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单遗失,重新签发提单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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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更正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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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联运通控股集团上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To: CHINA CONCORD LOGISTICS CO., LTD
船名/航次(vessel/voy):
B/L No. :
兹有我司上述货物,由于原因,需要更改数据或相关信息。

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原书写内容(更改项目需列明):
现在需要更正为:
我司保证以上数据的正确性,特向贵司申请更改。

由此更改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我司无条件承担。

如更改运费条款,我方保证更改后,付款方将付清所有费用。

如果付款方拒绝支付,则由我方全部承担。

由此更改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我方无条件承担。

注:件数、毛重、体积更正说明
1.如贵司上海海关清洁舱单未发送,以上所涉及的海关内容请一起更改上海海关舱单、提
单、目的港舱单;
2.如贵司上海海关清洁舱单已发送,以上所涉及的海关内容只需要更改提单、目的港舱单;
上海海关舱单由我司自理。

发货人公章(shipper seal):货运代理人公章(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 seal):
日期 (date):日期(date):
订舱经办人:
联系电话:。

提单更改保函

提单更改保函

提单更改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 for BL AmendmentTO:Ocean Network Express船名Vessel/航次Voyag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航日期Sailing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单号码BL numb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更改项目(Item)更改前内容(Originally made out)应更改为(To be amended to read)更改原因(点选)(Reason)☐发货人要求☐收货人要求☐海关查验(请额外提供查验凭证)☐只改舱单、不改提单☐其它(请详细说明更改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发货人与订舱代理出具此书面保函将提单做上述变更。

我们确认上述变更信息与场站收据和货物托运明细单记载完全一致。

现将全套提单交还贵司,请贵司按上述变更要求重新签发提单。

我们愿意对所有提单变更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The present shipper and the booking agent issue this written guarantee to apply for BL amendment as above. We are willing to take full 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uthenticity, legality and validity of all changes in the bill of lading.1、我司确认支付如下更改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和美元__________元整。

2019年提单丢失如何处理?-范文资料

2019年提单丢失如何处理?-范文资料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某某银行,首先,谢谢贵行的信任。

有关本案兹根据现有材料提供如下初步意见供贵行参考。

装船单据在快递中丢失,往往造成收货人在目的港无法凭正本提单提货,实务中一般是由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或由承运人补签一套新提单供货方提货及结汇使用,或由出口方授权承运人电放;但上述三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均要求货方提供可靠提保;目前船公司往往要求出口商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三年六年不等。

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出口商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三至六年不动,对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出口商将面临钱货两空的结局。

提单在寄送过程中丢失可能有数种情况:(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2)和(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

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若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保函格式汇总(1)

保函格式汇总(1)

电放保函致:宁波开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M.V(船名航次):B/L No (提单号):POD(原目的港):CNEE(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我司在此申请贵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给以上收货人,我司将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

凡因此无正本提单放货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提单上发货人(shpr) 盖章货运代理人(Forwarder)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倒(顺)签提单保函致:宁波开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于:M.V(船名航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L NO (提单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OD (目的港) : _______________我司现请求将上述正本提单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倒(顺)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考虑到贵司接受我司上述请求,我司同意如下:1、由于是按照我们的请求签发上述提单并在上述实际的出运日期出运上述货物,对于贵司、贵司雇员及代理由此可能承担的责任或承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及损失,均由我们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您们不受任何损失。

2、若贵司或贵司雇员或代理因此被起诉或卷入其他司法程序时,我司保证将随时提供足够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司法费用、差旅费、或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一旦发生索赔,我们将完全不涉及贵司而直接与索赔人解决该项索赔,并赔偿您们由此所支付的任何款项或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4、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并接受中国海事法院管辖。

提单上发货人(SHPR)盖章货运代理人(FORWARDER)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预借提单申请保函致:宁波开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于:M.V(船名航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L NO (提单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OD (目的港) : _______________我司现请求将上述正本提单预先签发,实际开船日期为_______________,对于该货物实际装船前发生意外而导致贵司目的港无法放货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均由我司承担,对于因预借提单而引起的贵司的任何其他责任、费用和损失也均由我司承担。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第一篇: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某某银行,首先,谢谢贵行的信任。

