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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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甲方(银行):名称:[银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银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企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乙方申请领用甲方发行的企业信用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约:一、信用卡的申领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实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信用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请,并确定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功能等。

二、信用卡的使用1. 乙方领取信用卡后,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信用卡,不得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

2. 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商户和场所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交易。

消费交易可享受一定的免息还款期,具体期限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信用卡还款,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等方式。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甲方将按照约定计收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三、信用额度调整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用卡情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信用卡信用额度。

2. 乙方如需要调整信用额度,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调整。

四、费用及收费标准1. 乙方使用信用卡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年费、手续费、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并在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

乙方如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可在公告期内申请注销信用卡。

五、信息披露与通知1. 甲方应向乙方披露信用卡的使用规则、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2. 甲方可通过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发送信用卡账户信息、交易通知、对账单等信息。

乙方应确保其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六、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在信用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光大银行信用卡协议书模板

光大银行信用卡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_甲方(持卡人):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乙方(光大银行): 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一、协议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发行的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信用卡发行和使用1. 信用卡发行:乙方同意向甲方发行信用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发行的信用卡。

2. 信用卡账户:甲方在乙方处开立信用卡账户,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有效期、密码等。

3. 信用额度: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由乙方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4. 信用卡使用:甲方可在约定的信用卡使用范围内,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转账等业务。

三、还款责任1.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进行还款。

2. 最低还款额:甲方每月应至少偿还信用卡当期账单的10%作为最低还款额。

3. 逾期还款:若甲方未按约定还款,乙方有权收取逾期利息、滞纳金等费用,并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4. 信用卡透支:甲方使用信用卡透支时,应按照乙方规定的透支利率和计息方式支付透支利息。

四、信用卡挂失和换卡1. 挂失:甲方信用卡丢失或被盗时,应及时向乙方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2. 换卡:信用卡到期或损坏时,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换卡。

五、责任和免责1. 乙方责任:乙方应保证信用卡交易的安全和可靠,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责任: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

3.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的信用卡无法使用或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doc

xx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doc

xx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重要提示:请您认真阅读合约全文,确保充分知悉和理解本合约的所有内容。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我行予以说明。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盛京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请人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有效,授权甲方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信用信息,下同)提供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乙方授权甲方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了解和查询乙方身份、财产、资信和其他有关情况并打印、保留、使用相关资料,所查得的信息仅用于信用卡申请审核、信用卡担保审核、信用卡贷后风险管理及其他与信用卡相关的事项;无论乙方信用卡是否被批准或是否终止,甲方对乙方有关资料均不予退回但予以保密。

二、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认可的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若乙方明知受理人非甲方认可渠道的工作人员或非法中介,而将资料交给他人办理信用卡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三、乙方授权甲方基于提供信用卡相关服务或为追索未清偿欠款的目的,向信用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的催收机构、甲方合作的服务及外包机构等第三方提供乙方个人信息;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乙方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或对账单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信用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及营销信息等服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请,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担保。

主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清偿责任,附属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甲方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约定的通信地址寄出卡片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

银行信用卡合同模板

银行信用卡合同模板

银行信用卡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银行信用卡合同模板甲方(发卡行):【甲方名称】乙方(持卡人):【乙方名称】一、信用卡额度与使用1.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信用卡,并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2. 乙方在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内,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业务。

3.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业务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

二、还款义务1. 乙方应在信用卡账单到期还款日之前,将应还金额全部还清。

2. 乙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3.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指定的还款账户中自动扣款。

三、费用1.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业务时,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2. 乙方未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业务时,可能需要支付账户管理费。

3. 具体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请乙方查阅甲方制定的相关条款。

四、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自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变更合同内容,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情况予以审批。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归还信用卡及附属设备,并办理销户手续。

五、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或取消信用卡使用权限。

2. 乙方涉嫌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将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情况,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并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银行卡领用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尊敬的客户:欢迎您选择使用我们银行的银行卡服务。

在您申请并领用银行卡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银行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

本合约构成您与我们银行之间关于银行卡使用的法律协议。

一、定义在本合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银行卡”是指我们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具有支付、结算、储蓄等功能的卡片。

“账户”是指与银行卡相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信用账户。

“甲方”是指我们银行。

“乙方”是指银行卡的领用申请人及持卡人。

二、申领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发卡以及授予的信用额度。

3、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批信用卡申请时,向相关信用机构查询乙方的信用记录。

三、使用1、乙方收到银行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使用银行卡时使用该签名。

2、乙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相关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

