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铜金矿开发预案
一、股权转让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
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日
转让股权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变更公司章程,把变更的章程提交到工商局。
二、资源储存
请黄金部队勘探
探明15个矿点的储量,最终探求出332+333级铜矿资源量/储量多少吨,伴生银矿资源量多少吨。
根据15个矿点探矿情况分析对比,其它矿点的成矿条件、赋存规律应与15个矿点的成矿条件、赋存规律基本相似。在我公司
控制的勘探范围内(27.49平方公里)的新疆喀什地区X X矿化点多、成矿条件好、交通方便,找到大中型矿床的前景巨大。通过深入细致的地质工作,可以探明10万吨以上的工业矿床,成为中型铜矿床非常的可能,也有希望探明储量超过20万吨,成为大型铜矿床。
二、证件流程
申请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申请开采矿产资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采矿权流程:
申请人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件。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依法申领、报送相关申报表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2、窗口预审合格后受理;
3、准予受理的,经办处室对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4、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会;
5、会审审定,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6、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准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