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锅炉工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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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运行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运行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规范名称:锅炉运行值班员规范类型: 11-016锅炉运行值班员规范内容:工种定义:监视、控制锅炉的运行工况,持续稳定地向汽轮机提供参数合格的蒸汽。

工作内容:起动、停用锅炉设备;根据电负荷要求,通过监测仪器、仪表,调节控制燃料量和风量,保持锅炉燃烧稳定;维持锅炉汽温、汽压、水位等各项参数在规定的范围,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巡回检查设备,发现和处理设备的隐患和故障;填写运行日志和其他各项记录;实施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做好验收工作。

技术等级:本工种设中、高两级。

中级工由相关工种转化而来。

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从事大中型锅炉运行值班的人员。

学徒期转化。

规范名称:锅炉运行值班员-中级规范类型: 11-016锅炉运行值班员规范内容:知识要求1 本锅炉机组的系统图和一般设备结构图、原理图的识绘图知识。

2 热力学第一定律、第二定律,传导、对流、辐射的传热原理及特点。

3 流体的稳定性、连续性及层流、紊流、汽蚀的基本知识。

4 燃料燃烧的基本原理和过程。

5 锅炉水循环的方式及工作原理,蒸汽蒸发与净化装置的构造及运行特点。

6 省煤器、水冷擘、过热器和再热器等锅炉各受热面的结构、特性和蒸汽温度的调节原理。

7 本锅炉机组所属的蒸汽、给水、风、烟和燃料等系统的型式、布置及运行方式。

8 锅炉机组冷态、热态及滑参数起动、停用的程序、特点及注意事项。

9 锅炉汽水系统、燃烧系统正常运行的监视、检查和调节及操作内容。

10 锅炉变工况运行的调整原则及水、汽、风、燃料和烟等参数变化对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

11 锅炉常见事故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2 锅炉效率、蒸发量,过热蒸汽压力、温度,再热蒸汽压力、温度,二氧化碳含量,排烟温度等技术经济指标的标准及意义。

13 锅炉设备安装、检修后的运行验收内容、试验项目及质量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作者:劳动部出处:深度职业技能开发网更新时间: 2007年03月15日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技师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师一级,大专毕业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或业余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技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与本职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等内容。

新版锅炉工司炉证G1、G2、G3的差别和和年审注意事项

新版锅炉工司炉证G1、G2、G3的差别和和年审注意事项

新版锅炉工司炉证G1、G2、G3的差别和和年审注意事项要了解新版司炉工证的不同,有必要先了解老版司炉工证老板司炉工证的不同。

1.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证区别通常老版锅炉作业方面的职业资格证书叫做司炉工证。

共分为六级,分别是:一级锅炉司炉G1、二级锅炉司炉G2、三级锅炉司炉G3、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锅炉能效作业G6。

通常情况下,操作燃油燃气锅炉需要二级锅炉司炉证。

1.1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证G1、G2、G3的不同之处在于:司炉工证G1: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 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司炉工证G2: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司炉工证G3: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1.2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证G1、G2、G3分属三个级别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证三个级别,即一级锅炉司炉G1、二级锅炉司炉G2、三级锅炉司炉G3。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类似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三个等级。

1.3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证G1、G2、G3最大的区别老版锅炉工三个级别司炉工证最大的区别在于操作额定工作压力锅炉的不同,级别越高,能操作的额定工作压力越大。

1.4结论:老版锅炉工司炉工职业资格最大的不同是分等级。

2.新版锅炉工司炉工证的变化2020年1月1日起,锅炉工司炉工证出现大幅删减合并变化。

2.1新版锅炉工司炉工证的变化。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规定,锅炉作业是仅次于起重机作业删减合并幅度第二大项目。

自2020年1月1日起,锅炉作业项目原一级锅炉司炉G1更名为工业锅炉司炉G1;原二级锅炉司炉G2、三级锅炉司炉G3予以合并,依据持证人申请或实际操作锅炉情况,变更为工业锅炉司炉G1或电站锅炉司炉G2;原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统一合并为锅炉水处理G3;原锅炉能效作业G6予以取消。

锅炉作业人员分级

锅炉作业人员分级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
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1: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2: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3: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III级(高级)、II级(中级)、I级(初级)。

新旧锅炉操作人员级别划分对比:。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技师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师一级,大专毕业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或业余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技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与本职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等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锅炉本体检修工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本体检修工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本体检修工技术等级标准规范名称:锅炉本体检修工规范类型: 11-017锅炉本体检修工规范内容:工种定义:维护、检修锅炉本体设备,满足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

工作内容:定期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的隐患和故障;根据检修规程全面清扫、检查、修理设备,并进行试验;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外部和内部检验;检查、测量受压部件磨损、腐蚀、蠕胀情况,做好记录,采取措施进行预防;配合金属监督做好高温高压部件的检查、鉴定,配合化学监督做好受热面管内腐蚀、结垢的检查和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填写技术记录,编写工作总结报告。

