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带储存设
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各级治理部门的平安职责。
查瞧各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文本。
1.未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
〔A级否决项〕
2.要紧负责人对其平安生产职责不清晰。
〔B级否决项〕
3.未建立平安生产考核机制。
〔B级否决项〕
未制定覆盖所有单位和部门的平安职责,每缺一个部门扣2分。
5
明确要紧负责人平安职责、各级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平安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A级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变更治理、风险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治理制度及文件档案治理制度。
〔B级否决项〕
1.查瞧文本,每缺少一项治理内容扣2分;
2.治理制度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具可操作性的,每项内容不满足上述要求,扣2分。
1.相关人员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1人次扣1分;
中无人通过标准化培训,扣2分;
3.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平安工程师,扣2分。
5
平安治理人员待遇高于同级行政治理人员平均水平10%。
相关证实文件。
平安治理人员待遇低于同级行政治理人员,扣5分;高于平均水平低于5%,扣3分;高于平均水平5%低于10%,扣1分。
1.4全员责任制〔20〕
企业及各级组织的平安生产指标。
2.询咨询要紧负责人企业平安生产指标情况;
从业人员对本级组织的平安生产指标了解情况。
1.平安生产工作指标未量化,扣5分;
2.指标未分解到各级组织,缺1个扣2分;
3.要紧负责人不了解本企业平安生产指标,扣5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本级组织的平安生产指标,1人次扣1分。
5
苏州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业版本.doc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A 级要素B 级要素1.1 负责人( 20 分)1 方针目标和责任体系( 100 1.2 方针目标( 20 分)1.3 管理机构( 20 分)分)1.4 全员责任制( 20 分)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20 分)2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120 2.1 法律法规( 40 分)2.2 管理制度( 40 分)分)2.3 操作规程( 40 分)3 风险管理( 50 分)3.1 风险辨识与评价( 20 分)3.2 风险控制( 30 分)4 隐患排查与治理( 60 分)4.1 隐患排查( 30 分)4.2 隐患治理( 30 分)5.1 培训计划( 20 分)5 培训教育( 100 分)5.2 法定培训( 20 分)5.3 全员培训( 30 分)5.4 培训考核( 30 分)6.1 危险作业许可( 40 分)6 作业管理( 100 分) 6.2 变更管理( 30 分)6.3 承包商管理( 30 分)7.1 工艺安全( 40 分)7.2 安全设施管理( 60 分)7 现场管理( 200 分)7.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设备安全管理(40 分)7.4 现场规范化管理( 40 分)7.5 重大危险源管理( 20 分)8 事件事故管理( 60 分)8.1 事件事故管理( 30 分)8.2 事故报告和调查( 30 分)9.1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20 分)9 应急管理( 60 分)9.2 应急救援器材( 20 分)9.3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0 分)10 危险化学品管理( 60 分)10.1 危险化学品档案与危害告知( 40 分)10.2 储存和运输( 20 分)11 职业健康管理( 60 分)11.1 职业危害申报( 20 分)11.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40 分)12 自评( 30 分)12.1 自评( 30 分)。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带储存设施
级要素否决项
级要素否决项
修订前:
.未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未落实提级管理。
.位于城市主城区、或居民集中区、或饮用水水源地,且与外部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小于中的相关规定。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责任制不符合规定。
.未作出安全承诺,安全承诺书未在工作场所公示。
.未实施领导带班制度。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未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建立清单管理、月度跟踪督办及奖惩措施。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罐区内作业未执行相关制度规程要求(如浮顶储罐在运行中浮盘落底、物料流速过快等)。
.企业未设置“智能化二道门”。
.企业无承包商管理制度,或对承包商无监督检查台账记录。
.企业每年未对相关方进行资格审查、安全绩效评估。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未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或未定期检查维护,不能正常使用。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
.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属地安监局备案。
.凡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涉毒、涉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一律停止使用。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附件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A级要素B级要素标准化要求企业达标标准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否决项扣分项1 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
(B级否决项)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50分)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江苏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A级否决项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1.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2.主要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资金、人员、时间、设备设施等资源;
查文件:
1.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2.资源配备文件及使用记录;
询问:
1.主要负责人如何提供资源支持;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询问: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告知情况;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
B级否决项
1.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扣5分;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
A 级要素
B 级要素
1.1 负责人(20 分) 1.2 方针目标(20 分) 1 方针目标和责任体系(100 分) 1.3 管理机构(20 分) 1.4 全员责任制(20 分) 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20 分) 2.1 法律法规(40 分) 2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120 分) 2.2 管理制度(40 分) 2.3 操作规程(40 分) 3.1 风险辨识与评价(20 分) 3 风险管理(50 分) 3.2 风险控制(30 分) 4.1 隐患排查(30 分) 4 隐患排查与治理(60 分) 4.2 隐患治理(30 分) 5.1 培训计划(20 分) 5.2 法定培训(20 分) 5 培训教育(100 分) 5.3 全员培训(30 分) 5.4 培训考核(30 分) 6.1 危险作业许可(40 分) 6 作业管理(100 分) 6.2 变更管理(30 分) 6.3 承包商管理(30 分) 7.1 工艺安全(40 分) 7.2 安全设施管理(60 分) 7 现场管理(200 分) 7.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设备安全管理 (40 分) 7.4 现场规范化管理(40 分) 7.5 重大危险源管理(20 分) 8.1 事件事故管理(30 分) 8 事件事故管理(60 分) 8.2 事故报告和调查(30 分) 9.1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20 分) 9 应急管理(60 分) 9.2 应急救援器材(20 分) 9.3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20 分) 10.1 危险化学品档案与危害告知(40 分)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60 分) 10.2 储存和运输(20 分) 11.1 职业危害申报(20 分) 11 职业健康管理(60 分) 11.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40 分) 12 自评(30 分) 12.1 自评(30 分)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根据苏安监〔2018〕33号文修改)
附件 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A 级B 级标准化要求企业达标标准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要素要素否决项扣分项1 法律、法 1.1 法律、 1.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1.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规和标准法规和标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查文件: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 100 分)准的识别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1.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扣 1分;和获取 2. 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未明确专门部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2. 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50 分) 3.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他要求的制度;门定期识别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 1 分;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 2.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获取,扣 50 分。
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 3. 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关要求;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 B 级否决项)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 5 分;4. 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据库;取,定期更新。
4. 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3. 定期更新记录。
库,扣 5 分。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1. 文件发放记录;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 2. 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料。
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询问:达,一项不符合扣 1 分。
