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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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精品文档---------------------------------------------------------------------。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公司各部门: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

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

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

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

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华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华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工作制度一。

时间工作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每两周周六进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实行年休假25天予以调换。

国外代表处等驻外机构的工作时间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在当地法律允许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尽量与公司一致。

科技园、深意、新时代:8:00~12:00 14:00~18:00西乡、车公庙、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 13:30~18:00坂田B班:9:00~12:30 14:00~18:30国内驻外办事处、研究所等:8:00~12:00 14:00~18:00二、刷卡制度1、公司执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刷卡。

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和下岗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为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忘刷卡:一个月内,忘刷卡在4次之内,属个人责任的(不包括系统故障),填写《异常刷卡反馈单》后,不扣工资;从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资。

忘带卡等:当出现忘带卡、工卡丢失、刷卡无效或工卡在办理中等情况时,上下班必须在安全岗登记上下班时间。

新时代、科技大厦上班的员工在各部门秘书处登记。

应以上情况而补刷卡记录的每月不应超过8次,超过8次的仍按忘刷卡处理。

工卡丢失应在4个工作日内到卡证科补办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刷卡。

凡有代刷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1天处理。

三、弹性工作制1.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主要是考虑到研发性质的员工的工作习惯,确保应加班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随后工作正常展开。

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享受的弹性时间长短应视前一天的加班情况而定,具体由部门制定操作细则。

2.弹性工作制申请:应工作性质需要,部分员工无须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由部门提出弹性工作制人员名单,经干部处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

330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330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及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及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及规定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发展需要,派遣业务人员常驻相关业务辖区,对驻外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驻外人员考勤、差旅规定:1、驻外人员变更出差地点后,必须在到达地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办公室报点;2、驻外人员参加公司例会返回公司,可申请连休,但一般不超过2天(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不满6小时按半天计算),休假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3、驻外人员请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按公司考勤制度逐级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4、驻外人员因公(含休假)往返公司和驻地之间的车船票据实报销(不含出租车、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因公返回公司时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公司考勤,办理完业务返回驻地时需通知办公室;二、驻外人员生活补助规定: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130元/天);2、每月电话补助300元,实报实销;3、餐旅报销按当月的考勤据实填写报销单据,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三、驻外人员职责规定:1、驻外人员在外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2、驻外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扣发当月通信补助,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

3、驻外人员必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周、每月作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

周报表于每周日上交,月报告每月最后一天上交,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4、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公司市场政策、策略、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市场促动计划、客户资料和财务信息等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机要文件,未经许可私自散布的,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业务时,要注重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如出现毁坏形象和损害利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中兴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

中兴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

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规范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体现公司对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中心办、中兴通讯学院(以下简称各系统)长驻海外的中国员工。

3.定义3.1.常驻海外:工作常驻地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在常驻地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3.2.连续常驻海外时间计算规则:3.2.1.短期因公回国,如陪同客户、参加公司、部门会议、培训回国等,且期间未享受年休假待遇,扣除回国时间后,连续计算常驻海外时间。

3.2.2.享受了年休假(不论休假几天)或配偶出国探亲待遇,从年休假销假,再次外派海外工作之日起,或配偶出国探亲之日起,重新起算连续常驻海外时间。

3.2.3.员工发生内部调动,但未回国,仍常驻海外,不影响常驻海外时间的连续计算。

3.2.4.公司每年1月对上年没休的年休假进行补偿后,连续常驻海外时间重新起算。

如果员工希望次年仍连续累计常驻海外时间,可以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事业部薪资管理员申请和备案,则次年1月暂不发放当年的休假补偿,次年常驻海外时间接续上一年连续计算,待再下一年1月一并计算两年的休假补偿。

4.年休假4.1.年休假条件注:本自然年内已享受配偶出国探亲待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4.2.年休假待遇4.2.1.符合年休假条件者,公司为其承担一次回国年休假所需国际往返机票(经济舱)及出入境费用。

4.2.2.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4.2.3.员工按本办法享受年休假期间,公司支付其全额工资。

