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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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参照国际建议OIML R76-1 :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试验中有关的内容》1.计量安全性原规程在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条款中作出印封或铅封的要求;新规程要求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只保留了铅封的防护措施,给出了具体防护的部位。

明确规定了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数字指示秤的防作弊工作非常重视,为了更好地重新制修订“数字指示秤”国家型评大纲及计量检定规程,提供切实可行的防作弊技术依据,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2月至3月向全国31 个省、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展开了“数字指示秤防作弊”的专题调研,并于5月初召开了全国数字指示秤防作弊项目专题论证会议,在制定或修订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时分别增加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检定规程要求:(1)厂家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通过声明,生产厂家首先是杜绝自己生产的秤留有作弊的缺口,另外从生产领域提高秤的防作弊功能。

(2)加强对秤的首次检定的核查,以及首次检定应进行哪些检定项目。

核查对于整体结构的秤外壳是否有铅封,分体结构的秤称重指示器和接线盒是否有铅封。

核查铅封不破坏情况下是否能被拆下。

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

(3)经首次检定或后续检定合格的秤应重新加铅封。

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铅封不能破坏和拆下;铅封破坏后,合格即失效。

根据调研报告和论证会议提出的要求,新规程分别在3.1.1及6.1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扩展显示装置新规程较原规程增加了扩展显示装置的要求。

某些电子秤为了便于调整,生产厂家通常设有特定程序,通过内置开关或键盘指令,使秤的显示进入“内分辨状态”。

装有扩展显示装置的秤,应该有明示的按键或位置,其实际分度值d不能大于0.2e,_般是0.1e或者0.2e,在扩展显示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 内,均不得打印,但对带有计价功能的秤不允许安装扩展显示装置。

数字指示秤校验规程

数字指示秤校验规程

数字指示秤校验规程1.0目的规范数字指示秤校验的操作,确保数字指示秤的测量精度处于受控状态,检验结果真实、可靠,以确保产品品质。

2.0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准确度等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数字指示秤主要有电子案秤、电子台秤、电子吊秤和固定式电子秤四种类型。

3.0供电电源按照制造厂商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供电方式接通被测秤的电源。

4.0环境条件应在环境温度稳定的条件下进行,一般为-10ºC~40ºC,温度变化一般不超过5℃/h。

5.0校验方法5.1外观检查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应标注在秤的明显易见位置,并应表示在永久固定于秤体的铭牌上,或在秤自身不可拆卸的部分上。

标志和标识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由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称重指示器和称重传感器组成的秤,则每个独立单元应有各自的说明性标识。

5.1.1计量法制标志内容:a)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b)检定合格标志(适用于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5.1.2计量器具标识内容:a) 制造厂名称;b) 秤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c) 准确度等级标志;d) 最大秤量,可表示为Max,多分度秤可表示为Maxi:.../.../...;e) 最小秤量,可表示为Min;f) 检定分度值,可表示为e,多分度秤可表示为ei:.../.../...,实际分度值,可表示为d;g) 检定分度数,可表示为n;h) 工作温度范围;i) 限制使用场合的特殊说明:若n>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j)封签是否完好,铅封的直径应不小于5mm,并且有相关标识。

5.2检定前的准备a)开机预热,预热时间等于或大于制造厂商规定的预热时间,一般不超过30 min;b)带水平调整装置的秤,应将秤调整到水平位置;c)对于可旋转的秤,测试前应将秤调整到处于自由悬挂状态;d)预加载一次到接近最大秤量或确定的安全最大载荷,卸除全部载荷;5.3每项检定结束后,在进行下一项检定前,应有必要的恢复时间。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应用和思考)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自2017年5月30日实施以来已近两年时间。

在实际检定工作中,笔者发现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新规程的要求有差别,并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新规程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计量的安全性”问题新规程6.1条计量安全性是这样要求的:秤不应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但是,在实际检定工作中发现,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所使用的数字指示秤绝大部分不符合新规程有关计量安全性的要求,其具体情况如下:1.“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问题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数字指示秤都没有在其明显易见位置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即使有这样的“字样”,也是标注在秤的背面非明显易见的位置。

