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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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与国内不同

FIDIC与国内不同

FIDIC与国内《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异同之处?之一: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义务,以确保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修补完属于由其负责的任何缺陷责任。

相应地,FIDIC合同条件中亦规定了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以确保雇主按照合同价款的支付规定完成其支付义务,此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条款使得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达到平衡,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效益得到整体提高。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考虑通过适当方式设置雇主资金安排义务的有关内容。

之二:有关工程师的权利及其相关条款因为工程师的信誉、工作能力、公证性等已是承包商投标报价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示范文本中仅规定了项目经理的撤换要经业主方的同意,未规定业主更换工程师要经承包商同意的条款。

建议示范文本中也增加对工程师权利制约,包括承包商对于业主更换工程师进行制约的条款。

之三: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规定有利于规范在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雇主、承包商、分包商三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三方利益。

因此,建议修改示范文本,增加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的相应条款。

之四:承包商对雇主指定分包商的制约示范文本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在业主指定分包商方面的权利远小于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权利。

建议在示范文本中对此项内容进行修改。

之五:承包商的月度计划报告将承包商每月提供报告的规定写进工程施工合同,能有效促使承包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出现雇主世纪支付工程款后,承包商怠工或挪用资金。

而示范文本中,即使在按月结算方式的情况下,也仅规定了承包商按月提交工程量报告。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之六: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遵守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任务、义务或职责。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增加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规定。

之七:关于通信交流的规定FIDIC所规定的一方给另一方送复印件的规定如“当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通知时,亦应根据情况把复印件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不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要求,应将根据情况送给工程师或一方的文件规定为采用原件或原件副本形式。

FIDIC合同与我国的建设合同在索赔条款方面有什么异同

FIDIC合同与我国的建设合同在索赔条款方面有什么异同

第一章我国建设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简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简介1999年12月24日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FIDIC合同简介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中文音译为“菲迪克”。

FIDIC的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国际工程承包无线路由器行业涉及到的FIDIC合同包括四种:1、土木工程方面,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封皮是红色的,海外还常叫做红皮书;2、机电工程方面,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封皮是黄色的,常叫做黄皮书;3、设计咨询方面,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模式协议》,也叫做白皮书;4、交钥匙项目专有合同,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的交钥匙合同条件》。

也叫做橙皮书。

FIDIC合同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性,对任何人都不持偏见。

这种开放公平及高透明度的工作原则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采购协议的原则,所以FIDIC合同在国际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第二章我国建设施工合同文本与FIDIC合同文本比较的必要性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无线路由器贸易纠纷。

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国际市场惯用的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运用经验的不足,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减少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

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人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无线路由器一量没信号就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引言二、合同类型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与施工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报酬等具体内容。

2.FIDIC合同:FIDIC合同分为多个版本,如红、黄、银、绿本,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FIDIC合同是以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为基础,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合同内容比较1.合同条款:2.工程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具体规定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施工地点等。

而FIDIC合同一般会根据工程的特点进行修改,明确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3.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材料、工艺、施工标准等的具体要求。

FIDIC合同也会对质量进行规定,但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来说,一般会参照国际标准。

4.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工程的工期,包括起始时间、竣工时间、工期延误等。

FIDIC合同也会规定工期,但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来说,工期的约定会更加严格,并且通常会包含惩罚性条款。

5.付款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付款的方式、金额、时间等具体条款。

FIDIC合同也会规定付款条款,但通常会在合同中注明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支付的保证金、担保等。

四、附件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附件2:FIDIC合同范本(红、黄、银、绿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由工程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2.FIDIC合同: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中。

六、全文结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范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而FIDIC(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的《施工合同条件》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合同标准,被广泛用于全球建筑工程项目中。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比较,探讨其异同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由施工方和业主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约定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价格、工期等事项。

该合同常常由业主根据自身需求和当地法律法规制定,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特殊性。

