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路桥工程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路桥工程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工程项目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每位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第五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责任,必须站在公司安全第一的立场上,积极有效地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安全评估、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三重一大”安全管理制度,即重责任、重措施、重教育、大宣传。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做好施工前的安全评估工作,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各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工作,并做好事故信息报告。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成立,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桥梁工程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桥梁工程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桥梁工程部门的员工、设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各类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桥梁工程部门的所有员工和施工现场,具体执行事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三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桥梁工程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负责人应当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六条施工项目经理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经理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施工业主应当加强对桥梁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工程部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按照工艺要求和安全标准操作工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做好安全记录。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九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明确各项工程的安全生产要求。
标准应当包括施工作业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当穿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装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道路桥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道路桥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摘要:现阶段我国对于道路桥梁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逐渐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兴起大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但是,由于道路桥梁工程建设一般环境复杂,安全管理影响因素较多,因此本文就如何做好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论述,旨在强化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道路桥梁;施工;安全;隐患;影响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施工安全管理成为衡量一个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将造成人员安全或经济财产损失,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必须实施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以消除事故隐患,科学运用安全管理方法,降低发生建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避免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从而保证整个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1]。
1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施工安全管理是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1)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可以为路桥施工现场人员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路桥行业的全面发展。
(2)施工安全管理是路桥领域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可以促进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3)对路桥施工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控制施工现场的潜在风险,确保施工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路桥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条件,确保路桥施工质量,从而提高路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路桥工程安全管理难点2.1 施工安全制度不完善或未落实当前在路桥施工现场管理的发展中,施工企业往往仅从经济利益出发,将进度和成本放在首位,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足,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以及水平不高,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这是不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导致的。
另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能力弱,未能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增加了安全隐患。
为了控制成本,一些路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有限,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影响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桥梁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相关安全管理,包括桥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租赁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桥梁工程建设单位负有对桥梁工程建设安全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严密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十条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桥梁竣工后建立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桥梁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运营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桥梁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
第十二条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桥梁的运营管理工作,对桥梁运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运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桥梁的运营管理规程,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桥梁的运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桥梁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桥梁工程的施工和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路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桥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桥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路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路、桥梁、隧道等路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和验收。
第三条路桥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二)科学合理: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效益。
(三)公开透明: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到人:明确项目各方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第四条路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二)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三)组织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四)组织项目实施、监理和验收;(五)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二)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三)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四)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大纲进行监理;(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三)对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等进行审核和监督;(四)参与项目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第八条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二)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支持;(三)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咨询。
第九条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路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主要职责包括:(一)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质量考核;(三)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查处。
铁路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铁路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铁路路桥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管理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质量至上,信誉第一。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耐久、可靠、适用。
(三)科学组织,高效施工。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科学配置资源,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精细管理,降低成本。
加强施工成本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施工管理机构与职责(一)铁路路桥工程施工由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应设立施工现场管理组织,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项目法人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施工准备(一)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进度、安全措施等内容,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
(三)项目法人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四)项目法人应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施工所需的物资、设备、资金等资源及时到位。
第五条施工过程管理(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法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法人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六条施工质量控制(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项目法人应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员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确保事故的迅速处理和善后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各个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工程建设单位及其经理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公路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解决,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设计工程建设方案,确保施工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其安全作业。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路工程特点制定。
