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奖补政策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现代服务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18〕4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现代服务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现代服务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黔江区现代服务业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四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2018年8月9日黔江区现代服务业扶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扩大服务业产业规模,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补齐服务业产业发展短板,推动全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黔江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且有经营实体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市(区)属国有企业和总部经济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代服务业企业,包括从事科技服务、中介服务、物流仓储会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外包、公共服务等行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科技服务企业扶持政策第四条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第五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其所属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独立核算,且独立运营并对外服务3年以上的,从第4年起,每年以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为基数,按30%的标准另外安排资金给予扶持,最长不超过3年。
第六条经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技术服务企业,两年内购置研发、检测、实验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不予补助,政府补助项目扣除政府补助部分进行补助)。
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达 到均 衡度 , 庆才 算 全 面落 实 了“ 1 ” 体 部 署 , 重 34 总
真 正践行 了科 学发 展观 。对 增长极 、 济 中心 , 管 经 尽
户 的 积极性 , 让更 多 的农 民上 山种树 , 大 山从 沉 睡 把 中唤醒 。 市委 三届 四次全 委会 上 , 来 书记要 求将 在 熙
当前 及今 后一个 时期 ,全 市 中心工 作就 是提 速
落 实“ 1 ” 体部 署和 国发 [0 9 3号 文件 精 神 , 34 总 20 ] 早
难 度不 小 , 是一 项尖 锐 的 挑 战 , 也 但路 数 、 施 比较 措 清晰, 市委 、 市政 府 心 中有 数 , 相信通 过 城镇 化 、 业 工
化 的不懈 努力 是一 定能实 现 的 。 令人 最担 心 、 务 而 任 最艰 巨的是 城 乡统筹 发展 。城 乡统筹 发展 的重 点 在 “ 两翼 ” 农村 、 难点 在农 民增 收致 富 。 目前 ,两 翼 ” “ 集 聚 了全市 5 %的农 村 人 口 、0 1 8 %的贫 困人 口, 民人 农
日建 成西部 地 区的重 要增 长极 、长 江上 游地 区 的经 济 中心 、 乡统筹 发展 的直辖 市 , 城 率先 在 西部实 现全
面小康 。在 中央给予 我们 的 四大 目标 中 , 增长极 、 经 济 中心 建设 强调 的是 高度 和强 度 , 乡统 筹 、 面小 城 全 康 则是 均衡 度 。特 别 是全 面小康 , 是平 均数 , 是 不 而
中发掘 脱 贫致 富 的潜 力 ” 为 做好 “ 作 两翼 ” 七篇 大 文 章之 一来 推进 。去年 1 , 1月 熙来 书记 带 队到巫 溪调 研时 , 溪林 下经济 发展 取得 初步 成效 , 巫 更坚 定 了市 委、 市政 府借 助 森林 重庆 建设 , 发展 林业 和林 下 经 济 让 农 民脱 贫致 富的决 心 和信心 。通 过 近两年 的基层 调研 和反 复琢磨 , 之“ 加 两翼 ” 地 资源优 势 , 力发 林 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9•【字号】黔江府发〔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江府发〔2016〕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6〕16号)相关要求,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江府发〔2015〕21号)的基础上,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区2016年9月30日前的167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清理情况,区政府决定对《关于印发黔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05〕25号)等3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对《黔江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试行)》(黔府令〔2008〕2号)等12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有效期届满的,其有效期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重新起算;对《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03〕17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修订完善并报区政府审定后重新印发施行。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 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 需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9日附件1附件2附件3需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06•【字号】黔江府发〔2018〕40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18〕4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6日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黔江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必须在黔江区注册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重点支持烤烟、生猪、蚕桑三大骨干产业和特色水果、蔬菜、肉牛等特色产业。
