,尊重科学,规范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修船管理的每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中心所属船舶适航、适货。

第二章船舶修理类别第四条船舶修理分为检修、小修、坞修(统称计划修理)、航修(含抢修、事故修理等)和技术改造。

(一)检修:根据船级社定期(或特别)检验的要求,为保持船体强度,保证重要设备安全运转而对船体和全船重要设备进行较全面的检查和修理。

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检修。

检修后必须满足船检规范要求,不存在遗留项目。

(二)小修:根据船级社的中间检验要求,为消除船舶设备在营运中产生的过度损耗或缺陷而进行的船舶修理。

一般每两年半进行一次小修。

(三)坞修:根据船级社坞检项目的要求,对船舶进行螺旋桨、尾轴和船体等的检修。

原则上坞修与小修或检修结合进行。

(四)航修:在船舶营运期间对影响安全航行和营运的设备故障进行的修理。

包括一般机、海损事故修理,以及为消除港口国检查和船级社要求限期解决的缺陷而进行的修理等。

(五)技术改造:是指对船舶设备或船体构件进行必要的更新,以提高船舶安全性能、提高船舶技术性能、延长船舶使用寿命,降低能耗或节能,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或为了满足新公约、新规范的要求,对原有船舶及某些设备进行更新的改造。

第三章修理计划的制定第五条根据所属船舶的技术状况、证书期限以及运营需要,从技术、综合效益方面考虑制定单船修理计划(内容包括修费、修期和修别),按期报中心领导层审核。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编号:DLHBC-JZ-CX-002版本号:2.1审核人:批准人:受控状态:受控发布日期: 2019年5月16日实施日期: 2019年5月16日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1.目的加强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本着“实用、合理、经济”的基本原则,提高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水平,努力降低消耗,充分发挥船舶效能,为航海保障用船提供安全可靠的保证。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编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船、艇的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

3.定义船舶修理:船舶设备、部件或零件发生磨损、性能下降以至失效后,为使其恢复到原有可用状态所采取的各种修补、调整、校正措施。

船舶重大技术改造:对现有船舶主要设备、船舶主尺度进行技术改造、对船舶主要性能参数进行提升。

船舶重大技术改造分为船舶专项重大技术改造和船舶日常重大技术改造。

船舶主要设备:船舶的主机、发电机、舵机、锚缆机、锅炉及主要作业设备等影响船舶安全、船舶适航及作业性能的设备。

4. 工作程序4.1 船舶修理4.1.1 船舶修理应从安全和节约的原则出发,以原样修复为主,各类修理均不允许对上层建筑和生活设施大修大改。

船舶修理后应满足现行船舶检验规则、规范、标准的要求。

4.1.2 船舶主要设备如修复后无法满足检验技术要求或无修复价值的,可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

4.1.3 船舶需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添置或主要机电设备更新的,必须组织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上报。

4.1.4 在保证船舶服役年限的前提下,各类船舶的修理工作按以下要求控制:4.1.4.1 船龄在服役年限1/2及以下的船舶,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理,保持其基本性能。

4.1.4.2 船龄在服役年限1/2以上的船舶,应在保证原结构和设备不变的基础上,按满足安全航行及使用要求进行修理,以保证其服役年限。

4.1.4.3 船龄达到服役年限3/4的船舶,应严格控制修理范围和修船费用,在满足现行规则、规范、标准及保证船舶安全的前提下一般只作维持性修理。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

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一、船舶修理管理程序船舶修理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修理需求确认和计划制定:根据船舶实际运营情况、船级社要求等,确定修理需求和计划修理工作内容、时间等具体安排。

2.修理方案制定:根据修理需求,编制详细的修理方案,包括必要的材料、设备和工具准备以及工作流程安排等。

3.修理工作组织:按照修理方案,组织和安排修理人员进行工作,确保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修理进度和质量控制:定期检查和评估修理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修理工作;对修理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修理质量达到要求。

5.修理报告和记录:制定修理报告,详细记录修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如修理工作的时间、材料使用情况、修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等。

6.修理验收和后续管理:对修理工作进行验收,对修理后的船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查,确保修理工作符合要求,并对修理后的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重大技术改造是指对船舶上的主要设备、系统或结构等进行更换、更新或升级的工作。

