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及建议
维护妇⼥⼉童权益⼯作现及建议维护妇⼥⼉童权益⼯作现状及建议妇⼥⼉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县认真实施妇⼥⼉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改善妇⼥⼉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作格局初步形成,妇⼥⼉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步维护。
⼀、维权⼯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责,不断加⼤维权⼒度,⼀⼿抓发展,⼀⼿抓维权,在保障妇⼥⼉童合法权益⽅⾯做了⼤量⼯作,努⼒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童事业发展的⼯作格局。
(⼀)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作的重要性,从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度来认识维护妇⼥⼉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员到位。
能找准维权⼯作与中⼼⼯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以保护妇⼥⼉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妇⼥依法维护权益的⾃觉性和能⼒不断提⾼,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爱护⼉童、维护妇⼥⼉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各单位认真履⾏各⾃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政、公正司法⽔平明显提⾼。
县⼈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虐待家庭成员等⾏为,保护妇⼥⼉童的⽣命健康权和⼈格权;正确适⽤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作。
2002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部担任⼈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
今年上半年,县⼈民检察院充分运⽤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妇联: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目标任务1.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3.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合作内容(一)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1.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实行案件线索及时共享。
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
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其中,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保障有效惩治犯罪。
2.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妇女、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信息通报妇联组织,双方可以就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妇儿工委两规实施方案
妇儿工委两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妇儿工委两规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 建立妇儿工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2. 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 落实妇儿工委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妇儿工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激励妇儿工委的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1. 建立健全妇儿工作档案,记录妇女儿童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情况,为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2. 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建立妇儿工作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妇女儿童的问题和困难。
3. 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
1. 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多的服务和帮助。
2. 建立妇儿工作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3. 建立妇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效果。
1. 建立健全妇儿工委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级妇儿工委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妇女儿童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 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妇女儿童工作的成果和亮点,增强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妇儿工委的工作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4篇)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4篇)篇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新时代妇联工作实施方案一、加强妇女权益保障。
1.推动立法保障妇女权益,加强对妇女权益的监督和维护。
2.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及时解决妇女在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二、促进妇女参与社会发展。
1.加强对妇女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支持,提升妇女的就业竞争力。
2.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妇女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关注妇女健康和家庭幸福。
1.加强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女健康意识。
2.支持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开展定期健康体检,保障妇女身体健康。
四、推动妇女教育和文化素质提升。
1.加强对妇女教育的投入,提高妇女文化素质和综合素养。
2.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妇女文化修养。
五、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妇女组织领导机构,提升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完善妇女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妇女服务网络,满足妇女群众多样化需求。
六、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妇女服务水平和能力。
2.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护和服务机构,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七、加强妇女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妇女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妇女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建立健全妇女工作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妇女工作队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总之,新时代妇联工作实施方案需要紧密围绕妇女群众的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实现妇女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妇女维权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妇女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的权益和地位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面临着诸多的权益问题,包括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就业歧视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妇女的生存和发展。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
1、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基层妇联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搜集问题线索,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性侵、虐待等侵犯未成年女孩、留守女童、残疾妇女和女童人身权益的案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向上级报告。
2、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综治、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研判会商,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3、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基本信息摸查,了解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关爱服务活动。
4、上下联动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面对妇女儿童敏感舆情,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沟通、信息互通,尽早发现、科学研判、及时处置、适时发声。
5、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工作督查制度:上级妇联每年不定期就交办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舆情和信访案件推进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了解各级妇联建立和完善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关爱服务机制等落实情况。
妇女儿童两规工作方案
妇女儿童两规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儿童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制定了本《妇女儿童两规工作方案》。
该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两规工作,加强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妇女和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谋求更加美好的未来。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妇女和儿童权益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如性别歧视、家庭暴力、虐待和育儿困境等。
因此,加强妇女儿童两规工作的意义重大。
妇女儿童两规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监督和执行力度;推动妇女儿童教育、就业、健康等领域的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妇女儿童事务的意识和能力;以及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
二、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妇女儿童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2.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倡导性别平等和儿童保护的理念,传递正能量。
3. 推进妇女儿童的教育和就业。