因此,建议新规程细化这项规定,要求该字样与秤的称量显示屏在同一个平面上,而且对该字样的字体大小要有明确规定。

2.秤体上“铅封”的问题检查中未注明“字样”的商家的数字指示秤,绝大部分都可以通过显示屏上的数字键输入密码并进行简单的操作,以达到修改与计量性能有关参数的目的,这个过程不需要破坏“铅封”,而这些密码和操作方法很容易从秤的销售商那里得到的,所以这些秤体上的“铅封”就是一个摆设,即使加上检定机构的铅封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3.上述数字指示秤都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如果在计量性能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下,针对以上存在的两点问题对“计量的安全性”做出否定结论,这将导致市场上相当数量的“数字指示秤”不合格。

如果回避“计量的安全性”的问题,这又违背了“新规程”的初衷。

“计量器具标识内容”问题1.“检定分度数”的问题新规程6.4.2条h)要求标注检定分度数n,k)若n大于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

非自行(数字)指示秤检定作业指导书

非自行(数字)指示秤检定作业指导书
5.2.2推拉计量杠杆上的刀子,分别将计量杠杆上的刀子推置一极限位置,使刀子的减磨件刀承紧密接触,然后再移至另一极限位置,推拉刀子后,计量杠杆的摆动允许缩小,但其距示准器上、下边缘的距离不大于2mm。将计量杠杆的刀点端推至示准器的一边,计量杠杆应能自动的回到原来的位置或偏离示准器中线不大于5mm的位置。
非自行(数字)指示秤检定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WI—PGJ—004
版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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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标题:非自行(数字)指示秤检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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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计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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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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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确保公司在用所有非自行指示秤示值准确可靠。
2.0范围:
适用于所有公司内在用非自行指示秤、数字指示秤。
3.0标准器:
四等标准砝码
5.4.2施加偏载量:1/(N-1)×max
5.5重复性测试:在1/2max和接近max进行2组测试,每组至少重复3次,测试过程中为了排除零点误差,每次加载前应将秤调零。
6.0认真填写记录表格。
6.1非自行指示秤检定.2数字指示秤校准记录表编号:QR—PGJ—006/A
5.3示值检定、灵敏度测试和回零测试。
5.3.1调零后,在称量测试过程中不得重调零点,在示值检定时,应选择的点为最小称量、标尺的最大的量值、最大允差改变的称量。
5.3.2在最大称量处测试其灵敏度方法同空秤灵敏度测试。
5.3.3回零测试:最大称量测试后,卸下全部砝码测试零点。
5.4偏载测试
5.4.1在承载器上划分加载区域及加载方式。
4.0环境条件:
秤应放置在坚固、水平的地面上,周围无大的振动,无大的气流。

数字指示秤计量校准规范

数字指示秤计量校准规范

质量文件1.目的为公司数字指示秤的校准能遵循一标准操作程序,使其达到应有的精确度,减少测量误差并避免损失。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量室对数字指示秤进行内校准。

3.定义检定分度值:一般用e表示,厂商已标定在秤上;实际分度值:一般用d表示,厂商已标定在秤上;检定分度数:一般用n表示,n=最大秤量/e。

准确度等级:中准确度Ⅲ(万分之一以下精确度且d大于等于0.1g),普通准确度级Ⅳ的数字指示秤(千分之一以下精确度且d大于等于5g)4.职责品控部负责数字指示秤校准操作实务并对校准规范及时维护更新;5.内容和要求5.1对校准系统追溯体系要求5.1.1计量室直接追溯至国家二级计量机构。

广州中通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校准系统追溯体系图5.2计量员校准操作实务内容5.2.1电子计数秤的外观、通电检查5.2.1.1外形结构完整:部件无松动、损坏,附件齐全,面板指示、读数LED清晰可辨;5.2.1.2铭牌标识完整:制造厂名、商标、机身编码、准确度等级、最大和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e、实际分度值d、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标记清晰,铭牌加封牢固;5.2.1.3通电功能检查:能正常开关机,仪器供电电压、频率和电源保险丝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区分110V或220V输入符合要求)。

