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流程图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流程图1、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系统”申请备案,网址为:“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如无账号,则先申请账号。
①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起重设备资料③出厂合格证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⑤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1、检查是否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申请表、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经审批的安装方案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1、由安装单位在网上填写安装申请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需有安装、使用、监理单位的公章和签名意见,并有安监员签名意见4、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及维保合同。
8、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网上填写)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由使用单位在网上填写使用登记申请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3、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4、《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手册)5、操作人员配备和资格证(上岗证)1、由拆卸单位在网上填写拆卸申请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需有安装、使用、监理单位的公章和签名意见,并有安监员签名意见4、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建筑施工井架物料提升机报装与检测流程图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产权单位在申请备案前,应先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系统”申请帐号,然后向备案机关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激活帐号。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2篇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一)随着广东省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起重机械在工地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介绍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意义和实施措施。
首先,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建筑起重机械作为重要工具,在建设工程中起到举重、运输、安装等重要作用。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
因此,建立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对起重机械的日常巡检、定期维修和使用培训,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其次,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提高工程运作效率。
通过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监控,可以及时了解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和运行状况,进而有效规划和调度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为了实施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对广东省范围内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登记和档案管理,包括设备型号、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信息。
2. 制定管理规范: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3. 加强巡检和维护: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 建立培训机制:对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 完善监控系统:通过建立起重机械的实时监控系统,监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运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定规范、加强巡检和维护、建立培训机制和完善监控系统等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和利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广东省的建筑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二)随着广东省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指引
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指引简介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是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中心开发的一款管理系统,旨在方便广东省内的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管理、查询和申请资格证书等事宜。
本文将简要介绍该系统的使用流程和相关功能。
使用流程注册登录访问系统主页(网址略)后,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按钮进行新用户注册。
注意,在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
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
主页导航登录成功后,用户首先会看到系统主页,包括上方的导航栏和中间的功能主页。
导航栏目前包括以下选项:首页、证书查询、培训通知、视频教程、资格申请。
证书查询该系统提供证书查询功能,用户可以在输入框中输入证书编号进行查询。
如果证书编号正确,则会显示证书的基本信息、持有人姓名、证书有效期、证书状态等信息。
培训通知和视频教程系统会不定期发布培训通知和提供相关视频教程,供用户学习和参考使用。
用户可以在主页上直接查看、下载。
资格申请用户通过本系统可以在线申请相关资格证书,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员证书、电工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等。
申请资格证书需要用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系统会自动审核用户提供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并在审核通过后将证书快递至用户指定地址。
功能介绍我的消息进入该页面可以查看系统向用户发送的站内消息,包括审核结果、证书领取通知等等。
该页面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消息反馈的入口,让用户可以反馈自己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或者提出改进建议。
部门管理提供部门管理功能,可以对机构、公司、部门进行管理。
包括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让用户可以方便地进行机构/部门的管理。
人员管理提供人员管理功能,可以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包括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同时也可以查询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证书是否到期等信息。
资格证书管理提供资格证书管理功能,可以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管理。
包括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同时提供了证书查询、证书打印、证书发放、证书过期提醒等功能,方便用户统一管理自己公司/机构内的从业人员。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粤建安字[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突发的局面,我厅制定《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原来已取得我厅与劳动保障厅共同核发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考,经审核后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超过2年的,按本《细则》要求进行复检。
今后,我厅将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相关工种(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
三、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安排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用依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发文之日起,我厅不再委托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此项培训考核工作,原来已参加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可直接向我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系统网址为: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default.aspx1.设备备案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设备信息有:设备出厂信息、技术参数、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1、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2、产品合格证;3、使用说明书(封面,起重特性曲线图表、主要技术性能表);4、试验报告(国家认定的合法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试验报告);5、监检证(07年1月后出产的设备);6、产品购销合同或发票)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2.安装告知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资料:工程基本信息、作业人员信息(姓名、身分证、特种人员操作证)、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不上传】(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3.使用登记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好之前被监督机构已接受的安装告知、安装后的检测报告等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4.常见问题与解答1、无法注册?提示“企业名称已被注册”,表示该单位已经在系统中,1:其他人已经把您的单位的信息注册了。
《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牌》发放办事指南
《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牌》发放办事指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牌》发放办事指南依据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3、《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顺建发…2009?100号);4、《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牌发放要求的通知》(顺建发…2006?102号);5、《关于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顺建监通知…2010?1号)。
申报资料一、办理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提交资料(一)《顺德区建筑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申请表》,内容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二)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书;(三)各相关单位盖公章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省安全统一用表);(四)最近一次《顺德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五)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单位签订的盖公章的租借人员合同(六)对提升高度大于50米的高架物料提升机,应提供架体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并提供架体整体抗台风能力和稳定结构附着装置的计算书。
