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共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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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是指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肥料,它综合了有机肥和无机肥的优点,具有营养全面、效果持久等特点。

为了保证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对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下面将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要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主要包括有机肥和无机肥,有机肥的原料主要是动植物粪便、秸秆、菌渣等,而无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尿素、磷酸二铵、钾肥等。

国家对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不得使用含有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原料。

其次,有机无机复混肥的配方要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的配方是影响肥料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家规定,有机无机复混肥的配方应根据作物的需求和土壤的养分状况进行科学配比,保证肥料中各种营养元素的含量均衡,不得出现某种营养元素过多或者过少的情况。

再次,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加工要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在加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混合和堆肥发酵,以确保肥料中各种养分能够充分混合和分解,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国家要求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有害添加剂和劣质原料。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检测要求。

为了保证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国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测要求,包括外观质量、养分含量、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多个方面的检测指标。

只有通过了质量检测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才能够上市销售。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作为一种新型肥料,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才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农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复混肥料新标准2010年6月1日实施

复混肥料新标准2010年6月1日实施

硅藻土助剂
中 空 玻璃 用 硅酮 结 构 密 封 胶
2 1 — 6 0 00 0- 1
2 1 — 6 0 00 0— 】
6 。LS…一。 9IP。 P A ‘ 。 6 OR U
础 上 增 加 了 以 下 几 条 新 的 规 定 :氯
离 子 含 量 大 于 30 的 产 品 ,应 根 据 .%
21 0 6月 起 实 施 的 国家 标 准 0年
序 号 国 家标 准 编 号 国 家标 准 名称 代 替标 准 号 实 施 日期
1 2
3 4 5
标准 要览 - 速 递
复混肥料 新标准 2 1 0 0年 6月 1
日实 施
国家 标 准 《 混 肥 料 ( 合 肥 复 复 料) 于 2 1 》 0 0年 6月 1日正式 实施 ,
该标准 将代替 2 0 0 1年 的 国 家 标 准
技 术 指标 中 的 “ 离 子 含量 ” 用汉 氯 ,
包 装 袋 上 应 有 使 用说 明 , 内容 包 括
及 “ 基 ” 等 容 易 导 致 用 户 误 认 为 硫
警 示 语 、使 用 方法 、适 宜 作 物 及 不
适 宜 作 物 等 ;每 袋 净 含 量 应 标 明单

产 品 不 含 氯 的 标 识 ;有 “ 氯 ( 含 高 氯) ”标识 的产 品应 在 包装 容 器 上 标
适 用 于 快 速 检 验 ;增 加 了缩 二 脲 含 量 的 测 定 方 法 和 应 在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中标 注缩 二脲 含量 的要求 。
除 了产 品质 量 必 须 符 合 新 标 准
的 技 术 要 求 外 ,袋 面 标 识 也 应 符 合

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复混肥料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

复混肥料具有多种养分,可以满足不同作物在不同生长期的养分需求,因此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复混肥料的生产和使用,国家对复混肥料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首先,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的原料配比和成分要求。

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求和土壤的养分状况,国家标准对复混肥料中氮、磷、钾等主要养分的含量进行了规定,确保复混肥料中的养分含量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

此外,国家标准还规定了复混肥料中微量元素和生物活性物质的含量要求,以提高肥料的效果和安全性。

其次,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对肥料的外观和质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复混肥料应具有均匀的颗粒大小和颜色,不能出现结块和异物,以确保肥料在施用过程中能够均匀地分布在土壤中,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此外,国家标准还规定了复混肥料的水分含量、PH值、重金属含量等质量指标,以确保肥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此外,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还对肥料的包装、标识和运输进行了规定。

复混肥料应采用防潮、防晒、防漏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肥料的成分、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确保肥料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保证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对复混肥料的生产和使用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从原料配比到质量要求,从包装标识到运输要求,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可以保证复混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也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生产企业和农民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使用,不得随意更改配比或掺假掺杂,以免影响肥料的效果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复混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和农业生产的利益。

综上所述,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是保障复混肥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它既具有有机肥的优点,又兼有无机肥的特点。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是指对这种肥料的生产、质量、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标准化,以保障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藻类等,而无机肥的原料则包括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等。

这些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对有机肥和无机肥的生产标准,不得含有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以保证复混肥的安全性。

其次,生产工艺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养分充足、稳定性好。

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原料的混合比例和加工工艺,确保有机肥和无机肥充分混合,养分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养分不均衡的情况。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水分含量,避免肥料潮湿发霉,影响肥料的使用效果。

此外,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包装和标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肥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潮。

标识应当清晰明了,标注肥料的成分、养分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用户购买和使用时进行识别和辨别。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使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遵循科学合理的施肥原则。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控制施肥量,避免过量施肥造成环境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同时,应当结合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求,科学合理地选择施肥时间和方法,提高施肥利用率,减少养分流失,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肥料的作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其具有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双重优点,能够提高土壤肥力,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为了规范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相关标准。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机肥原料应当来源于畜禽粪便、秸秆、菜渣等农作物废弃物,无机肥原料应当为磷酸二铵、尿素、钾肥等化肥原料。