第二章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第四条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对新评为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
第五条支持品牌创建。
将每年农业产业化资金的15%左右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标准化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品牌的推广营销。
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3万元;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备案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和市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国家驰名商标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鼓励开展标准化建设,对成功通过市级地方标准认定的,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中获得农产品国家标准化认定的,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4•【字号】黔江府办〔2019〕47号•【施行日期】2019.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4日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部署,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密切农民利益联结,推进“三社”(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融合发展,加强黔江区“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防控,规范“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67号)等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三社”融合发展信贷(以下简称“贷款”)是承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抵押担保发放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30万元、期限1-3年、执行基准利率的信贷产品,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三社”融合发展信贷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是指在深化供销社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程中,由区财政出资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
用于对承办银行发放的贷款出现风险后,按相关程序认定为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部分补偿。
第四条本风险补偿金按照“合理设置、银政共管、风险分担、滚动使用、适时退出”的原则管理,围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财政资金扶持为引导,发挥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创新金融服务“三农”机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精准、特惠的金融服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7〕1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7〕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黔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3日黔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的“三重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
全区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全覆盖、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农村贫困人口在区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50%。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工作动态GONGZUODONGTAI6上旬,原班征求意见小组人员又分赴全县13个乡镇规模企业发放《沙洋县财政系统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整改情况的答复》资料146份,当面对意见建议进行了答复,表示以后会安排财政企业专管员经常深入乡镇调查企业经营、融资需求、项目建设等情况,负责指导企业财务,宣传财政支持企业政策;建立企业项目建设季报制度,进行项目储备,财政企业专管员负责统计上报项目报表,县局按国家产业政策和支持方向,选择列入企业项目库,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跑省进京力度,为沙洋企业争取更多资金;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以QQ 群为媒介,交流工作经验,探讨会计业务,提高财务人员分析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上下沟通方便快捷。
竹山县严把三关强化公务车辆管理刘忠志姚大成今年以来,竹山县严把公务车辆配置、使用、处置关,着力强化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五不批严把车辆配置关。
坚持五不批集中采购制度,源头严控公务车辆配置,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在车辆配置审批上严把五关:一是单位欠帐、或职工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的不审批;二是未通过纪委审查的不审批;三是数量、价格超标的不审批。
对违规超标购置车辆一律收缴划转或拍卖;四是申请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购车资金渠道或规定的指标,不得占用其它专项资金,无相应来源的不审批;五是本级公务购车一律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公正、节约购车,并对车辆一律登记建卡,拍图上网,公开管理。
坚持六标准严把车辆处置关。