5.2.2计算零点误差5.2.2.1零点误差的产生:待校准电子秤虽有置零功能键,但随着使用频次、或秤本身置零点变动而产生了相对于理想零位点的飘移;5.2.2.2零点误差的计算:为了摆脱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范围,特在待校准秤上预加砝码值m0=10e(若秤为不带零点跟踪功能则不需预加),此时秤的示值为I;逐渐添加每个为0.1e的小砝码(添加之和为Δm0)使秤的示值明显变化为I+e,零点误差E0=P0-m0=I+0.5e-Δm0-m0,零点误差或接近零点误差(如10e)E0须不大于0.25e。

5.2.3计算修正误差5.2.3.1秤上添加质量为 m的称量误差E的计算与零点误差计算相同(参见5.2.2.2),不同的是零位误差秤上预放的是10e质量砝码,而称量误差E是预放质量为m砝码时的误差。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目的:本规程规定了对数字指示秤进行检定的操作规程。

责任: 由工程部制订、审核,质量保证部批准并颁发,工程部计量室执行。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数字指示秤的检定人员。

定义:无相关定义。

内容:1.外观检定对秤进行目测检查,察看其标志铭牌是否完好。

2.测试前应将秤放置于平板或平台之上,并进行水平调整后,打开电源。

3.置零装置准确度测试:给秤加上10e的砝码m,读出示值I,逐一加放0.1e的小砝码,至秤的示值明显地增加了一个e,记下附加的小砝码的质量为Δm。

由公式E=I+0.5e-Δm-m ⑴计算出零点误差E0的数值。

4.偏载测试将1/3最大秤量的砝码依次加放在面积约等于承载器1/4的区域内,读出示值I,逐一加放0.1e的小砝码,至秤的示值明显地增加了一个e,记下附加的小砝码的质量为Δm。

由公式⑴计算各区域的偏载误差E,由公式E C=E-E0⑵计算E C的数值。

5.称量及鉴别力测试5.1从零点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砝码至最大秤量,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码至零点。

测试应选定以下5个秤量:最小秤量、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秤量、50%最大秤量、最大秤量。

在各个测量秤量进行误差测试,由公式⑴、⑵计算各点的秤量误差。

5.2在最小秤量、50%秤量和最大秤量进行鉴别力测试。

方法如下:在承载器上加放一定量砝码和10个0.1d的小砝码,然后集资取下小砝码,直至示值I确实地减少了一个实际分度值为I-d,此时加上1.5d的小砝码时,示值应为I+d。

鉴别力测试在称量测试中进行。

6.除皮准确度及除皮称量测试6.1除皮准确度给秤加上作为皮重的砝码或替代物,按“除皮”键除皮,此时示值为0,逐渐加上0.1e的小砝码,直至秤的示值明显地增加了一个e,附加的砝码为Δm,由公式⑴计算出除皮后的零点误差为E0。

6.2除皮称量测试:对2个不同的皮重量进行除皮称量测试,除皮后如5.1操作,计算除皮称量误差。

7.重复性测试分别在约50%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秤量进行两组测试,每组重复3次。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 J 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39—2015数字指示秤Digital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归口 单 位 : 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Digital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池辉(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陆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赵力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刘平(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峻(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潘发兴(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目录引言本规程是对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进行修订。

本规程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与JJG 539-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有以下不同:——增补了与计量检定相关的一些必要的术语,修改了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中注的内容(见);——规定了数字指示秤必须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见);——在通用技术要求中增补了一致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见6);——在计量器具标识中增加了限制使用场合的特殊说明:若n>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见6.5.2);——增加了环境条件的要求(见);——增加了检定项目一览表(见);——称量检定中删除了50%最大秤量点;——明确了吊秤称量测试施加载荷的方法(见7.5.7);——明确了扣除皮重的皮重值的选取(见7.5.9.1);——修改了重复性检定的要求(见7.5.10);——删除了称量滚动载荷的秤的检定内容;——提供了检定记录格式和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见附录A、B、C)。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为JJG539—97,其母规程为JJG555—96适用。

它适用于数字指示秤的首检、随后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装有电子装置的秤就叫数字指明示秤,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含电子汽车衡、电子地上衡等)等。

2,术语:检定: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首检:即首次检定,是指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含通过样机试验和定型鉴定并取得制造许可证后的新制造、新安装和进口秤的检定。