4.2.4.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未休满年休假的,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在次年1月发放:补偿金额=标准工资金额×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休年休假天数4.2.5.员工满足年休假条件,但不回国休假(包括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选择在海外休假),公司每次发放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每年最多10000元人民币),不再承担海外休假产生的机票等费用。

华为内部文件标准格式

华为内部文件标准格式

华为内部文件标准格式导语: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驻外国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国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国际业务的顺利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驻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经理、驻外代表、驻外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驻外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我国法律法规;2. 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国际业务竞争力;3. 保障驻外人员合法权益,关心驻外人员身心健康;4.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驻外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驻外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驻外人员。

第六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程序如下:1. 用人部门提出驻外人员派遣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包括办理护照、签证等;3. 公司与驻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驻外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驻外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驻在国法律,服从公司管理,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开展国际业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2. 负责公司驻在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3. 建立和维护公司驻在国合作伙伴关系;4. 负责公司驻在国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5. 收集和分析驻在国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驻外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在驻在国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职权;2. 按照公司规定,享受驻外人员待遇;3. 在驻在国工作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驻外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公司设立驻外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驻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3.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驻在国法律;4. 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外派中的配偶管理研究

外派中的配偶管理研究

外派中的配偶管理研究摘要:随着外派人员管理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配偶是影响外派任务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结合中国企业的特点,通过两个模型——外派三阶段模型与文化冲击过程模型——的建立,借鉴国外的经验,系统研究外派中配偶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其中重点是文化冲击与返文化冲击的异同。

最后提出对中国外派中配偶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陪驻配偶外派三阶段模型文化冲击过程模型配偶管理外派人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外派越来越常见,外派人员管理成为各国企业的焦点。

作为外派人员最关心的三大问题(安全、生活与家庭、待遇)之一的家庭与生活也随之被关注。

在研究过程中,外派人员的配偶走入了人们的视线。

一项权威调查发现:更加复杂的工作、文化差异、远离亲人的孤独感,都是外派的障碍。

然而,配偶的牺牲,已经成为员工拒绝外派任务的最大理由。

关注外派人员配偶有助于协助外派人员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在提高企业绩效的基础上更多地关心外派人员的生活、成长。

这种关注体现在外派过程的各个环节:在选拔环节要将婚姻状况纳入评价标准,;将配偶纳入培训对象,增强企业与家庭间有效沟通;为陪驻配偶庭提供适应计划,保障其在国外的生活;帮助陪驻配偶应对归国后的返文化冲击。

这里可以通过外派三阶段模型来整体描述外派中配偶的影响与问题。

图1以下会根据该模型作出具体说明:一、外派前目前我国企业的员工外派大都去比较落后的国家,比如:华为、中兴的大部分外派员工都在非洲、东南亚、南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工作。

考虑到配偶的意愿,他们一般都没有带家属,这对已婚员工是极大的挑战。

“一走就是一年,家里所有事情都落在妻子身上,对她不公平。

”这是大部分已婚员工在被外派是会考虑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向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扩张,他们不得不在离开故土还是留下来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

而更多的单身员工选择了前者。

有数据表明:国际派遣人员中需要负担家庭和子女的仅占47%。

为了确保海外派遣能够顺利进行,那些需要派遣员工参加短期和长期外派工作的公司开始派遣年龄较大、更有经验的员工。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 华为作为⼀家民营企业,其今天的成就让国内外许多⼈⼠吃惊。

那么,对于华为海外的员⼯要进⾏怎样的管理呢?下⾯就不妨跟着店铺⼀起来看看华为管理海外员⼯的⽅法吧! 华为管理海外员⼯的⽅法 随着思科把华为列为世界级的竞争对⼿,随着华为在海外各地市场的纷纷告捷,在刹那间,华为⾛向世界。

