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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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工期计算依据

市政工程工期计算依据

市政工程工期计算依据《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依据》(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

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市政工程工期方案

市政工程工期方案

市政工程工期方案1. 引言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各项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维护工期的制定非常重要,工期的合理安排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减少成本。

本文将讨论市政工程工期方案的制定方法和重要考虑因素。

2. 工期方案的制定方法2.1 项目分解首先,需要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分解,将大的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小的任务和子项目。

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工程进度,同时可以更好地组织资源和分配工作。

2.2 工序排序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工序进行合理的排序。

一般来说,先进行地基处理和基础建设,然后进行上部结构建设,最后进行细节处理。

合理的工序排序可以确保工程的逻辑性,提高施工效率。

2.3 关键路径确定关键路径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来说,完成工期最长的路径。

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以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工序能够按时完成,从而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

2.4 资源分配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对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

合理的资源分配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3. 工期方案的重要考虑因素3.1 自然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包括气候、地质条件等。

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以避免因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施工延误。

3.2 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包括市政工程对周边居民、交通等的影响。

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考虑工程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式,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3.3 施工技术因素在制定工期方案时,还需要考虑施工技术因素,包括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设备的运用等。

合理运用施工技术可以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3.4 质量控制因素在制定工期方案时,需要考虑质量控制因素,包括施工质量要求等。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字第553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字第553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它对工程施工的组织、计划和实施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制定需考虑诸多因素,如工程规模、工程难度、施工条件等,更要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本文将围绕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展开详细阐述,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二、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概念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一定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工程量所需的时间标准。

它是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条件综合确定的,是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依据。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一般由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和确认,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参考标准,以确保工程按时、优质、安全地完成。

三、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1. 合理性原则: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应基于实际工程情况,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确定施工工期,不得存在过长或过短的情况。

2. 经济性原则: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应在满足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工期,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成本。

3. 稳定性原则: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应考虑到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预知因素,合理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 可操作性原则: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应易操作、易理解,规范清晰,便于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和管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编制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工程规模等基本信息。

2. 工程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场地、环境条件、交通条件等,可影响到工程施工工期的各项因素。

3. 工程施工范围: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包括各施工单元的工程量和施工内容。

4. 工程施工方法: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分析,确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

5. 工程施工组织:包括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措施等,以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6. 工程施工工期分解:对工程的整体工期进行分解,确定各个阶段的施工工期和关键节点。

施工定额工期

施工定额工期

单位 m3 m3 m2
m3
数量 1681 202 1345 28 10.62 220.8 632.79 498.5 5.3 221.4
综合 产量定额 500m3/台班 1.5m3/工日 200m2/台班 2.5m3/工日 0.25t/工日 5m2/工日 20m3/h 5m2/工日 0.35t/工日 20m3/h
墙体砌筑 屋面工程
m2
门窗工程 墙体装饰
m2 m2 2 m2 m2 m2 m2 m2 m2 m2
m3 m3
m3
m2 m2
楼地面
m2
2000 3784 1081 1081 1081 1081 300 1006 3360 3360 151 6484 1209.57 6484 84
1.2m3/工日 1.6m3/工日 25m2/工日 20m2/工日 60m2/工日 12m2/工日 20m2/工日 3m2/工日 4m2/工日 2.5m2/工日 15m2/工日 10m2/工日 2m3/工日 10m2/工日 8m2/工日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竣工验收
内墙涂料 内墙瓷砖
25m2/工日 6m2/工日
m3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 机械挖土 人工挖土 钎探 土方工程 验槽 基础垫层 垫层养护 基础绑筋 基础支模 基础砼浇筑 基础工程 基础砼养护 基础梁支模 基础梁绑筋 基础梁砼浇筑 基础梁养护 基础验收 柱绑筋 柱梁板支模 底层 梁板梯绑筋 柱梁板梯砼浇注 柱梁板梯砼养护 柱绑筋 柱梁板支模 二-六层 梁板梯绑筋 柱梁板梯砼浇注 柱梁板梯砼养护 脚手架、模板拆除 主体验收 外墙 内墙 找平层 保温层 防水层 保护层 门安装 窗安装 外墙保温 外墙瓷砖 内墙抹灰 屋顶抹灰 回填土 地面瓷砖 散水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理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确定工期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项目、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并对定额的调整、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调协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经有关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建城字第553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3.07.28
【实施日期】1993.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
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
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204C. 1道路工程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205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206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207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208209C.1.3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闭交通状况 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C. 1. 0. 4条的规定调整。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 .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 .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 1道路工程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 .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 .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围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 .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C.1.3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 .闭交通状况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围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C. 1. 0. 4条的规定调整。