有关本案兹根据现有材料提供如下初步意见供贵行参考。

装船单据在快递中丢失,往往造成收货人在目的港无法凭正本提单提货,实务中一般是由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或由承运人补签一套新提单供货方提货及结汇使用,或由出口方授权承运人电放;但上述三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均要求货方提供可靠提保;目前船公司往往要求出口商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三年六年不等。

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出口商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三至六年不动,对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出口商将面临钱货两空的结局。

提单在寄送过程中丢失可能有数种情况:(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2)和(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

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若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装船单据丢失后补救措施

装船单据丢失后补救措施

最新装船单据丧失后补救措施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下面是为大家分享最新装船单据丧失后补救措施,欢送大家阅读浏览。

(1)在出口商控制下丧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丧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丧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丧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丧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2)和(4)两种情况下,那么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丧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当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解释。

在CIF、CFR 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丧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当。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假设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 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慎重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 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一那么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那么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

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

国外应当也有此种程序,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 一般而言,单据丧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回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回绝卸货,尽管其有权回绝放行货物。

(4) 邮政快递公司应负何种责任,目前的法规赋予其几近免责的待遇;是否可以通过投保邮政快递风险保险来转嫁损失,目前保险公司似乎倘未开展此项保险。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船代论坛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根据目前提单丢失后的各承运人不同的做法,可归纳为如下几种补救措施:公示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100条对提单丢失后补救措施作了规定:“提单等提货凭证持有人,因提货凭证失控或者灭失,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事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提单丢失后,提单丢失钱的最后持有人可以向提货地(目的地)所在海事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书应当写明所失提单的名称、号码、货物的品名、数量、起运港、目的港和托运人、承运人、背书人等基本内容以及提出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海事法院受理申请后,应通知承运人暂停交付货物,并在3天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海事法院和利害关系人之间就有关纠纷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如果在申报权利期间内没有申报权利的,海事法院则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提单无效,并将判决予以公告。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交付货物。

如果是货物目的港在国外,提单遗失则应当根据目的港的所在国际的法律,申办公示催告。

凭银行保函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通常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

至于托运人提供的保函,目前往往要求托运人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1年、3年、6年不等。

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托运人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3至6年不动,对托运人(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恶意取得,托运人(出口商)将面临签货两空的局面。

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最好使用不同的提单号,但至少应使前后两套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在卸货港能易于识别,及时将重新签发提单的内容通知卸货港代理和其他有关方将相关的其他单证作相应更改。

申请无单放货若提单在托运人结汇后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到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手中,因此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篇一: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摘要] 本文说明托运人丢失提单后,承运人应如何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处理提单丢失后的处理问题。

关键词:提单; 丢失; 重新签发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根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

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

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

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

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

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只有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才能向承运人主张货权,在信用证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是以托运人结汇、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赎单而转移的。

提单更正保函

提单更正保函

提单更正保函
本公司装运贵公司(或代理)之船名航次货载,
提单号码E E G G L L V V,兹因原提单上所列示:
与本公司资料不符,今欲将之更正为:
请贵公司惠予更正或加盖更正章。

本公司保证更正内容绝对属实,并保证更正后绝不擅自涂改。

若因上述情事或更正内容不实,或擅自涂改原更正资料而发生贸易纠纷或违反卸货港海关之规定,致使贵公司遭受任何损害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本公司愿无条件负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偿还贵公司支付之费用及其利息(包括所有預申報航线舱单申报后之舱单更改费)。

此致
EVERGREEN LINE,包括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荣海运英国有限公司、意大利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长荣海运新加坡公司和/或其分公司/代理人和/或船舶所有人/船舶提供者/船舶经营人、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和/或其分公司(“贵公司”):
1.立保函人
2.立保函人
(发货人) (请盖公司及负责人章) (订舱货代) (请盖公司及负责人章)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
联络人联络人。