此时,⼈们才开始注意到,华为把商业触⾓扩散到全球市场的决⼼与努⼒。

其实,华为⼀直在默默拓展海外市场,现海外共设有30多个分机构,除了中国员⼯外,还招纳了⼤量当地员⼯,包括技术、销售、财务等⼈才。

本⽂介绍了华为外派墨西哥和印度的员⼯,根据他们的亲⾝体会,对华为海外机构的管理与运作进⾏了深⼊了解。

中⽅员⼯:津贴、培训双管齐下 对于外派员⼯,华为有2种⽅式:⼀是⾃愿,⼆是⼯作需要。

⼩张是华为的⼀名技术研发⼈员,在华为任职已有⼏年。

尽管考虑到环境、饮⾷等各⽅⾯因素的不适,他⾃愿外派到印度⼯作。

⼩张对《IT时代周刊》记者透露:“华为公司有规定,在基本待遇⼀样的情况下,公司会付给海外⼯作员⼯额外补贴,不同国家的补贴标准不⼀样,但基本上是在每天10~70美元之间,像印度就是30多美元⼀天。

”因此,⼩张临去印度时,朋友们都笑说你回来就可以在深圳买别墅了。

对外派员⼯提供特殊津贴,是跨国公司所经常采取的⽅法之⼀。

因为伴随着战线拉长、跨国作战,随之⽽来的是管理难度⼤⼤增加,⽽出于对国际市场的重视,通常跨国公司对海外部门会实⾏特别待遇。

华为也不例外。

另⼀名驻墨西哥外派员⼯对记者透露:“华为还会租⽤当地最安全、最好的公寓以提供员⼯住宿。

另外,针对海外⽣活的苦闷和⽆聊,公司还特地买了乒乓球台,并拨专款从国内购买电影光碟。

同时,对于已婚员⼯,公司还会为员⼯家属报销来回探亲机票,⽐如,到墨西哥来回就是1万2千⼈民币,这些华为都会给予报销。

” 然⽽,对于华为外派员⼯来说,真正富有魅⼒的并不是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是通过在海外的历练和经验积累,使个⼈业务能⼒得到提升。

【休假加班】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WORD6页)

【休假加班】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WORD6页)

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规范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体现公司对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中心办、中兴通讯学院(以下简称各系统)长驻海外的中国员工。

3.定义3.1.常驻海外:工作常驻地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在常驻地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3.2.连续常驻海外时间计算规则:3.2.1.短期因公回国,如陪同客户、参加公司、部门会议、培训回国等,且期间未享受年休假待遇,扣除回国时间后,连续计算常驻海外时间。

3.2.2.享受了年休假(不论休假几天)或配偶出国探亲待遇,从年休假销假,再次外派海外工作之日起,或配偶出国探亲之日起,重新起算连续常驻海外时间。

3.2.3.员工发生内部调动,但未回国,仍常驻海外,不影响常驻海外时间的连续计算。

3.2.4.公司每年1月对上年没休的年休假进行补偿后,连续常驻海外时间重新起算。

如果员工希望次年仍连续累计常驻海外时间,可以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事业部薪资管理员申请和备案,则次年1月暂不发放当年的休假补偿,次年常驻海外时间接续上一年连续计算,待再下一年1月一并计算两年的休假补偿。

4.年休假4.1.年休假条件注:本自然年内已享受配偶出国探亲待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4.2.年休假待遇4.2.1.符合年休假条件者,公司为其承担一次回国年休假所需国际往返机票(经济舱)及出入境费用。

4.2.2.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4.2.3.员工按本办法享受年休假期间,公司支付其全额工资。

4.2.4.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未休满年休假的,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在次年1月发放:补偿金额=标准工资金额×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休年休假天数4.2.5.员工满足年休假条件,但不回国休假(包括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选择在海外休假),公司每次发放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每年最多10000元人民币),不再承担海外休假产生的机票等费用。