3、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商户、ATM 机、网上银行等渠道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

4、乙方在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或违规活动。

四、密码与安全1、乙方应妥善设置和保管银行卡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密码。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

3、若乙方发现银行卡遗失、被盗或密码泄露等情况,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电话或其他指定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挂失生效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挂失生效后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存在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五、费用1、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银行卡年费、手续费、利息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2、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采取催收、冻结账户等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对账与还款1、甲方将定期向乙方发送对账单,乙方应及时核对交易明细。

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合约(2016年7月版)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阳光存贷合一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以下简称“阳光存贷合一卡”)是一个具有理财功能和消费信贷服务的现代化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其中储蓄账户具备借记卡功能,消费账户具备信用卡功能,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支付功能。

阳光存贷合一卡支持先消费后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第一条申请1、乙方向甲方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它方面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存贷合一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和授予信用额度,无论发卡与否及阳光存贷合一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申请人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交易、还款情况、资信状况及欺诈风险等情况调高、调低其信用额度或停止用卡,并按照监管要求通过短信、对账单等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消费、还款情况及资信状况,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甲方其他等级的存贷合一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模板(单位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模板(单位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模板(单位卡)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约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银行卡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约:1. 银行卡信息•卡片类型:单位卡•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2. 领用及使用条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办理并提供上述银行卡,供乙方在合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乙方同意遵守以下条件:•仅在合约签订的单位内使用该银行卡,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使用银行卡时,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密码、密钥等安全措施;•对银行卡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银行卡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银行卡管理及服务费用甲方将负责管理和维护乙方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失、解除冻结等操作,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权益。

相关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4. 合约期限本合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约。

5. 解除合约如甲方或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方或乙方丧失协议签署的资质、能力;•甲方或乙方违反银行卡的使用约定,造成重大损失;•其他双方认可的解除原因。

6. 法律适用本合约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银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银信用卡领用合约

长城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长城信用卡(以下称“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以下称“乙方〞)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中国银行股份##(以下称“甲方〞)并代表附属卡的持卡人与甲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同意甲方向有关机构、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与资信状况,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甲方均保存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2.乙方同意甲方以为其提供信用卡服务为目的将申请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等资信机构、甲方服务机构或代理人等。

甲方将在以下业务X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查询长城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个人信用信息:审核个人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长城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个人作为信用卡申请人的担保人的;对信用卡透支风险进展评估管理的;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务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与出资人信用状况的,或其他需核实申请人/担保人的情况。

甲方在提供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资料过程中,将以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与##。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领用申请,而无需给予原因解释,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并在未予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

4.乙方可为其配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和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应符合甲方规定的有关条件。

主卡和其附属卡共享账户存款和信用额度,同时,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附属卡指定每账单周期内可使用的最大限额。

主卡持卡人须承当附属卡项下全部债务。

5.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长城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按照乙方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上留存的签名式样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一样的签名,否那么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对于未签名的卡片,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予以收回。

光大银行信用卡 分期短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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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19年版)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19年版)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向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信用卡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由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允许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副卡(又称附属卡);单位卡按用途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按产品等级不同分为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钛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和磁条芯片(IC)复合卡;按币种不同分为单币种卡、双币种卡和多币种卡;按卡片形状不同分为标准卡和异形卡;按是否联名(认同)分为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按计息方式及优惠条件不同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信用卡将使用中国银联、VISA(维萨)、Master Card(万事达卡)、JCB或其他信用卡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信用卡组织”信用卡组织的作用主要是建立和运营全球或区域统一的信用卡信息交换网络;负责信用卡交易的信息转换和资金清算;负责经营和管理卡组织自身的标识和品牌;制定并推行信用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目前,常见的信用卡组织主要有:VISA(维萨)、Master Card(万事达卡)、American Express(美国运通)、JCB(Japan Credit Bureau)、Diners Club(大莱)及中国银联(Chinaunionpay)等。

“持卡人”是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个人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副卡持卡人;或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发卡机构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自愿申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乙方承诺完全遵守《##银行信用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征信机构及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给予乙方信用卡账户的人民币信用额度(或等值外币),并有权根据乙方用卡交易情况以及资信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乙方账户的信用额度和预借现金额度。