提单遗失相关问题汇总

提单遗失相关问题汇总

一般提单遗失后的措施:首先无论是哪种提单,必须登报申明作废,作废声明中必须注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码,提单签发日期。

其次根据提单的具体类型具体处理:1.STRAIGHT B/L:发货人需提供价值相当于报关INVOCE中货物价值1.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几保函(L/G)给装运港代理。

在以上两项确实完成后,目的地/卸货港代理可以凭出具的保函(L/G)放货给收货人。

2.TO ORDER OF BANK B/L卸货港/目的地代理必须得到提单上指定银行出具的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及发货人的保函(L/G)。

在确认银行L/I准确无误后,卸货港/目的地的代理可以在所有费用结算后放货给收货人。

3.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 B/L收齐以下才可放货:发货人的L/G,.收货人提供的银行L/I.如果提单遗失后重新签发,此套提单必须有发货人的背书。

4.提单遗失后发货人要求重新签发一套提单,发货人必须提供价值相当于报关INVOCE 中货物价值 1.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及保函(L/G)给装运港代理。

此时,装运港代理方可重签提单,同时在提单的品名一栏中注明:“THIS B/L#000000000IS A REISSUED B/L,THE ORIGINAL B/L#00000000HAS BEEN VOID”5.当货物提取后,现金,银行本票,银行L/I,必须在收回整套原始提单后才可归还,否则以上这些将至少留存一年。

而收货人或发货人的L/G则只有收回全套原始正本提单后才可归还。

*危险品:SHIPPER要填制完整的危险品申报书,提供正确的:UN NO.PAGE NO. CLASS以及紧急联络人电话.*CNEE为指示提单时: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

,不能做电放。

*提单上不可以显示“CLEAN ON BOARD”的字样.*提单的倒签,顺签一般不接受,除非得到目的地代理的确认CNEE确实已接受要求,才可签单范例:K-LINE的提单遗失告知书:关于遗失正本海运提单的告知书承运人签发的正本海运提单作为接收货物的证明、物权凭证,更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经连续有效背书便可依法转让,一旦不慎遗失,不仅对目的港提货事宜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会使承运人面临各种潜在的巨大风险及诉讼成本。

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

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提单遗失后,可以通过货代补发提单,或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形式解决。

但办理起来较为棘手,各个船公司规定不同,通常根据与出口商的关系而定。

记名提单在我们进行交易的时候,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如果是出现记名提单丢失的情况,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也是比较麻烦的。

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及时的进行处理。

那么,大家知道相关的处理技巧都是有哪些吗?一、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申请货代出具新的提单,快递给收货人,方可以提货。

(具体保证金或时间是可以协商的)快递公司一般是有不成文的霸王条款的,只能按提单背书的提出索赔,否则就是漫长的官司。

根据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

在CIF、CFR 和 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若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 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 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

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

国外应当也有此种程序,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 一般而言,单据丢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拒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卸货,尽管其有权拒绝放行货物。

正本提单遗失重新签发提单担保函

正本提单遗失重新签发提单担保函
3.如与贵司依我司上述请求重新签发提单相关,本船或其他相同或关联所有权或者其他相同或关联管理或控制的其他船舶或财产因此被扣押、滞留或受到此种威胁时,我司保证将在5个日历日内按贵司要求提供担保金或其他形式的可靠担保,以保障贵司、贵司雇员及贵司代理的权益不受侵害。无论前述扣押、滞留是否合理,我司都将保证贵司、贵司雇员及贵司代理不会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重新签发提单保函
致:Honour Lane Shipping Limited
关于:
船名及航次:
装货港:
卸Hale Waihona Puke 港:提单号:货名及数量:
载货货柜号: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以下署名保证人,系题述提单的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指示人。现题述提单正本1式3份因原因遗失,故我司特此请求贵司在(地点)重新签发提单正本1式3份并交付给。我司确认并保证我司为题述提单的最终合法持有者,并将采取公告(包括但不限于登报声明)等形式宣告题述提单无效。鉴于贵司同意我司上述重新签发提单的请求,我司在此承诺并保证如下:
1.我司确认贵司系应我司的请求在(地点)重新签发提单正本1式3份并将重新签发的提单全套正本交付给。
2.我司在此保证贵司、贵司雇员及贵司代理不会因贵司依我司上述请求重新签发提单而面临或遭受任何方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诉讼、索赔、主张、要求。如贵司、贵司雇员及贵司代理因此面临或遭受任何性质的诉讼、索赔、主张、要求的,我司保证对贵司、贵司雇员及贵司代理遭受的任何损失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抗辩该等诉讼和/或索赔产生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利息等所有费用。
4.我司确认并同意向贵司提供等值于题述货物总价110%的款项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担保我司在本《保函》下的一切/任何赔偿责任;我司同意并确认,直到货物被提走后满1年且贵司、贵司代理、与该票货物运输相关的实际承运人、独立合同人、船舶所有人、船舶光租人、船舶管理人和/或船舶承租人未被提起任何与货物相关的索赔、诉讼或仲裁,我司才可要求贵司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提单遗失担保书(五篇模版)