商务部驻外人员及随任配偶调回手续办事指南

商务部驻外人员及随任配偶调回手续办事指南
离任前未上交驻在国身份证者须及时将驻在国身份证交政务大厅
办理工资转移事项、休假单
调回人员凭驻外机构开具的《工资转移证明》,领取《驻外人员调回及恢复工资通知》(以下简称《恢复工资通知》)。
部机关干部到人事司相关处室(处级以下干部到人事司干部一处、处级以上干部到人事司干部三处)和财务司行政财务处盖章后,交给原司局的办公室。借调人员持《恢复工资通知》回原单位办理手续
两家经贸宾馆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渠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北里乙73号2号楼(东二环广渠门桥西北角丽水湾畔家园院内)电话:51356888
台基厂: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3号 电话:65596688转888
备注: 若有随任配偶、随居未成年子女同期回国,随任配偶享受公费体检待遇,但不予开具《恢复工资通知》。随居未成年子女不享受公费体检。
商务部驻外人员及随任配偶调回手续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2日
手续
时间要求
负责机构
具体事项
报到
调回后
人事司
到人事司报到,领取《驻外手续办理通知单》
填写《调回表》
到人事司报到后三个工作日之内
政务大厅
持《驻外手续办理通知单》到政务大厅填写《调回表》
委托他人办理调回手续的,需提供调回人及代办人的联系方式、代办人身份证(部内代办人员也可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代办人签名,并在《调回表》“备注”栏予以说明
注销护照、上交驻在国身份证
如需借用护照办理取车取行李手续者应在《调回表》“护照上交情况”栏写明借取理由并注明交还日期,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如护照已过期,无需注销,但调回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以便查询、存档
需要护照留存作纪念的,请向政务大厅说明,接到政务大厅通知后,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取回已注销护照并在《调回表》“护照签收”栏签名(护照注销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022华为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022华为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1 国内差旅费1.1国内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国内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其他公务杂费(如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文件复印及打印费)等。

出差人员在外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不得报销。

1.2各部门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要有计划,并须得到出差人员上级主管的批准。

副总裁以上的人员出差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1.3集体出差团组(三人以上)应由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出差期间费用的领用、报销事宜。

1.4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将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单据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分类计算报销金额,填制《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单据均需附在《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后,非本次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单据不得附上。

1.5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一些较优惠的航班,购买打折机票,并在报销时如实申报。

1.6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填写《费用明细说明清单》,经直接部门主管单独审核确认,并作为部门文档处理,不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对于金额较大的会务费、广告宣传费等差旅费附带费用应单独填制《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1.7出租车费用的规定如下:1.7.1在深圳市内公干或市外出差的员工可以使用出租车或其它公交车辆,费用应如实填报,经科以上(含科级)直接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销。

定额出租发票应注明实际发生金额。

1.7.2各办事处、研究所的员工市内或近郊公干也可使用出租车;远郊距离在200公里以内的,由科以上(含科级)直接主管批准报销;距离在200公里以外的,需请示直接主管,由副所长或副主任批准后报销。

原则上所有人员进出机场、码头、车站应使用出租车,不要专车接送。

1.8公司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在回公司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陪同客户期间,视同外地出差对待;述职、开会、培训与工作协调等已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再申报该期间的出差补助、住宿费。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修正)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修正)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修正)XXXXX有限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办法驻外人员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XXX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规范驻外人员的工作行为。

XXXXX有限公司驻外办在《XX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和《X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公司一切驻外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驻外人员定义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批准,派往原工作城市以外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一、驻外人员岗位职责1、经营网络的规划、维护及优化;2、协调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之间的关系;3、收集、反馈市场信息,包括市场跟踪、项目质量跟踪、市场运作情况等信息;4、监督指导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总公司制度运营。

二、驻外人员具体工作指导1、驻外人员是XXXX公司为了更好的开展各区域经营及管理工作而设立的人员安排,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对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的经营及管理行为做出监督指导或协助分支机构负责人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以达到总公司对各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目的。

因此,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

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兼职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驻外人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各区域运作状况保持良好的监督管理,所以驻外人员应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另外通讯工具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日8:00-24:00),必须保持畅通。

便于重要信息的传达及反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畅通而导致重大事件的发生或错过了最佳处理时间。

3、驻外人员都远离总部在全国各地开展工作,而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外派工作周报表。

