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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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

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

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
申报须知
一、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向工商登记地的同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企业生产经营简况、人员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名称、要紧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方式、涉及职工人数等。

(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填写申报表要求:
1、申请实行以周、月、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可采取适当的工作轮班制度与工作休息办法,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1.66小时;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季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99.92小时;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办法,年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999.68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可采取轮休调休的办法,保证职工全年休息115天(不包含职工按规定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3、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企业各执一份。

三、企业应根据审批意见将具体实行的工作与休息制度写入集体合同或者职工个人劳动合同,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同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30天内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上海市《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40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抄送:市总工会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精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精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单位(公章):
案及相关规章制度表示同意与否,填写“同意/不同意”;
2、经工会同意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每个岗位5名以上职工代表签名;未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所有申请实行岗位人员签名。

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各一式一份):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申请理
由,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工资分配制度、考勤制度,申请岗位的工作性质、职
责范围、涉及职工人数等;综合计算工时的计算周期、工作休息安排和周期内延
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情况);
四、企业工时管理制度;
五、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六、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至少公示5天)的公示反
馈意见(由单位综合);
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注册证、登记证)及复印件;
八、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及上一期批文复印件;
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必须列出管理层级架构图(表);
十、未组建工会或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的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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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的申请报告
XXX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申请报告
XXX:
XXX,成立于***年,是一家专业生产***的民营企业。

公司目前岗位编制人数621人。

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的特殊性以及生产的季节性,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及XXX豫劳安(1995)35号文《关于河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局申请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我司拟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定编人数87人,涉及岗位: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员、采购员、库管员等。

拟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亭定编人数109人,涉及岗亭:生产操作工、机修工、跟班检修员、门卫、食堂厨师等。

我司拟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对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亭,我司将严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划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员工休息、轮休和调休(滚动式轮休),确保员工全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不异,并依照法律划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及加班报酬,以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各项合法权益和企业生产经营举动顺利进行。

妥否,请审查批复
***。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文号: | 下载| 2006-11-21 22:30:34 | 阅读: 2418 ]收藏到: QQ百度新浪365Key天极和讯雅虎google我的电脑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沪劳保福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40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书明书精选3篇

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书明书精选3篇

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书明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施工。

因施工具有连续性、季节性及任务不均衡性等特点,部分工种(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详细申报如下:一、保安,由于维护公司办公区、员工生活区、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平安需要以及工作任务具有临时不确定性的特点,需24小时连续值勤,主要实行三班倒工作方式,休息方式为轮休制。

二、仓库及材料保管员需依据项目施工现场需要担负看管和临时调配物资,由于施工的季节性和任务不均衡性,故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以年度为结算周期,采纳周六、周日倒休、轮休、或施工淡季放假休息方式休息。

三、电工负责整个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及项目部电力系统的布线及维护,由于任务往往具有临时性特点,故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周六、周日轮休方式休息。

四、电焊工、壮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跟工作任务紧密相关,任务紧急时需连续不断的赶工。

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故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

任务紧急时连续工作,施工淡季时放假休息或轮休制。

五、后勤工人,他们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对项目施工现场及公司全部员工服务,由于公司规模大,到施工旺季时为保障后勤工作他们无法按正常标准时间工作,故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轮休、周六、周日倒休及淡季放假休息方式休息。

六、防水工、水暖工及修理工,由于我公司项目多、工程量大,需要进行工地及在施工程项目的工作及维护,受工作任务不均衡性影响,工作时间具有不固定性,因此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倒休和淡季放假的方式休息。

七、司机,因负责工地货物的配送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商务活动用车,其工作时间具有不固定性,考虑到这一工种的特别性,故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受建筑施工行业具有季节性,连续性的特别状况影响、无法真正施行标准工时制度,故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休息方式实行周六、周日轮休;在冬季施工淡季时支配员工集中休息、休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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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抄送:市总工会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报告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报告篇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部分员工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XX]16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

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

3、经营范围:。

(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二、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本单位系(行业描述),基本符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XX]44号)要求的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1、原因及人数中高层人员实行管理责任制,比一般员工要承受更多的责任,工作时间难以界定在8小时之内。

公司按半年或年度业绩对其考核,个人对工作时间有一定自主性,不适合按照标准工作制执行。

申请人数?人。

2、考勤方面公司原则上不提倡管理人员加班,提倡高效率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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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抄送:市总工会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审批办法上海市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审批办法第⼀条为加强本市⼯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市⾏政区域内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作制是指企业因⼯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机动作业,⽆法实⾏标准⼯时制度,采⽤不确定⼯作时间的⼯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时⼯作制是指企业因⼯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连续作业,⽆法实⾏标准⼯时制度,采⽤以周、⽉、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作时间的⼯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时⼯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不定时⼯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第五条申请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时⼯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实⾏不定时⼯作制或综合计算⼯时⼯作制对员⼯⼯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不定时⼯作制或综合计算⼯时⼯作制相关的职⼯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政部门⾃收到申请之⽇起5个⼯作⽇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告知申请单位。

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作⽇内⼀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七条劳动保障⾏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审查,必要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作⼈员到申请单位进⾏核查。

上海市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制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制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不定时⼯作制及综合⼯时制的相关规定上海市不定时⼯作制及综合⼯时制的相关规定陈永为律师/⽂(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1、实⾏不定时⼯作制或综合计算⼯时制的单位要办理审批⼿续。

办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福利保险处、各区县劳动局⼯资科或监察科。

2、受理单位:(1)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福利保险处申办的对象:A本市市属企业及市属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B 投资额在壹千万美元以上或在虹桥、闵⾏、漕河泾开发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C 联营⼀⽅为本市市属企业的本市与外省市联营企业;D 要求实⾏年度综合计算⼯时⼯作制的企业。

(2)其他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申办。

3、受理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实⾏不定时⼯作制:A 企业中的⾼级管理⼈员、外勤⼈员、推销⼈员、部分值班⼈员和其它因⼯作⽆法按标准⼯作时间衡量的职⼯;B企业中的长途运输⼈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仓库的部分装卸⼈员以及⼯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C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员、值班驾驶员等;D其他因⽣产特点、⼯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不定时⼯作制的职⼯。

(2)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实⾏综合计算⼯时⼯作制:A 交通、铁路、邮电、⽔运、航空、渔业等⾏业中引⼯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B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然条件限制的⾏业的部分职⼯;C 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果、蔬菜等⾷品加⼯单位和服装⽣产及宾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D 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影响,⽣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E 其他适合实⾏综合计算⼯时⼯作制的职⼯。

4、需提交的申请材料A《⽤⼈单位实⾏不定时⼯作制或综合计算⼯时⼯作制申请书》⼀份,写明本企业性质及⽣产经营特点及申请理由;B⽤⼈单位实⾏“特殊⼯时制”对员⼯⼯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C⽤⼈单位⼯会或职⼯意见;D营业执照或法⼈证书复印件;E必要时劳动保障⾏政部门会要求⽤⼈单位提供实⾏不定时⼯作制或综合计算⼯时⼯作制相关的职⼯名册、考勤记录、⼯资表等其他材料;5、审批有效期限审批有效期限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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