同一客户账户下的所有信用卡及其附属卡共同使用该账户的信用额度。

第三条乙方领卡后应立即亲笔在其所领用的信用卡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本人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时采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签名。

未按此约定签名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使用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按有关使用约定输入密码或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和相关密码,因保管不善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签名的交易凭证、有效的电子信息记录或经确认的消费依据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乙方对未使用密码进行的有效交易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应还债务,否则甲方可采取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乙方卡片使用等措施,以及有权将其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开立的任意账户的款项与其在申领信用卡时提供的质押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或抵押物用来清偿,同时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信用卡账户,乙方应承担由于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超限费、年费、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准贷记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乙方向甲方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为审核乙方的准贷记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准贷记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准贷记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出于为乙方提供与准贷记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信用额度、透支利率以及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无论发卡与否及准贷记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的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乙方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第二条使用1、乙方使用准贷记卡,需严格遵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2、乙方应在使用准贷记卡前,认真阅读甲方随卡寄送的《客户使用手册》、《开卡函》,因乙方未认真阅读以上信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到准贷记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附属卡申请人/附属卡持卡人(如无特别说明,甲方指上述主体中的全部或任何一方)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于甲方完全知悉、理解并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本合约,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以下称“信用卡”)。

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以及信用卡是否销户,乙方均有权保留相关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申请材料须由甲方本人亲自签名。

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相关部门、机构或个人了解或查询甲方的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1)审核个人信用卡申请的;(2)审核个人作为信用卡申请人的担保人的;(3)对甲方信用卡透支或个人担保进行评估管理的;(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卡、公务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甲方同时授权乙方可以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向有权机关报送甲方的相关信息。

如甲方资信出现恶化或违法、违规用卡等风险情况,乙方有权将有关风险信息向有权机构及相关信用卡风险信息组织报送。

甲方同意,乙方以为甲方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信息披露给提供信用卡服务所必要的第三方,如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信用卡联名合作方、乙方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乙方合作服务及外包机构以及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的提供信用卡服务所必要的其他第三方。

乙方对甲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乙方在查询和报送甲方信息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甲方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将甲方信息用于乙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交叉销售。

银行信用卡卡领用协议

银行信用卡卡领用协议

银行信用卡卡领用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人民币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

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

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

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

当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_________%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_________卡时,应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

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国航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时,可在销售价基础上享受国内航线_________%、国际航线及国航国际联程航线_________%的优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国航班机时,不论乘坐次数,均可享受保额为_________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

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

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

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_________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

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八、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为审核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发卡种类及信用额度、透支利率、最低还款额、免息还款期等,无论发卡与否及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乙方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3、乙方申请的信用卡若配有副卡的,__张主卡最多可申请__张副卡。

乙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当主卡持卡人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副卡持卡人需对其名下副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均需严格遵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光大信用卡减免协议书模板

光大信用卡减免协议书模板

光大信用卡减免协议书模板甲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信用卡服务,乙方作为持卡人使用甲方发行的信用卡,现双方就信用卡欠款减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信用卡”指甲方发行的,乙方持有并使用的信用卡。

1.2 “欠款”指乙方使用信用卡后,按照甲方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总额。

1.3 “减免”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对乙方的欠款给予部分或全部免除。

第二条减免条件2.1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个人财务状况证明,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

2.2 乙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欠款总额____%的款项。

2.3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有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减免额度3.1 甲方根据乙方的财务状况、还款意愿及信用记录,决定减免乙方欠款的____%。

3.2 减免额度的确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还款计划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剩余欠款。

4.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还款情况,调整还款计划。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减免,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欠款。

5.2 乙方逾期偿还欠款的,甲方有权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对逾期款项收取利息及滞纳金。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银行信用卡合同》甲方(发卡银行):名称:[银行名称]地址:[银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姓名:[持卡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愿意向甲方申请使用信用卡,并愿意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发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信用卡的申领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意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时,向有关方面查询、了解、收集、留存和使用其相关信息。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发卡以及核定信用额度。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用卡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风险管理需要,对乙方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包括调高和调低)。

二、信用卡的使用1. 乙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不得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基于乙方签名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信用卡磁条、芯片、卡号等电子数据而办理的各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欠款。

乙方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

若乙方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则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甲方将对全部透支交易自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并按月计收复利。

