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后续监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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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介绍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介绍

❖上世纪90年代起,进口机电产品中的旧机电产品逐 年增加,2003年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达25亿美元, 不合格金额6800万美元。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日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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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入世后,国家对货物进口行政审批越来越少,为适 应入世要求,与国际做法一致,国家质检总局相继 制定和出台了14份有关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摘要
❖通过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出台的 背景、政策制定的依据及意义、政策的基本 内容和要求以及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的相关 注意事项的全面介绍,以期各国际贸易关系 人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 验监管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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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发展,机电产品的 进口不断增加,进口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不断 发展和完善。
收用货单位销售、使用旧机电产品活动全过程的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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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相关注意事项:

1.备案时机:应在合同签署之前或设备决定引进之 和
前进行备案; 2.未经备案的设备不要拆卸;

3.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发运货物;

4.企业应事先了解货物的新旧状态,并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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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束语
❖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是国家质检系统的一项 重要行政业务,更是国家对外商实物投资进行宏 观调控、保护国内机电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 如何理解和领会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 各项政策,对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贸易关系人都 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凡属2003年第124号公告内《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 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后续监管流程图.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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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16:20:4116:20:4116:2012/1/2020 4:20:41 P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12.116:20:4116:20Dec-201-Dec-20
•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16:20:4116:20:4116:20Tuesday, December 01, 2020
• 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下午4时20分41秒下午4时20分16:20:4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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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后续监管流程图
综合科拟定《监管计划》 报送主管处领导审批 组成监管小组 下发《监管通知单》
现场监管
是 存在问题

出具《监管报告》
签发《整改通知单》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12.120.12.1Tuesday, December 01, 2020
• 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20.12.120.12.116:20:4116:20:414、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 ts. If I'd gone alone, 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 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流程图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流程图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流程图2010-01-27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流程图(打开或下载)备注11、进口法检机电产品:列入必须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口机电产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口机电产品。

其中,进口成套设备的进口单位应在成套设备进口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合同备案。

备注2由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按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检疫规定实施。

备注31、收用货单位应在进口机电产品海关放行20日后,向该机电产品使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2、申请检验时应提供的基本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

3、申请检验时应提供的其他必要文件包括:1)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正本)以及《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2)进口电池产品:《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

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4)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5)进口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进口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境外捐赠的医疗器械须随附境外捐赠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办理的捐赠机构及其捐赠医疗器械相关备案批准文件。

6)有环保要求、有能效标识要求的进口机电产品:相应证书、证明、声明等资料。

备注41、产品检验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完成。

现场检验至少应执行以下项目:标记信息核对、运输包装情况、开箱检验、单证符合性核查、产品新旧状况检查、质检总局及湖南检验检疫局要求进行的其他检验项目。

木质2、包装检疫对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口机电产品、需实施检疫的,根据检验检疫监管部门的要求,将货物运往指定地点接受检疫。

装载货物木质包装的集装箱的箱门须在检验检疫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开启。

备注51、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对于经检验属于或含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进口机电使用单位须申请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并将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书送交检验检疫监管部门。

进口国外旧设备如何操作?旧机械进口手续思路指南

进口国外旧设备如何操作?旧机械进口手续思路指南

进口国外旧设备如何操作?旧机械进口手续思路指南进口国外旧设备如何操作?旧机械进口手续思路指南机电产品的定义:机电产品是指使用机械、电器、电子设备所生产的各类农具机械、电器、电子性能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机具。

一般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

那么什么是二手设备?(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申报流程:(一)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属禁止进口产品,海关不受理申报。

(二)如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三)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

(四)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企业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声明》向主管海关申报。

(五)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且属于“出口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结转复进口”情形之一的,企业应提交《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声明中的产品信息应与申报资料相符。

进口旧机电产品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附装运前检验目录)

进口旧机电产品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附装运前检验目录)

进口旧机电产品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附装运前检验目录)在进口机电产品时,通常会根据商品编码判断产品涉及的海关监管证件。

然而,有一类机电产品比较特别。

如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HS编码为8419409090),监管证件代码为“A”,即实施入境检验检疫。

但进口此归类项下的旧机电,不仅需要实施入境检验检疫,进口单位还需持商务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另外,建议在报关单填报时,将“可使用年限、残值率、已使用年限、原价”填入报关单备注栏,以便为海关做估价工作时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8年第5号令(关于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条重点旧机电产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环境的旧机电产品。

对重点旧机电产品实行限制进口管理。

”实施限制进口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列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范围,根据《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对其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实施限制进口管理的旧机电产品类别主要有:旧化工设备、旧金属冶炼设备、旧工程机械、旧起重运输设备、旧造纸设备、旧电力电气设备、旧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旧农业机械、旧印刷设备、旧纺织机械、旧船舶、旧硒鼓、旧X射线管。

如何判定是否为限制进口管理旧机电产品判定是否属于限制进口管理的旧机电产品,要依据《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以2020年为例如下(摘自商务部、海关总署2019年第65公告):如何办理《进口许可证》由旧机电产品的最终用户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单据如下:(一)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限证明材料。