技术等级:本工种设初、中、高三级。

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从事锅炉本体设备检修的工人。

学徒期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规范名称:锅炉本体检修工-初级规范类型: 11-017锅炉本体检修工规范内容:知识要求:1 识图的基本知识。

2 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

3 锅炉的型式、作用、主要参数和简单结构。

4 锅炉本体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主要部件的名称、作用和结构。

5 锅炉本体设备有关的蒸汽、给水、燃烧系统的名称和布置方式。

6 锅炉受热面管子磨损、蠕胀、外部腐蚀和内部腐蚀等常见缺陷的检查方法和控制标准。

7 锅炉受热面管子常见的损坏形式和修复方法。

8 配管的方法、管子焊接坡口制作的方法和受热面管子焊接对口的技术要求。

9 平面弯头的弯制方法和受热面弯管椭圆度的规定。

10 锅炉受热面管子常用的焊接方法。

11 刮刀、铰刀、深度千分尺和内外径千分卡等常用工具和量具的名称、规格和使用、保养知识。

12 坡口机、弯管机和水压泵等自用机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使用规则和保养知识。

13 常用金属材料、填料、垫料和润滑剂等材料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14 锅炉检修工艺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技师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师一级,大专毕业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或业余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技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与本职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等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热力司炉工_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_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_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技师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师一级,大专毕业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或业余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技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与本职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等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特种设备锅炉操作证分级原则

特种设备锅炉操作证分级原则

根据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6001-2009)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6003-2008)的规定,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级别分及其允许作业范围如下:一、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负责在用锅炉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分为Ⅰ、Ⅱ级,其工作范围如下:(一)Ⅰ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二)Ⅱ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1:Ⅱ级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以从事Ⅰ级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Ⅰ、Ⅱ、Ⅲ级,其工作范围如下:(一)Ⅰ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二)Ⅱ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三)Ⅲ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2:Ⅲ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Ⅱ、Ⅰ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Ⅱ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Ⅰ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3: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气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4: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Ⅲ级(高级)、Ⅱ级(中级)、Ⅰ级(初级)。

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分为Ⅰ、Ⅱ级,其工作范围如下:(一)Ⅰ级,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二)Ⅱ级,锅炉参数不限。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技师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师一级,大专毕业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或业余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技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与本职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等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热力司炉工(初级)鉴定要素

热力司炉工(初级)鉴定要素
X
2
015
省煤器管损坏事故的现象处理方法
X
2
016
省煤器管损坏事故的原因预防措施
X
1
017
空气预热器严重泄露事故的处理方法
Y
2
018
空气预热器严重泄露事故的原因
Z
1
019
炉膛和烟道爆炸的现象处理方法
X
2
020
炉膛和烟道爆炸的原因预防措施
Y
2
热力司炉工(初级)培训大纲与课时安排
A、基础知识
行为领域
代码
鉴定范围
鉴定
比重
代码
鉴 定 点
重要
程度
计划课时
备注




A
A
锅炉基础知识
12﹪
001
司炉工安全技术考核办法
X
6
002
司炉工职业道德规范
X
6
003
热力参数、流体性质、传热
8
004
锅炉容量及参数、锅炉常用术语
X
2
005
水与蒸汽性质、锅炉水循环
1
005
蒸汽锅炉超压事故的现象处理方法
X
2
006
蒸汽锅炉超压事故的原因
X
2
007
蒸汽锅炉超压事故的预防措施
X
2
008
水击事故的现象
Y
0.5
009
水击事故的处理方法
X
2
010
水击事故的原因
X
0.5
011
水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X
2
012
锅炉炉管爆破的现象处理方法
X
2

司炉工岗位级别评定及薪资管理建议

司炉工岗位级别评定及薪资管理建议

司炉工岗位级别评定及薪资管理建议一、岗位级别评定司炉工是企业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负责炉子的燃烧操作、炉温的控制以及炉顶的维护等工作。

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可以将司炉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初级司炉工:初级司炉工主要负责简单炉子的操作,熟悉炉子的基本功能和使用方法。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燃烧知识和基本的炉子维护技能。

中级司炉工:中级司炉工在初级司炉工的基础上,具备更全面的操作经验和技能。

他们能够独立完成一些复杂的炉子操作,并且对炉温的控制和炉顶的维护有一定的了解。

高级司炉工:高级司炉工是在中级司炉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具备较高水平的技能和经验。

他们负责对燃烧系统进行优化,提高炉子的热效率,并能独立解决各种炉子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岗位级别评定可以根据员工的资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估,通过技能考核、工作经验评价和职业培训等方式来确定岗位级别。