(完整版)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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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 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 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 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 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 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 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204C. 1 道路工程C.1.1 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 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205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编号C1-1 C1-2 C1-3 C1-4 C1-5 C1-6 C1-7 C1-8 C1-9 C1-10 C1-11 C1-12 C1-13 C1-14 C1-15 C1-16 C1-17 C1-18 C1-19 C1-20 C1-21 C1-22 C1-23 C1-24 C1-25 C1-26 C1-27道路长度 (m)W500W1000W1500工期 ( 天)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W4425154W8475660W12516166W16606670W20617073W24667479W28707985W32758490W36799094W4516066W8566670W12667479W16707985W20748490W24799094W28849498W329098103W3693103107W4567074V8667884W12748993W16798891W208496103W2490103108W2893107112W3298112116W36103116122206编号C1-28C1-29C1-30C1-31C1-32C1-33C1-34C1-35C1-36C1-37C1-38C1-39C1-40C1-41C1-42C1-43C1-44C1-45C1-46C1-47C1-48C1-49C1-50C1-51C1-52C1-53C1-54附注:道路长度 (m)W2000W2500W3000工期 ( 天)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V4667284W8748493W128493103W169098107W2093103112W2497107116W28103112122W32107116126W36112122130W4707990W88490103W1292103112W1697107116W20103112122W24107116126W28112122130W32116126135W36122130140W4748493W89097107W1298107116W16107116126W20116126135W24126135145W28138140149W32135145154W361401501591 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出的标准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的制定有助于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相关内容。

一、工期定额的分类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分为三类: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和市政公用厂、站工程。

1.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

2. 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

3. 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二、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的施工周期有所不同,因此制定的工期定额也有所区别。

2. 施工条件: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气候、交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期定额。

例如,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施工周期可能会相应延长。

3. 施工工艺: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施工周期可能会缩短。

4. 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情况:充分考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的供应情况,确保工期定额的合理性。

三、工期定额的应用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工期定额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 确定合同工期: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

这有助于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避免因工期纠纷引发的法律风险。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在项目前期阶段,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合理预测项目的施工周期,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3.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过程中,应以工期定额为标准,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验收时,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对施工周期进行评估。

在工程结算时,工期定额也可作为计算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依据。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详解定额工期是用来作为标准参考的。

比如一栋楼按定额工期来讲,需要300天,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你200天内完成(这个就是合同工期了),压缩工期到一定的比率,按相关规定是可以要求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的。

这个比率各个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吧关于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问题,先说定额工期,其之所以加上定额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完成某个项目所需消耗的时间。

带有普遍性,即是说只要有这么长的时间,按目前社会生产力条件,完成某个项目建设是没有问题,工期长短测评的依据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工期天数则越短。

再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生产周期要求,制订的本身就包含了对承包商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其范围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对某个同样的项目不同的承包商的施工周期不一定相同,这也是投标时施工单位显示竞争力的重点之一。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

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综合国力不断增长,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地提高,新技术在建筑领域不断应用,老的工期定额已经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项目建设,若以定额工期来僵化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则显得教条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工期方面的索赔奖励等费用计算依据应该是合同工期,如果甲乙双方有了关于工期奖罚的合同约定,发生了的赶工措施费计与不计恐怕还有商权的余地罢。

2.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市政项目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市政项目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 1道路工程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C.1.3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闭交通状况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C. 1. 0. 4条的规定调整。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到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等的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项目包括道路交通建设、给排水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公园绿地工程等。

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施工工期定额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由相关部门通过对历年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得出的。

一般来说,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市政工程项目,对其施工工期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得出的。

这个工期定额准确性和可靠性取决于相关部门对市政工程施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施工工期演变规律的总结和总结。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

首先,需要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确定工程的具体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要求。

其次,需要对施工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施工资源和施工条件。

再次,需要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预测和分析,确定施工工期的合理预期。

最后,需要结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制定出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确保施工工期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帮助施工单位根据规定的工期要求,有序开展施工工作,保证工程的按时完成。

另一方面,它还可以作为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依据,帮助相关部门对市政工程项目的进展和现状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程施工的方案和计划。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只有合理、科学地制定和遵守施工工期定额,才能确保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而有力的支撑。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数量的施工内容所需的时间。

工期定额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工期定额的定义、作用、制定原则以及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期定额的定义工期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数量的施工内容所需的时间。

它是一种技术经济指标,反映了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的综合效果。

工期定额包括单位工程工期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工期定额和施工过程工期定额等。

二、工期定额的作用1.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工期定额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完成施工任务的合理时间,有助于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提高施工效率:工期定额明确了施工任务的时间要求,有助于施工单位提高施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施工成本。