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技术改造需求确认和计划制定:根据船舶使用情况、技术发展和船级社要求等,确认技术改造的需求和确定改造计划。

2.技术改造方案制定:根据技术改造需求,编制详细的改造方案,包括改造的具体内容、工期和经费等安排。

3.改造工作组织:按照改造方案,组织和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工作,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改造进度和质量控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改造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改造工作;对改造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改造质量达到要求。

5.改造报告和记录:制定改造报告,详细记录改造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如改造工作的时间、材料使用情况、改造工作的经验教训等。

6.改造验收和后续管理:对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对改造后的设备、系统或结构等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查,确保改造工作符合要求,并对改造后的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以上是船舶修理及重大技术改造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

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船舶修理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以确保修理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 在进行船舶修理前,必须先对修理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正常。

2. 修理工作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和修理。

3. 准备好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并确保员工明白如何正确使用。

二、船舶修理操作1.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2. 在进行焊接、切割等高温作业时,必须注意防火防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清洁和涂漆时,必须佩戴呼吸器和防护眼镜,确保安全使用。

三、作业环境1. 修理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流通,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2.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防止意外发生。

3. 在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作业区域有足够的照明,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危险预防1. 在进行船舶修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操作,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2. 在粗糙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在进行机械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指导进行,严禁擅自操作和忽视安全规定。

五、紧急处理1. 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

2. 每位员工必须熟悉急救知识和技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理。

3. 在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确保安全。

船舶修理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遵守规定步骤和安全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修理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希望每位从事船舶修理工作的人员都能牢记安全第一,做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船厂修外籍船舶管理规定(3篇)

船厂修外籍船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厂修外籍船舶的管理,保障修船活动的安全、高效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厂对外籍船舶的修理、改装、拆解等活动。

第三条船厂修外籍船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三)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第二章船厂资质及条件第四条船厂从事修外籍船舶业务,应当具备以下资质:(一)取得船舶修造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国际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三)取得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资质证书。

第五条船厂从事修外籍船舶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善的修船设施和设备;(二)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建立健全修船质量管理体系;(四)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措施;(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船舶进厂及检验第六条船舶进厂前,船厂应当与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签订修船合同,明确修船项目、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船舶进厂后,船厂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检验,包括:(一)船舶证书和文件审查;(二)船舶外观检查;(三)船舶内部检查;(四)船舶设备检查;(五)船舶污染检查。

第八条检验过程中,发现船舶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厂应当及时告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修船作业第九条修船作业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修船合同约定,合理安排修船项目和时间;(二)严格执行修船工艺和质量标准;(三)确保修船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四)保护船舶和船厂设施设备,避免损坏;(五)遵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

第十条修船作业过程中,船厂应当加强对船舶所有人的沟通,及时了解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要求,确保修船质量。

第十一条修船完成后,船厂应当组织进行自检,确保修船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船舶检验及验收第十二条船舶检验及验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修船合同约定,组织船舶检验;(二)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质量;(三)船舶检验完成后,船厂应当组织验收,确保修船质量符合要求;(四)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对船舶检验和验收结果提出异议。

船舶维修与修理技术的船舶试航与验收

船舶维修与修理技术的船舶试航与验收

船舶维修与修理技术的船舶试航与验收船舶维修与修理技术在船舶试航与验收中起着重要作用。

船舶试航与验收是船舶交付前必须完成的环节。

试航是指将经过设计、建造和试验后的新船或经过修理和更新后的老船,并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其各种温度、光线、声音、液压等试验,以验证船舶设计、建造或修理的质量和完整性的过程。

验收是指检查新造船舶或修船后老船是否符合设计过程,并由业主或使用者进行审查、鉴定、检验或测试的过程。

试航与验收程序:1.试航前准备。

由船舶修造厂或修船厂提出试航申请。

船舶需完成各项检验、试验和检查,安装完所有设备和系统,并确认所有设备和系统都可正常运转。

交付业主前,应向船级社或法定机构提出进行航海期间需要满足的指定试验,并达成一致。

2.试航安排。

航期需要提前预约,船舶维修单位应安排合适的人员参与试航,包括船长、机长、轮机长、设备操作员、技术专家和航海员等,以确保试航的顺利进行。

3.试航过程。

试航过程要根据设计要求和船级社指定的试验项目进行,并确保水文、海洋气象、领航等各种因素的安全。

试航时,需注意测量船舶稳性、速度、舵效、加速度、振动、噪声、燃油消耗等数据,以确认船舶能力和设备性能与设计相符合。

在试航过程中,也要测试船舶各种操作和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

4.试航记录与报告。

试航结束后,应填写试航记录,详细记录试航情况、技术数据、试验结果等,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和统计,并撰写试航报告,阐明试航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5.验收程序。