2. 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2.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机械设备管理1.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 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六、事故处理1.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
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奖惩机制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工程建设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有效保障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建设中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科学的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道路工程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五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科学规范、程序完善、监督有力,确保人员、资金、设备等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作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划分职责、明确权限,形成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七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设置,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的推动、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道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施工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运营等活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企业是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六条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有权获得劳动保护和安全培训。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条企业应当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路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路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桥工程项目的全体员工,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路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四条路桥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项目经理是路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路桥工程项目部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用气等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畅通。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止坠落物伤人。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二十条路桥工程项目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 包括内部和外部承揽的各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安全专家、项目经理、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具体的日常安全工作, 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落实, 确保安全管理有效执行。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确保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施工, 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项目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消除或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和危险。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路桥公司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路桥公司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根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八严禁”(一)严禁在危险区域设置“两区三场”严禁在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设置办公区、生活区和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
(二)严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管理需要。
(三)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严禁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五)严禁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六)严禁未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监理单位应审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的,不得签发开工令。
(七)严禁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必要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必须落实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和技术人员现场值守。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规与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务必无条件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展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三条本项目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具体领导与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劳务作业队要设置兼职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五条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死亡率在0.009%下列,重伤率在0.020%下列,年人均施工安全事故缺失在60元下列,年平均单机(指有轮机械)单车事故缺失在1000元下列。
第六条为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目标,项目部对各劳务作业队实施经常性检查与定量考核。
1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从人力、物力与资金上给予保证。
4.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工作。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道路工程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道路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道路工程项目中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1.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定期审查和更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培训和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协助管理委员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队伍参与道路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道路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布置、防护设施设置、作业流程规范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安全制度执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4. 安全检查监督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报告安全管理委员会。
五、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设置安全带或警戒线,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 废弃物处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施工现场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提供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
六、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控在道路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措施。
桥梁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桥梁工程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桥梁工程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桥梁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人员。
二、安全生产责任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新进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措施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2. 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盲目指挥。
4. 对于高风险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由专业人员监督执行。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紧急疏散、救援和报告程序。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与评价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保障施工人员和通行车辆的安全,加强对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和通行的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厂家技术负责人牵头,由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全面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公路工程的安全性。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第七条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程,确保实施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计划书,明确工作方案和措施。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新。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危险设备和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归档和更新。
第三章灾害事故处置第十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应急抢险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技能培训。
路桥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事故 的后果 ,而是在企业利益 的驱使下存在侥幸 心理 ,
安全 意 识 不高 。
( 责 任 不 落 实 ,~ 些 施 工 项 目由 于 存 在 层 层 转 包 的 2)
违法现象 ,导致安全责任不明确 ,安全责任不能落实。
( 素 质 不合 格 、 操 作 不 规 范 ,由 于 很 多 施 工 人 员 本 3)
识淡薄。
( ) 筑 安 全 生产 激 励 机 制 不 足 够 。 由 于 政 府 和 建 设 4 建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对 没 有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的企 业 缺 乏有 力 度 的奖 励
政策和激励措施 ,导致施工企业 主动抓 生产 的积极 性不 高 ,
对 安 全 生产 不 重视 ,安 全 生产 投 入 不 足。
( 1)施工周期长 、露天作业 多、受 自然环境和气候 条 件 影 响 大 ,特 别 是在 风雨 季 表 现更 为 明 显。 ( 2)路桥 工程施工 的条件 差异很大 、可变 因素多 ,每 个工程的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因素都干差万别。
( 立 体 交 叉 施 工 、 高 空 作 业 多 ,路桥 施 工 时在 同 一 3) 个 工作 面 可 能 存 在 多 个 工 种 的 交 叉 作 业 ,增 加 了 安 全 管 理 的 难度。
理 ,加强安全教育 ,例行安全检查。
12 桥 施 工 工程 安全 生 产 管理 中存 在 的 问题 . 路
( 法律法规体 系还 不完善、针对性不 强。例如对安 1)