一是坚持处置必须达到规定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的标准;二是处置车辆时,将车辆统一交回财政局设置的资产处置平台,统一组织评估,统一组织集中公开交易,收入入财政专户,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车属单位的资产更新改造;三是车辆报废由车辆管理所出具强制报废检测报告,然后将车辆收回统一送到规定的报废车辆回收站;四是车辆捐赠、划转必须有相关依据和有关领导批示,方可审批;五是其它车辆损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文书,对车辆有明确认定,否则不予审批;六对不按程序规定违规处置车辆收入一律收缴国库,平衡预算。
做强黔江蚕桑产业 助推农户万元增收
产茧 170, 5 t分别是 20 00年 5 倍 和 1 倍 。目 0 9
前 , 区累计桑 园面 积 达到 86 7 m , 全 6h 2 建成 养 蚕大棚 1 0 个 , 蚕专 用共 育室 2 0 , 20 0 小 3 个 共
蚕 学 通 讯
N e se t r o r c t a i n e w l te fSe iulur lSce c
第 3 1卷 第 2 期 21 0 1年 6月
做 强 黔 江 蚕 桑产 业 助 推农 户 万 元 增 收
曾 平 张玉蓉
( 庆市 黔江区蚕业管理总站 重 490) 0 0 0
施 的“ 重庆 市 高 效 生 态 蚕 业 及 标 准 化 茧 丝绸 出 口基地 建 设 项 目” 我 区挂 牌 启 动 ;0 6 在 20 年, 国家 “ 东桑 西移 ” 目工 程 、 庆市 “ 项 重 十百 千万 ” 优质 蚕 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又 在 我 区 先后 实 施 ,07 市外经 贸委 把 我 区确定 为“ 庆 20 年 重 市蚕桑科 技示范 区” 和渝东 南“ 率先 加快” 的试
产 业得 以恢 复性 发 展 。20 —2 0 0 1 0 9年 , 区 我
利用国家退耕还林和森林工程政策 , 大力发 展蚕 桑 产业 , 短 的几 年 内桑 园面积 达 到 短
86 7 m 蚕茧 产量 达 到 l7 0 , 6h , 5 t蚕茧 产量 由
全 市 的第 十八 名跃 升 为第 二 名 。 同 时 , 蚕 养
桑产业 实现 高 质 量、 速 度、 越 式 发展 , 快 跨 20 年 9 , 08 月 区委 、 区政府又出台了《 关于建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1•【字号】黔江府办〔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60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我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区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农委(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土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及其他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年度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金四海
【期刊名称】《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年(卷),期】2010(000)012
【摘要】@@ 为了确保到201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50元,有劳动能力的95%以上农户实现增收万元目标.近日,黔江区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将在三年内整合相关专项资金30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大手笔地帮助农户发展产业,助推10万农户按期实现万元增收目标.
【总页数】2页(P60,41)
【作者】金四海
【作者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黔江区多措并举实施生猪产业支农资金整合 [J], 王明照
2.辽宁出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省财政购机奖励和贴息资金30万元 [J], 周鹏飞
3.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30亿元支持30万亩耕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J], 无
4.黑龙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三年整合超900亿元 [J], 姚冬琴
5.黔江区1.2亿元支持农户万元增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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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增收六策
黔江:增收六策作者:暂无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2年第1期文/本刊记者娄红淑万元增收,是一项需要全民投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的目标。
2010年黔江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9.5%,3万户农户增收1万元以上,综合考核获重庆市先进单位,而经过一年的成长,去年一至三季度,全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幅达到27.8%,位居“两翼”区县第3位,万元增收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
此前,黔江区召开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推进会,区农委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去年1-9月,5.9万农户提前实现万元增收目标,占全区所有农户的66%。
“能取得这样喜人的成绩,全靠‘六增收’这个‘助推器’。
”黔江区农委主任翁天均告诉记者,自重庆市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实施以来,黔江坚持六种理念,即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户户增收、广辟增收门路、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农村改革以及积极主动“走出去”,探索出“六增收”模式,挖出一条增收新路子。
●政策惠农万元增收工作,惠民的政策为先。
黔江区本着这一原则,适时地提出利民惠民的政策。
一是资金支持保障,黔江区投入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资金8.67亿元,对3万户实现万元增收目标的示范户每户补助种苗款500元,面上7万户每户补助种苗款100元。
同时推行“一业一策”,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出台生猪、蚕桑、烤烟三大骨干产业和蔬菜、土蛋鸡、奶牛、猕猴桃、中药材五大重点特色产业奖补政策。
最后,及时兑付退耕还林、农村低保、种粮、农机等涉农直补,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足额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超龄人员保障金政策性转移收入。