有机肥和无机肥的比例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肥料中有机质和无机养分的均衡性。

其次,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

生产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确保肥料中无害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肥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另外,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使用方法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农民在施肥时应当按照肥料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施用,避免因施肥不当导致土壤污染和作物品质下降。

同时,在肥料包装上应当标明
肥料的成分和使用方法,提醒用户正确使用肥料。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标准也应当得到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肥料进行下架处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安全。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标准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当共同遵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标准,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为农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GB15063-2009复混肥料

GB15063-2009复混肥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国化肥网 2011-01-29 10:48:14 来源:本网论坛【大中小】【关闭】【讨论】关键词: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表1中水分的要求和4.3除外)、第6章、第7章(7.5除外)和第8章(8.3除外)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5063一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与GB 15063一2001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将水分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标明含氯的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将粒度和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的测定写在附录A和附录B中;——增加了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脉含量的要求;——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增加了含尿素态氮的产品和含氯(高氯)产品的警示语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分别规定了粒度和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GB 15063一200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C/TC 1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一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洪、王连军、刘刚、郑树林、周兰影、刘俊会、杜显兰、杨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63一1994、GB 15063一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分类复合微生物肥料分为无机复合微生物肥料和有机复合微生物肥料两大类。

三、技术要求1. 营养物质含量:无机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氮、磷、钾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机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40%。

2. 微生物含量: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微生物菌群要充足,其中应包含不少于3种具有促进植物生长作用的微生物,如固氮菌、磷解菌、植物生长激素产生菌等。

3. 其他物质含量:复合微生物肥料不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微生物菌剂不能含有人、畜、禽粪便等污染物。

4. 使用方法:复合微生物肥料应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施用,避免高温、寒冷、干旱等极端天气时使用。

四、检验方法1. 营养物质含量及微生物菌群含量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2. 其他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 微生物菌剂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五、标志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包装容器上应有以下标志:1. 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和生产日期。

2. 营养物质含量和微生物菌群含量。

3. 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包装复合微生物肥料应采用自封口袋或塑料桶等密封性好的包装,避免受潮、变质。

七、运输和贮存复合微生物肥料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防潮防晒条件良好的场所,避免长时间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存放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棕化、压碎和混装。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渗漏,防止对货物造成污染和损害。

八、效应评估对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效果应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植株生长情况、产量、营养物质含量等指标。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用于指导生产和改进产品。

九、参考文献GB 17094 复合肥料GB/T 25465 微生物肥料。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1506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2001-07-26发布.2002-0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2)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3)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03.1一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一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1506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2001-07-26发布.2002-0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2)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3)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一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一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肥料执行标准大全!买肥必备

肥料执行标准大全!买肥必备

肥料执行标准大全!买肥必备一、产品标准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GB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23348-2009 缓释肥料HG/T 4215-2011 控释肥料HG/T 4137-2010 脲醛缓释肥料HG/T 4135-2010 稳定性肥料HG/T 4217-2011 无机包裹型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GB 2440-2001 尿素GB 535-1995 硫酸铵GB 535-1995 硫酸铵国家标准修改单GB 10500-2009 工业硫化钠GB 536-1988 液体无水氨GB 6549-2011 氯化钾GB 10205-2009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 3559-2001 农业用碳酸氢铵GB 2945-1989 硝酸铵GB/T 2946-2008 氯化铵GB/T 10510-2007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GB 20406-2006 农业用硫酸钾GB 20406-2006《农业用硫酸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20412-2006 钙镁磷肥HG 2598-1994 钙镁磷钾肥GB 20413-2006 过磷酸钙GB/T 20937-2007 硫酸钾镁肥HG 2321-1992 磷酸二氢钾HG/T 3275-1999 肥料级磷酸氢钙HG 3277-2000 农业用硫酸锌HG/T 3278-2011 农业用腐殖酸钠HG/T 4214-2011 脲铵氮肥HG/T 3790-2005 硝酸铵钙GB/T 8946-2013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GB/T 20784-2013 农业用硝酸钾GB/T 534-2014 工业硫酸二、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相关产品及技术标准NY 1106-201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 1107-2010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8-2010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9-2010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2266-2012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GB/T 17419-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 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GB/T 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NY 227-1994 微生物肥料NY/T 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GB 20287-2006 农用微生物菌剂NY 410-2000 根瘤菌肥料NY 411-2000 固氮菌肥料NY 412-2000 磷细菌肥料NY 413-2000 硅酸盐细菌肥料NY/T 797-2004 硅肥NY/T 1112-2006 配方肥料NY 886-2010 农林保水剂NY 2269-2012 农业用硝酸铵钙。