加大对妇女儿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提高妇女儿童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增强他们的竞争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4. 完善妇女儿童保护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机制,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妇女儿童保护服务,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5. 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和效果,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机制与实施路径1. 成立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2. 搭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妇儿维权工作制度
妇儿维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妇儿维权工作。
2.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构应当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和志愿者等组成,形成多元化的维权力量。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注重预防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加强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 尊重权益,公正维权。
尊重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维权案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 服务至上,注重实效。
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社会参与,共同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妇儿维权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维权格局。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法律法规。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2. 受理维权案件。
接受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提供法律援助。
3. 协助司法程序。
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辩护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 开展维权服务。
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5. 实施关爱行动。
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开展关爱行动,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
6. 开展家庭教育。
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家庭和谐。
五、工作流程1. 接待投诉。
对来访或来电投诉的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及时做好记录和接待工作。
2. 调查取证。
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实真相,收集相关证据。
3. 处理投诉。
根据调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及时给予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4. 提供法律援助。
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支持。
妇女议事会工作计划
妇女议事会工作计划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妇女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妇女议事会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妇女议事会制度,为妇女提供一个表达诉求、参与决策、解决问题的平台,增强妇女的民主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
妇女议事会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坚持民主协商。
充分尊重妇女的意愿和诉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
4、坚持注重实效。
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三、议事内容1、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妇女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健康保健、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和问题。
4、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方面的问题。
5、社区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与妇女儿童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
6、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议事形式1、定期会议。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妇女议事会会议,研究讨论相关议题。
2、专题议事。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特定议题组织专题议事活动。
3、网络议事。
利用微信、QQ 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议事活动,方便妇女参与。
五、工作流程1、议题收集。
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妇女关心的议题。
2、议题筛选。
对收集到的议题进行筛选,确定重点议题。
3、议题调研。
对确定的重点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分析问题。
4、召开会议。
按照议事形式的要求,组织召开妇女议事会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5、成果转化。
将议事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的落实。
6、反馈评估。
对议事成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评估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工作。
妇儿维权工作室工作制度
妇儿维权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妇儿维权工作室是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妇儿维权工作室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维权、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服务至上、合作共赢。
第三条妇儿维权工作室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支持、婚姻家庭调解等服务,帮助妇女儿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妇儿维权工作室由专业人士组成,包括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志愿者等。
第五条妇儿维权工作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同时设立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妇儿维权工作室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包括文件资料的整理、会议组织、对外联络等。
三、工作内容第七条法律咨询: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包括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
第九条心理支持: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增强心理素质。
第十条婚姻家庭调解:协助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第十一条宣传教育: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视。
第十二条培训和交流:组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接待咨询:工作室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待前来咨询的妇女儿童,了解他们的问题和需求。
第十四条登记处理:对咨询和求助的问题进行登记,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五条跟进服务:对需要进一步帮助的问题,工作室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跟进服务,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六条信息反馈:对处理完毕的问题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十七条统计分析:对工作室的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和统计分析结果。
妇女议事会工作计划
妇女议事会工作计划妇女议事会作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平台,在推动社区和谐、家庭幸福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妇女议事会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增强妇女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在社区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关注妇女的实际需求和问题,推动解决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事项。
3、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1、平等参与原则确保每位妇女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议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受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素的限制。
2、实事求是原则议事内容要基于实际情况,切实反映妇女的需求和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要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民主决策原则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4、保密原则对于议事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工作内容1、定期组织议事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妇女议事会议,讨论社区内与妇女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就业、家庭暴力、子女教育等。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讲座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妇女的需求和意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为议事提供依据。
4、推动问题解决对于议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5、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妇女反馈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让妇女了解工作成效,增强对妇女议事会的信任。
四、工作步骤1、筹备阶段(第一季度)(1)成立妇女议事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妇女议事会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3)选拔和培训议事会成员,提高其议事能力和水平。
2、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1)按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议事会议,收集和整理妇女的意见和建议。