验收包括交付检验和期内验收。

交付检验是指船舶维修单位完成所有工作后,ship-owner自检船舶质量,以确认船舶符合合同要求、相关规范和标准。

能通过交付检验的船舶,并得到业主接受后,重新启动保证金时间,并开始按期使用船舶维修与修理技术在试航与验收中的应用:1.改造与升级。

船舶维修单位可通过升级和改造技术,提升老船的性能和安全性,增加吨位、更新设备、优化系统、改善住舱和客舱等,以满足业主需求,延长船舶使用寿命。

坞修流程

坞修流程

船舶常规坞修工艺流程及质量对策浅谈摘要:文章介绍了船舶常规坞修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工艺流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船舶坞修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点。

关键词:坞修;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船舶常规坞修就是按船级社的规定,在一定的营运周期后必须在船坞里对船舶进行的检验。

坞修作业流程包括:①螺旋桨作业流程;②轴系作业流程;③舵系作业流程;④海底阀、通海阀作业流程。

1进坞前准备在船体方面,应要求船方准备总布置图、线型图、坞墩图、船底塞布置图、外板标记图等。

在轮机方面,应要求轮机长准备海底阀箱布置图、通海阀布置图;舵、舵杆、舵销、舵承的装配图和零件图,舵杆和舵销的安装工艺图和计算书;艉轴、轴套、艉轴密封,艉轴承,螺旋桨的零件图和装配图;防渔网装置的零件图和装配图;艉管布置图和结构图;艉尖舱或艉管冷却水舱图及加热管、压载管、空气测探管等需在坞内安装的管系图纸;螺旋桨拆装工艺和安装计算书;侧推器装配图;计程仪、测探仪等安装图。