关方。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1.2 法律、 1. 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法规和标 1. 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分;准符合性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 2. 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查文件:未进行符合性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50 分)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价; 1. 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评价,扣 50 分。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带储存设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带储存设1. 引言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苏州市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以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本文将介绍该导则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解储存设备的安全要求。
2. 标准化评审导则概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是为了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标准化评审导则的适用范围本标准化评审导则适用于苏州市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生产、处理和运输等环节。
4. 储存设备的安全要求储存设备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核心设备之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
以下是储存设备的安全要求:4.1 设备选型储存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储存方式和储存量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应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并保证其品质可靠。
4.2 设备安装储存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安装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安装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3 设备维护和检修储存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操作经验,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4.4 设备运行监测储存设备的运行状态应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
企业应建立监测体系,制定监测计划,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4.5 设备安全管理储存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保证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设备档案,定期开展设备台账核对和巡检工作。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件发放记录;
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安全文化内容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安全文化运行效果。
一级企业未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
(A级否决项)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1.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2.无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扣3分;
3.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扣2分。
二级企业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
查文件:
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安全文化内容掌握情况。
二级企业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
(A级否决项)
一级企业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
查文件: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不符合,扣100分。
(A级否决项)
2.4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1.设置安委会;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5.缺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进行细化;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3.明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2.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询问:
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了解和执行带班制度的情况。
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
(B级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带班,1人次扣2分;
2.带班记录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规定进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4.主要负责人不清楚领导干部带班情况,扣2分。
2.3职责
查文件:
1.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产目标;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
附件1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得分标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2022版)A级要素B级要素标准化要求企业达标标准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否决项扣分项1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
(B级否决项)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50分)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苏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
1.未编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和文本数据库的,扣10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及时更新清单,扣5分。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考核与安全目标责任书不符,扣2分;
4.考核奖惩未落实,扣5分。
1.3管理机构(20)
1.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应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120)
2.1法律法规(40)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制度、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4.未建立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清单的,1个岗位扣1分,最多扣5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考核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等)不健全,一处扣2分;
2.查看安委会设立文件、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文件或组织机构图,检查安全管理网络设置;
3.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或委托文件。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苏安监〔2011〕202号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 要 求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符 合 性 评 查文件: 价;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 5 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未 进 行 符 合 性 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评价, 50 分。 一项扣 2 分; 扣 (B 级否决项)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 原因分析的,一项扣 2 分;未制 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 或整改 措施不落实,一项扣 2 分。
2 机 构 和 2.1 方 针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企 职责 目标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 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 (100 分) (20 分)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针; 安全生产方针。 主要负责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 孙幸霞 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 结合企业实际, 组织制定 标; 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和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和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 目标应满足: 员的贯彻和实施; (1)形成文件, 并得到所有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求;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 法规的要求; 适应;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 (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 康风险相适应; 安全生产工作指标,量化指标应包 (4)目标予以量化; 含人身伤害、 责任事故, 以及隐患 (5)公众易于获得。 排查、“三违”查处等内容;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 .doc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
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A、B级要素的否决项汇总表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
(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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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根据苏安监〔2018〕33号文修改)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安全承诺未明确、公开、文件化,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资源支持、配备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1人次扣1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量化指标应包含人身伤害、责任事故,以及隐患排查、“三违”查处等内容;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询问: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查文件:
