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为了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安全防护规定:1. 系统接地保护(1)电力二次系统的所有金属设备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规定值。
(2)建立良好的接地系统,确保电力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3)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范围。
2. 过载保护(1)对电力二次系统中的电流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电流不会超过设备的额定负载。
(2)安装过载保护装置,当电流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切断电力供应,防止设备过载损坏。
(3)定期维护和测试过载保护装置,确保其可靠性和灵敏度。
3. 短路保护(1)安装短路保护装置,当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短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电力供应,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2)定期维护和测试短路保护装置,确保其可靠性和灵敏度。
(3)禁止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存在可导致短路的物体,如水、潮湿的地面等。
4. 绝缘保护(1)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绝缘性能符合规定要求,绝缘电阻不得低于规定值。
(2)定期检测绝缘电阻,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3)禁止使用损坏的绝缘材料,及时更换老化的绝缘材料。
5. 防雷保护(1)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雷击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
(2)安装避雷针、避雷器等设备,有效抵御雷击,防止雷击引起的事故。
(3)定期检测和维护防雷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6. 紧急停电保护(1)确保电力二次系统中设置有紧急停电开关,并保证开关的可靠性。
(2)合理设置紧急停电开关的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电力供应。
(3)定期检测紧急停电开关,确保其正常工作。
7. 安全用电(1)禁止在电力二次系统中使用损坏的电缆、插座和开关等设备。
(2)提供相关安全培训,确保用户正确使用电力设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定期检查电力设备和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以上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为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建议制定相应的详细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维护,以最大程度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承担着监测、控制、保护等重要功能。
为了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防护规定。
本文将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电力二次系统的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就会对系统的安全性造成威胁。
因此,定期的设备检测和维护工作至关重要,可以有效地预防故障的发生,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其次,电力二次系统的接地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接地保护是指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能够迅速切除故障点,保护系统的安全运行。
因此,对于接地保护装置的选择和设置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能够可靠地工作。
另外,对于电力二次系统的保护装置,也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准。
保护装置是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起到保护作用的重要设备,如果保护装置工作不正常,就会导致系统无法及时切除故障,从而对系统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定期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测和校准,是确保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此外,对于电力二次系统的通信设备,也需要进行安全防护。
通信设备是系统中各个部件之间进行信息传输和交互的重要手段,如果通信设备受到攻击或者故障,就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此,对通信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防止其受到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是确保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最后,对于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应急预案可以在系统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规定涉及到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接地保护、保护装置的校准、通信设备的安全防护以及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各个方面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才能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黑客攻击、病毒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的侵害,根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确保电力二次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力二次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电力二次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明确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的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维护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安全分区与网络专用第七条电力二次系统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区。
(一)生产控制大区包括生产控制区(安全I区)和生产非控制区(安全II区)。
(二)管理信息区(安全III区)。
第八条电力调度数据网(SPDnet)为专用网络,不得与其他网络共用。
第四章横向隔离与纵向认证第九条电力二次系统内部各安全区之间应实施横向隔离,确保各安全区之间的数据传输安全。
第十条电力二次系统与外部网络之间应实施纵向认证,防止外部网络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
第五章技术措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电力二次系统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病毒防护系统等。
第十二条电力二次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二次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应急处理第十四条电力二次系统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五条电力二次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保障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黑客攻击、病毒及恶意代码等对系统设备的侵害,防止由此引发生产系统事故,根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200634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防护原则1. 安全分区:按照业务重要性和对一次系统的影响程度,将电力二次系统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生产控制大区又分为生产控制区(安全I区)和生产非控制区(安全II区),管理信息大区(安全III区)。
2. 网络专用:电力调度数据网(SPDnet)应采用专用通道,确保数据传输安全。
3. 横向隔离:通过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实现不同安全区域之间的安全隔离。
4. 纵向认证:对系统访问者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合法访问。
三、安全防护流程1. 风险评估: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规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划,包括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等方面。
3. 安全实施:(1)安全分区:根据安全防护规划,划分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实现不同安全区域之间的物理或逻辑隔离。
(2)网络专用:为电力调度数据网(SPDnet)配置专用通道,确保数据传输安全。
(3)横向隔离:通过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实现不同安全区域之间的安全隔离。
(4)纵向认证:对系统访问者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合法访问。
4. 安全运维:(1)安全监测:实时监测电力二次系统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2)安全响应:对发现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降低安全风险。
(3)安全审计: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审计,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评估: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安全防护措施。
四、职责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和培训。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种电子数据在社会、政府、企事业单位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次系统作为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信息处理和数据存储任务。
为了保护和管理这些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制定并实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则为了规范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系统安全的稳定性,减少系统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二次系统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所有管理措施必须以保障系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 风险管理原则: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二次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防范,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3. 审计监控原则:通过定期内部审计和外部监控,发现系统的安全风险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安全管理责任1. 安全管理员:负责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系统安全策略和措施,并监督各部门和人员的执行情况。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二次系统安全工作,包括制定系统安全方案、协调系统安全资源、组织安全培训等。
3. 用户责任:使用二次系统的用户有义务保证自身操作的安全,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五、安全风险评估与防范1. 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二次系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2. 风险预防与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物理防护、应用安全等方面。
3.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安全事件,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系统在遭受攻击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处理和应对。
六、安全策略与控制1. 访问控制: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限制用户的访问权限,并对用户进行访问记录和日志管理。
2.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定期备份机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3. 漏洞修补:定期检测和修复系统中的漏洞,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及时响应潜在威胁。