•项目的工作范围和详细描述;•工程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工期和交付日期;•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因此在不同的工程项目中,其具体条款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建筑工程合同标准,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该合同条件由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FIDIC)制定,以其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原则赢得了全球建筑界的广泛认可。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包括:•明确规定了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提供了详细的工程规范和标准;•规定了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强调了合同各方的合作和协调。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被广泛采用的原因之一是其准确、明确和全面的条款,能够有效地规范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1. 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适用于特定的项目,其合同条款和要求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灵活性。

而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范围更广,可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条款和规定相对统一和标准化。

2. 权益和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施工方和业主的权益和责任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由于其较为灵活的制定方式,可以更加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在建设项目中,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进行合作的法律文件,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风险承担具有重要意义。

而在一些国际性建设项目中,常常采用FIDIC(国际基础设施协会)合同作为参考和依据。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进行比较,介绍它们的异同,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在合同类型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属于不同的分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定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

而FIDIC合同是由国际基础设施协会制定的一种标准合同模板,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建设项目中。

由于FIDIC合同具有国际化的特点,它在合同内容和条款上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一些差异。

其次,在合同条款和内容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结构和细节上有所不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包括工程的名称、地址、规模、标段划分、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而FIDIC合同则在这些基本内容上增加了更多的细节和规定,例如履约保函、争议解决机制、工程变更管理、划分工程风险等。

此外,FIDIC合同还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分为红、黄、银三本合同,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再次,在风险分担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也存在一些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发包方主导并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由承包方进行施工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承担了更多的工期和施工质量风险。

而FIDIC合同则更加平衡,通过明确划分项目的责任和权益,减少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FIDIC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更具灵活性,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更公平的结果。

最后,在合同管理和实施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也存在一些差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监理机构监督管理,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也以国家法律为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目录:1. 引言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3. FIDIC合同概述4. 合同内容的比较4.1 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2 工程进度和支付条款4.3 变更和索赔处理4.4 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5. 结论6. 附件6.1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6.2 附件二:FIDIC合同样本1. 引言本合同文档旨在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项目的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用于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而FIDIC合同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发布的一系列标准合同格式,用于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通过比较这两种合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为实际工程项目提供参考。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它规定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该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业主和承包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工程范围和内容:详细描述工程的性质、规模、施工地点和施工期限等。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业主提供施工场地、材料和设备等,承包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程等。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明确违约的后果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3. FIDIC合同概述FIDIC合同是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合同格式,用于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FIDIC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业主和承包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工程范围和内容:详细描述工程的性质、规模、施工地点和施工期限等。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FIDIC合同与国内现行的合同文本的比较

FIDIC合同与国内现行的合同文本的比较

合同⽂件是伴随着⼯程的需要⽽发展的。

我们国家的情况是从计划经济下的定额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清单模式转变。

国内现⾏《建设⼯程施⼯合同⽰范⽂本》是1999年推出的,是清单体例之前出的推荐版本,⽽FIDIC合同是近百年来与对应的清单计价模式共同发展⽽来。

认识⼀下两个合同之间的区别,有助于我们理解单价合同的原理。

⼀、国内现⾏施⼯合同⽂本是FIDIC合同的简版既然是简版,国内现⾏施⼯合同⽂本就没有FIDIC合同适⽤⾯⼴,特别是费⽤相关规定。

国内现⾏施⼯合同⽂本产⽣于定额时代,对FIDIC合同简化得⽐较彻底,费⽤相关规定简化到⼏乎没有,更没有单价合同所要求的事项与费⽤⼀⼀对应的关系。

这种过于简化,直接导致国内现⾏施⼯合同⽂本与当前⼯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匹配性很差。