1.查安委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2.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根据苏安监〔2018〕33号文修改)
附件 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A 级B 级标准化要求企业达标标准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要素要素否决项扣分项1 法律、法 1.1 法律、 1.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1.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规和标准法规和标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查文件: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 100 分)准的识别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1.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扣 1 分;和获取 2. 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未明确专门部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2. 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 50 分) 3.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他要求的制度;门定期识别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 1 分;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 2.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获取,扣 50 分。
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 3. 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关要求;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 B 级否决项)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 5 分;4. 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据库;取,定期更新。
4. 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3. 定期更新记录。
库,扣 5 分。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1. 文件发放记录;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 2. 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料。
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询问:达,一项不符合扣 1 分。
关方。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1.2 法律、 1. 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法规和标 1. 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分;准符合性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 2. 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查文件:未进行符合性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50 分)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价; 1. 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评价,扣 50 分。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 .doc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管理要素表
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A、B级要素的否决项汇总表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
(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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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级要素的否决项情况说明
级要素否决项级要素否决项
修订前
.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未落实提级管理。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
.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未达到自动化控制要求,也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动化改造,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属地安监局备案。
.凡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涉毒、涉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的,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一律停止使用。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号令要求,实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未经正规设计也未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或诊断出不符合项不具备整改条件。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存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未进行自评。
修订后
删除第、、、、项。
新增项:
.主要负责人现场考核不合格。
修订前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责任制不符合规定。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不落实。
.未向安监部门报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未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建立清单管理、月度跟踪督办及奖惩措施。
.未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
.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
.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或未书面报告。
.未制定培训教育制度,或未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
.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或失效。
.新从业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
.未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企业中涉及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未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且无防范措施,或者外部与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自动化控制未达到规范要求,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或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作业人员未取得培训证书。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号令修正)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或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全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储罐未按规范设置注水措施。
.毒性气体装置未设置泄漏紧急处置设施。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未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危险性作业。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未建立承包商、或供应商管理制度。
.没有按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
.生产、储存区域没有完成或开展“智能化二道门”的建设。
.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责任人。
.未及时报废特种设备。
.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
.压力容器及附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未制定检维修制度。
.未办理检维修前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或检维修后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五项公示制度”,即: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运行天数、安全生产禁令、入厂安全须知、领导带班等制度未在厂区公示。
.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
.未建立事件事故管理制度。
.未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未进行危险化学品普查。
.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编制“一书一签”,经营企业经营没有“一书一签”的危化品。
.生产企业未设立应急电话,也未委托应急机构代理。
.没有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或登记证载明的日期超过有效期。
.剧毒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未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企业自备或租赁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企业未落实电子运单管理要求的。
.未识别职业危害因素。
.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场所设生活设施并住人。
.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建立清单管理、月度跟踪督办及奖惩措施。
修订后
删除第、、、、、项。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规范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定期校验合格的或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的。
.动火作业未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明确”。
.对涉及光气、氯气、氟化氢等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未按规范配备专用防护用品的。
.未按照分区分类存放标准储存,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液化烃、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新增项:
.未按规定施行安全总监制度或未赋予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未按照频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企业未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号令修正)要求进行试生产。
.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定期校验合格。
.连续生产的企业开、停车作业未制定方案。
.罐区内作业未执行相关制度规程要求(如浮顶储罐在运行中浮盘落底、物料流速过快等)。
.企业未设置“智能化二道门”。
.企业无承包商管理制度,或对承包商无监督检查台账记录。
.企业每年未对相关方进行资格审查、安全绩效评估。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未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或未定期检查维护,不能正常使用。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