3. 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定额保证了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质量控制,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

4. 确保施工安全:工期定额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因素,有助于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有利于工程索赔:工期定额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工程延期的依据,有利于施工单位在工程延期时进行索赔。

三、工期定额的制定原则1. 科学性:工期定额的制定应基于大量的施工数据和经验,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2. 实用性:工期定额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够满足各类工程的施工需求。

3. 稳定性:工期定额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

4. 灵活性:工期定额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根据不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期定额的应用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依据工期定额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工程招标:招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参考工期定额确定工程工期,作为合同约定的依据。

3. 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期定额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4. 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应依据工期定额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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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 1道路工程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C.1.3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闭交通状况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C. 1. 0. 4条的规定调整。

C.1.4道路工程工期区分结构类型、车道宽度、结构层厚度,按设计的道路长度计算。

道路长度在定额相邻子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当道路长度超过 3000m至5000m时,其定额工期按下列公式计算;长度超过5000m的道路,不再计算工期。

M=M1+O. 16M2式中:Ml——限额长度3000m查表定额工期;M2——超过3000m长度部分的查表定额工期。

1结构类型划分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

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含有水泥混凝士和沥青混凝土两种路面结构时,按工期长的计算。

2车道宽度,按车行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准断面设计宽度计算,不计算分隔带和人行道宽度。

定额工期按36m内考虑,车道宽度超过36m的,套用36m 相应子目计算。

其中:1)拓宽或利用旧路改建的工程,车道宽度按实际拓宽或改建的车行道宽度计2)当工程拓宽又同时改建时,将车行道宽度合并在一起按总宽度计算。

3)道路的结构层厚度是指从路床顶面以上至路面表面的总厚度。

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及厚度不同时,按机动车道的路面结构和厚度。

C.1.5不封闭交通施工或需软基础处理、挡土墙等时,施工工期按下述规定分别调整:1不封闭交通施工时(公园和小区内施工除外),定额工期按“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规定系数计算增加工期: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2当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大于结构厚度的路基挖填土方施工时按“挖填方厚度差增加工期表”计算增加工期天数;若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与结构厚度差超过 80cm时,超过部分按每1000m3 土方增加3天计算增加工期。

挖填方厚度差增加工期表宽度)2挖填方厚度差=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结构厚度3路基局部处理时,按“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规定系数计算增加工期。

换土、掺灰、填骨料,按其处理的工程量以厚度20cm折算成面积,按其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确定系数;塑料排水板、砂桩、水泥搅拌桩,按其处理面积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确定系数。

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4道路工程设有砌筑式挡墙时,当其总长度大于道路总长度20%时按“砌筑式挡墙增加工期表”规定计算增加工期。

砌筑式挡墙增加工期表5道路工程设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时,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增加工期表”规定计算增加工期。

现浇及装配式挡墙增加工期表C.1.7道路工程与管道工程、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工期:1道路与管道工程同期施工时,以道路工程工期为基数,加上C.3、C. 4管道工程工期的75%计算总工期;2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总工期:1)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水平交叉作业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桥梁工程工期,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25%计算总工期;2)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垂直交叉作业施工时,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的50%计算总工期。

C.2桥梁工程C.2.0.1本章包括人行天桥工期、梁式桥工期、地下人行通道工期,适用于单项独立施工的新建桥梁工程,不适用于多层立交桥工程。

C.2.0.2桥梁工程定额工期按陆上桥梁施工工期编制。

C.2.0.3桥梁工程长度在定额相邻子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桥梁超过最大长度时,工期按最大长度计算。

C.2.0.4桥梁工程工期其他有关规定:1对于桥梁拓宽的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20计算;2跨越江河的桥梁工程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1. 60计算;3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道路工程有关规定计算;4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座桥梁时,按最长工期的单座桥梁工期计算总工期。

C.2.1人行天桥C.2.1.1人行天桥工期区分不同基础、桥长、单跨长度和上部结构形式套用相应子目。

其中:1人行天桥的桥长按主体结构设计长度加梯道及坡道斜长;2单跨长度按计算跨度计算,取最大单跨长度。

C.2.1.2标准工程均考虑了夜间施工和不封闭交通条件施工因素,包括扩大基础、桩基础,墩柱,上部预制结构吊装,桥面铺装、扶梯、平台、栏杆及装饰施工等施工时间,但不包括顶棚、隔声(光)屏、电梯等。

如需加设顶棚、隔声(光)屏、电梯,需另行计算增加工期。

C.2.1人行天桥定额工期表1扩大基础人行天桥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人行天桥C.2.2梁式桥及地下人行通道C.2.2.1本条的定额工期为单项工程工期,综合考虑了桥台、墩柱、盖梁的不同结构类型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工期。