必须详细了解及参考该船的历史资料,海损船还应提供海损部位的详细报告。

同时注意如有外加电流阴极保护,要求关掉电源。

如果要拆检艉轴,还应当在进坞之前拆开艉轴的连接法兰,测量其偏移及曲折值并作记录,以作修理安装的参考和比较。

进坞前与船方明确船在坞期间应当遵守的条例和签订相关协议,要求船方尽量将船调平,干坞和浮坞前后水尺尽量不要超过1%。

主要防止坐墩时船体附加折断应力。

但是浮坞万一由于某种原因达不到1%,可以放大一点,在1.5%以内。

横倾角度也要求不超过1.5°(国外要求为0.5°),同时也要求船方将双层底舱,深油舱,污水沟处的污水、油腻及泥等清除干净,特别是海损船,尽量防止对船坞的污染。

2坞内主要常规工程项目及质量控制要点2.1船体及舵、桨等外观检查坞内抽干水后,坞修主管应和船东、轮机长、大副一起查看和确认船体的坐墩情况,同时要查看船体外板、舵和螺旋桨等的外观状况,以便确定是否有计划外的修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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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2 4.4.3.3
4.4.3.4
4.4.3.5 4.4.3.6 4.4.3.7 4.4.3.8
间计划后,立即将进厂时间,修理计划、修理厂地点通知船舶。船舶接到机务监督书面 通知后,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物品、危险品,为施工提供安全工作条件。负责船舶进厂 后的安全保卫。 船舶进厂后,主管机务监督是整个厂修期间的船舶监修代表。船舶进厂时,会同修船厂 主管人员现场确认工程,决定修理工程的增减,坞(检)修中重大项目的增补,由监修 代表报船舶管理部审批决定,必要时需报船舶技术部审批决定。 船舶领导应及时与修船厂联系,了解修船厂的安全保卫制度,向修船厂说明船舶有关安 全保卫的要求,共同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冻、防污染等各项安全措施。船舶甲板 部、轮机部应分别派安全值班员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厂修期间的抗灾施救工作应服从修 船厂的统一指挥,但应积极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按《应急程 序》和“货船应变部署表”的职责行动。 坞(修)过程中,船舶做好配合工作,为施工提供方便,负责工程项目的监修及自修项 目的完成。船舶修理过程中,船舶主管人员负责监督修理厂是否按船舶修理单指定的范 围和要求施工;工艺、材料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施工中是否有修船厂责任引 起的部件及设备的损坏;是否有可能引起火灾及其它危险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有权停 止其施工,并向轮机长、大副汇报,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必要时做好修理记录,以便 为验收和审核账单准备材料。 船舶在修理过程中,负责监督验收及修理质量的反馈。船舶应组织力量认真审核完工单, 轮机长、大副对修理工程完工单逐项审核、签字认可;属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应文字注 明,并有船舶、修船厂双方签字确认。如有争议,先行协商,必要时请船级社仲裁解决。 主管机务监督负责与船舶所在的船级社联系,负责修船期间相关设备的检验及证书的换 发工作。负责与验船师做好沟通工作,以负责所有设备的检验发证工作。 坞(修)工作结束后,主管机务监督负责与修理厂核对工程项目,做好修理项目与费用 的核对工作,在船出厂后二个月内完成费用核减及付费工作。 主管机务监督负责SMIS中“修船总结”的录入工作。根据船舶坞修的质量,负责修理 厂质量档案的建立,并向船舶技术部反馈修理厂的修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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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3 3.3.1 3.3.2
3.3.3 3.3.4 3.3.5
船舶管理部主管机务监督负责船舶航修申请项目的询价、报价工作及安排落实。 在SMIS中填报“船舶年度坞修计划”。指导船舶编制修理单,并对修理单进行补充和审 核。根据修理计划落实修理厂的选厂工作。 负责修船中相关设备的检验及证书的换发工作。负责对船舶修理工程的监修,坞(检) 修工作结束后,负责在SMIS中录入修船总结。 根据船舶坞(检)修的质量,向船舶技术部反馈修理厂的修理质量或推荐合格修理厂。 船舶发生机、海损事故后,负责安排损坏修理和检验。联系保险理赔部门确定损坏修理 工程。 在船舶修理中如果依靠第三方技术对船舶及设备进行修理时,应在相应的指令中向这些 “分承包方”明确所有的要求并对其修理质量进行控制。 船舶技术部 对有争议的修理工程做出决定。 负责修理厂质量档案的建立,负责组织对修理厂的评价审核,并对修理厂进行必要的验 证。负责与合格修理厂签订修船协议或修船合同。 船舶技术部机务科负责各船舶管理部安技科航修申请的协调工作。 负责编制或修改公司船舶年度坞修计划,向各船舶管理部下发并监督和检查。 指导船舶管理部和船舶做好机、海损事故修理的准备工作和修理方案。负责向船东报告 修理方案和过程。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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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应功伟 应功伟 应功伟
批准 仇鑫尧 仇鑫尧 麦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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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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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范围
1.1
本程序旨在保证船舶修理质量,满足船舶入级要求,保持船舶具有良究,决定船舶进厂后的厂修工程和自修工程的会议。
3 3.1 3.1.1 3.1.2
3.1.3
3.1.4
3.1.5
3.2 3.2.1
