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规民约草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蟠溪村村规民约

(2015年7月5日经大蟠溪村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洽、家园和美,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婚姻家庭

第一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二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无人赡养的老人,提倡“五保”供养。

第三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强化男女平等思想,严厉打击“两非”。

第四条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俭办,不乱葬乱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宗派活动。

第三章邻里关系

第一条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第二条提倡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应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第三条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第四章美丽家园

第一条积极配合参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共同维护村庄整洁,认真做好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理、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圈养家畜家禽,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

第二条每位公民都有植树造林的义务,严禁毁林开荒,

不经报上级批准,不准乱开乱挖. 严禁擅自猎杀野生动物,猎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第五章平安建设

第一条全体村民要做到“七自觉”: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自觉拆除违章建筑、自觉摒弃封建迷信、自觉远离黄赌毒、自觉缴纳国家税费、自觉学法用法、自觉不让学龄儿童辍学。

第二条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问题、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各种可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告知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或村干部。

第三条家庭有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或误入邪教人员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帮扶,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协商不成功的,可申请到村、乡乡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不得无理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不得闹事滋事、扰乱社会秩序。

第五条主动做好平安宣传,村民之间、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提醒帮助、教育监督,不沾“黄毒赌",不参加邪教组织,

不参与传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生产、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

第六章民主参与

第一条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认真提建议、作决策、选干部。

第二条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不以个人关系亲疏、感情好恶、利益轻重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

第三条应推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村干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如果当选,本人应当主动辞职:

1、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2、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3、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4、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一条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先进评比,经村两委联席会

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个人。

第二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作出批评教育、公示通报、责成赔礼道歉、写出悔改书、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本村规民约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单乡大蟠溪村两委会

2015年7月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