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人员关于司法责任制的完善与贯彻落实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

合集下载

我国民航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民航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民航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航事业在中国的发展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民航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本文将围绕我国民航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展开探讨,旨在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以提高民航安全水平。

一、我国民航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 监管体系不完善在我国民航领域内,监管机构的职责较为分散,以民航局为主要监管机构,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到监管工作中。

然而,这种分散式的监管体系可能导致监管力度的不足,监管的重点难以突出,进而影响到民航安全水平的提高。

2. 企业安全意识不足虽然在我国城市化程度加速发展的情况下,民航业的发展也随之迅速,但在企业安全意识方面却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部分民航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对安全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这也是目前我国民航安全的隐患之一。

3. 人员素质不高民航行业是高度专业化的行业,人员素质是否能够配得上专业需求是影响民航安全的一个因素。

在现实中,既有少数民航从业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同时其它从业人员的进一步培训也非常必要。

二、对策1. 完善监管体系为了提高民航安全管理水平,完善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成为首要问题。

可以通过加强民航局的权力,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网络,同时将监管工作的职责分散到主要民航企业中,进一步推动市场化运作,提高整个民航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效益。

2. 加强企业安全意识建设加强企业安全意识建设有助于民航企业更好地掌握安全知识,提升民航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这需要民航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技术手段,拓展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域,从而全面提高民航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3. 聚焦人员培训为提高民航从业人员的素质,不仅需要丰富的师资队伍和教材,还需要完善的培训机制和实践环境。

我们可以考虑实行“职业培训分级制度”,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推进民航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交际能力等实务素质方面的培训,提高民航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建一体化监管体制
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 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第三部分 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部分
2. 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煤矿、非煤矿山
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 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机移交给地方政府承担。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第二部分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
1. 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地方各级党委7项责任
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严格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发挥人大监督促进、政协民主监督 推动组织、宣传等单位支持安全生 产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第二部分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
5.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 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 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 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 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 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 的行业禁入。
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 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 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 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第四部分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部分
2. 完善标准体系
如何推进标准体系完善?
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 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 全生产标准体系。 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 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 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
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1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1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1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14•【字号】豫政办[2001]121号•【施行日期】200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1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豫政办〔2001〕121号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但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一是一些工程违反工程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二是管理薄弱的开发区工程、城乡结合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或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和执业资格证书现象严重;三是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发包的问题仍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航空安保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航空安保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2.3.1. 严重差错.........................................................................................................25
2.3.2. 一般差错.........................................................................................................28
1.1.2. 各单位安保管理部门 ....................................................................................... 5
1.1.3. 南阳基地保卫部...............................................................................................6
2
保卫部安全员一部、保卫部安全员二部、保卫部广州空警大 队、珠海直升机分公司保卫部、南阳基地保卫部、上海分公 司安全服务质量管理部、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卫 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保卫部、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安全运行部、市场营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飞 行部安全管理处、机务工程部办公室、客舱部安全管理处、 货运部广州安检站、运行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处、地面服务保 障部安全管理处、航空服务部综合管理部和航空食品部运行 管理部共计 34 家单位。
4
1. 航空安保管理责任基础考核指标 本部分考核分值为 50 分
1.1. 航空安保基础考核一类指标 本条考核分值为 35 分
1.1.1. 各分子公司保卫部及股份保卫部直属单位 1.1.1.1. 防止劫机、毁机事件,杜绝空防事故; 1.1.1.2. 杜绝因人为原因导致的空防安全和生产运行安全事

