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电子离校手册(学生)--含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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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须知【模板】

2014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须知【模板】

2014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须知亲爱的研究生毕业班同学:在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即将毕业离校之际,我们向全体毕业生表示祝贺!为方便大家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各相关部门采用网上审批方式进行,毕业研究生要按时办理完毕,现将毕业离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XX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在IE浏览器中输入******,进入XX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在“首页→研究生服务→离校信息查询”链接中查看离校手续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若未批准请及时去该部门办理离校审批。

注意:未在信息门户内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无法办理离校审批。

二、办理事项1、图书馆:(1)请在3月25日前归还所借图书、归还借书证。

(2)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印刷版到图书馆。

注意事项:图书馆电子论文提交请到图书馆主页点击“学位论文提交”,必须在校园网内进行,提交论文格式为.pdf;提交论文前请先到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提交毕业申请,否则无法批准离校;论文提交成功后2周内完成审批。

个人请随时上网查看自己论文的审批进展。

地点:图书馆(两个校区均可办理)2、组织部:党员(含预备党员)在3月25日(8:30—16:30)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101;延安路校区中主二楼第一会议室3、团委:团员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松江校区:3月17日、18日;延安路校区:3月20日。

地点:团委办公室4、档案馆:请在3月25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印刷版到档案馆。

涉及保密论文的,请同时提交保密协议。

地点:档案馆(两个校区均可办理)5、保卫处:到外省市就业的非定向毕业生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请带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身份证等(在本市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暂缓办理;在收到批复后,凭批复和以上证明办理)。

地点:松江校区图文中心B区119室;延安路校区科技楼203室6、宿舍管理部:在4月2日前必须办理退宿手续。

地点:各楼栋值班室7、财务处:交清所欠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3月26日、27日凭报到证领取派遣费。

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手册

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手册

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二OO五年八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和研究生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留学生除外)的管理。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校内各级管理部门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全校教职工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我校在读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循重庆大学“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和发扬光大重庆大学“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崇尚科学,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且符合《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者获得相应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先向学校提出申诉;若对学校复查决定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离校流程】重庆大学研究生电子离校手册(学生)--含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离校流程】重庆大学研究生电子离校手册(学生)--含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电子离校流程
(学生)
一、电子离校流程
1.总流程(离校服务系统网址)
说明:
1)除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和研究生院研工办环节外,其他环节都可以并行办理;
2)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收集导师签字的《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以及办理其他与教务秘书相关的手续(见
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
3)研究生院研工办是离校流程的最后环节,前面所有手续都已办理并全部显示为绿色的√后才能办;
4)由于其他环节可能需要一卡通,建议在其他并行环节办理完成后办理一卡通管理中心环节(但在研工办
环节之前)。

2、流程说明
二、注意事项
1.离校服务系统网址是;
2.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请于学校规定的离校期间进入重庆大学离校服务系统,在登陆页面右
上角点击学生区域,打开离校情况查询页面,选择研究生离校批次,输入自己的学号点击“确定”按钮,查看离校流程及自己当前手续办理情况,其中打勾(√)的地方是已经办理或不需要办理的手续,打叉(×)的地方是需要到相应部门去办理的手续;
3.下载《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进入离校服务系统,在登陆页面右上角有专门的下载链接,点
击下载即可;也可以直接使用附在本文档后面的《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导师准许学生毕业离校
确认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届学生,学号:,已经完成(□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经答辩小组评审,达到毕业要求,准许毕业。

该生已完清包括仪器归还、公共设备归还、公款归还、课题移交、涉密资料移交等与导师相关的所有手续,可以离校,特此确认。

导师签字:
年月日。

导师同意接收函

导师同意接收函

导师同意接收函篇一:导师接收函附件一:武汉理工大学20XX年攻读博士学位导师接收函篇二:导师接收函模板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接收学生确认表本表适用于已获得推免资格、拟报学术型硕士的中法学院学生。

根据培养计划要求,中法学院研究生在研一和研二阶段均有理论和实践类课程;研二第一学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他院系的部分专业课程。

学生学籍由中法学院管理;硕士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一般应在导师所在院系进行。

中法学院研究生一般需在研二阶段结束后,完成5个月以上的企业实习。

篇三:重庆大学导师接收函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接收学生确认表本表适用于已获得推免资格、拟报学术型硕士的中法学院学生。