随后检定:首次检定后的检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使用中检验:检验使用中的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3,秤的等级:准确度等级与秤的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最小秤量的关系见下表。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4,最大充许误差:中等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的首检和随后检定最大充许误差见下表,使用中检验最大充许误差为下表的两倍。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充许误差。

多指示装置的秤其各指示装置指示之间或指示装置指示与打印装置指示之间示值●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5,置零装置和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和鉴别力测试:置零装置准确度:置零后,零点偏差对称量结果的影响应不大于0.25e。

对不带置零装置的秤,先将秤置零,然后测定使示值由零变为零上一个分度值所施加的砝码量;对自动置零的秤,可用加放10e的砝码,使其摆脱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再测试。

除皮装置的准确度:a,对单分度值秤为±0.25e;对多分度值秤为最小量程的一个分度值。

鉴别力测试:在最小秤量、50%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进行鉴别力测试。

方法是在承载器上加放某一定量的砝码和10个0.1d的小砝码,此时示值为I,然后依次最下0.1d 的小砝码,直至示值确实地减小一个分度值,加上0.1d砝码,再加上1.4d的砝码,此时其示值应变为I+1 d。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6,外观检查和测试前的准备:外观检查必须检查:制造许可证的标志()和许可证号;强制必备标志(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必要时可备标志(出厂编号等)。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本检定规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9月1日批准,并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非自动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青岛市技术监督局青岛衡器测试中心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闰宝珠(青岛市技术监督局)王振文(青岛衡器测试中心)刘(青岛市技术监督局)隋建军(青岛衡器测试中心)参加起草人:刘鹏(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原电测仪器厂)施国兴(上海寺岗电子有限公司)陈树光(福州实科电子衡器有限公司)刘颖(重庆茂园电子衡器有限公司)王琪(西安衡器厂)前言本规程依据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该规程等效采用国际法制讲师组织(OIML)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R76。

依据非自动秤计量检定规程体系表,将JJG539—88《电子计价秤》、JJG426—86《光栅秤》、JJG—87《机电秤》、JJG510—87《电子吊秤》和JJG668—90《固定式电子秤》试行计量检定规程合并为数字指示(电子)秤计量检定规程(下称本规程)。

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各种数字指示秤:在外观检查中,暂不执行5.1.2项和5.1.3项规定;在随后检定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和电子吊秤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外,其余均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检定记录可参照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下称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数字指示秤是指:装有电子装置的秤。

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等到。

2、术语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检定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2 目的为有效执行检定规程,确保检定质量;保证检定过程中检定人员,计量标准设备、被检计量器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操作程序。

3 依据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4 标准器及配套设施M1级砝码(0.1~25)kg、M1级砝码(1000㎏),M1级(附加)砝码(0.1g-2kg)。

5 检定程序5.1 检定前的准备5.1.1 收录被检秤的技术参数:Max、准确度等级、分度值(是否多分度值)、生产厂家,了解有关检定信息(是否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必要时向用户索取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5.1.2 组织计量标准设备: Max≤1t的秤,组织等于Max的M1级砝码;(建议Max<10t全部用砝码检定)Max>1t的秤,一般组织50% Max的M1级砝码。

应能组合成Min、500e(或50e)、2000e(或200e)、50% Max、Max的砝码组合。

组织m≥2e的M1级附加砝码(应有15个0.1e的小砝码)。

5.1.3 搬运、装卸砝码时应轻拿轻放,保护砝码不受损坏和注意搬运人员安全;装载设备吊装大砝码时,检定人员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与装载人员进行勾通,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则,确保砝码不受损坏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2 首次检定5.2.1 外观检查:按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5.2.2 称量测试:测试前的准备: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并调整水平;b、检查秤的供电情况,对首次使用的电源要用电测仪器测量电源参数,供电质量应符合秤的使用要求;c、不大于10 t的秤预加一次载荷到Max,Max≥10t的秤可用≥50% Max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3次,试验后应检查秤的承重机构、显示等有无异常变化,卸载后秤的指示一般为0。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2015数字指示秤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池辉(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陆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赵力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刘平(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目录引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1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引用文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术语和计量单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术语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计量单位.......................................................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概述............................................................ 错误!未指定书签。

5计量性能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准确度等级及符号............................................ 错误!未指定书签。