(五)申请进口单位提供设备状况说明。

(六)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

商务部网站申请入口:/申请流程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特别注意事项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或“非一批一证”管理。

二手设备进口操作流程旧机电进口操作注意事项旧机电备案流程

二手设备进口操作流程旧机电进口操作注意事项旧机电备案流程

二手设备进口操作流程/旧机电进口操作注意事项/旧机电备案流程随着我国成为全球制造加工中心的确立。

国内对二手机械的需求量大幅增加。

尤其是以江,浙,上海,广东,福建,京津等沿海地区最为明显,深圳二手机械,机床进口量已在广东以至于全国的排名都在第一位。

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清关代理多年,二手机械旧机电的进口许可证,旧机电备案的审批比较烦琐。

需要提供多种资料和文件,审批的时间也长。

有朋友在进口二手机械前应该多了解相关的程序和流程。

应该在发货前提前办理到相关的手续和文件,这样才不会在进口的时候因为无证进口而导致无法进口。

1、为你的旧设备进行HS编码归类.然后确认你的设备的监管条件,因为有的旧机电设备是国家禁止进口的.2、确认后去省商检局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3、准备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网上进行申报。

4、申报时需注意:旧设备规格型号后必须填写生产年份;在“企业情况说明栏”里、填写企业申请报告,如内容过多,则必须写明以下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尤其是进口该设备的用途,该设备的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观在状况等,如生产制造日期较早。

必须做出特殊解释说明。

5、市机电办根据进口申报的机电产品商品编码,对照《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进行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或在网上进行转报、由国家机电办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6、在网上显示“已批”后、请企业携带已盖章的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以及上述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到市机电办或国家机电办领取证件。

总之旧设备进口比较麻烦,建议各为朋友应找一家有实力和经验的报关行,专业代理。

二手机械备案的具体材料如下:1、申请资料包括: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的二手大型成套设备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旧设备进口流程

旧设备进口流程

旧设备进口流程:预备案→中检→换证→口岸报检报关→属地商检局下厂验核《预备案》一、备案基本要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

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

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

进口旧机电产品需在货物原使用地进行装运前检验,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三、备案范围凡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申请备案,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注意: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先查看HS编码是否属不予备案范围(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四、备案结论(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

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

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为使您能尽快地办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等相关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相关表格均有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第二十七条 分批装运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进口旧机电备案证明文件正本附页和有 效清单上办理核销。未核销完毕的,留存复印件并将正本返回报检人,全部核销完毕后将正本收回。
第二十八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由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到货检验,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负责检验。
第二十九条 需异地实施检验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后,应当及时将核销完毕 的《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及其正本附页或者《备案书》(正本)及其正本附页、《装运前预检验报告》(正本) 和《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报检资料及《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三联寄送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 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包括: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 等。
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凡涉及国内证件类的资料,请携带原件方便核对。 初次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的企业人,请提交两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余下文中无具体要求的资料则为一 式一份,大小统一为A4幅面。 (一)备案申请 ●基本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委托书》; 2.《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3.《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申请人、收货人营业执照副本(最新版本)复印件; 5、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解除监管”除外); 6、《旧机电产品进口来源自我声明》。
备案办理
基本要求
所需提交资料
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委托书》、《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及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许可变更申请书》为标准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或删减,且所有内容都需填写清楚,且须用 电脑填写及打印,不得手填或手改。申请资料只需递交一份即可(进口旧挖掘机除外,详见下面具体要求),以 下所需递交的资料除照片外一律须核盖申请人公章。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87号)(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1号公布,根据201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者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

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商应当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对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

第二章装运前检验第七条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其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申请主管海关或者委托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
医用电子
• 一、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 (一)心、脑、肌、眼仪器设备 • (二)心电、生理示波及记录仪器 • (三)监护仪器 • (四)心电遥测仪器 • (五)治疗急救装置 • (六)血液测定仪器 • (七)气体分析测量仪器 • (八)电子体温、压力测量装置 • 二、医用超声仪器 • (一)超声诊断仪器 • (二)超声治疗仪器 • (三)超声换能器 • 三、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一)激光诊断仪器 • (二)激光治疗仪器 • (三)激光检测仪器
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法对纳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 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 证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的电 子信息产品实施口岸验证和到货检验。海 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 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
检验依据与内容
• 十五、记录显示仪 • (一)记录仪 • (二)显示仪 • 十六、信号源 • (一)低频信号发生器 • (二)高频信号发生器 • (三)超高频信号发生器 • (四)微波信号发生器 • (五)功率信号发生器 • (六)扫描信号发生器 • (七)频率合成器合成发生器 • (八)功率放大器 • (九)数字信号发生器 • (十)其他
previous procedure of CCC.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
How?
➢Labeling: print from now ➢Certification: waiting for the
detailed rules ➢Surveillance: from 1.March, 2007,
just for label, and SD监管体系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须知及流程图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须知及流程图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须知为了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制度。

凡进口旧机电产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和规定如下:一、备案范围及权限1、凡进口旧机电产品(含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应在合同签署之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