根据培养计划要求,中法学院研究生在研一和研二阶段均有理论和实践类课程;研二第一学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他院系的部分专业课程。

学生学籍由中法学院管理;硕士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一般应在导师所在院系进行。

中法学院研究生一般需在研二阶段结束后,完成5个月以上的企业实习。

篇二:导师接收函附件一:重庆大学20XX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离校工作实施办法毕业研究生是国家有计划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研究生就业的原则和方针第一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要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

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抓好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帮扶工作。

第二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与时俱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面向基层就业。

二、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研究生毕业时的去向分为就业、待就业和不就业。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报到证等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报到证等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等手续说明一、协议书、推荐表领取:每年11月中旬,就业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用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发到各院(系)学办。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注册。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由各院(系)填写学校评语并打印。

推荐表由各院(系)集中到就业办盖章,请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否则自行前往。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本人填写,归档重要材料。

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后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办理离校手续双证毕业证(单证见后)1、离校资格:学生在网上录入答辩结果,前往院(系)研究生秘书处(张文兰老师)上交离校档案材料袋中的所有材料,确认通过。

2、图书馆、档案馆:图书馆:图书清还、违章处理、欠费清缴等手续。

四牌楼校区联系电话:;联系人:陈老师档案馆: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四牌楼校区联系电话:转808(正常上班时间)3、就业办办理报到证就业办:签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就业网上登录“签约登录”,录入协议书相关信息后,将协议书和部分省、市接收函交所在院(系)学办或就业办。

毕业生答辩通过后告之就业办,就业办依据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去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注: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的单位须交当地人事厅或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函,签约上海的单位须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函,签约江苏的单位须交市级人事部门接收函或协议书上盖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章。

不能在协议单位所在地落实户口、档案的毕业生,须请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或提供查询办法,报到证开向毕业生原籍或人才市场。

不签单位(包括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须提供国外录取学校的接收函及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含毕业、户口档案去向)的毕业生若将报到证开向原籍或人才市场须向就业办出示学校发的空白协议书。

报到证开向人才市场须提交人才市场户档挂靠接收函。

就业办联系电话:025—五四楼二楼西学生处办理报到证注意事项:1)关于改签:毕业生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经告知用人单位后,原所签协议解除,其升学、入伍、录用公务员等书面录取、录用通知书交就业办。

xx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

xx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

xx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南校区)
院系:专业:学号:
姓名:性别:□男□女学生类别:□博士□硕士
培养类别:□非定向□定向 委托培养□在职定向□在职委培□自筹经费
说明:
1.2007年7月所有通过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均需逐项办理离校手续(特别注明不需办理此项者除外)。

2.6月29日全天相关部门在南校区图书馆大厅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学生也可自行到各部门办理。

3.下列所有部门签章后,将此表交各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离校手续表由各院系自行保管两年。

研究生院管理处。

毕业生办理离校退证手续的规定

毕业生办理离校退证手续的规定

毕业生办理离校退证手续的规定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在南北校区图书馆均可办理。

1、本科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之前,必须先清还所借图书、交清逾期欠款,及清理其他违规记录。

然后将借阅证交给班干部(丢失借阅证的同学每人交10元手续费),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部携带全班同学的《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办证处统一办理集体退证、离校手续。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必须先清还所借图书、交清逾期欠款,及清理其他违规记录。

携带《离校通知单》,北校区到〃学位论文室〃提交论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大学城校区到总服务台提交论文。

然后到办证处退回借阅证(丢失借书证交10元手续费),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安排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安排

2014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安排1.6月11日开始,毕业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下载离校手续单、学位服着装规范。

2.根据离校手续单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3.6月27日上午9:30在清水河校区体育馆举行毕业生毕业暨授位典礼。

4.6月27日下午—6月29日在双校区分学院举行授位典礼。

地点:沙河校区学术会议中心;清水河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5.所有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完成学业的毕业研究生,须在毕业前与银行签定还款协议书(或者展期协议书)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6.双校区毕业研究生在7月1日17:00前办理完离校手续并离校。

7.委培、定向硕士研究生办完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202右)提交离校手续单及论文回执单,登记单位联系地址,毕业证、学位证由研究生院寄往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在成都市的学生,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证明,然后自行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领取),需要自己领取证书研究生,需额外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