提单遗失担保书(五篇模版)

提单遗失担保书(五篇模版)第一篇:提单遗失担保书立书人(以下简称本公司),因遗失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之下列正本提单:船名:提单号码:货柜号码:航次:货物价值:(请同时出示发票以供核对)兹请贵公司准予本公司以现金银行本票定存单信托凭证银行担保函之方式担保提货。

票号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拥有上述提单之所有权,且从未转让他人。

如有任何费用尚未支付(包括一切运费、附加费、共同海损…等),本公司愿在贵公司提出请求时,立即偿还。

在相关费用未支付前,贵公司对於运送货物,仍享有留置权。

本公司保证贵公司、贵公司之船舶或所租佣之船舶、代理行和其他相关单位,不会因本公司以上述方式提货而受任何损害;这些单位或船舶如因此受任何损害(包含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利息损失、船舶受假扣押之延误及所产生之相关费用、赔偿货物权利人的一切损失….等),本公司愿负完全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寻回上述提单,保证立即缴回给贵公司,以换取本担保书及解除担保,绝不转让他人。

本公司提领货物后,有善意第三人持正本提单出面提领货物时,如果此笔货物尚未使用,而该第三人也愿意接受,则不论该货物在任何地方,本公司都愿负担所有费用,并负责将货物送交该第三人。

上述船舶、提单号码及柜号为本公司所提供,如果因该资料错误,致货物提领错误时,本公司仍愿负本担保书所保证之责任。

上述担保有效期限自货物受领之日或自应受领之日起算18个月。

期限届满后由贵、我双方办理解除担保。

但本公司承诺,贵公司及相关单位依本担保书对本公司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受解除担保之影响。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民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担保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管辖。