二、办理自升式架设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牌》提交资料(一)《顺德区建筑施工重要设备设施登记申请表》;(二)产品制造单位生产许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三)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四)经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审批且签章齐全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五)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六)安装拆卸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含指挥、开机、测量人员)名单、身份证、上岗证;(七)安装拆卸单位与设备所有单位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维修合同,若设备为租赁的,应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八)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办理程序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全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书之日起8日内,提交资料→区(或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受理→审批服务科(或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区(或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发证办理时限一、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资料齐全的:在册黑名单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负责安装(含加高顶升)和拆卸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余设备即办。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 -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市场信用行为,促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以下简称“租赁、安装企业”),是指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的企业以及对社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企业管理及运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行为规范性。
(三)遵纪守法情况:是否被追究为责任事故、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被通报批评、是否被行政执法检查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良行为:是否存在挂靠及非法分包、劳资纠纷、非诚信行为。
第十七条根据评价结果得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的租赁、安装企业可获得“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企业”称号。80分以上(含80分)的,协会给予表彰,并在网站、报刊、社会媒体宣传推广,同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参加国家“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
4.省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办理进粤信用评价申
(五)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租赁分会向社会公布申报企业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四条
(一)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每年一评。经评审达到标准的,核发《XXXX年度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为1年。
(二)对租赁、安装企业上年度信用评价期满1年,需提前一个月向租赁分会提交本年度的自查情况报告。期满1年内未提交的,将视为自动退出信用评价。
第七条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起草省内对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粤建管字[2003]10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3.07.24
【实施日期】2003.07.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3]10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通知》(建建[2000]23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将对建筑
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维修、检测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审查及设备运行安全检查进行全面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和钢井架物料提升机,下同)安装拆卸、日常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工地,严防起重机械事故发生,根据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字[2007]66号文)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初次登记制度:从2007年11月1日起,凡在本省在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首先应向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工程所在地受理部门)申请初次登记。
经检查资料和核对设备后,受理部门对起重机械进行全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并发给《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
(一)申请初次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1)初次登记申请表;(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产权证明(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或其他产权证明资料);(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除钢井架外)、产品出厂合格证;(4)安全技术档案;(5)已使用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申请初次登记时,须提供前次检测检验合格报告、维修保养证明等资料;(6)有关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
广东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 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办公地址:广州越华路116 号省煤炭大楼10 楼,联系人:林东辉、莫艳谏,电话:(020 )83362990 ,传真:(020 )83185867 ,电子邮箱:CISAGD@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设厅在省内设置若干培训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考核站”),考核站必须具有相应工种考核所需要的师资、设备和场所。
经批准的考核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 )公布。
第六条考核站主要工作内容:(一)接受人员申请培训、考核、延期复核的报名,审查申报材料;(二)将申请人基本材料按规定传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三)协助省建筑安全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四)在办公场所内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受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办公地址:广州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联系人:林东辉、莫艳谏,电话:(020)83362990,传真:(020)83185867,电子邮箱:**************)。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设厅在省内设置若干培训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考核站”),考核站必须具有相应工种考核所需要的师资、设备和场所。
经批准的考核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公布。
第六条考核站主要工作内容:(一)接受人员申请培训、考核、延期复核的报名,审查申报材料;(二)将申请人基本材料按规定传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三)协助省建筑安全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四)在办公场所内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受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塔式起重机装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定,维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调动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塔式起重机装拆和使用的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和使用工程的监理,包括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调试、使用的全过程。
第二章塔式起重机装拆监理第三条塔式起重机装拆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第四条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过程应由专业、熟悉工艺的作业人员进行,并且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合格的人员。
第五条塔式起重机安装时,监理单位应对起重机的安装位置、地基、基础、支撑结构等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六条塔式起重机的拆除时,监理单位应对拆除计划、拆除工艺进行审查,并派专业人员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的装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起重机、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使用监理第八条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监理单位应对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许可证进行审查,检查起重机的设备完好、安全附件完备。
第九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条在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起重机的监督,检查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监测塔身的竖直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起重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挡措施,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起重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准确判断起重机的承载能力,严禁超载操作。
第十三条塔式起重机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使用期满后应进行专业检测和认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13•【字号】粤建安函[2008]273号•【施行日期】200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273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我厅组织开发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该管理系统经过近2个月的调试,目前已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现决定在全省正式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粤建信息网(网址为:)的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栏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等方式,进入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查询到在全省各地办理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信息,以及经省建设厅组织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根据我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的工作要求,从去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进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与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要求的衔接,请各地级市建设局(建委)按照《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中《备案编号规则》(详见附件)的要求,将已办理初次登记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编号作出调整后,连同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管理资料,一并录入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有关软件信息对接的问题,请与广州华软信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联系人:蔡敬尧,联系电话:************)。