实际上,这个问题正在成为我国清单规范实施的症结所在。

单价合同的基本调整原则是“清单有单价的按清单,清单有相似单价的参照清单,清单没有单价的协商解决”。

“清单有单价的按清单”,其实质是要求投标单价必须是包⼲单价。

既然是包⼲单价,那单价包⼲的⼯程内容、合同责任以及费⽤,必须定义得很精确才⾏。

否则很容易在“包⼲边界”上产⽣合同价格的争议。

综合单价包⼲“必须定义得很精确”这个要求,显然需要⼀套完整的清单原则来定义。

国内现⾏施⼯合同⽂本本⾝没有多少单价合同的属性,加上我国清单规范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将推荐合同与国内清单规范匹配到⼀起,解决单价性争议就有许多不确定的地⽅。

FIDIC施⼯合同本就是国际惯例的单价合同。

与之同时发展的清单计价体系,⽐如英国SMM,匹配度可以说是“与⽣俱来”、“⽆缝联接”。

这个特性,正是现在推⾏“清单计价”最需要加强的合约理念。

⼆、国内现⾏施⼯合同⽂本是⼀个独⽴⽂件它没能将清单规范、物料规范、各项措施等直接影响⼯程实施与价格的相关⽂件匹配起来,特别是其中的费⽤匹配关系,⼀直都没有进⾏良好整合。

⽽FIDIC合同长期与这⼏个合同组件共同发展,相互之间的⼯作关系已近完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国际基础设施工程联合会(FIDIC)合同是在建设行业中非常常见的两种合同类型。

本文将对这两种合同进行比较,主要从合同的结构、合同条款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合同结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以标准格式编写,内容包括合同的引言、定义、合同主要条款和附则等。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当事人、工程范围、工程价格、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而FIDIC合同的结构更加复杂,一般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合同书、法律文本和合同附录。

合同书包含了参与项目的各方名称、合同签署日期等基本信息。

法律文本则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详细规定。

合同附录则包含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规定,如分期支付、变更管理等。

合同条款在合同条款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业主方或主体方拟定,重点关注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支付等方面。

这些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洁明了,适用于简单的工程项目。

而FIDIC合同则较为复杂,合同条款更加全面且具体。

其中涵盖了工程范围的详细定义、材料的选择、项目管理的要求等。

FIDIC合同注重合同双方的平等性,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规定,以保护双方的利益。

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业主方或主体方负责,监督工程进展和质量,进行付款管理。

由于合同条款相对简洁,管理起来较为简单。

而FIDIC合同中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变更的管理程序、支付的要求和管理、索赔处理等。

同时,FIDIC合同还强调了合同的合理解释和争议解决的程序,以确保合同交付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结总体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简洁,适用于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

而FIDIC合同则相对复杂,更加全面规范,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有助于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参考文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编写与管理. (2020年). 《建设与管理》,(2),22-24.2.FIDIC国际工程施工合同.C. (2003年). 《机电工程师》,(10),34-37.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的概述。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说实话,这个问题前天我就看到了,但是总觉得问题比较大,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当时在忙别的,不能及时整理回答,今天有点时间,试着回答一下,希望能是您所需要的。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在讨论的和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的问题。

这里,就1999年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1999 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从结构体系、施工期、监理工程师权限、合同款支付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交流学习,希望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同点:两者的总体结构一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FIDIC) 由3 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

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也分为3 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分11 个部分,共47 个条款,173 个子款。

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

合同条件后有3 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 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 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同时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尽管还不完善,已是一大进步了,充分体现了我国合同管理的思想与国际接轨。

2 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

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展开: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国际土木工程合同)合同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经常使用的两种合同形式。

本文将对这两种合同进行比较,重点探讨它们的异同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国内建设项目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它主要由全面勘察设计文件、施工规划和施工图纸等文件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约定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如下1. 法律约束力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国内法律框架下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可依法追究责任。

2. 灵活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双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合同内容,以满足项目的需求。

3. 风险分担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对风险的分担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有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 国内法律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国内法律的约束,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依法维权。