职责 船舶 对日常出现的船舶及设备故障、局部缺陷组织自修。 对于船舶自行无法解决的故障或缺陷,由轮机长、大副负责编制航次修理单,经船长批 准后向船舶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船舶坞修计划书面通知,按SMIS中“船舶修理单”的标准格式及填写要求,编制 全船的坞修和自修工程单,审定后上报所属船舶管理部。 负责准备修船期间所需的图纸、备件、物料、专用工具等。坞修中负责船舶防火、防工 伤和的安全保卫,负责工程项目的监修及自修项目的完成。工程结束后,负责监督验收、 记录归档及修理质量的反馈。 发生机、海损事故需要修理时,由轮机长、大副负责编制修理单,经船长批准后报船舶 管理部。由主管机务监督审定后安排落实。 船舶管理部 监督指导船舶根据SMIS中船舶设备维修保养的工单,安排好船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工 作及自修工作。通过SMIS的查阅,验证船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自修工作的开展 和实施情况。
4.2 4.2.1
4.2.2
自修 船舶应根据“船舶年度维修计划”或SMIS中船舶及设备维修保养周期要求进行的日常 维护保养中出现的故障和局部损坏组织自修。 公司通过督查,船舶管理部通过检查对船舶的维修进行监控。
4.3 4.3.1 4.3.2
4.3.3 4.3.4 4.3.5
航修 船舶无法自行解决的缺陷或故障,由轮机长、大副编制航次修理单,船长审核签字后集 中向船舶管理部提交航修书面申请表。 船舶管理部接到船舶航修申请后,船舶管理部主管机务监督对船舶航修的申请项目予以 初审,对船舶完全有能力和条件修理的项目必须指导船舶开展自修。对可以暂缓的项目 可以几个航次一并解决,对可以与船舶坞修结合起来完成的项目必须做好记录汇总。如 果确需安排的航修项目,主管机务监督向船东了解挂靠港序及港口停泊时间,选择公司 认定的当地合格修理厂,做好修理项目的询价、报价工作,并提交给安技科长审定。如 果当地没有公司认定的合格修理厂或所承接修理工程的修理厂未经公司认定时,船舶管 理部必须向船舶技术部机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安排合格修理厂名单以 外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情况紧急,可事先安排,一周内补交书面申请。 船舶管理部安技科科长对主管机务监督提交的修理项目的询价、报价工作、修理厂的安 排予以审核确认后交由主管机务监督实施。对需要与船东协调的事项,由安技科书面提 交至船舶技术部机务科,由船舶机务科与船东进行协调,根据协调的结果进行安排。 主管机务监督根据安技科长审核后的航修项目进行安排,如修理港口,承修厂名称,确 认的修理项目书面通知船舶。 船舶收到主管机务监督的航修安排书面通知后,应做好修理工程所需备件、图纸、资料、 专用工具等的准备工作。航修厂家实施修理工程时,主管人员负责监修及验收工作,签
本程序适用于船舶技术部、船舶管理部和船舶。
2
定义和缩写
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环境管理手册》和《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缩写及下述定义。
2.1
船舶修理:是船舶自修、航修、坞(检)修和事故修理的统称。
2.2
船舶自修:是指船舶利用现有的备件或材料,依靠船员自身能力而进行的常规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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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OCEAN SHIPPING COMPANY,LTD.
船舶修理程序
编号 版本/修改 生效日期 编写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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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程序
修改记录
版本/修改 生效日期 页码/章节 2005/0 2004-12-01 全部 2006/0 2006-02-16 全部 2009/0 2009-06-01 全部
4 4.1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工作程序 修理厂评价和控制 修理厂的评价依据包括其以往的修理能力和修理业绩的记录/其他公司或船舶在该厂修 理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实地考证等。 对合格修理厂名单以外的修理厂,船舶管理部机务主管可根据其承担本公司或其他公司 修理业务的情况,填妥“修理厂入选推荐表”(见附录 1),提出推荐意见报船舶技术部。 船舶技术部会同船舶管理部,根据修理厂提供的资质材料(可以包括:厂况介绍、质量 证明、修理业绩、环保情况和营业执照等)以及推荐意见,适时对拟纳入合格修理厂名 单的厂家进行评价,并填妥“修理厂评价表”(见附录 2)。 经批准的航修厂和坞(检)修厂,由船舶技术部编制合格修理厂名单(见附录 3)公布。 由船舶技术部组织船舶管理部对合格修理厂名单中的厂家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经评价和 批准的合格修理厂,由船舶技术部重新编制合格修理厂名单予以公布。 对在修理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修理厂,船舶技术部将增加对其评价频次;对在修理中出现 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修理厂,将取消其合格修理厂资格,不再列入合格修理厂名录, 并书面通知各船舶管理部。各船舶管理部安技科接到船舶技术部书面通知后,两年内不 得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当该厂家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已对所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整改,则 重新申请评审。 船舶管理部根据船舶修理的质量,应向船舶技术部反馈修理厂的修理质量或推荐合格修 理厂。
或局部临时修理。
2.3
航修:是指为解决营运中发生影响航行安全的局部故障或缺陷而临时安排的修理工程。
2.4
坞(检)修:是指船舶根据船级社船级证书的要求及检验周期而制订的坞内检验和特别
检验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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