工作周报是外派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计划安排的体现。

为了方便总部对外派工作计划做出合理性指导,每一位外派人员应该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填写工作周报,并要求于每周一16:00前以邮件的方式上报给驻外办主任,驻外办会按照外派人员的工作报表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建议。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充实职工队伍,尽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公司内部的人员交流,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文化留人、待遇留人,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自豪感,不断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四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外派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包括:(一)上述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二)上述公司建设管理中心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三)上述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四)不在上述之列,但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集团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且驻外人员可申请回调,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驻外人员在回调前,其所在区域(项目)必须做好回调人员的考评工作。

第八条驻外人员任满回调后,其薪酬、职务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依据所属编制业务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第十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十一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二)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职务等信息。

外派人员补助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补助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补助管理制度外派人员补助管理制度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体恤外派员工工作生活,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办法。

外派员工是指经地产集团同意派往地产集团所在地以外的其他省市里所在地工作的人员。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驻外津贴:1、经地产集团同意派往地产集团所在地以外的其他省市里所在地工作的人员。

2、员工配偶或父母(指未婚员工)家庭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划,且距离在100公里以上。

3、员工已经结束实习期或试用期。

二、由集团统一招聘的大学生,其实习期满第一次分配地的为其工作地,从第一次分配地调走,且符合第一条中所述条件的,可视为驻外。

三、外派管理1、地产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地产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地产综合部备案后实施。

按附件《外派人员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2、外派员工由地产集团负责管理,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由项目公司安排日常生活,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地产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四、外派待遇1、外派员工按所任职务级别由地产集团确定,享受相应保险及相关福利。

外派薪酬由地产集团考核确定,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可享受外派津贴,外派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外派补贴标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每人每天120元,部门经理每人每天60元。

外派人员的住宿由公司统一安排,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自理。

3、短期外派人员(指半年以内)每月可利用公休探亲一次,长期外派人员(指半年以上)每二月可利用公休探亲一次。

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倒休、轮休,在工作时间离开,需要提前征得上级领导同意,企业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探亲费用,在差旅费标准范围内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4、具有外派探亲资格,但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探亲假的,若自愿让其父母(特指未婚)或配偶来工作所在地探亲,在其标准范围内可报销一人往返路费。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XXXX与调入、调出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XX(下称“XX”)下派到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外派到XXXX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三、定义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XXXX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别:1、支援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挂职锻炼、学习、调研、支援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内(含)的;2、常驻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任职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上的;3、调派人员:合作企业派员工到XXXX任职。

四、职责XXXX综合部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五、管理规定1、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支援人员和常驻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XXXX。

调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合作企业。

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原件由调出单位保存,调入单位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2、外派人员的手续办理外派人员到合作企业或XXXX任职,必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表格见附件。

外派时间以综合部发布的任命时间为准。

外派人员必须要经过劳资双方同意,并且在审批结束后,签订外派协议。

3、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1)薪酬福利标准: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均按照XXXX的薪酬福利执行。

福利标准:如生日金、节日礼品等按派出单位标准执行。

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公司协商一致。

(2)薪酬福利的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出单位继续支付和发放。

调入单位不得发放任何薪酬福利费用。

(3)薪酬费用结算:支援人员:支援人员的薪酬费用统一由XXXX支付,调入公司不需要向XXXX支付费用。

如支援人员实际支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超过三个月部分的薪酬费用按常驻人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调入公司于每年12月一次性支付给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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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
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
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
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

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

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
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
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
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
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

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

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七、驻外人员不允许事项:
1、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许泄密,配偶不允许在所在国到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3、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不携带孩子;
5、不许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国外生
小孩;
6、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不享受此文规定的所有政策。

公司将按有关规
定处理。

八、配偶在驻外机构的纪律
1. 不干预、不参与、不议论公司决策管理;
2. 与其它家属以及员工搞好团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友好相处;
3. 遵守公司相关制度,遵守中国及当地相关法律;
4. 对于违反本规定和上述纪律的配偶,按公司规定,采取以批评教育乃至送回国等措施。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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