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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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指示秤检定操作规程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检定时操作程序规范化,使检定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本程序适用于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二、技术依据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三、技术要求及检定条件

技术要求:按照JJG539-1997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常温

2、相对湿度:小于85%

四、使用主要仪器及配套设施

五、检定程序

5.1检定前的准备

5.1.1收录被检秤的技术参数:Max、准确度等级、分度值(是否多分度值)、生产厂家,了解有关检定信息(是否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必要时向用户索取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5.1.2组织计量标准设备:Max <1t的秤,组织等于Max的M1级砝码;(建议Max v 10t全部用砝码检定)Max > 1t的秤,一般组织50% Max的M1级砝码。应能组合成Min、500e (或50e)、2000e (或200e )、50% Max、Max 的砝码组合。组织m支e的M1级附加砝码(应有15个0.1e的小砝码)。

5.1.3搬运、装卸砝码时应轻拿轻放,保护砝码不受损坏和注意搬运人员安

全;装载设备吊装大砝码时,检定人员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与装载人员进行勾通,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则,确保砝码不受损坏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2首次检定

5.2.1外观检查:按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5.1.1〜5.1.4条款对被检秤进行目测检查。

5.2.2称量测试:

5.2.2.1测试前的准备:

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并调整水平;

b、检查秤的供电情况,对首次使用的电源要用电测仪器测量电源参数,供

电质量应符合秤的使用要求;

c、不大于10 t的秤预加一次载荷到Max,Max》0t的秤可用>50% Max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3次,试验后应检查秤的承重机构、显示等有无异常变

化,卸载后秤的指示一般为0。

d、新安装的数字指示汽车衡(全电子汽车衡)(承载能力检查),应了解基

础工程有关情况,如完工日期、通载情况,并目测检查;组织Max切^Mlax + 9d 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 3次,然后将载重车辆在秤台上静压一段时间(5〜10)分钟。静压后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行进标定和角差调试。

5.2.2. 2重复性测试:

按《规程》的5.2.8款和重复性测量原理进行测试,每组进行3次,用化整前的示值进行比较,即:P Max—P Min。Max

Max > 1t的秤,首次检定时,用接近50% Max和接近Max的载重车辆测试,以(P Max —P Min )大者为被检秤的重复性误差,当(P Max —P Min )€相应秤量I MPE I时,重复性合格。

对于Max > 1t的秤:

当(P Max —P Min )O.3e时,可用35% Max的砝码测试秤的称量性能;当(P Max —P Min )O.2e时,可用20% Max的砝码测试秤的称量性能。

5.2.2.3置零和除皮试验及零点和除皮装置准确度测试:

按规程的按5.2.2 和5.2.3款置零、除皮及零点和除皮装置准确度测试,运

行除皮后作一次零点和最小秤量测试。

5.2.2.4最小秤量(Min)称量测试:

同时按规程5.2.7款的方法进行鉴别力测试;

5.225 500 e (或50 e )秤量称量测试:

5.226偏载测试:

按《规程》的按3.5.2和52^款的方法进行测试,每个测试点的误差应三该秤量的MPE。(考虑实际困难对于Max > 10t的秤,采用轮轮宽小于1/2承重台宽,轮轮距小于2/N承重台长的装载工具(如叉车)装载砝码(总质量》500), 进行偏载测试,测试前确定装载工具含砝砝码质量,测试时装载车辆应息火。)

5.2.2.72000 e (或200 e )秤量称量测试:

5.2.2.850%最大秤量(Max)称量测试:同时按《规程》5.2.7款方法进行

鉴别力测试。

5.2.2.9最大秤量(Max)称量测试:Max羽t的秤可以按《规程》5.243 款使用替代物进行测试,同时按《规程》 5.2.7款方法进行鉴别力测试;卸下砝码,保留替代物,运行除皮功能,按《规程》 5.2.5款进行除皮称量测试;然后

卸下所有替代物,示值应为替代物质量值,符号为;清零后作零点测试,零点误差应符合《规程》3.10款的要求。

5.2.2.10对多分度值秤,称量测试秤量点的选择:

Min、每个称量范围内改变最大允许误差的秤量点、每个称量范围内接近该范围的最大秤量、秤的最大秤量,应在每个称量范围内选定一个测试点按《规程》5.2.7款的方法作鉴别力测试。检定前应参照《规程》3.3.3款多分度秤应用示例对被检秤进行分段分析,确定测试点。

5.2.2.11以上称量测试方法和误差计算:执行《规程》 5.242款。

6后续计量管理

6.1随后检定:执行《规程》6.1款。

6.2使用中检验:执行《规程》62款。

7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7.1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合格的秤:应出具检定证书,盖检定合格印、贴合格证;注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对可能改变计量性能的器件或部位加印封或铅印。

(所有检定有效数据应告知用户,所有印封或铅封应告知用户,告知用户有保护印封或铅封的义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检定原始记录上,登记印封或铅封的情况

(代号、字符等)及位置,要求用户签字认可。)

使用中检验合格的秤,保持原证书、印封和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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