(2)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近年来,随着女性和儿童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社会对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开展,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特发出此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一、背景分析我国妇女儿童问题严峻,不仅存在暴力侵害、性别歧视等问题,也面临着教育、就业、健康、安全等多方面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努力。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效果和水平。
2.原则:合作共赢、守望相助、高效协同、互相尊重。
三、建立机制的内容与方式1.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合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强化信息共享与交流:相关部门应及时、全面地共享和交流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信息和数据,形成共同的认知和理解。
3.设立工作专班:在各级政府或社会组织中设立专门的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开展。
4.开展培训与知识普及: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对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知水平。
5.建立案件协调机制:设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保证案件的及时、公正、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与配合方式1.各级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的推动和监督。
2.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与政府共同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相关项目和计划。
3.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4.个人应增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一、概述妇女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工作,我国制定了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计划,以确保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宗旨和原则1. 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把妇女儿童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 尊重妇女儿童的人格和尊严,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
3. 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教育、健康和安全。
4. 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2. 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3.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机制,完善妇女儿童保护服务网络。
4. 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5.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儿童,加强国际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合作。
四、保障措施1. 增加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投入,提高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2.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应急救助机制,及时帮助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4.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的奖惩机制,对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侵害妇女儿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
五、结语妇女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全面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确保妇女儿童健康成长。
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08.16•【文号】法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8.16•【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妇女保障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法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为深入贯彻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12号)和《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妇字〔2017〕13号),在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加强人民法院与妇联组织的协同配合,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措施,请各地结合实际,加以落实。
1.各级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要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充分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法院诉讼与妇联组织调解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促使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与同级妇联组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婚姻家庭纠纷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和妇联人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等人员的选任和培训计划等。
3.各级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密切家事调解领域的合作。
县(市、区)妇联组织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法律、心理、社会工作、妇联维权等领域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工作,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1.引言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进行简要的介绍和概括。
以下为1.1 概述部分的内容建议:概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一直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重要议题,各国政府都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机制制度,以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分析其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要性和作用。
在当今社会中,妇女和儿童往往面临种种困境和不公平待遇。
因此,建立和落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是保障他们权益的关键。
机制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社会公正和平等,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和保护。
文章结构:本文首先对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制度进行讨论,重点探讨相关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其次,我们将关注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分析法律保障措施和教育宣传措施在儿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最后,我们将总结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建议和展望。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的深入研究,增强人们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推动相关机构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编写:文章结构:本文总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引言、正文和结论。
每个部分都有相应的子标题,以清晰地阐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和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引言部分: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1.概述: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妇女和儿童维权工作机制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背景信息。
2.文章结构:本文结构的介绍,说明了全文的组织方式,以便读者能够清楚了解文章的内容安排。
3.目的:解释本文旨在探讨和提出的问题,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希望通过文章能够增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效果。
通过以上的介绍,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本文的结构和目的,为接下来的内容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和期待。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方案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方案《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方案》一、目的1、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反对性别歧视和儿童欺凌,全力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2、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社会治理,建立完善的权益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二、主要内容1、组织宣传(1)宣传介绍法律法规,加强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的认识,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坚决抵制性别歧视,反对儿童欺凌。
(2)引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全力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保障。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定期审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规,研究制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以期落实国家在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精神。
(2)建立完整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
3、切实推进权益保护(1)加强社会治理,切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有效制度,并搭建多方合作平台,联合各界共同发力,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综合体系,更好地承担好社会职责,全面推进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三、实施机制1、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发展。
2、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加大对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力度,推动各各社会团体的参与,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度,抓好社会治理工作。