此致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wan hai lines ltd)立书人:(签章)地址:联络电话:年月日第二篇:提单遗失重发担保书(英文版-For Bank)Apply customer's letterhead<>LETTER OF GUARANTEE FOR LOSS OF ORGINAL BILLS ANDREQUEST FOR RE-ISSUE OF BILLSTO:WAN HAI LINES LTD./ WAN HAI LINES(SINGAPORE)PTE LTD..Dear Sirs:Ocean vessel / Voy No.:Description of Cargo :B/L number :Place of receipt :Place of delivery :We, [insert name of the Bank], hereby agree to join in this indemnity providing always that the Bank’s liability:1.shall be restricted to payment of specified sums of money demanded in relation to the indemnity(and shall not extend to the provision of bail or other security).2.Shall be to make payment to you forthwith on your written demand in the form of a signed letter certifying that the amount demanded is a sum due to be paid to you under the terms of the indemnity and has not been paid to you by the Requestor or is a sum whichrepresents monetary compensation due to you in respect of the failure by the Requestor to fulfil its obligations to you under the indemnity.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the Bank hereby confirms that :(a)such compensation shall include, but not be limited to, payment of any amount up to the amountstated in proviso 3 below in order to enable you to arrange the provision of security to release the ship(or any other ship in the same or associated ownership, management or control)from arrest or to prevent any such arrest or to prevent any interference in the use or trading of the ship, or other ship as aforesaid, and(b)in the event that the amount of compensation so paid is less than the amount stated in proviso 3below, the liability of the Bank hereunder shall continue but shall be reduced by the amount of compensation paid.3.shall be limited to a sum or sums not exceeding in aggregate.[insert currency and amount in figures and words]4.subject to proviso 5 below, shall terminate on[date thirteen months from the d ate of the indemnity](the ‘Termination Date’), except in respect of any demands for payment received by the Bank hereunder at the address indicated below on or before that date.5.shall be extended at your request from time to time for a period of two calendar years at a time provided that :(a)the Bank shall receive a written notice signed by you and stating that the indemnity is required by you to remain in force for a further period of two years, and(b)such notice is received by the Bank at the address indicated below on or before the then current termination date.Any such extension shall be for a period of two years from the then current T ermination Date and, shouldthe Bank for anyreason be unwilling to extend the Termination Date, the Bank shall discharge its liabilityby the payment to you of the maximum sum payable hereunder(or such lesser sum as you may require).However, in the event of the Bank receiving a written notice signed by you, on or before the then currentTermination Date, stating that legal proceedings have been commenced against you as a result of your re-issuing the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and having delivered the said cargo as specified in the indemnity, the Bank agrees that its liability hereunder will not terminate until receipt by the Bank of your signed written notice stating that all legal proceedings have been concluded and that any sum or sums payable to you by the Requestor and/or the Bank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have been paid and received in 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 of all liabilities arising under the indemnity.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where appropriate, the Bank will only produce and deliver to you all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that were lost should the same come into the Bank’s possession, but the Bank agrees that, in that event, it shall do so.The Bank agrees to promptly notify you in the event of any change in the full details of the office to which any demand or notice is to be addressed and which is stated below and it is agreed that you shall also promptly notify the Bank in the event of any change in your address as stated above.Yours faithfullyFor and on behalf of[insert name of bank][insert full details of the office to which any demand or notice is to be addressed]Signature第三篇:提单领取担保书提单领取担保书TO:青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1.船名/航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S/O NO.或B/L 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卸货港/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定舱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作为定舱人,代表发货人领取贵公司签发的上述资料的提单共_____套,并保证如期支付所领取提单项下的所有费用,如发生冒领而至使贵公司蒙受任何损害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时,本公司愿意无条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

单据丢失有风险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单据遗失的概率大约为1‰。

虽然概率很低,但是一旦遇到就会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单据丢失会导致以下风险:进口商无法及时提货。

因为信用证项下的单证除提单外,还有发票、箱单、数量证明、质量证明和产地证明等文件,没有这些文件,进口商将无法报关提货。

全套单据被他人持有后,可能造成恶意提货的损失。

货物到港后,如无法及时提货,超长时间滞留在港口,造成不必要的滞港费、仓储费等杂费。

出口商将无法及时收汇,以及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如何应对在单据遗失的情况下,进口商最关心的是及时提货,出口商则最关心安全收汇。

因此,对出口商而言,首先要确认货物的下落,要与承运人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单据丢失的情况,并确定货物下落,切忌随意放货。

其次,要求快递公司出具中英文遗失证明,以便向开证行证明单据确实已经遗失。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受益人向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交单,而且指定银行已经审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所以受益人可以凭副本单据和遗失证明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再次,出口商应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明该提单作废,以便于船公司重新签发提单或者办理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

最后,在交单和提货上有三种解决办法。

重新签发提单。

如果信用证没有失效,而且交单期没有过期,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出具以船公司为受益人的担保,由船公司重新出具提单。

然后,出口商制作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向开证行重新交单。

如果是“记名提单”,只要提货人证明自己身份即可电放;但如果是“指示提单”就比较麻烦,承运人通常会要求在出具保函的同时提供相当于货值或者双倍货值的担保金,担保金期限长达一年,这对货主而言会是个沉重的负担。