1.初级司炉工的薪资水平可以根据其工作经验和学历进行评定。

经验丰富、技能优秀的初级司炉工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以激励他们提升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

2.中级司炉工的薪资应该比初级司炉工略高,因为他们具备更全面的技能和操作经验。

此外,还可以根据炉温控制的稳定性和炉顶维护的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

3.高级司炉工的薪资应该相对较高,因为他们具备更高水平的技能和经验。

同时,可以设置一定的绩效奖励制度,根据燃烧系统的优化效果和问题解决的能力给予额外奖励。

4.薪资水平的确定应该考虑到市场行情和企业的经济状况。

可以通过对行业内司炉工薪资水平的调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

5.此外,薪资管理还应该与员工的职业发展相结合,设置晋升通道和薪资涨幅,为优秀的司炉工提供发展机会和相应的激励。

综上所述,对于司炉工岗位的级别评定和薪资管理,可以根据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等考核因素来确定岗位级别,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资激励,以此来推动司炉工队伍的稳定发展。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锅炉操作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安装、操作、检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担任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高级和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进行。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65t/h以下供热或动力生产锅炉操作、检修和快装锅炉安装工作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热力司炉工(初级)鉴定要素(2)

热力司炉工(初级)鉴定要素(2)
X
BG007
安全阀泄放试验与检验方法
X
BG008
安全阀的装设要求
X
BG009
法兰螺栓紧固方法
X
BG010
锅炉定期排污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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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1
热水锅炉定期排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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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2
蒸汽锅炉定期排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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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3
蒸汽锅炉除污器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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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4
热水锅炉除污器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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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5
阀门填料更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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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016
阀门填料更换的操作技术要求
阀门阀杆升降不灵或开关不动故障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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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027
阀盖结合面泄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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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028
阀盖结合面泄漏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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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事故
4%
BF001
锅炉发生轻微缺水的现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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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002
锅炉发生轻微缺水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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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003
锅炉发生缺水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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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004
锅炉发生缺水事故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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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005
锅炉发生满水事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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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升温期间相关热力参数的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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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4
锅炉汽包水位的监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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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5
锅炉水冲击的危害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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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6
汽水共腾的现象、原因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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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7
锅炉参数的监视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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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8
汽水管道阀门的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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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09
轴承的运行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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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泵的运行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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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辅机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辅机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辅机值班员技术等级标准规范名称:锅炉辅机值班员规范类型: 11-015锅炉辅机值班员规范内容:工种定义:监视、控制锅炉辅助设备,为锅炉机组正常运行提供必备条件。

工作内容:在锅炉司炉的指挥下,起动、停用锅炉辅助设备;观察分析、调节控制锅炉辅助设备,使其达到规定的运行工况;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切换、试验等工作;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隐患和故障;填写运行日志和其他各项记录;实施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做好验收工作。

技术等级:本工种设初、中两级。

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从事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给煤机等锅炉辅助设备运行值班的人员。

学徒期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规范名称:锅炉辅机值班员-初级规范类型: 11-015锅炉辅机值班员规范内容:知识要求1 本岗位热力系统力、设备原理图的识图知识。

2 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

3 流体、流量等流体力学的基本知识。

4 本岗位所属设备的名称、作用、结构、规格及工作原理。

5 阀门及辅机附属装置的种类、规格、结构、作用及维护知识。

6 辅机所属的风、烟、燃料等系统的型式、布置及运行方式。

7 辅机的起动、停用程序和注意事项。

8 辅机正常运行的监视、检查、调节和操作内容。

9 辅机常见事故及事故处理的原则、要求和方法。

10 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等热工仪表的规格、作用及使用方法。

11 与机炉集控室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自动保护装置、连锁保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12 常用润滑油、润滑脂的牌号、用途、使用和保管方法。

13 锅炉燃用燃料的性质和对锅炉燃烧的影响,燃料输送的工艺流程。

14 锅炉运行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消防规程中与本岗位有关条文的规定。

16 电工及热工初步知识。

锅炉工技术等级标准

锅炉工技术等级标准

附件4:锅炉工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一、应知1、锅炉基础理论知识。

2、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构造、特性及日常保养。

3、燃料及除渣、除尘、煤场管理常识。

4、汽水质量标准及对设备运行的影响。

5、锅炉异常运行的不良后果及调整方法。

6、本专业热工仪表、联锁保护相关知识7、锅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及相应措施。

8、本专业所属设备用电系统、汽机侧汽水系统。

9、锅炉主要部件金属材料的性能。

10、锅炉烟风、汽水、除尘系统的组成和运行。

11、锅炉冷态启动前的准备、检查、锅炉点火、升压、升温的启动操作。

12、锅炉运行调节包括汽包水位的调节,炉膛负压调节、负荷调节。

13、锅炉正常停运、故障停运的操作。

14、转动机械设备故障分析和处理。

15、锅炉承压部件泄露、故障、原因、分析和处理。

16、锅炉燃烧系统故障、原因、分析、判断和处理。

17、锅炉安全附件故障分析和处理18、锅炉制粉系统、空压机系统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19、锅炉辅机连锁试验、跳闸保护试验、锅炉水压实验的操作。

