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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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须知

时间: 2013-03-01 07:27:53 点击:1947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

二、贷款置换的要求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良好,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且符合国家一套房、二套房限购政策的。其中以借款人征信报告为依据,属一套房的,按一套房置换,属二套房的按二套房置换,并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乘数和利率执行。属三套房的不予置换;

(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置换;

(四)提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备案后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正式发票等有效购买住房资料和(或)房产证、土地证;

(五)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现房抵押、自然人担保);

(六)贷款置换金额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本金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取千位);

(七)借款人按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资料要求提供资料(详见《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资料一览表》),并增加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余额清单及未来1年还款计划1份。

三、贷款置换的注意事项。借款人申请贷款置换要事先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递交借款申请和资料,公积金中心受理认可后方能办理,以避免原贷款清偿后,不符合贷款置换条件的不能办理;借款人要避免贷款置换过程中非正常原因发生的贷款余额变动,而造成审批贷款与贷款置换金额不符,重新申请;贷款置换虽为同一套房,但在借款人征信报告中出现了两笔住房贷款记录,难免会对以后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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