7.4.6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7.5计量性能检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2009-12-12 10:26:0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前言本规程依据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该规程等效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R76。

依据非自动秤计量检定规程体系表,将JJG539-1988《电子计价秤》、JJG426-1986《光栅秤》、JJG216-1987《机电秤》、JJG510-1987《电子吊秤》和JJG688-1990《固定式电子秤》试行计量检定规程合并为数字指示(电子)秤计量检定规程(下称本规程)。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各种数字指示秤:在外观检查中,暂不执行5.1.2项和5.1.3项规定;在随后检查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和电子吊秤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外,其余均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检定记录可参照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l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下称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数字指示秤是指装有电子装置的秤。

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等。

2 术语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 检定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2 首次检定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注:首次检定包括:a.新制造、新安装秤的检定;b.进口秤的检定。

2.3 随后检定首次检定后的检定。

注:随后检定包括:a.周期检定;b.修理后检定;c.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或是由于某种原因,印封或铅封失效。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参照国际建议OIML R76-1 :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试验中有关的内容》1.计量安全性原规程在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条款中作出印封或铅封的要求;新规程要求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只保留了铅封的防护措施,给出了具体防护的部位。

明确规定了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数字指示秤的防作弊工作非常重视,为了更好地重新制修订“数字指示秤”国家型评大纲及计量检定规程,提供切实可行的防作弊技术依据,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2月至3月向全国31 个省、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展开了“数字指示秤防作弊”的专题调研,并于5月初召开了全国数字指示秤防作弊项目专题论证会议,在制定或修订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时分别增加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检定规程要求:(1)厂家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通过声明,生产厂家首先是杜绝自己生产的秤留有作弊的缺口,另外从生产领域提高秤的防作弊功能。

(2)加强对秤的首次检定的核查,以及首次检定应进行哪些检定项目。

核查对于整体结构的秤外壳是否有铅封,分体结构的秤称重指示器和接线盒是否有铅封。

核查铅封不破坏情况下是否能被拆下。

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

(3)经首次检定或后续检定合格的秤应重新加铅封。

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铅封不能破坏和拆下;铅封破坏后,合格即失效。

根据调研报告和论证会议提出的要求,新规程分别在3.1.1及6.1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扩展显示装置新规程较原规程增加了扩展显示装置的要求。

某些电子秤为了便于调整,生产厂家通常设有特定程序,通过内置开关或键盘指令,使秤的显示进入“内分辨状态”。

装有扩展显示装置的秤,应该有明示的按键或位置,其实际分度值d不能大于0.2e,_般是0.1e或者0.2e,在扩展显示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 内,均不得打印,但对带有计价功能的秤不允许安装扩展显示装置。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检定时操作程序规范化,使检定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程序适用于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二、技术依据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三、技术要求及检定条件技术要求:按照JJG539-1997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环境条件:1、环境温度:常温2、相对湿度:小于85%四、使用主要仪器及配套设施五、检定程序5.1 检定前的准备5.1.1 收录被检秤的技术参数:Max、准确度等级、分度值(是否多分度值)、生产厂家,了解有关检定信息(是否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必要时向用户索取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5.1.2 组织计量标准设备: Max≤1t的秤,组织等于Max的M1级砝码;(建议Max<10t全部用砝码检定)Max>1t的秤,一般组织50% Max的M1级砝码。

应能组合成Min、500e(或50e)、2000e(或200e)、50% Max、Max的砝码组合。

组织m≥2e的M1级附加砝码(应有15个0.1e的小砝码)。

5.1.3 搬运、装卸砝码时应轻拿轻放,保护砝码不受损坏和注意搬运人员安全;装载设备吊装大砝码时,检定人员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与装载人员进行勾通,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则,确保砝码不受损坏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2 首次检定5.2.1 外观检查:按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5.1.1~5.1.4条款对被检秤进行目测检查。

5.2.2 称量测试:5.2.2.1 测试前的准备: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并调整水平;b、检查秤的供电情况,对首次使用的电源要用电测仪器测量电源参数,供电质量应符合秤的使用要求;c、不大于10 t的秤预加一次载荷到Max,Max≥10t的秤可用≥50% Max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3次,试验后应检查秤的承重机构、显示等有无异常变化,卸载后秤的指示一般为0。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 J G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39—2015数字指示秤Digital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归口 单 位 : 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Digital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池辉(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陆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赵力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刘平(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峻(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潘发兴(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目录引言本规程是对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进行修订。