3、社会各界要加大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媒体等的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4、坚持空前应对,严控社会治安,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妇女和儿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实施时间该方案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妇联法院检察院妇女儿童普法方案
妇联法院检察院妇女儿童普法方案
1、为了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5月31日,阳朔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并会签《关于建立共同推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
2、《意见》涉及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及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方面内容,共1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案件线索移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关爱帮助特殊群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事项。
3、会签仪式后,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如何落实《意见》以及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统筹推动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县妇联主席黄雪对检察机关重视和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成效给予肯定和赞赏。
她表示,县妇联将与县检察院一起就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持续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找准妇联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结合点,促进“检察+妇联”新模式取得工作新成效。
4、下一步,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合力,不断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全方位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妇儿工委工作制度_职责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是我国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性别平等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妇儿工委的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工作制度1. 工作会议制度:妇儿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督促落实工作计划。
2. 联络员制度:妇儿工委设立联络员,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传递信息,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
3. 监测评估制度:妇儿工委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调查研究制度:妇儿工委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妇女儿童的需求和权益状况,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5. 宣传教育制度:妇儿工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6. 政策协调制度:妇儿工委协调各部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二、工作职责1. 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儿工委负责制定和修订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2. 推动政策实施:妇儿工委协调各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3. 监测评估:妇儿工委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调查研究:妇儿工委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妇女儿童的需求和权益状况,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5. 宣传教育:妇儿工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6. 协调政策:妇儿工委协调各部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7.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妇儿工委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性别平等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8. 推动妇女儿童参与社会事务:妇儿工委鼓励和支持妇女儿童参与社会事务,提高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
9. 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妇儿工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关于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摘要:一、背景与重要性1.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性2.联动机制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中的作用3.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必要性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2.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意识4.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权益工作顺利开展5.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三、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及展望1.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推动作用2.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3.对未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展望正文: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与重要性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权益的保护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
近年来,我国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此,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显得尤为重要。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联动机制是一种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方式。
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可以有效提高权益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工作力度,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2.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
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意识。
要广泛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
4.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权益工作顺利开展。
要合理安排资金,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要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儿童友好联席工作制度
儿童友好联席工作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石。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福利、教育、卫生、法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儿童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如城乡教育资源差距、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儿童心理健康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权益,提升儿童幸福感,我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儿童友好联席工作制度,以加强对儿童事务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儿童友好联席工作制度是指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儿童友好事业的发展。
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整合资源、创新社会治理,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关爱和服务,实现儿童权益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组织架构与成员职责1. 组织架构儿童友好联席工作制度由各级政府设立,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和观察员组成。
(1)召集人: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协调和领导工作。
(2)副召集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召集人开展工作。
(3)成员:包括教育、卫生、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妇女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成员单位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儿童友好事业发展。
(4)观察员:可邀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参与联席会议,为儿童友好事业提供支持和建议。
2. 成员职责(1)召集人: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协调和领导工作,研究解决儿童友好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副召集人:协助召集人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3)成员: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儿童友好事业发展。
(4)观察员: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参与儿童友好事业的宣传、推广和实践。
三、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1. 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法院妇儿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全院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加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队伍建设,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4. 提高妇女儿童案件办理质量,降低案件发案率。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广大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2. 完善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定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制度,明确维权流程,确保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维权合力。