未经备案,不准入境。

2、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监管处负责全省(不含宁波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和须由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初审工作。

二、备案准备1、申请人应在申报前明确以下事项:(1)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对备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2)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0万以下罚款。

(3)进口旧机电产品的H.S编码,经海关部门确认。

2、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一式三份);(3) 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4)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使用地官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最后年度检验报告,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进口的文件;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4.28【实施日期】2018.05.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1号公布根据201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者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

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

CIQ01附件2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

CIQ01附件2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

CIQ01附件2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附件2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1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序号 1产品目录或范围管理措施《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施条例》规定通知海关作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予处罚2 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同上视器等3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同上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4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同上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管理措施表2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旧机电设备/产品序号 1设备/产品名称化工生产化肥装置,化工原料生产装置,检验,确认旧机电设产设备,化工生产用空气泵或备安全、卫生、环保真空泵、压缩机、风机、提净要求能够符合我国法塔、精馏塔、蒸馏塔、热交换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装置、液化器、发酵罐、反应未实施装运前检验擅器,与以上设备自进口的,检验检疫配套的控制系统、输送系统、机构应按照《商检法设备/产品涉及的范围及描述管理措施检测设备实施条例》规定通知海关作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予处罚2 能源、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轮、水轮、同上力设备风力、燃气、燃油发电机组,空气及其他气体压缩机械,制冷机组及热泵,与以上设备配套的控制系统、变压系统、传导系统、检测设备3 电子工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半导体单同上业专用晶柱或圆晶的设备,制造半导设备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设备,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设备,在印刷电路板上封装元器件的设备,与以上设备配套的控制系统、输送系统、检测设备4 冶金工包括但不限于:冶炼设备,压同上业设备延加工设备,焦化设备,碳素制品设备,耐火材料设备,与以上设备配套的控制系统、输送系统、检测设备5通讯设包括但不限于:光通讯设备,同上备移动通讯设备,卫星地面站设备,与以上设备配套的控制系统、检测设备6建材生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生产、制同上产设备品设备,玻璃生产及加工设备,人造纤维板生产设备,与以上设备配套的控制系统、检测设备7工程施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叉车、同上工机械升降机,推土机,筑路机及平地机,铲运机,捣固机械及压路机,机械铲、挖掘机及机铲装载机,打桩机及拔桩机,凿岩机及隧道掘进机,工程钻机8金属切包括但不限于:加工中心,单同上削机床工位组合机床及多工位组合机床,车床,钻床、镗床、铣床、攻丝机、磨床、刨床、插床、拉床、切齿机、锯床、切断机9金属非包括但不限于:激光、超声波、同上切削机放电等处理金属材料的加工机床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弯曲、折叠、矫直、矫平、剪切、冲孔、开槽机床,液压、机械压力机10纺织生包括但不限于:化纤挤压、拉同上产机械伸、变形或切割设备,纺织纤维预处理设备,纺纱机械,织机,后整理设备11 食品加包括但不限于:奶制品生产设同上工机械备,饮料生产、灌装设备,糕点生产设备,果蔬加工设备,制糖及糖果生产设备,制酒设备,肉类加工设备12 农牧林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同上业加工收割机、棉花采摘机、机动植机械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木材加工设备13 印刷机包括但不限于:制版设备,印同上械刷设备,装订设备14 纸浆、造包括但不限于:纸浆设备,造同上纸及纸纸设备,纸或纸板整理设备,制品机切纸机,纸、纸板及纸塑包装械。

入境机电产品报检程序-成套设备报检一.

入境机电产品报检程序-成套设备报检一.

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套设备
(四)进口成套设备
1、预报检登记 预报检时间:在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后30日内 预报检地点:设备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 预报检登记递交资料: (1)合同或者协议 (2)设备清单 (3)进口计划 (4)相关技术资料等,
50000吨自动化涂料生产设备
(四)进口成套设备
2、装运前预检验 装运前预检设备范围: (1)大型成套设备 (2)在国内不具备检验条件 (3)到货后不能进行解体检验的一般成套设备。
家具生产成套设备
(四)进口成套设备
2、装运前预检验 商检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出检验人员参加或 者组织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
出国预检依据: 《出国预检验、监造或监装检查要点》
家具生产成套设备
(四)进口成套设备
报检流程: 进口大型成套设备的收用货单位制定检验计 划和实施方案——《检验大纲》
“检验大纲”法律依据《进口成套设备的检 验要求》 商检机构依据《检验大纲》实施监督检查。
(四)进口成套设备
报检流程: 大型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督管理包括: 1、预报检登记 2、装运前预检验 3、口岸登记 4、到货检验 5、监督管理




入境机电产品报检程序-成套设备一
主讲人:汪鼎喜
入境机电产品的报检
入境机电产品报检分为:
1、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电产品的入境报检; 2、旧机电产品入境报检; 3、进口电池产品的入境报检; 4、成套设备入境报检。
(四)进口成套设备
大型进口成套设备定义: 通常指进口的能够生产、制造、加工某种能 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系列化机械电 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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