本规程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与JJG 539-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有以下不同:——增补了与计量检定相关的一些必要的术语,修改了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中注的内容(见);——规定了数字指示秤必须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见);——在通用技术要求中增补了一致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见6);——在计量器具标识中增加了限制使用场合的特殊说明:若n>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见6.5.2);——增加了环境条件的要求(见);——增加了检定项目一览表(见);——称量检定中删除了50%最大秤量点;——明确了吊秤称量测试施加载荷的方法(见7.5.7);——明确了扣除皮重的皮重值的选取(见7.5.9.1);——修改了重复性检定的要求(见7.5.10);——删除了称量滚动载荷的秤的检定内容;——提供了检定记录格式和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见附录A、B、C)。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2009-12-12 10:26:0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前言本规程依据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该规程等效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R76。

依据非自动秤计量检定规程体系表,将JJG539-1988《电子计价秤》、JJG426-1986《光栅秤》、JJG216-1987《机电秤》、JJG510-1987《电子吊秤》和JJG688-1990《固定式电子秤》试行计量检定规程合并为数字指示(电子)秤计量检定规程(下称本规程)。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各种数字指示秤:在外观检查中,暂不执行5.1.2项和5.1.3项规定;在随后检查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和电子吊秤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外,其余均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检定记录可参照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l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下称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数字指示秤是指装有电子装置的秤。

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等。

2 术语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 检定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2 首次检定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注:首次检定包括:a.新制造、新安装秤的检定;b.进口秤的检定。

2.3 随后检定首次检定后的检定。

注:随后检定包括:a.周期检定;b.修理后检定;c.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或是由于某种原因,印封或铅封失效。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word可编辑)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word可编辑)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word可编辑)目录1适用范围 (1)2. 术语 (1)3.计量和技术要求 (2)4秤的标志 (6)5首次检定 (7)6.后续计量管理 (12)7. 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12)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下称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数字指示秤是指:装有电子装置的秤。

如: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定式电子秤等2. 术语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检定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2.2首次检定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注:首次检定包括:a.新制造、新安装秤的检定;b.进口秤的检定2.3随后检定首次检定后的检定注:随后检定包括:a. 周期检定;b. 修理后检定;c.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或是由于某种原因,印封或铅封失效。

2.4 使用中检验检验使用中的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是否正确、可靠通常使用中检验是一种监督性检验。

3.计量和技术要求3.1 划分等级的原则3.1.1 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和符号见表1表13.1.2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d3.2 秤的等级与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最小秤量见表2。

表2注: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其最小检定分度数,对Ⅱ,n=1000,对Ⅲ,n=4003.3对于多分度值秤的附加要求3.3.1 局部称量范围每个局部的称量范围(脚标i=1,2……)规定为:检定分度值e i,e+1>e i;最大秤量Max i;最小秤量Mini=Max i-1(若i=1,则最小秤量为Min i=Min)对于每个局部称量范围检定分度数n i等于:n i=Max i/e i3.3.2 准确度等级对于多分度值秤的准确度等级,其每个局部称量范围中的e i、n i和Min i应符合第3.2款表2的规定3.3.3 局部称量范围的最大秤量根据秤的准确度等级,除最后的局部称量范围外,应符合表3的规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实施细则

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实施细则

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实施细则1 目的为了保证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的正确实施,确保检定/校准数据、结论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制造、新安装、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数字指示秤的检定/校准工作的实施。

3 依据文件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4 检定/校准实施内容4.1 检定/校准前的准备4.1.1 准备好与被检器具量程相应的M1等级砝码。

4.1.2 准备好相应的辅助检定设备。

4.1.3 准备好计量检定规程备查;以及原始记录。

4.2 检定/校准步骤4.2.1 外观检查检定前对秤进行下列目测检查:①法制计量管理标志检查制造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②计量特征检查本规程4.1.1项规定的标志要求③铭牌以及检定标志和管理标志④若已确定秤的使用条件与地点,则应检查其是否合适。