当不封闭桥下道路交通施工的情形,对于现浇混凝土梁式桥,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1计算。

C.2.2.2梁式桥工程内容包括扩大基础、桩基础、承台、墩柱、盖梁、上部预制结构吊装或现浇桥板、桥面铺装、人行道、栏杆及附属设施施工等。

C.2.2.3梁式桥工期区分基础形式、桥长、桥面宽度、上部结构形式套用相应子目。

1桥梁基础分扩大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两种形式,若基础结构中既有灌注桩基础又有扩大基础时,则按灌注桩基础计算工期;2桥长长度按设计长度;3宽度按桥面水平投影宽度;4上部结构分为预制混凝土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

C.2.2.4地下人行通道工程的定额工期按明挖现浇方法编制,包括挖填土、地基处理及现浇混凝土、防水、接缝处理、排水,照明安装、结构装饰、附属设施等施工所需时间。

C.2.2.5地下人行通道工期区分长度和宽度套用相应子目。

其中:1长度按主通道(含门厅)的主体结构长度计算,不计算梯、坡道斜长;2宽度按主体结构净宽度计算。

C.2.2.6当地下人行通道施工时采用降水措施时,增加工期18天。

梁式桥定额工期表1扩大基础梁式桥1扩大基础梁式桥续表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梁式桥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梁式桥续表3地下人行通道C.3给水管道工程C.3.0.1本节包括各种结构、接口形式和含有不同管件数量的一般性给水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单项工程。

C.3.0.2本节的工期,已经包括工程挖槽前各种材料的防腐、构件与管件的加工以及管道冲洗消毒,焊口探伤,阴极保护,功能性试验等的所需时间,不再另行增加。

C.3.0.3除另有说明外,给水管道工程应区分管道材质、管径、开挖沟槽深度等,按设计长度套用相应子目;当实际长度在定额相邻子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1管道材质分为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钢管、塑料管等。

2开挖沟槽深度取“平均槽深”,为整条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沟槽深度。

凡小于等于定额所列平均槽深时均按定额所列数值计算工期。

当连续施工的管道挖槽深度变化较大时,应以加权平均槽深值作为计算全部管道工期的槽深。

C.3.0.4给水管道如采用水平导向钻可参照C. 5. 3条。

C.3.0.5当同期施工的给水管道工程中因有不同材质、结构或不同的施工方法时,则首先按相同材质、结构、施工方法、管道的总长度计算定额工期,其中管径按加权平均计取。

不同材质、结构或施工方法的管道工期累加。

当相同材质、结构或施工方法管道总长度大于定额限额长度1倍以上时,工期按定额工期乘以以下系数:大于限额1倍的部分按系数0.30计算,大于限额2倍的部分按系数0.20计算,大于限额 3倍的部分按系数0.10计算,大于限额4倍的则不再计算工期。

即大于定额限额长度 1倍以上时以下列公式计算:M=M1+M2+M3+M4式中:Ml——小于限额长度1倍以内的查表定额工期;M2——大于限额长度1倍的部分的工期,M2=0. 3M1;M3——大于限额长度2倍的部分的工期,M3=0. 2M1;M4——大于限额长度3倍的部分的工期,M4=0. 1M1;C.3.0.6施工过程中遇破除旧路面、降水、不停水施工等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和调整工期:1现况路下施工增加工期(仅限明挖沟槽使用),按破除旧路面积计算。

现况路下施工工期表沟槽支撑增加工期表注:埋深>5m深基坑支护,采用搅拌桩、旋喷桩及锚桩等支护形式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另行增加工期。

3开挖沟槽降排水增加工期,按沟槽内降排水施工段长度计算。

当采取降排水施工长度小于工程总长的50%时,增加工期为20天;降排水施工段长度大于工程总长的 50%时,增加工期为30天。

不停水接管及混凝土包封增加工期按处计算。

4采用下列施工方法而增加工期,按设计长度计算施工方法增加工期表1旧管道原位改建,需要敷设临时管道时其工期按与旧管线等长新建管道定额工期的1. 5倍计算;当不需要敷设临时管道时,按新建管道定额工期的1. 2倍计算;2 管径小于等于500mm且长度不超过50m的管道不计算工期,管径大于500mm且长度不超过20m的管道不计算工期。

C. 3. 1铸铁管、预应力混凝土管敷设定额工期表C. 3. 2钢管、塑料管敷设定额工期表C.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C.4.0.1本节包括各种结构、接口形式、含有不同管件数量的一般性排水管道工程,适应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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