20、锅炉滑参数启动、发电机组跳闸后锅炉热态启动。

21、过热器汽温的调节操作。

22、锅炉滑参数停运操作23、机组甩负荷故障分析和处理。

24、汽轮机主汽及抽汽系统、真空系统、回热循环系统、给水及循环水系统的组成、启动运行和要求。

25、发电厂经济指标及分析26、锅炉专业有关规程、标准。

27、计算机监视、控制的应用和操作。

二、应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能操作题目考核,主要考核锅炉工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word精排版)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word精排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28-01-11锅炉操作工(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锅炉操作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和《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2001年版)》,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同时从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和锅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出发,并且结合近年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新要求、新规定,对锅炉操作工的职业定义、职业等级划分、申报条件、鉴定方式、工作要求和权重表等内容做了新的规定。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了“锅炉操作工”职业编码。

——修改了“锅炉操作工”职业定义。

——删除了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要求”。

——修改了“职业环境条件”。

——修改了“职业能力特征”要求。

——修改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完善了“基础知识”。

——删除了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受压元件修理、锅炉安装等内容及要求。

——删除了铆接锅炉操作要求。

——修改了各级别的“工作要求”及“权重表”。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质量认证培训中心和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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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用电知识,懂得发生用电安全事故时的处理方法(如:触电急
工程职业发展通道等级
级锅炉运行维修工
3.能够完成蒸汽温度的调整操作:(1) 能调整燃烧控制挡板和风量调节挡板或调节电动机的频率,改变风、煤配比,调整蒸汽温度;(2) 能调整过热器、减温器,调节阀门开度,调整蒸汽温度。

4.能完成安全阀定期试验操作;5.能完成锅水浓度监督调整操作:(1) 能按锅水取样化验结果开大或关小连续排污阀门开度及加药处理;(2) 能按锅水取样化验结果或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排污操作;6.能够完成锅炉受热面吹灰操作,以及炉膛负压的调整操作;7.能够完成锅炉本体等有关操作。

(七)锅炉停止运行操作
1.能够完成固定炉排锅炉、链条锅炉、抛煤机锅炉停炉操作;2.能够完成燃油锅炉停炉操作;3.能够完成天然气锅炉停炉操作;4.能够完成紧急停炉操作;5.能够完成请示停炉操作。

(八)闷炉
1.能够完成锅炉闷炉操作
(九)压力表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
1.能分析、判断处理压力表指针不在零位;2.能分析、判断处理压力表指针不动;3.能分析、判断处理压力表指针抖动;4.能分析、判断处理压力表表面模糊不清或有水珠缺陷。

(十)水位表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
1.能分析、判断处理水位计汽水旋塞堵塞;2.能分析、判断处理水位计旋塞漏水;3.能分析、判断处理水位计玻璃板(管)破裂;4.能分析、
项;21.炉排、老鹰铁等检查注意事项。

(七)锅炉停止运行操作
1. 固定炉排锅炉、链条锅炉、抛煤机锅炉停炉操作程序;2. 防止锅炉尾部受热面低温腐蚀的方法;3. 防止在停炉后将油喷嘴和管道内余油吹扫至炉膛内部的措施;4. 天然气锅炉停用后,炉前天然气系统应将排空阀开启,严禁关闭、防止大然气阀不严漏入炉膛内;5. 紧急停炉的条件;6. 请示停炉的条件。

(八)闷炉1.闷炉操作顺序
(九)压力表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
1.指针不在零位原因;2.更换压力表操作方法;3.压力表解体修理知识;4.三通旋塞的检修和更换方法;5.压力表指针不动的原因;6.压力表清洗和冲洗方法;7.压力表修理或渗漏点补焊方法;8.压力表指针抖动原因;9.更换压力表或压力表修理方法;10.压力表、三通旋塞、存水弯管吹洗方法;11.压力表安装方法;12. 压力表表面模糊不清和有水珠原因;13. 更换压力表方法;14. 加装和更换橡皮垫圈的方法。

(十)水位表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
1.故障原因分析和判断;2.水位计冲洗操作方法;3.水位计更换方法;4.旋塞的研磨和更换方法;5.旋紧填料压盖方法。

(十一)安全阀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和处理
用汽量平衡,维持规定的汽包压力在正常范围内;(2) 能够监视热水锅炉供水温度和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锅炉燃烧工况(改变燃料量和空气13.安全阀定期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14.锅水监督标准;15.锅炉定期排污方法种类;16.定期排污阀一、二次门操作程序;17.吹灰系统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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