银行担保,副本交单。

开证行同意副本单据付款,出口商委托银行出具提货担保,协助进口商提货。

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准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的副本,只要副本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承诺承担付款责任。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5篇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5篇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5篇第一篇: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单据丢失有风险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单据遗失的概率大约为1‰。

虽然概率很低,但是一旦遇到就会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单据丢失会导致以下风险:进口商无法及时提货。

因为信用证项下的单证除提单外,还有发票、箱单、数量证明、质量证明和产地证明等文件,没有这些文件,进口商将无法报关提货。

全套单据被他人持有后,可能造成恶意提货的损失。

货物到港后,如无法及时提货,超长时间滞留在港口,造成不必要的滞港费、仓储费等杂费。

出口商将无法及时收汇,以及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如何应对在单据遗失的情况下,进口商最关心的是及时提货,出口商则最关心安全收汇。

因此,对出口商而言,首先要确认货物的下落,要与承运人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单据丢失的情况,并确定货物下落,切忌随意放货。

其次,要求快递公司出具中英文遗失证明,以便向开证行证明单据确实已经遗失。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受益人向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交单,而且指定银行已经审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所以受益人可以凭副本单据和遗失证明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再次,出口商应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明该提单作废,以便于船公司重新签发提单或者办理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

最后,在交单和提货上有三种解决办法。

重新签发提单。

如果信用证没有失效,而且交单期没有过期,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出具以船公司为受益人的担保,由船公司重新出具提单。

然后,出口商制作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向开证行重新交单。

如果是“记名提单”,只要提货人证明自己身份即可电放;但如果是“指示提单”就比较麻烦,承运人通常会要求在出具保函的同时提供相当于货值或者双倍货值的担保金,担保金期限长达一年,这对货主而言会是个沉重的负担。

银行担保,副本交单。

开证行同意副本单据付款,出口商委托银行出具提货担保,协助进口商提货。

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准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的副本,只要副本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承诺承担付款责任。

无单放货重签提单保函

无单放货重签提单保函

无单放货/重签提单保函
致深圳市琪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船名:航次:
提单号:目的港:
箱号:
我司所配载之以上货物,因下列原因收货人在目的港无法凭正本提单提货:
[ ] 1. 正本提单尚在银行中流转。

[ ] 2. 正本提单被我司(或收货人,或在邮寄过程中)遗失。

[ ] 3. 正本提单尚在邮寄过程中,未到收货人手中。

现我司作为发货人特要求贵公司目的港代理以下列方式放货给下列收货人:
[ ] 1. 收货人出示按照保函格式填写的银行正本保函给贵司目的港代理,无须出示正本提单。

[ ] 2. 我司提供按保函格式填写的银行保函并登报声明遗失的提单作废,及发货人保函,请贵司重新签发全套正本提单,收货人凭新签发的正本提单提货。

[ ] 3. 收货人必须等候正本提单,贵司目的港代理必须凭原正本提单放货。

收货人如下:
公司名称 . 详细地址(包括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联系人
.
. 我司担保因我司以上要求放货而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由我司无条件承担。

出保人签字盖章出保日期
注:1只有正本保函有效
2本保函内容必须用打字机打印,更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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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提单遗失,重新签发提单担保函
致:宁波开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分公司或者上海开於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我司名称请以实际发生业务分公司名为准,其中宁波公司不用加**分公司,此行请自行删除,谢谢)
FM:
关于:船名(航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件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唛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安排上述货物由上述船舶承运。

但正本提单不慎被我司遗失。

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现请求贵司重新签发第二套正本提单给我司以便提货,我司保证为上述提单的最终合法持有者。

考虑到贵司接受我司上述请求,我司同意如下:
由于是按照我们的请求签发上述第二份提单并放货给收货人,对于贵司、贵司雇员及代理由此可能承担的责任或承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及损失,均由我们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您们不受任何损失。

担保人:
提单上发货人(SHPR)签章货运代理人签章
(正本公章)(正本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1、本担保函要求发货人提供正本;2、本担保函涂改无效;3、本担保函只适用与提单上同一发货人(SHIPPER);5、本担保函必须加盖担保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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