●龙头带动在黔江城郊仰头山5000亩现代农业设施示范园,几十名农民工正操作着现代化农具在园内忙碌。
翁天均说,这片示范园是黔江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的一个典型例子。
截止去年,全区农业企业达到130余家,专业合作社达到362家,基本实现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对农业产业和农户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黔江区推行实行“零租金”返租模式,龙头企业在建设产业基地的同时,让当地万余农户在蚕桑、猕猴桃等基地打工,在产业基地幼林地间种杂粮、蔬菜等短、平、快经济作物,获得“租金+务工+经作”三重收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1•【字号】黔江府办发〔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5〕2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区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股份合作、经济合作、新网工程、基层供销社改造重建为重点,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提质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整合资源,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利用网络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购销模式,全面提高我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市级示范社35家,区级示范社100家;新建新网工程网点80个;改造重建基层供销社累计达20个;新建庄稼医院15家;测土配方按区域新建服务网点5家以上;力争全区农产品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生产、加工和营销达60%以上;培训各类人才2000人。
二、工作重点(一)标准化建社,规范化管理,提质增效,壮大经营实体。
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标准,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机制体制进行完善,培养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组织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使之由数量发展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成为管理规范的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实体。
农民万元增收实施方案
农民万元增收实施方案农民万元增收实施方案各科室、审计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结对帮扶农户万元增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党政干部结对帮扶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活动的通知》(石柱委〔2017〕47号)、《关于推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实施意见》(石柱委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是、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精神,振兴“两翼”,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该工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带动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发生重大转变;必将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此,全局帮扶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重大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的统一安排,狠抓帮扶工作落实,确保帮扶农户增收目标实现。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绿大新强”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充分挖掘帮扶村的资源优势,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结对帮扶的新形式工,重点在技术扶持、智力支持、市场引导上下功夫,着眼于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渝东地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作出努力。
三、帮扶对象中益乡光明村21户农民。
局领导每人帮扶2户,其余干部每人帮扶1户。
四、工作目标通过帮扶,确保结对帮扶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9.7%,年均增长950元。
到2012年,结对帮扶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户均收入达到2.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850元。
其中,2017年,20%以上的结对帮扶户实现万元增收的目标;2011年,60%以上的结对帮扶户实现万元增收的目标;2012年,95%以上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户实现万元增收目标。
黔江区蓬东乡创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服务工作机制
黔江区蓬东乡创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服务工作机制核心提示: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是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两翼”地区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的一场革命,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面对这一个重大课题,黔江区蓬东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实际,创新思路,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全市首个助推万元增收的“阳光直通车”应运而生,由此拉开了零距离服务农户万元增收的序幕……零距离服务群众“您好!是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直通车吗?我想详细地了解一下,这段时间杭白菊管理方面的技术……”近日,黔江区蓬东乡万元增收工程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团队,接到了蓬东乡蓬勃村四组杭白菊种植大户代安荣打来的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感觉三言两语解释不清楚,便乘坐快速服务车赶往他家现场指导。