4.2.2 进行一系列测试,以证实其是否符合下列项目要求。

4.2.2.1 测试前的准备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b.带水平调整的秤,测试前应将秤调至标准位置;c.称量测试前,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称量;对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0t的秤,也可用不少于50%最大称量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不少于三次。

4.2.2.2 置零与除皮装置的准确度4.2.2.3 置零装置的准确度①置零装置的准确度的测试②将示值摆脱自动置零与零点跟踪范围,然后按照4.2.4.2点计算零点误差。

4.2.2.4 除皮装置的准确度确定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应把使用除皮装置的示值调整为零,用4.2.2.1.2点方法测试。

4.2.3 加载前的置零按下述方法置零或确定零点a.对非自动置零秤,将0.5e的小砝码放于承载器上,调整秤直至出现示值在零上一个分度值之间闪变,取下小砝码,即获得零位的中心。

b.对半自动置零、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的秤,零点的偏差按照4.2.2.1规定测定。

4.2.4 称量性能4.2.4.1 称量测试从零点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砝码至最大称量,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码至零点,测试至少应选定以下5个称量:最小称量,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如中准确度级:500e,2000e;普通准确度级:50e,200e;50%最大称量;最大称量,4.2.4.2 误差计算无指示较小分度值(不大于0.2e)的秤,采用闪变点方法来确定化整前的示值。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本检定规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9月1日同意, 并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 非自动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 青岛市技术监督局青岛衡器测试中心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程关键起草人:闰宝珠(青岛市技术监督局)王振文(青岛衡器测试中心)刘(青岛市技术监督局)隋建军(青岛衡器测试中心)参加起草人:刘鹏(航空工业总企业中原电测仪器厂)施国兴(上海寺岗电子有限企业)陈树光(福州实科电子衡器有限企业)刘颖(重庆茂园电子衡器有限企业)王琪(西安衡器厂)前言本规程依据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订, 该规程等效采取国际法制讲师组织(OIML)非自动衡器国际提议R76。

依据非自动秤计量检定规程体系表, 将JJG539—88《电子计价秤》、JJG426—86《光栅秤》、JJG—87《机电秤》、JJG510—87《电子吊秤》和JJG668—90《固定式电子秤》试行计量检定规程合并为数字指示(电子)秤计量检定规程(下称本规程)。

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颁布前经过定型判定、样机试验多种数字指示秤: 在外观检验中, 暂不实施5.1.2项和5.1.3项要求; 在随即检定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和电子吊秤实施首次检定最大许可误差两倍外, 其它均实施本规程要求。

检定统计可参考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制订。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符合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中正确度级和一般正确度级数字指示秤(下称秤)首次检定、随即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数字指示秤是指: 装有电子装置秤。

如: 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等到。

2、术语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术语适适用于本规程, 为便于计量检定, 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部分术语。

2.1检定为评定秤计量性能, 确定其是否符正当定要求所进行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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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检定时操作程序规范化,使检定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程序适用于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二、技术依据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三、技术要求及检定条件
技术要求:按照JJG539-1997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常温
2、相对湿度:小于85%
四、使用主要仪器及配套设施
五、检定程序
5.1检定前的准备
5.1.1收录被检秤的技术参数:Max、准确度等级、分度值(是否多分度值)、生产厂家,了解有关检定信息(是否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必要时向用户索取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5.1.2组织计量标准设备:Max <1t的秤,组织等于Max的M1级砝码;(建议Max v 10t全部用砝码检定)Max > 1t的秤,一般组织50% Max的M1级砝码。

应能组合成Min、500e (或50e)、2000e (或200e )、50% Max、Max 的砝码组合。

组织m支e的M1级附加砝码(应有15个0.1e的小砝码)。

5.1.3搬运、装卸砝码时应轻拿轻放,保护砝码不受损坏和注意搬运人员安
全;装载设备吊装大砝码时,检定人员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与装载人员进行勾通,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则,确保砝码不受损坏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2首次检定
5.2.1外观检查:按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5.1.1〜5.1.4条款对被检秤进行目测检查。