全检 查 中 的违 纪 违 法 问题 有 时 不 能 及 时 严 厉 地 惩 处 ,起 不 到 警 示和 教 育 的 目的。 ( 传 统 落 后 的 管理 思 想 依 然 存 在 ,特 别是 中 小 型 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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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以防为主, 防治结合,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 力争实现无伤亡事故的目标。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 结合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凡在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绿化、站房、交通设施、机电安装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试验、监测及监控等) 的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等)及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三、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制度、各项专业工程作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
四、各参建单位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要充分运用书刊、多媒体、墙报专栏、学术交流以及专家授课等方法, 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康杯”劳动竞赛等。
五、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器具、供配电设施、消防器材、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测试, 保证良好运转和正常使用, 确保安全。
六、随时掌握气象信息, 做好预防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措施。
七、提倡和鼓励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进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先做试验,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参观学习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
九、各参建单位必须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在状态。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安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两路二环领导小组组长袁周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两路二环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马长青任副组长,副组长成员还包括各相关单位法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处,由市住建局常务副局长、市两路二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强仕超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二、根据各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和责任。
三、贵阳市两路二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职能机构、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如附图所示。
四、监理公司职责1、监理公司成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为副组长, 其他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小组。
2、安全小组作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 负责传达指挥部、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与指挥部、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及检查工作; 协助建设单位、指挥部对本项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复核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检查月报表》, 每月25日前汇总报送建设单位及指挥部。
4、制定监理公司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制定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以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明确各标段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辖段落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
6、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加以贯彻落实。
7、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地进行自检或抽检, 全年的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 次, 检查结果报建设单位及指挥部。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 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 及时报告属地公安, 安全管理部门,并填写《重大伤亡事故快报》,上报建设单位、指挥部及相关单位。
10、针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季节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 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对出现重大地质灾害或有重大安全危险及隐患的施工点,制定或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
五、施工单位职责1、建立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书记、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 相关科(室)负责人、工区(队)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成员:安全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区(队)长报监理公司核备后即告成立。
2、项目经理作为本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 全面负责本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
与建设、监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与各工区( 队)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明确责任, 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3、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及检查工作。
4、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以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拟定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报项目监理公司批准, 并加以贯彻落实。
6、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尤其对新手、新上岗人员应强制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并向施工人员如实告知施工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项目经理、工区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资格培训, 持有效安全生产上岗证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定期对施工现场,尤其是安全隐患点、易疏忽的安全盲点定期进行检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提出整改意见, 并作记录。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证必须有效。
9、民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受及退库应符合公安部门及交通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采取防火、防风、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针对雨季汛期、夜间施工、高空作业、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础以及出现瓦斯、滑坡、溶洞、隧道大量涌水等重点、难点工程, 应制定相应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必要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1、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纪录(安全检查记录, 整改记录, 民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及领受记录,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纪录, 安全生产日志等), 对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应分门别类, 认真整理归档。
12、及时掌握气象、地质、水文、温度、降雨、降雪、凝冻、风暴和汛情, 对施工人员、设备和施工场地、驻地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防患于未然。
13、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 在1小时内将《重大伤亡事故快报》上报监理、建设及相关单位( 联系电话:0851—XXXXXX)14、每月3日前填写上月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检查月报表》, 报送监理审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减少一般事故;2、无重大责任事故;3、无重大安全隐患;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 重伤率小于0.5‰( 施工单位职工、民工);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四章强制性安全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 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严禁酒后作业和在易燃场所吸烟、煮饭和烤火取暖。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和交叉作业时不得随意投掷物料。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现场施工作业。
3、安全人员要随时阻止非生产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或危险警戒区域, 以免造成误伤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严禁在爆破装药现场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一、驻地办公室、住房或有人员出入的临时设施应避开河谷、冲沟、悬崖、陡壁、滑坡、不稳定山体、泥石流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应选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2、施工单位承建的合同段应设置项目标示牌, 其标示牌要求有工程项目名称及起讫桩号,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和监督电话。
标示牌要整洁美观、醒目。
3、施工、监理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设施规范整洁, 应有相应的办公室和会议室。
各部门要有工作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计划, 自检体系效果图。
4、办公、生活区应长期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并注意美化环境,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 定期清理, 防止疾病的传染。
5、施工单位服务区在施工现场搭设的生活、生产设施, 在选驻地时, 应根据地形条件, 必须考虑防汛、防雷、防火的要求, 在集中的生产、生活区,必须修筑必要的消防池、配备灭火设备, 规划场地应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并符合消防条例的相关要求。
6、按防火规定, 生产生活房屋应保持必要的安全净距, 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 临时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7、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带入驻地宿舍存放, 一经查出, 按治安管理条例从重处罚。
8、工场、工棚严禁乱接电线, 不准在宿舍工棚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烫斗、电水壶、电饭煲、电炒锅。
9、建筑工棚动火区要做到: 动火区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不动火, 未配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后未熄灭火种的, 有关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10、禁止在工棚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点蜡烛、煤油灯。
11、工地、工棚用电要按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执行。
驻地及生产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架设必须规范, 电力线应绝缘良好, 电力线的间距及高度要满足电力部门的规定的要求, 严禁用裸线。
不得将电线埋绕在钢筋、树林或脚手架上,应设置牢固的临时电杆, 并满足绝缘要求。
二、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 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 并不得擅自拆动。
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2、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安全帽, 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 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 禁止使用。
3、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 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 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