复混肥料检验标准

复混肥料检验标准
二、产品物理化学性质:
1、形状:颗粒
2、外观颜色:白色、淡蓝色、浅绿色等。
3、有较好的机械强度,N、P、K三元素含量符合作物生长需求,是一种速效易溶肥效高的肥料。
4、吸湿性强,水溶液呈中性反应。
三、产品执行标准:GB15063-2009
成品检验标准பைடு நூலகம்
文件编号
WI-039
页码
2/3
1、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应小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
1.5%。
2、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时,可不控制“水溶
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
标。
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WI-039
页码
3/3
项目
指标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a/%≥
3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b/% ≥
版次
变更记录
制订
审核
批准
日期
A/0
新制订
2015/05/01
60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
2.0
粒度(2.00~4.00㎜),% ≥
70
氯离子质量分数c/% ≤
3.0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位质计)d/% ≤
2.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位质计)e/% ≤
0.02
3、包装容器标明“含氯”时不检测本项目。
4、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
切勿受潮、暴晒。
掺混肥料,亦称BB肥。
一、产品物理化学性质:
1、形状:颗粒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复混肥料术语和定义 复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 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复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 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按表2或式(l)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 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人至袋的3/4处,每袋取 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 kg。
掺混肥料取样要求
按表2或式(l)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取样 前上下颠倒4-5次,用采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 人至袋的1/2处,每袋取出不少于200g样品,每批 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4kg。
compound fertilizer)
2 各种复混肥料所适用的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复合肥料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掺混肥料 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 如硼、锰、铁、锌、铜、钥或钴等。
3 复混肥料术语和定义 总养分 total Primary nutrient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 分数计
标明量 declarable content
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 素(或氧化物)含量。
标识 marking
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 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标识可用文字、 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复混肥料标准

复混肥料标准

复混肥料科技名词定义中文名称:复混肥料英文名称:complex fertilizer定义:由几种单质肥料或单质肥料与化成复合肥料相混而成的肥料的总称。

应用学科:土壤学(一级学科);农业化学(二级学科)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由几种单质肥料或单质肥料与化成复合肥料相混而成的肥料的总称。

简述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本试验采用的复混肥料由江苏阿康化肥公司生产,复混肥料是复合肥料和混合肥料的统称,由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加工而成。

生产复混肥料可以物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效,减少施肥次数,节省施肥成本。

生产和施用复混肥料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复混肥料是世界化肥工业发展的反响,全世界的消费量已超过化肥总消费量的1/3,而我国约占国内化肥总消费量的18%,我国作物多样化,土壤也由过去克服单一营养元素缺乏的所谓”校正施肥”转入多种营养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

为此,加速发展复混肥工业已是势在必行。

复合肥料是通过化合(化学)作用或混合氨化造粒过程制成的,有明显化学反应,在我国也有人称之为化成复肥。

复合肥料一般都在大、中型工厂进行,品种和规格往往有限,较难适应不同土壤、作物的需要,在施用时需要配合某一二种单质化肥加以调节养分比例。

混合肥料是将两种或三种单质化肥,或用一种复合肥料与一二种单质化肥,通过机械混合的方法制取不同规格即不同养分配比的肥料,以适应农业要求,尤其适合生产专用肥料。

复混肥料中营养元素成分和含量,习惯上按氮(N)-磷(P)-钾(K)的顺序,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表示无该营养元素成分。

如18-46-0表示为含N18%,含P2O546%,总养分64%的氮磷二元复混肥料;15-15-15表示为含N、P2O5、K2O各15%,总养分为45%的三元复混肥料复混肥料中含有中、微量营养元素时,则在后面的位置上表明含量并加括号注明元素符号。

如18-9-12-4(S)为含中量元素硫的三元复混肥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03.1一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一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复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2复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2. 有机质含量: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含有一定比例的有机质,以提供有机肥料的优点。有 机质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以保证 产品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4. pH值: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pH值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以适应不同土壤条件 和作物需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一种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进行混合制备的肥料产品。由于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结合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优点,具有综合养分供给、提高土壤肥力和作物产量 的特点。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执行标准:
1. 养分含量: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具有明确的养分含量标准,包括氮、磷、钾等主要营养 元素的含量。这些养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
5. 施肥建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提供明确的施肥建议,包括适用的作物、施肥量、施肥 时间等,以确保最佳的施肥效果。

复合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

复合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

复合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发布的GB18382-2001《化肥标识内容和要求》,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分别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正式生效。

一、肥料名称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规定的肥料名称,如“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等;对有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称,在产品名称下是用小1号字体标注的,如“复合肥料硫酸钾型”。

农民朋友如果看见“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字样,说明产品有不实夸大性质的宣传。

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养分含量的标注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氮、磷、钾总养分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如氮、磷、钾含量分别为15-15-15的氮磷钾(复混)合肥料,其总养分应标注为总养分≧45。

单一养分含量:应以配合式氮-磷-钾的顺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

农民朋友应该注意,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如氮磷钾复合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果复混肥料15-0-10,表示该肥料不含磷元素或磷元素低于4.0%,不得在包装上标注“±△”的字样。

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注明。

三、离子含量的标注当复混(合)肥料中氯离子的含量大于3.0%时,应在包装物上标明“含氯”,以避免对忌氮作物如黄烟、果树等造成伤害;凡未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的,其氯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3.0%。

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或批号每袋肥料都应在附近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生产日期或批号,应在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产品包装上标明。

五、产品标准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063-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产品标准号及年代号应在产品包装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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