6月11日工作时间可以开始办理的流程及解释:1.向导师道别,请导师签字。

2.6月11日至22日,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办理党团关系。

3.6月11日至20日,学位论文提交:①非涉密论文提交按照图书馆的要求办理。

②涉密论文向本学院研究生科提供印刷版和电子版全文各一份,领取学位论文提交单(回执)一联保存。

4.6月11日至29日,持学位论文提交单(回执)、一卡通和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沙河校区:新馆一楼服务台;清水河校区:图书馆二楼流通服务台)办理离校手续。

5.6月17日—6月20日,毕业生体检,医保卡不需要退还。

具体安排为:沙河校区:6月19日——6月20日;清水河校区:6月17日——6月18日6、6月11日至23日,到计划财务处(沙河:主楼中127;清水河:主楼B3-305)结清费用。

7.6月30日—7月1日,双校区毕业生在所在公寓办理退房手续。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重要提示:申请上海户籍但无把握获得户籍批准的学生请注意,如果户籍申请不能获批,你们的户籍可能会发回原籍。

请务必于6月19日之前将你们的生源地主管单位告知我处(需具体到所在市县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或就业指导中心等),以免造成户籍不能准确发回原籍的后果。

电话:64322946。

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普通硕士毕业生,需按照离校手续单所列事项分别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盖章。

办妥后,凭离校手续单到本学院教务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报到证(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研究生可暂不办理“派出所”一栏相关事项,可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月30日以前与上海以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学校财务处(综合办公楼3楼)领取派遣费;6月30日以后与上海以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不再发放派遣费。

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办理离校手续,除到研究生处交学位论文、到图书馆信息部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外,还需到学校图书馆、信息办办理相关事项并盖章。

办妥后,凭离校手续单到各学院教务老师处领取学位证书和信封(信封内装有学位申请书和成绩单)。

信封内材料需交给所在学校,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注: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一般为6月17——30日内的上班时间;到校医院办理需带医疗证,到图书馆办理需带学生证,遗失者需学院出具证明;委培生不必前去校医院和派出所。

下附:《2010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2010届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居住证流程》及《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望同学们细心阅读。

2010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2010年7月15日以前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2010年7月15日以后由学生个人前往冠生园路401号自行办理)上海生源学生(签约上海单位);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10*****的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红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为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上海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红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进沪(蓝表审批成功)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10*****的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及《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简称通知)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通知》和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凭《通知》和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到外地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回原籍);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无四联单)2、学生凭申请表、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2010届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居住证流程1、学生必须递交四联单及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研究生处网站可下载);2、研究生处凭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四联单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并在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单位2010年的信息登记号)3、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登记表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回原籍报到证及进沪就业通知单;4、学生拿回原籍报到证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将户口迁移证和回原籍报到证上联(红色联)一起拿到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的派出所落户,落好以后,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在当地的证明,学生将证明带到上海来(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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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电子离校手册
(学生)
一、电子离校流程
1.总流程
说明:
1)除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和研究生院研工办环节外,其他环节都可以并行办理;
2)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收集导师签字的《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以及办理其他与教务秘书相关的手续(见
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
3)研究生院研工办是离校流程的最后环节,前面所有手续都已办理后才能办;
4)由于其他环节可能需要一卡通,建议在其他并行环节办理完成后办理一卡通管理中心环节(但在研工办
环节之前)。

2、流程说明
二、注意事项
1.离校服务系统网址是;
2.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请于学校规定的离校期间进入重庆大学离校服务系统,在登陆页面右
上角点击学生区域,打开离校情况查询页面,选择研究生离校批次,输入自己的学号点击“确定”按钮,查看离校流程及自己当前手续办理情况,其中打勾(√)的地方是已经办理或不需要办理的手续,打叉(×)的地方是需要到相应部门去办理的手续;
3.下载《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进入离校服务系统,在登陆页面右上角有专门的下载链接,点
击下载即可;也可以直接使用附在本文档后面的《导师准许离校确认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导师准许学生毕业离校
确认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届学生,学号:,已经完成(□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经答辩小组评审,达到毕业要求,准许毕业。

该生已完清包括仪器归还、公共设备归还、公款归还、课题移交、涉密资料移交等与导师相关的所有手续,可以离校,特此确认。

导师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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