这对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非常重要。

FIDIC合同FIDIC合同是国际上常见的工程项目合同形式之一,它由国际土木工程联合会(FIDIC)制定。

FIDIC合同以英文为主,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施工项目中。

FIDIC合同的主要特点如下1. 国际适用性FIDIC合同在国际范围内广泛适用,包括各类大型工程项目。

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通用性,有助于解决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和文化差异。

2. 公平中立FIDIC合同以公平和中立为原则,力求平衡合同各方的权益。

它避免了签订合同时的不公正行为,确保了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公平待遇。

3. 弹性调整FIDIC合同提供了弹性调整机制,使双方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内容的调整。

这有助于处理工程变更等突发情况,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纠纷解决机制FIDIC合同明确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机制,主要以仲裁为主。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引言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而FIDIC(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合同则是国际上常用的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本文将分析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的异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方式1.预付款: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进度款:根据工程完成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承包商款项。

3.完工款:工程施工完工后,业主支付承包商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项。

4.保留款:工程完工后,业主可以暂时保留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工程完工后的质保期控制。

这些支付方式在具体合同中可以灵活组合使用,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和利益。

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1.预付款:与传统合同类似,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支付相应的阶段性款项。

3.证明和确认款:承包商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确认文件,证明工程进展和对应的款项支付依据。

4.最终款:工程完工后,支付承包商尚未支付的款项。

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更加注重对工程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的控制和确认,并要求承包商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以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异同比较1.FIDIC合同更加关注工程进度和阶段性成果,对于支付款项更加审慎。

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更加注重整体的工程进展。

2.FIDIC合同要求承包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确保合同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而传统合同对于这一点要求较低。

3.FIDIC合同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的条件,减少了合同执行中的争议和纠纷。

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FIDIC合同对于支付的控制和合规性的要求上,更加注重阶段性成果和合理性的确认。

结论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的比较,可以看出FIDIC合同在支付方面更加注重阶段性成果和合规性的确认,相对于传统合同更加严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国际建设项目联合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简称FIDIC)合同都是建设工程领域常用的合同形式。

本文将对两者进行比较,探讨其相似之处与差异。

一、背景与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承包方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与完成,并由业主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主要适用于国内建设工程项目,如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FIDIC合同由国际建设项目联合委员会制定,旨在为跨国建设项目提供统一的合同标准。

该合同广泛应用于全球建设工程领域,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援助项目中较为常见。

二、合同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是双方协商制定的标准合同。

具体形式没有特定要求,双方可以根据需求灵活地进行协商,并书面化协议。

FIDIC合同是一套标准合同,并具有固定的格式和条款。

FIDIC为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制定了不同的合同版本,包括红、黄、银、绿、粉五色书。

合同的主体表格和附录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合同条款与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通常包括了工程价格、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索赔条件等内容。

具体条款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FIDIC合同的条款非常详细和细致,涵盖了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质量控制、履约保证、风险分担、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各个方面。

合同条款相对固定,不允许双方进行大幅度修改。

四、工程设计与监督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设计和监督通常是由业主方负责或委托给专业的设计院和监理单位。

施工方需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的实施与监督,并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

FIDIC合同中专门规定了工程的设计和监督责任。

设计和监督通常由业主方聘请专业的设计顾问和监理公司来完成。

施工方需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并与设计顾问和监理单位紧密合作。

五、风险分担与索赔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风险多由业主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不同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不同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不同之处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项目中,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订立的约定,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

而FIDIC合同(工程法案与国际建设商会合同)是国际上常用的建设工程合同样式,被广泛应用于全球的建设工程。

合同形式一项重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合同的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双方直接签署的方式,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合同条款。

而FIDIC合同则是由国际建设商会(FIDIC)编制的标准合同模板,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建设工程领域。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合同条款上也存在一些区别。

合同条款的结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结构包括引言、主体部分(总则、工程内容、价款支付、变更、质量安全、进度、保证、索赔和争议解决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