5.2.2称量测试:
5.2.2.1测试前的准备:
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并调整水平;
b、检查秤的供电情况,对首次使用的电源要用电测仪器测量电源参数,供
电质量应符合秤的使用要求;
c、不大于10 t的秤预加一次载荷到Max,Max》0t的秤可用>50% Max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3次,试验后应检查秤的承重机构、显示等有无异常变
化,卸载后秤的指示一般为0。

d、新安装的数字指示汽车衡(全电子汽车衡)(承载能力检查),应了解基
础工程有关情况,如完工日期、通载情况,并目测检查;组织Max切^Mlax + 9d 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 3次,然后将载重车辆在秤台上静压一段时间(5〜10)分钟。

静压后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行进标定和角差调试。

5.2.2. 2重复性测试:
按《规程》的5.2.8款和重复性测量原理进行测试,每组进行3次,用化整前的示值进行比较,即:P Max—P Min。

Max <lt的秤用砝码测试;
Max > 1t的秤,首次检定时,用接近50% Max和接近Max的载重车辆测试,以(P Max —P Min )大者为被检秤的重复性误差,当(P Max —P Min )€相应秤量I MPE I时,重复性合格。

对于Max > 1t的秤:
当(P Max —P Min )O.3e时,可用35% Max的砝码测试秤的称量性能;当(P Max —P Min )O.2e时,可用20% Max的砝码测试秤的称量性能。

5.2.2.3置零和除皮试验及零点和除皮装置准确度测试:
按规程的按5.2.2 和5.2.3款置零、除皮及零点和除皮装置准确度测试,运
行除皮后作一次零点和最小秤量测试。

5.2.2.4最小秤量(Min)称量测试:
同时按规程5.2.7款的方法进行鉴别力测试;
5.225 500 e (或50 e )秤量称量测试:
5.226偏载测试:
按《规程》的按3.5.2和52^款的方法进行测试,每个测试点的误差应三该秤量的MPE。

(考虑实际困难对于Max > 10t的秤,采用轮轮宽小于1/2承重台宽,轮轮距小于2/N承重台长的装载工具(如叉车)装载砝码(总质量》500), 进行偏载测试,测试前确定装载工具含砝砝码质量,测试时装载车辆应息火。


5.2.2.72000 e (或200 e )秤量称量测试:
5.2.2.850%最大秤量(Max)称量测试:同时按《规程》5.2.7款方法进行
鉴别力测试。

5.2.2.9最大秤量(Max)称量测试:Max羽t的秤可以按《规程》5.243 款使用替代物进行测试,同时按《规程》 5.2.7款方法进行鉴别力测试;卸下砝码,保留替代物,运行除皮功能,按《规程》 5.2.5款进行除皮称量测试;然后
卸下所有替代物,示值应为替代物质量值,符号为;清零后作零点测试,零点误差应符合《规程》3.10款的要求。

5.2.2.10对多分度值秤,称量测试秤量点的选择:
Min、每个称量范围内改变最大允许误差的秤量点、每个称量范围内接近该范围的最大秤量、秤的最大秤量,应在每个称量范围内选定一个测试点按《规程》5.2.7款的方法作鉴别力测试。

检定前应参照《规程》3.3.3款多分度秤应用示例对被检秤进行分段分析,确定测试点。

5.2.2.11以上称量测试方法和误差计算:执行《规程》 5.242款。

6后续计量管理
6.1随后检定:执行《规程》6.1款。

6.2使用中检验:执行《规程》62款。

7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7.1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合格的秤:应出具检定证书,盖检定合格印、贴合格证;注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对可能改变计量性能的器件或部位加印封或铅印。

(所有检定有效数据应告知用户,所有印封或铅封应告知用户,告知用户有保护印封或铅封的义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检定原始记录上,登记印封或铅封的情况
(代号、字符等)及位置,要求用户签字认可。


使用中检验合格的秤,保持原证书、印封和铅封。

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不合格的秤:发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出厂、销售和使用并应更新加印封或铅封。

使用中检验不合格的秤,不准使用。

7.2 秤检定周期:秤的检定周期最长为一年。

根据秤的使用频率、使用环境和稳定性,检定同期可少于一年,确定检定周期时要与用户勾通,属强制检定的秤,确定后检定周期后应在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八、注意事项
必须正确操作,严禁过载。

注:按照客户需求,校准/检测只作相应项目的测量其操作程序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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