看到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他的家里,代安荣颇有感触地说:“乡里的万元增收工程直通车真是方便了我们群众。
”“3年后能不能让有劳动能力的农户95%以上实现万元增收,考验着蓬东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
”蓬东乡乡长向前告诉记者,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既是政治责任,又是历史使命。
那么如何确保这一目标顺利实现呢?面对全乡有限的耕地资源和林地资源,蓬东乡党委政府在全方位制定产业规划、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着力在服务上做文章,组建了4个专业团队、开通了一部热线电话、配备了一辆快速服务车、成立了一所技术培训学校,推出零距离服务老百姓的万元增收“阳光直通车”工作机制。
据悉,蓬东乡“阳光直通车”于5月11日开通,仅12天时间,共接到农户咨询电话100多个,答复解决了有关万元增收遇到的困难的求助65项,有效解决了农户产业规划盲目、技术信息闭塞、土地流转困难的问题,推进了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顺利实施。
组建4个团队“抓万元增收,关键在人。
”这是该乡党委政府一班人在研究万元增收工程中形成的共识。
于是,该乡根据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组建了综合协调团队、统筹规划团队、信息技术团队、市场营销团队等4个专业团队。
重庆市黔江区万元工程促林农致富调查
重庆市黔江区万元工程促林农致富调查刘万平【摘要】@@ 龙头企业助推"两翼"农户增收rn重庆市黔江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宜桑宜蚕,被业内专家誉为"全市生产优质蚕茧难得的一块宝地".近期,该区做出惊人之举--积极加大林业投入,拟带动3万户林农户均增收1万元!【期刊名称】《中国林业产业》【年(卷),期】2010(000)006【总页数】1页(P57)【作者】刘万平【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龙头企业助推“两翼”农户增收重庆市黔江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宜桑宜蚕,被业内专家誉为“全市生产优质蚕茧难得的一块宝地”。
近期,该区做出惊人之举——积极加大林业投入,拟带动3万户林农户均增收1万元!该区林农万元增收工程所需种苗均以龙头企业无偿提供或企业、林农各承担一部分的方式予以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林农实现万元增收资金短缺的窘况。
龙头企业均与林农签订了产品回收合同,制定了收购的最低保护价。
目前,该区以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公司为依托,已在石会、黑溪、白石、濯水等19个镇乡完成以虎杖、青蒿种植为主的林(桑)药基地1.58万亩;以浙江省桐乡市大通工贸公司为依托,在水田、濯水、蓬东等乡镇建立杭白菊引种试验基地0.5万亩;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在马喇、五里、金洞、邻鄂完成以天麻、党参、白合、白术为主的中药材基地0.2万亩;以黔江区蚕业公司为龙头,新建蚕桑基地3万亩;以鑫丰板材有限公司、银象木业公司为龙头,新建速丰林基地1.8万亩;以绿色村庄建设为载体,新建林果基地1.4万亩,改造低产核桃基地0.5万亩;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依托,绿化美化景观林1万亩;以森林工程为载体,建成武陵花香花卉苗木基地0.5万亩。
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农户增收近年来,黔江区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快速实现机构落实,成立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确保林农万元增收工程顺利推进。
加强资金管理,除市上的资金外,该区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林下农村种养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补助,并针对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街道镇乡建立了激励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享受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免收农户生产、加工销售农林产品所产生的全部税收。
黔江区农户万元增收大丰收
黔江区农户万元增收大丰收
翁天均
【期刊名称】《重庆行政》
【年(卷),期】2011(000)004
【摘要】自2010年市委、市政府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以来,我区紧密结
合区情,坚持推行“3+X”模式,坚定不移地推进“200万头生猪、30万担蚕茧、30万担烤烟”三大骨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水果、蔬菜、茶叶、药材、特种养殖
五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努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
【总页数】2页(P29-30)
【作者】翁天均
【作者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农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
【相关文献】
1.黔江区万元增收工程实施现状与思考 [J], 刘章
2."两翼"万元增收——渝东两翼农户实现万元增收的路径分析 [J], 唐征
3.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J], 金四海
4.民族地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探析——以渝东南翼黔江区、石柱县为例 [J], 范远江;袁淑清;李国政
5.黔江区1.2亿元支持农户万元增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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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奖补政策
(摘要)
一、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一)三大骨干产业
1、生猪补贴政策
(1)生猪良种补贴。
对原种猪场、祖代种母猪60头以上的祖代猪场,按基础种猪年20%比例淘汰不合格种猪,补齐合格种猪,分别给予2000元/头、1500元/头的补助;凡在区内祖代猪场购买合格二杂母猪5头以上,用于商品猪生产的养殖场(户),给予400元/头的补助;人工授精每配准1胎母猪,只收取技术服务费15元,其余由财政补贴;对能繁母猪按1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2)规模猪场补贴。