而FIDIC合同则采用主体部分(合同总则、工程描述、价款支付、变更、质量安全、进度、保证、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和附件的结构。

合同条款的细节在细节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填充,以确保涵盖必要的合同约定。

而FIDIC合同则提供了更多的细节和约定,涵盖了更多可能的情况,以应对跨国建设工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合同解决争议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比较简化,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而FIDIC合同则提供了详细的争议解决条款,包括仲裁和法院管辖等具体规定,以提供更为规范和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

法律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适用法律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约定。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因此合同条款中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是灵活的。

而FIDIC合同则有明确的适用法律,通常为瑞士法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选择在项目选择合同形式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以及国际建设工程行业的惯例,综合考虑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是FIDIC 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比较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以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FIDIC合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则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标准合同格式,广泛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异同,以期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提供参考。

二、合同主体及适用范围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通常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主要适用于我国国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内容涉及施工范围、工程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

2.FIDIC合同FIDIC合同的主体为雇主(Owner)和承包商(Contractor),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FIDIC合同体系包括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等多种类型,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FIDIC合同内容较为全面,包括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三、合同条款及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工程范围:明确施工项目的具体范围、工程量及质量标准;(2)工期:规定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及延期责任;(3)价款:约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机制;(4)材料设备:明确双方在材料设备供应方面的责任和义务;(5)施工质量:规定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及质量保证措施;(6)安全生产:约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7)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2.FIDIC合同(1)通用条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定义与解释、雇主责任、承包商责任、工期、支付、变更、违约、争议解决等;(2)专用条件:针对特定项目,对通用条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3)附录:包括投标书、合同协议书、工程量表等。

四、合同风险及责任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责任分配相对固定,一般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FIDIC与国内条款异同

FIDIC与国内条款异同

FIDIC与国内《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异同之一: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义务,以确保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修补完属于由其负责的任何缺陷责任。

相应地,FIDIC合同条件中亦规定了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以确保雇主按照合同价款的支付规定完成其支付义务,此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条款使得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达到平衡,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效益得到整体提高。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考虑通过适当方式设置雇主资金安排义务的有关内容。

之二:有关工程师的权利及其相关条款因为工程师的信誉、工作能力、公证性等已是承包商投标报价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示范文本中仅规定了项目经理的撤换要经业主方的同意,未规定业主更换工程师要经承包商同意的条款。

建议示范文本中也增加对工程师权利制约,包括承包商对于业主更换工程师进行制约的条款。

之三: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规定有利于规范在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雇主、承包商、分包商三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三方利益。

因此,建议修改示范文本,增加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的相应条款。

之四:承包商对雇主指定分包商的制约示范文本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在业主指定分包商方面的权利远小于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权利。

建议在示范文本中对此项内容进行修改。

之五:承包商的月度计划报告将承包商每月提供报告的规定写进工程施工合同,能有效促使承包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出现雇主世纪支付工程款后,承包商怠工或挪用资金。

而示范文本中,即使在按月结算方式的情况下,也仅规定了承包商按月提交工程量报告。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之六: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遵守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任务、义务或职责。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增加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规定。

之七:关于通信交流的规定FIDIC所规定的一方给另一方送复印件的规定如“当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通知时,亦应根据情况把复印件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不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要求,应将根据情况送给工程师或一方的文件规定为采用原件或原件副本形式。

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差异

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差异

FIDIC协议与我国施工协议旳差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条件》与《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条件》我国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我国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旳对比我国1991年签订旳《土木工程协议(示范文本)》(GF-91-0201)正值我国监理制度处在雏形阶段。

按照FIDIC 旳通例,1999 年我国修订后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1999-0201)如下称《示范文本》已弥补不少缺陷,正在逐渐完善。

99 版《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它是在GF-91-0201 版旳基础上,参照国际通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旳意见,通过多次反复讨论,对其中部分内容和构造作了较大幅度旳修改和调整,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具有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示范文本》旳出台,已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旳建筑市场作出了自己巨大奉献。