(完整word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5篇)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一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Ⅰ)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二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三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定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四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第五条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六条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用认证加密机制。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护二次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发生系统安全事件,从技术、管理和组织等多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设备配置:根据二次系统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反病毒系统等,确保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3. 用户权限管理:建立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制度,分级授权,限制用户的访问权限,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
4. 操作审计监控:建立完善的操作审计监控机制,记录系统操作日志,监控关键节点的访问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操作。
5. 安全更新和补丁管理:及时更新二次系统中的安全补丁,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应急响应预案:制定二次系统安全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二次系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8. 外部合作与信息共享:与相关单位建立安全合作机制,定期交流安全经验和信息,提高二次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3篇)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公司的信息安全,保护公司的财产和用户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二次系统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员、开发人员、运维人员等。
第三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管理体系。
第四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目标是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可用性和机密性,预防系统被非法入侵、破坏、泄露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权限管理、安全设备配置和管理、日常巡检和监控、应急预案和备份管理等。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第六条二次系统的权限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精细化划分,并进行适时调整。
权限分为管理权限和操作权限两种。
第七条管理权限授予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应进行审批,确保权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八条管理权限涉及到系统的底层配置和重要数据的操作和修改,需要进行严格管控,并保证权限的审计和监督。
第九条操作权限的授予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配,必要时限制相关人员的操作权限。
第十条各部门应对涉及到操作权限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系统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三章安全设备配置和管理第十一条二次系统的安全设备应配置完善、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反病毒软件等。
第十二条安全设备的配置管理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安全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设备的日志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分析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日常巡检和监控第十五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二次系统进行巡检,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关注系统的运行状态,防止系统故障和攻击行为的发生。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为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安全责任2.1 电力二次系统的管理与运行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2.2 监控人员应熟悉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规程和安全防护要求,负责二次系统的日常监控和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3 电力二次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二次系统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4 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3. 安全管理措施3.1 动态监测安装相应仪表,对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参数进行动态监测,包括电流、电压、频率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报警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异常情况、事故发生等进行报警,并设立相应的警示灯和声音信号。
3.3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力二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4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开关量输入输出、模拟量输入输出、通讯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 设备维护按照设备维护计划,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检修、更换配件等。
3.6 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7 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向相关人员普及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4. 事故处理4.1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事故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和处理措施,并报送相关部门。
4.2 对重大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5.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5.1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范文(3篇)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变电站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变电站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做到科学规范、全面细致、协调配合、有力有序。
第二章设备安全第五条变电站二次系统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应按时按质进行。
设备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六条变电站二次系统的设备应具备可靠可用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对于变电站二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三章操作安全第八条变电站二次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二次系统的参数和设置。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变电站二次系统时,必须穿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和疲劳操作。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一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二条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及时报警或求助。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救助。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十四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记录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六章安全培训第十六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包括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七条变电站二次系统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同时参加应急演练和模拟救援活动。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应由专业的教育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确保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效果。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电能传输和配电的关键任务。
为了确保电力二次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从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组织架构1. 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 成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公室,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 在各分支机构、重要岗位设立安全防护小组,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1. 公司领导层要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对重要安全工作做出决策和监督。
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方案,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并负责编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 各分支机构、岗位的安全防护小组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和技术支持,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
2. 新员工入职时要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电力二次系统的基本知识、安全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他们对安全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二次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系统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拥有二次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二次系统是指对主系统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主系统性能和安全性的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管理机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提升二次系统防护能力。
第五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原则是:依法合规、权责一致、风险集约、综合施策。
第六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安全防护等级。
第七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当采取全面防护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防护、物理防护、人员管理等多种手段。
第二章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本单位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主管部门为XX部门,负责全局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与统筹。
第九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责任主体为各二次系统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条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管理措施由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各单位按照措施要求落实。