4. 乙方在境内外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人民币结算,通过非银联网络的交易以美元结算。

乙方在境外提取外币现金或进行外币消费所产生的兑换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如发生信用卡遗失、被盗、被冒用或其他可能导致信用卡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情形,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甲方挂失。

信用卡合同范本

信用卡合同范本

信用卡合同范本信用卡领用合约甲方(发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信用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信用卡的申领1. 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渠道或网点申领信用卡。

乙方应填写申请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资料。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及信用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信用卡申请。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调整信用卡的申领条件和政策。

3.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关于信用卡的领用规定和相关业务规则。

二、信用卡的使用1.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不得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如乙方发现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冒用,应立即通知甲方挂失。

2.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交易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

乙方应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承担因交易产生的全部责任。

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用卡情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信用卡额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额度使用方式,不得超限使用信用卡。

4. 乙方应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还款或拖延还款。

如乙方逾期还款,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合约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可能影响乙方的信用记录。

三、利息和费用1. 乙方在信用卡账户内的欠款,甲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利息从交易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按月计收复利。

2. 乙方应承担信用卡年费、取现手续费、滞纳金等费用。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

银行信用卡合同范本甲方(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持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一、信用卡的申领与使用1.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信用卡章程及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并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

2. 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将向乙方发放信用卡,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卡片及密码,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3.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交易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

二、信用卡账户及交易1. 甲方为乙方开立信用卡账户,记录乙方的信用卡交易明细。

2. 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取现、转账、还款等,交易金额以甲方系统记录为准。

3. 乙方应及时查询信用卡账户交易情况,如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问,应立即与甲方联系。

三、利息与费用1. 乙方逾期还款或未按规定还款的,甲方将按照信用卡章程及相关规定计收利息和滞纳金。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使用情况收取信用卡年费、手续费、超限费等各项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甲方公告为准。

四、还款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按时足额还款,可以通过银行柜台、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还款。

2. 乙方还款时应先偿还上期欠款及利息等费用,后偿还本期欠款。

如乙方还款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甲方有权按照欠款金额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

五、挂失与补卡1. 乙方如发现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冒用,应立即拨打甲方客服电话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生效后,乙方的责任即解除。

2. 乙方因挂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卡的,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手续和费用办理补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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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为审核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发卡种类及信用额度、透支利率、最低还款额、免息还款期等,无论发卡与否及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乙方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3、乙方申请的信用卡若配有副卡的,__张主卡最多可申请__张副卡。

乙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当主卡持卡人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副卡持卡人需对其名下副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均需严格遵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2、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应在使用信用卡前认真阅读《客户使用手册》、《开卡函》,因乙方未认真阅读以上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先办理卡片激活后方可使用。

在卡片激活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乙方的用卡安全。

乙方可通过甲方客服热线等途径设置账户交易密码。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信用卡卡片信息、个人信息及密码(包括交易密码、手机动态密码等),由于乙方保管不善导致上述信息泄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联、维萨、万事达卡、___等银行卡组织、收单银行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可在境外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___或其他银行卡组织受理标识,或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消费;在境外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___或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受理标识的网点或___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___上或甲方网点、___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并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4、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凭卡在境外带有维萨、万事达卡、___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时,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须按预先与甲方的约定输入或无须输入密码,并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但受理终端不支持输入密码的除外;在境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或在境内消费时,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须按预先与甲方的约定输入或无须输入密码,并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凭卡在甲方指定的境内外银行自助设备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时只须输入交易密码;在境内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须输入交易密码并在业务凭证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在境外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须签名并根据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5、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在境内使用信用卡和在境外以银联卡受理方式使用信用卡,以人民币结算(其中,具有外币账户的银联卡在境外受理时,优先以相应的外币结算)。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在香港、澳门及其它受理银联卡的国家和地区以银联卡受理方式发生的交易,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XX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因汇率转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如乙方申请的信用卡是单币种人民币卡片,则信用卡无外币账户,并不能在境外以非银联卡受理方式使用。

下同)在境外以非银联卡受理方式使用信用卡,计入信用卡外币账户,并以相应外币结算,还款时亦同。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现金类交易所产生的其它货币与结算币种的清算汇率依照相关国际组织规定办理。

乙方应按章程载明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跨境交易手续费。

6、甲方允许乙方使用外币现钞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信用卡外币账户欠款,但如乙方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