而99 版FIDIC 《施工协议条件》(简称新“红皮书”)有50年历史,已经发展成熟,对我国旳施工协议旳制定有很大旳借鉴作用。

因此,我们要吸取新“红皮书”旳精髓,完善我国《示范文本》,并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

《建设工程协议(示范文本》与 99 版 FIDIC《施工协议条件》构造思想体系旳对比分析建设工程协议示范文本《施工协议条件》99 版FIDIC《施工协议条件》,由3 部分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重要条款构成互相对应,互为补充旳关系。

构成协议条件内容构造完整,思想体系一致旳世界通用协议条件。

专用条件后附有某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策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协议协议书等原则格式。

《示范文本》在总体构造与FIDIC相一致,分3 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1 大项,共47 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和新“红皮书”同样与通用条款对应;尚有 3 个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协议范本FIDIC 旳。

fidic合同于我国施工合同

fidic合同于我国施工合同

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对比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projects 如火如荼地展开,施工合同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作为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标准合同范本,在我国工程建设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FIDIC合同简介FIDIC合同,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énieurs-Conseils)编制的工程合同范本。

FIDIC合同分为红皮书(施工合同)、黄皮书(设计-建造合同)和绿皮书(运营和维护合同)三种类型。

其中,红皮书即《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国际工程承包领域最常用的合同范本之一。

二、我国施工合同简介我国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订的文件。

我国施工合同主要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合同内容涵盖了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等方面。

三、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对比分析1. 合同主体FIDIC合同的主体为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发包人(Employer)和承包人(Contractor)。

发包人通常为项目业主或其代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承包人则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

我国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国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一般是项目业主或其授权代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承包人则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

2. 合同类型FIDIC合同主要分为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类型。

单价合同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支付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总价合同则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总价支付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说实话,这个问题前天我就看到了,但是总觉得问题比较大,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当时在忙别的,不能及时整理回答,今天有点时间,试着回答一下,希望能是您所需要的。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在讨论的和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的问题。

这里,就1999年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1999 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从结构体系、施工期、监理工程师权限、合同款支付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交流学习,希望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同点:两者的总体结构一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FIDIC) 由3 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

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也分为3 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分11 个部分,共47 个条款,173 个子款。

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

合同条件后有3 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 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 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同时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尽管还不完善,已是一大进步了,充分体现了我国合同管理的思想与国际接轨。

2 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

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展开: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简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报酬等主要条款。

而FIDIC(国际基础设施与建筑联合会)合同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标准建设工程合同,被许多国际项目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内建筑工程合同的形成和实施。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进行比较,探讨其异同点。

总体结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包含以下主要部分:1.前言:包括合同背景和目的。

2.相关定义:定义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3.合同条款:列出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承包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业主必须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报酬。

4.技术规格:详细说明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5.时间表和工期:规定项目的开始和截止时间,以及具体的工期安排。

6.做法变更:规定当工程需要进行变更时的程序和责任。

7.保修期:规定工程竣工后保修的时间和条件。

8.纠纷解决:规定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采取的解决途径。

而FIDIC合同结构相对比较复杂,通常包含以下主要部分:1.合同前言:阐明合同的目的和相关背景。

2.合同条件:详细说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责任的转移方式。

3.规范:详细说明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附件:可能包含进一步明确的合同文件,如技术规范、工程计划等。

5.程序规则:明确施工过程中的程序和要求。

6.合同支付:规定工程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7.保证和保修期:规定工程的保证期和保修责任。

8.解决争议:明确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9.其他附则:可能包含对于特殊情况的额外规定。

主要差异1.法律适用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受国内法律的管辖,而FIDIC合同则是国际性合同,适用的法律可能是国际法或特定国家的法律。