3. 提升维权能力(1)开展妇女儿童维权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团队,负责处理相关案件。
(3)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维权工作。
4.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1)严格审查妇女儿童案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2)加强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3)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经费投入,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维权合力。
4.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五、工作进度1. 第一季度:完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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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为加强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定,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建立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建立联席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区各基层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区初步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
但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致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通力合作。
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旨在从决策和执法监督的层面加强对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使各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实现统一协调、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是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层次的协调议事机构,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和渠道。
主要职责是:
定期通报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推动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协调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处理;加大力度宣传并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三、滤布厂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联席会议由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政府法制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19个单位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惜娇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分别由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和区妇联一位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并选派一名股级干部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不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区妇联承担。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牵头召开全区维权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议题;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维权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监督、检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视并加强对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依法进行监督。
附送: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奉献青春谱华章──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郭红郭红,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中共党员,年从事妇女工作。
十七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她所钟爱的妇联事业上,用青春之笔,蘸满浓浓的情愫,无怨无悔地谱写着人生理想的篇章。
她曾多次受到市、区的表彰和奖励,连续六年被评为龙山区优秀干部,两届连任区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
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干部,她领导的龙山区妇联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妇联组织。
一、心系事业,务实创新,全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她热爱妇女事业,从走进妇联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紧紧地和妇女工作联系在一起,全身心地推进妇女事业。
她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
在工作中,她勤于思考,勇于奉献,求真务实,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能力。
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区情,提出了以“三大主体”活动(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文明家庭活动)为主线,贯穿于全区妇女工作的始终,使之成为龙山区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她认真总结了十年来“双学双比”活动的成果,结合龙山区地处近郊的现实,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双学双比”活动的内容,把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帮助广大妇女增收致富上来。
她注重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区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女工增收致富、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
几年来,全区受训的妇女达余
人,有名妇女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她着眼全区企业改制的实际,丰富了“巾帼建功”活动的内涵,使巾帼岗位名星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向全区各行各业,特别是向民营企业广泛铺开,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她紧扣龙山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题,领导区妇联以“美化家庭,爱我龙山”为题,在城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在农村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向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献爱心。
仅两年来,就为个孤寡老人解决了生活问题,为个失学儿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帮助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生活问题。
目前,全区共创建城市文明家庭户,农村十星级文明户户。
二、情牵姐妹,伸张正义,极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郭红同志怀着对事业的执著对妇联工作的一腔热血,对妇女儿童的满腔热情,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唤,凭借忘我的工作影响人、凭借人格的力量感召人,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她坚持从抓根本入手,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
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及各种法律知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举办两期妇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次法律知识问题答卷。
坚持两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各种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
她坚持从抓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她以对妇女群众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忠实地履行妇联干部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为受
害妇女申张正义,解救了无数个受害妇女。
这些年来,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余件,接待妇女上访多人次,处理重大残害妇女案件件。
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
年,龙山区妇联接到群众举报,山东籍男子李某长期殴打长春籍妇女张淑兰,造成张淑兰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郭红同志得知此事,迅速赶到现场,经查了解到,李某用欺骗的手段,骗娶了张淑兰的信任,并把张淑兰骗回山东老家,在张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回到辽源后,因张某不同意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采用暴力手段长期殴打张淑兰,把张打成重伤。
当时,郭红用自行车推着张淑兰到医院就医,亲自护理,直到张淑兰病愈出院。
出院后,在郭红同志的积极协调下,张淑兰起诉到区法院,依法解除了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获得了经济赔偿,使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年,有一双目失明的老妇人到妇联反映无人赡养。
经调查了解到,该老人有三个女儿。
郭红带领妇联干部,找到了老人的三个女儿,连续奋战几天几夜,苦口婆心地做她们的思想工作,最终通过法律渠道,使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郭红同志常常为受害妇女买衣送药,问寒问暖,解决问题。
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内外兼修,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妇联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滤布能否取得成绩的关键在于领导者的水平和能力是否与时俱进。
多年来,郭红同志始终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保证。
对内,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她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始终和党保持高度一致。
先后多次参加中华女子学院、省妇干校、省市委党校培训班学习,特别是重点学习了各种
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她政治坚定、胸怀全局、业务熟练,在各项工作中冲在第一线,走在最前沿,在全区广大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对外,求真务实,注重树立良好形象。
郭红同志带领妇联干部把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春蕾计划为主题的《情系下岗女工、爱心献给春蕾》、《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献爱心》、“认代理妈妈”等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多人,为下岗女工联系协调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领导的好评,树立了妇联组织真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