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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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的历史和现状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其自身对于生产和销售形成比较完整的流程。不会像计划经济那样被国家引导受到太多限制。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们都已注意到,在世界的东方,在中国的大地上,创造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典范,成为同期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奇迹。同1840~1949年及1949~1979年相比,改革开放的20年,使中国以先前两个时代所不可望其项背的广度、深度、速度,推动着自己从建筑在传统的自给自足小生产基础上的古代文明,转向建筑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文明,整个社会发生了真真实实的变化。
中国改革成功的原因可以列举许多,但归结到一点就是实行了中国式的渐进化市场改革。即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采取了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战略。
中国渐进式市场化改革20年的历史回顾
1、改革的历史起点: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第一推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再造以市场经营为主体奠定了基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了农村工业化的进程;价格和流通体制的改革,加速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所有这一切成为我国渐进式市场改革的历史起点。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1980年10月召开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会议纪要》,从此,农村改革由局部试验进入到全面推广阶段。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5个指导农村改革的一号文件。1984年,实行了20 多年的人民公社体制被彻底废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统分结合的农业经济新体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温饱这个长期困扰我们的社会基本问题,经过短短几年的改革就得到了初步解决。农村经济向着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迅速发展。农户作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相当大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农业调控逐渐市场化。
2、改革的主旋律: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
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心骨,能否成为富有活力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革事业的成败。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规律时,一直把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作为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生产发展的中心环节。
从1979年国务院5个关于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的文件,到1989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经过6年,通过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面向市场的改革已经酝酿成熟。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明确规定“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1991年9 月中央工作
会议把搞好大中型企业提高到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高度来认识。1992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条例》,成为搞好国有企业的一块基石。为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解决深层次矛盾,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以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目前,我们正在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着眼于制度创新,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造和重组,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3、市场化改革的基础:市场体系的逐步发育与完善
市场的发育是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又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建立新的有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对商品、市场开始有了新的认识。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一次把商品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标志着我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问题的认识有了新的突破。1987年党的十三大强调指出了“加快建设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问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而且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从此,我们党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规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和任务之一。20年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已基本上形成了由市场决定商品价格的制度,造就了多元化的商品流通结构,市场供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商品市场已从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各种生产要素市场的建设也有明显的进步,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基础已初步奠定。
4、改革的有效组织与管理:保持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
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市场体系的同时,必须保持中央的权威,加强中央宏观调控的能力,并相应地改变宏观经济调控的管理方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但如果没有中央对农民首创精神的尊重,没有中央制定的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没有中央对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顺利展开。1984年后,中央把农村改革的经验运用到城市,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在这一时期,以搞活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改革,都是在中央的组织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的。同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宏观管理也具有了新的思路:国家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把市场作为调控的直接对象,通过调控市场来引导企业。宏观管理方式也变了。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不能再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注:《邓小平文选》第3 卷,第278、123、284、83页。)
5、改革的先期示范:经济特区的设立
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和开放两方面居于独特地位,经济特区不仅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实现形式,具有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独特试验场所,具有市场化改革的先期示范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的直接关注和支持下,我国首批经济特区于1981年先后破土建设。从时间上看,经济特区的酝酿与创建,大致与我国农村改革同步,比1984年开始的城市改革早了好几年。这个时间差,决定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