2.保证和保修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工程的保证期和保修责任一般较为简洁,而FIDIC合同在这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3.过程规则:FIDIC合同中通常会有更为详细的过程规则,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程序和要求,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相对简略。

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的交付验收

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的交付验收

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的交付验收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于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内容、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报酬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而FIDIC合同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适用性。

本文将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交付验收方面的异同点,并分析其优缺点。

交付验收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交付验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交付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后,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并签发交付验收证书。

FIDIC合同的交付验收FIDIC合同中的交付验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似,也是由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发交付验收证书。

然而,FIDIC合同在交付验收过程中加入了更多的条款和要求,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行性。

交付验收的流程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交付验收流程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建设单位派遣验收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并检查工程质量、合规性等。

3.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若工程符合要求,则签发交付验收证书。

4.如发现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FIDIC合同的交付验收流程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报告。

2.建设单位派遣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详细检查和测试。

3.若工程符合FIDIC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建设单位签发正式的交付验收证书。

4.若发现工程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会向施工单位提出批评,并要求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工程完工报告。

6.建设单位再次进行详细检查和测试,确认工程完全符合要求后,签发正式的交付验收证书。

异同点比较异同点1.FIDIC合同对交付验收的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包括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测试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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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问题前天我就看到了,但是总觉得问题比较大,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当时在忙别的,不能及时整理回答,今天有点时间,试着回答一下,希望能是您所需要的。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在讨论的和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的问题。

这里,就1999年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1999 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从结构体系、施工期、监理工程师权限、合同款支付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交流学习,希望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同点:两者的总体结构一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FIDIC) 由3 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

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也分为3 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分11 个部分,共47 个条款,173 个子款。

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

合同条件后有3 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 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 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同时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尽管还不完善,已是一大进步了,充分体现了我国合同管理的思想与国际接轨。

2 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

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展开: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

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点。

1)合同的完备性不同。

FIDIC 更加完备,如第2. 4 条对业主的资金安排,第6 条对职员和劳工(雇佣、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劳动法、工作时间、为职员和劳工提供的设施、健康和安全、监督等) ,第7 条对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实施方式、样本、检查、检验、拒收、补救工作、拥有权、矿区使用费等) 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而我国《示范文本》对这些内容都没有说明。

2 )施工期的规定不同。

FIDIC 规定实际施工期是从发出开工令,到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认为的实际完成时间,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 示范文本》规定实际施工期是自开工日期到实际的竣工日期。

而实际的竣工日期是指如果工程通过验收检验,承包商递交竣工报告的日期。

综合第32.2 条“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从中可以看出《, 示范文本》对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一是发包人对工程的修改意见。

而这两个因素都常难以确定,即使是确定的,也还有一个28 天加14 天的不属于承包人原因不工作的日期在其中,这些都容易使承包人对“工期”这个重要内容予以淡化。

3)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不同FIDIC 中工程师是指业主雇用的咨询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很广,涉及工程质量、计量付款、解释合同、评定变更索赔等各个方面。

《示范文本》中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由以上定义可见,两种文本中的工程师都是受雇于业主的,相对独立和公正的第三方。

但《示范文本》中对监理工程师权利的规定与FIDIC 比,受限很多。

(1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分包的决定权受到限制。

FIDIC 第4. 4 条规定:“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而在《示范文本》第38. 1 条规定:“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可见,FIDIC 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分包决定权,而我国的分包决定权在发包人。

从便于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发包人要求的分包,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认可。

(2) 监理工程师开工令的效力有限FIDIC 第8. 1 条规定:“工程师应在不少于7 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

”而《示范文本》第11. 1 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虽然我国的监理合同中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的权力。

但《示范文本》中只规定了承包人按时开工的义务,未提及“开工令”的效力,两种文本未能相互照应,使承包人有机可乘,因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3 ) 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权利被限制FIDIC 第13. 1 条规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