对年初备案饲养二杂母猪20头以上、标准化圈舍24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自繁自养商品肥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场,按出栏1头肥猪20元的标准给予饲料补贴(以产地检疫证明为准)。
(3)扶持防疫体系和科技推广。
对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免费防治。
对二级扩繁场和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按每头基础种猪50元的标准补助疫苗(除免费疫苗外的疫苗)和医疗药品,对生猪防疫按0.5元/头实行材料补助。
(4)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金制度。
对能繁母猪、商品猪进行保险,商品猪保费标准为30元/头(养殖业主承担9元/头,财政承担21元),能繁母猪保费标准为48元/头(养殖业主承担8元/头,财政承担40元/头)。
2、烤烟补贴政策
(1)实行产前投入、产后补贴。
产前烟农每种1亩烤烟自筹或贷款250元,凭烟农贷款凭证或现金供给烟农配方肥料(复合肥100斤,硝酸钾或氮钾复合肥30斤,有机肥30斤,提苗肥10斤);产后烟农亩产达250斤以上,每交售1斤烟叶补贴1元。
(2)育苗补贴。
烟农自己育苗,区烟草分公司无偿配套种子和浮盘、地膜、基质。
烟农每种1亩地膜烟,区烟草分公司配套地膜6斤,
(3)烟机补贴。
烟农每购买1台烟用旋耕机,政府补助30%,区烟草分公司补助30%。
3、蚕桑扶持政策
对新建桑园并达到产茧要求的,每亩每年补贴200元。
无偿为农民提供优质桑苗。
新建小蚕共育室每个补助7000元,室外养蚕大棚每个补助500元,每个室外养蚕大棚配套2套纸板方格簇,每套补助100元。
对年产50担、100担、200担的业主、大户,分别按500元、1500元、3000元的标
准给予奖励,对年产千担蚕茧的村,奖励3000元。
(二)示范片
街道镇乡按20万元进行补助扶持。
(三)农户
对当年达标的农户,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种子、种苗、设施等补助,每户补助500元。
由街道镇乡进行初步验收;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再进行复核。
区上按达标的农户数量与街道镇乡统一结算,街道镇乡可以根据农户产业的不同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确保兑现到农户。
(四)防疫体系建设
建立100万元的防疫专项资金,主要补助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疫苗、消毒药品。
(五)良繁体系建设
对市、区规划的且达标的肉牛、奶牛、鸡种繁场每个给予30万元的补贴。
(六)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1.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200户达标的补助资金5万元,带动农户500户达标的补助资金10万元,带动1000户以上达标的补助资金20万元。
2.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申报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补助
2万元。
3.新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良好、利益分配合理并完善税务登记、取得企业法人条码、建立银行账户,入社社员达50户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实现目标任务达标,一次性补助资金1万元。
4.对新创获国家级驰名商标1个一次性补助资金100万元、获得国家著名商标补助50万元、获得国家著名品牌补助20万元,新创市级名牌产品1个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
5.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外出参加各类展销会,对统一组织参加区外参展的,给予一次1000元的补助。
(七)森林旅游
对新建星级农家乐,达到市级标准、带动10户农户增收,补助1万元;达到国家级标准、带动20户以上农户增收,补助2万元。
对新建的农林旅游示范点、达到市级标准、带动20户农户增收的,补助2万元;达到国家级标准、带动50户农户增收的,补助5万元。
(八)市场网络建设
建立1个区级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收集、发布、挖掘农副产品商业购销信息,实现区域内大宗产品上网促销的,补助建设单位5-10万元。
(九)镇乡激励政策
对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工作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后,按达标农户每户50元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作街道镇乡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补助和对农户的奖励。
二、税费政策
(一)参与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龙头企业加工销售农产品新增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
农户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所产生的税收全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享受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良种、农资、农机等相关补贴政策。
(三)鼓励农户新造林,免收育林基金。
对新建的农林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的镇乡农贸市场,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免交市政府设立的各种规费。
三、信贷政策
(一)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发展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项目,符合信贷条件的,带动农户200户以上,鸿业担保公司给予贷款担保,财政给予3%的贷款贴息。
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林权等抵押贷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对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新增贷款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全额返还金融部门。
(二)农户实施万元增收工程所需小额贷款,政府给予5%的贷款贴息。
(三)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带动农户100户、本年度实现30%的农户达标的,给予5-8万元/人两年期再就业贴息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