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系统网址为:http://113。
108。
219。
46/cranesystem/default.aspx1。
设备备案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设备信息有:设备出厂信息、技术参数、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1、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3、使用说明书(封面,起重特性曲线图表、主要技术性能表) ;4、试验报告(国家认定的合法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试验报告);5、监检证(07年1月后出产的设备);6、产品购销合同或发票)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2.安装告知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资料:工程基本信息、作业人员信息(姓名、身分证、特种人员操作证)、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不上传】(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3。
使用登记流程注1:需要准备的好之前被监督机构已接受的安装告知、安装后的检测报告等注2: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4。
常见问题与解答1、无法注册?提示“企业名称已被注册",表示该单位已经在系统中,1:其他人已经把您的单位的信息注册了.2:您的单位有监督站直接导入或添加的设备,单位信息已经连同设备一同导入到系统,可通过取回密码拿到账号和密码。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18〕3号),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及使用过程有序、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二、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根据JGN/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规定,建筑机械设备超过以下出厂年限的禁止使用。
①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
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②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限速器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③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所使用机械设备应不超出该机械设备的出厂禁止使用年限,超过出厂禁止使用年限的,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所使用机械在整个施工使用时间内应未达到该机械的使用年限.三、设备的产权备案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必须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证》,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四、设备的租赁、装拆、维护保养合同的管理1、施工项目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租赁合同、安装与拆卸合同、维护保养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等。
2、与公司签订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法人资格。
租赁、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合同必须有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在合同(或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各自职责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省外单位应办理进粤备案证明,并根据各地要求办理相关备案许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粤建质函[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09]62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今年12月4日16时15分左右,东莞市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使用监管,我厅决定结合近期开展的今冬明春施工安全检查工作,于12月9日至12月18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拆装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各地区所有在建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查找各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二、检查内容(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的情况;(二)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取得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等)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上岗情况;(四)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六)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七)相关工程的项目部是否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组织实施检查分两阶段进行,时间从12月9日至12月18日。
第一阶段,由各市组织对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第二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规模较大的部分城市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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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
近年来,建筑起重机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成为现代化
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之一。
然而,由于管理体系不完善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身财产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为了加强行业监管和管理,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水平,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一、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意义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建筑起重
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的无效使用,降低建筑成本,同时还能够减少人员伤害和降低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难度。
这对于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内容
1.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为了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广东省对建筑起重机
械进行了备案,包括企业备案和设备备案。
企业必须到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同时需对备案中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整理汇总和分类标准化,以便于后续管理和监管工作。
2.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施工中人身安全的
重要措施。
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中,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了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日常检修等工作,先将每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编号,
并确保设备配备了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提醒标识、安全挂锁等,以保障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监管
运行监管是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重要内容。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将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通过中央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分析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保障建筑施工中人身安全和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4.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管理是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租赁管理要求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时实现动态管理,包括租用设备的来源、租赁期限和租赁保证金等。
同时还要对租赁设备进行入库审查、实施安装和调试、定期检测检验等管理措施,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可靠。
三、系统实施中的重要技术手段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有一个中心平台,负责启动建筑设备备案、运行管理、安全监管、租赁管理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还有一个建筑起重机械的集中控制系统,通过可视化手段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此外,系统支持短信和邮件提醒功能,可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保障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管理效率。
四、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创新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在管理方式上进行了创新,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建筑施工管理经验相结合,实现了对建筑起重机械逐步从计划到运行、日常维护到事故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管。
五、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应用前景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未来随着建筑施工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起重机械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
将来,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将更多的科技手段应用于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和监管工作中。
六、结论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建立,标志着我省在建筑机械管理和监管方面的进一步加强。
该体系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的无效使用和人身伤害,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并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起重机械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设备,其安全、高效的运行至关重要,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的建立,将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