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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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工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设计内容和要求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致:备邀请投标企业

1.招标条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厂区总平面图、各单位建筑、工艺平面布局、设备选型、净化空调、给排水、电气、自控等方面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基本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药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接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 年9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投标人承诺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

7.招标人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工程范围、设计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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