7、甲方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时,乙方需根据交易金额和分期还款期数缴纳手续费。

分期期数和手续费比例等分期业务规则依据甲方公示、递送资料或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8、一经甲方审批同意发卡,乙方应按章程载明的年费标准及甲方的年费政策按时缴纳年费,乙方未激活信用卡,无需缴纳年费,但乙方以书面、电话录音、电子签名等方式单独授权甲方扣收的除外。

如乙方在账单日后___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甲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为乙方已收到。

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卡片、未收到对账单、未使用卡片等理由拒绝缴纳年费。

9、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交易、还款情况、资信状况及欺诈风险等情况调整其信用额度、透支利率、最低还款额比例、免息还款期或停止用卡,并通过短信或对账单等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信用卡官方客户端阳光惠生活查询利率变动情况。

10、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信用卡官方客户端阳光惠生活、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对账方式查询账户交易情况及相关账务情况。

乙方未收到对账单应通过上述渠道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认可全部交易。

11、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甲方其他种类或等级的信用卡。

12、乙方的个人资料、联系地址、通讯方式或指定的对账单寄送地址等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甲方认可的其它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对账单、函件寄失、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乙方而产生的延误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信用卡账户正常且当期账单日前发生交易或债务尚未清偿,除发卡机构已与持卡人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不含电子现金账户交易情况)。

甲方可向乙方免费提供最近两个月的账单。

乙方向甲方索取一年内纸质账单每年免收一次补制账单手续费。

13.信用卡仅限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本人使用,乙方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将信用卡交由他人使用,亦不得购买信用卡。

如乙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信用卡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卡片的使用(电子现金账户除外)。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信用卡,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被收缴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涉及债务纠纷时,需承担连带清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于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信用卡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信用卡的个人,甲方将5年内暂停其信用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再为其新开立信用卡。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人办理新开立信用卡业务的,甲方将加大审核力度。

人民银行还将上述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乙方承诺,乙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信用卡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将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仅限于持卡人日常消费使用,如持卡人将信用卡中的授信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生产经营、洗钱或其它非正常消费用途,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卡片的使用(电子现金账户除外)。

为确保乙方卡片安全,在出现可疑交易时,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卡片使用(电子现金账户除外),并有权致电乙方,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核实,乙方同意予以配合。

14、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对未能履行章程、本合约项下义务、信用状况恶化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持卡人,甲方有权采取锁定其账户、停止账户使用等相关措施,并可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卡片,并行使追索权。

卡片停止使用或收回后,持卡人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已发生欠款的义务。

15、对超过__个月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甲方有权调减信用额度,并提前__个工作日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乙方。

16、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所持信用卡具有电子支付功能。

电子支付包含网银支付、协议支付、手机支付、快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网关支付等支付类型。

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在首笔交易发生前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甲方将依照监管要求验证持卡人身份、卡片信息等,为交易安全,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同意并授权甲方采取以上行为。

17、乙方同意甲方向其提供信用卡相关服务时,可以通过乙方在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或微信账号等接收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甲方合作机构、增值服务提供方等发送的产品或服务等信息。

甲方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乙方本人。

第三条银联小额免密免签1、乙方同意如乙方所申领的信用卡为带有“闪付”或“_____ ____”标识的银联贷记__卡,默认开通银联小额免密免签功能。

乙方在指定商户进行限定金额及以下的交易时,只需将卡片靠近受理终端感应区即可完成支付,无需验证密码也无需在打印凭证上签名。

2、乙方同意银联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限额以光大银行对外公布的限额为准并可经公告后调整(该限额依据银联业务规则确定)。

乙方可通过光大银行客服电话、阳光惠生活___、光大银行信用卡地带网站、光大银行网点调整“小额免密免签”限额或关闭小额免密免签功能。

第四条电子现金如乙方所申领的信用卡带有电子现金账户功能,请遵照以下条款使用:1、乙方申领信用卡中的电子现金,是指带有电子现金功能的芯片业务(即电子现金业务);电子现金具有快速小额支付的脱机消费功能,即在贴有__卡电子现金受理标识的终端机具上进行脱机消费。

2、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最高不超过中国银联规定的最高限额,账户余额不计付利息,且不挂失。

3、电子现金账户脱机消费交易不需要输入交易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乙方应承担因信用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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