第三章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各单位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二)建立健全二次系统的漏洞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系统漏洞和安全事件;(三)加强二次系统的网络安全保护,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手段,防止网络攻击和非法入侵;(四)加强对二次系统的物理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五)开展二次系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六)建立完善的审计机制,定期对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七)其他与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相关的工作。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引用标准及规范:2.管理职责2.1.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
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2.3.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并报相应电力调度部门、电监会备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5 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OC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口);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模板
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变电站二次系统的运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的变电站二次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变电站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变电站运行安全、稳定。
第四条变电站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应与其他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全面、系统、连续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防护责任第五条公司负责人是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落实,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总责。
第六条变电站的运行管理人员对变电站二次系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应组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职工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应依据职责,负责订立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八条变电站职工必需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并乐观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设置严格的安全防护区域,对各类不安全源进行有效的隔离和标识,并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第十一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记录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供应必需的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保障系统的稳定与安全,不得擅自操作或泄露系统密码和信息。
第十四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第十五条变电站二次系统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理,并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六条公司应订立安全培训计划,对变电站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附则展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概念:二次系统即控制、保护一次系统的回路。
一次系统即供配电系统。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目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附则展开编辑本段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概念:二次系统即控制、保护一次系统的回路。
一次系统即供配电系统。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编辑本段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1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附则展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概念:二次系统即控制、保护一次系统的回路。
一次系统即供配电系统。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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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湖北官渡河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各种形式的恶意破坏和攻击,防止电力二次系统的崩溃和瘫痪以及由此造成的电力系统事故,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分管领导为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成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
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副组长:生产计划部部长、维护部部长、运行部部长
组 员:生产计划部技术专责、运行部副部长、维护部副部长,
维护部二次班和自动班负责人。
第六条生产计划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的建立及变更管理,对维护部上报的技术方案和防护措施进行审核,经公司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报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批准和备案。
(二)负责公司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按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的要求,报送公司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及时上报出现的异常现象。
第七条 运行部职责
负责公司内部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
第八条 维护部职责
(一)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落实、技改及有关工程实施工作。
(二)负责公司内部涉及电力调度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巡视、定期检查和分析评估工作,对发现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
(三)配合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处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事件和日常出现的问题。
(四)各二次系统责任人负责所辖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工程实施的安全管理
(一)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必须以合同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命周期内对此负责。
(二)电力二次系统各相关设备及系统的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中不包含任何安全隐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在设备及系统的生命周期内持续有效。
(三)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工程实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新建的电力二次系统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安全防护标准、法规、法令、规定等。
(五)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必须经湖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审核、批准和完工验收。
(六)未经履行相关手续及非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安全防护专责或授权人员,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进行任何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操作。
第十条 设备和系统的接入管理
(一)接入湖北省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须经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核准并备案。
(二)在电力二次系统中接入任何新的应用系统或设备,必须经该系统所属管理机构安全防护专责审查批准后,方可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实施。
(三)维护部应加强电力二次系统接入的过程管理,特别是
要加强对设备厂家技术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对厂家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调试笔记本的安全管理及其它安全制度的落实。
(四)生产计划部应加强电力二次系统现有安全防护体系
的变更管理,在进行网络结构变更前要组织制定详细的变更方案,标准结构变更后应符合原系统相关业务的性能要求。
变更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按《生产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的规定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变更完毕后按《生产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变更后的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巡视检查人员应定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安全区域之间旁路联通或短路连接问题、正向安全隔离装置版本问题、系统弱口令问题、系统补丁修补问题、远程维护问题等隐患。
(二)在非常生产时期,为确保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运行,禁止通过公网VPN和拨号访问对生产控制大区进行远方维护。
认真落实切断措施(关闭调制解调器电源、拔掉电话线、拔掉串口线)。
(三)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的生产控制区内,禁止以任何方式开通与互联网的连接,限制开通拨号功能,对因维护工作需要而开通的拨号功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列入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随用随开,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四)因生产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调试PC机必须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调试无关的工作。
(五)对生产控制区中的PC机要实施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在接入前要对其进行防病毒和打补丁措施,做好接入记录。
在网络边界运行的计算机应采用经过安全加固的Linux或Unix操作
系统。
(六)对于属于控制区、非控制区但部署在自动化机房以外的终端、工作站,应关闭或拆除主机的软盘驱动、光盘驱动、USB 接口、串行口等。
(七)所有接入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指定机构安全检测证明。
第十二条 保密管理
(一)要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对电力二次系统专业安全防护设施、调度数字证书、公司的安全防护方案及实施情况、调度数据网络结构及IP地址等参数配置、策略设置、信息安全评估和安全监察的相关情况、生产控制系统内部关键结构及设置等关键档案,以及系统调试、测试记录和验收报告等资料,要严格进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不得在没有相应保密措施的计算机系统中处理、存储和传输,做好废弃资料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图纸、资料应齐全、准确,并及时进行更新,保持与实际相符。
(三)所有员工不准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涉及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论文或机密内容和信息。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 当发现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受到攻击或侵害,特别是电力生产控制大区出现安全防护事故,遭到黑客、恶意代码攻击
和其他任何破坏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同时向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报告,并通报有网络连接的相关单位,以便采取快速响应和联合动态防护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和事故分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