”而在《示范文本》中监理工程师除了对承包人提出的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有主动控制权外,其他方面基本处于被动控制位置。

如《示范文本》第29. 1 条规定:“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 . . . .”《, 示范文本》第30 条规定“: 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由此可见,FIDIC 中工程师对待变更有相当大的控制权。

而我国《示范文本》中规定,发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监理工程师对此是无权干涉的,虽然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需要的变更,但此时监理工程师的变更通知仅仅是为了适应发包人的变更要求而作出的,显得及其被动。

(4 ) 监理工程师对价款支付的审核权也落空在FIDIC 中,业主依据工程师各阶段开具的支付证书付款,而在《示范文本》中监理工程师只对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具体工程量的核实工作由业主完成,这样由于监理工程师对价款支付审核权的落空,导致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难以提高,同时也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素质的提高,使得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懂管理的高职能复合型人才难以引入到监理行业中来。

(5 )对承包商代表撤换的权利受限FIDIC 第4. 3 条规定:“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销对承包商代表的任命或对其进行更换。

”而《示范文本》第7. 4 条规定:“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6)监理工程师的撤换。

FIDIC 第3. 4 条规定:“如果业主准备撤换工程师,则必须在期望撤换日期42 天以前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拟替换的工程师的名称、地址及相关经历。

如果承包商对替换人选向业主发出了拒绝通知,并附具体的证明资料,则雇主不能撤换工程师。

”而《示范文本》第6. 4 条规定:“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我国的监理工程师权力受到了较多的限制,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不高。

而建设监理制度产生的最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化、社会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取代建设单位低水平、低效率的简单管理模式,提高投资效益;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督机制,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违规行为。

既然如此,就应该对监理工程师寄予高度的信任,赋予其对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的相应权力,使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另一方面,国家应该严格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制度,使真正有水平的人员来从事监理工作。

4 进度计划规定不同。

FIDIC 第4. 21 条对承包商提交月进度报告的期限、份数、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

而《示范文本》第10条规定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 计价方式不同。

FIDIC 是单价合同,承包商投标时报的单价在整个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发生变化,业主按照据实测量得出的数额支付款项, 以此也称为”复测合同”。

而《示范文本》第23. 2 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可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计价方式。

6 对合同价格支付方式规定不同。

FIDIC 对工程各阶段付款做了具体规定, 如第14. 2 条预付款保函的提交、预付款开始抵扣的时间、扣除方式、扣除比例、特殊情况等;第14. 3 条、第14. 4条、第14. 6 条进度款支付内容、方式;第14. 5 条用于永久工程的永久设备、材料的预支款额、抵扣比例;第14. 7 条预付款、进度款、最终工程款的支付期限;第14. 8 条延误支付的责任、处罚金计算方法;第14. 9 条保留金的释放时间、示范比例的计算方法;第14. 10 条~第14. 14 条最终工程款的支付期限、方式、责任等;第14. 15 条支付货币等等。

而《示范文本》第24 条、第25 条、第26 条对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确认、进度款支付也都做了规定,但没有具体的抵扣方式、计算方法。

7 工程保修期不同FIDIC 对缺陷期的要求为:次要部位通常为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多为一年;个别重要设备也可以约定为一年半。

缺陷通知期满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还存在影响工程运行和使用的较大缺陷,可以延长缺陷通知期,推迟颁发证书,但缺陷期的延长不超过竣工日后的2 年。

《示范文本》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在建筑市场高度发育的国家,工程质量普遍得到提高,质保期相应短一些。

根据我国的建筑市场情况看,在合同中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应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为好。

8 适用范围不同FIDIC 在国际承包商、国际金融组织和项目业主中被作为规范性文件而广泛使用。

因此有人称FIDIC合同是国际工程承包业中的“圣经”。

《示范文本》基本适用于我国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最后说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两个重要依据。

本文对两者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完善合同条件,增强合同条件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研究,对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参与国际竞争是一件很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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