IATF16949中文官方版本

IATF16949中文官方版本

汽车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国际汽车推动小组第一版2016年10月1日目录前言—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历史目标有关认证的说明引言0.1总则 (2)0.2质量管理原则 (2)0.3过程方法 (2)0.3.1总则 (2)0.3.2 策划-执行-检查-处置循环 (3)0.3.3基于风险的思维 (4)0.4与其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 (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范围 (5)1.1 范围—汽车行业对ISO 9001:2015的补充2引用标准 (5)2.1 规范性引用标准和参考性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 (5)3.1汽车行业的术语和定义 (5)4组织的背景环境 (6)4.1理解组织及其背景环境 (6)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6)4.3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6)4.3.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补充 (6)4.3.2顾客特殊要求 (6)4.4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6)4.4.14.4.1.1产品和过程的符合性 (7)4.4.1.2产品安全 (7)4.4.25领导作用 (7)5.1领导作用和承诺 (7)5.1.1总则 (7)5.1.1.1 公司责任 (8)5.1.1.2 过程有效性和效率 (8)5.1.1.3 过程拥有者 (8)5.1.2以頋客为关注焦点 (8)5.2方针 (8)5.2.1建立貭量方针 (8)5.2.2 沟通质量方针 (8)5.3组织的作用、职贵和权限 (8)5.3.1 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补充 (8)5.3.2 产品要求和纠正措施的职责和权限 (8)6策划 (9)6.1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 (9)6.1.16.1.2.1 风险分析 (9)6.1.2.2 预防措施6.1.2.3 应急计划 (9)6.1.26.2 质量目标及其实施的策划 (9)6.2.16.2.2.1质量目标及其实施的策划-补充 (10)6.2.26.3更改的策划, (10)7支持 (10)7.1资源 (10)7.1.1总则 (10)7.1.2人员 (10)7.1.3基础设施 (10)7.1.3.1工厂、设施和设备计划 (10)7.1.4过程操作环境 (10)7.1.4.1过程操作环境-补充 (11)7.1.5监视和测量资源 (11)7.1.5.1总则 (11)7.1.5.1.1测量系统分析 (11)7.1.5.2测量可追溯性 (11)7.1.5.2.1 校准/验证记录 (11)7.1.5.3 实验室要求 (11)7.1.5.3.1 内部实验室 (11)7.1.5.3.2 外部实验室 (12)7.1.6组织知识 (12)7.2能力 (12)7.2.1 能力—补充 (12)7.2.2 能力-在职培训 (12)7.2.3 内部审核员能力7.2.4 第二方审核员能力7.3意识 (12)7.3.1意识-补充 (12)7.3.2员工激励和授权 (12)7.4沟通 (13)7.5形成文件的信息 (13)7.5.1总则 (13)7.5.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3)7.5.2编制和更新 (13)7.5.3形成文件的信息的控制 (13)7.5.3.17.5.3.27.5.3.2.1 记录保留 (13)7.5.3.2.2 工程规范 (14)8运行 (14)8.1运行策划和控制 (14)8.1.1 运行策划和控制——补充 (14)8.1.2 保密 (14)8.2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14)8.2.1顾客沟通 (14)8.2.1.1 顾客沟通—补充 (14)8.2.2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14)8.2.2.1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补充 (14)8.2.3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14)8.2.3.18.2.3.1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补充 (14)8.2.3.2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 (14)8.2.3.3组织制造可行性 (14)8.2.3.2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8.3.1总则8.3.1.1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补充8.3.2设计和开发策划 (16)8.3.2.1 设计和开发策划—补充 (16)8.3.2.2产品设计技能 (16)8.3.2.3 带有嵌入式软件的产品的开发 (16)8.3.3设计和开发输入 (16)8 3.3.1 产品设计输入 (16)8.3.3.2 制造过程设计输入 (17)8.3.3.3 特殊特性 (17)8.3.4设计和开发控制 (17)8.3.4.1 监视 (17)8.3.4.2 设计和开发确认 (17)8.3.4.3原型样件方案 (17)8.3.4.4产品批准过程 (18)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18)8.3.5.1 设计和开发输出-补充 (18)8.3.5.2 制造过程设计输出 (18)8.3.6设计和开发更改 (18)8.3.6.1 设计和开发更改-补充 (19)8.4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19)8.4.1总则 (19)8.4.1.1总则-补充 (19)8.4.1.2供应商选择过程 (19)8.4.1.3 顾客指定的供货来源 (19)8.4.2控制类型和程度 (20)8.4.2.1控制类型和程度-补充 (20)8.4.2.2法律法规要求 (20)8.4.2.3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20)8.4.2.3.1汽车产品相关软件或带有嵌入式软件的汽车产品 (20)8.4.2.4 供应商监视 (20)8.4.2.4.1 二方审核 (20)8.4.2.5供应商开发 (21)8.4.3外部供方的信息 (21)8.4.3.1 外部供方的信息-补充 (21)8.5生产和服务提供 (21)8.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21)8.5.1.1控制计划 (22)8.5.1.2标准化作业-操作指导书和目视标准 (22)8.5.1.3作业准备验证 (22)8.5.1.4停机后的验证 (22)8.5.1.5全面生产维护 (22)8.5.1.6生产工装及制造、试验、检验工装和设备的管理 (23)8.5.1.7生产排程 (23)8.5.2标识和可追溯性 (23)8.5.2.1标识和可追溯性-补充 (23)8.5.3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23)8.5.4防护 (23)8.5.4.1防护-补充 (23)8.5.5交付后的活动 (24)8.5.5.1服务信息反馈 (24)8.5.5.2与顾客的服务协议 (24)8.5.6更改控制 (24)8.5.6.1更改控制-补充 (24)8.5.6.1.1过程控制的临时更改 (24)8.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24)8.6.1产品和服务的放行-补充 (25)8.6.2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 (25)8.6.3外观项目 (25)8.6.4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验证和接收 (25)8.6.5 法律法规符合性 (25)8.6.6接收准则 (25)8.7不符合输出的控制 (25)8.7.1.1顾客的让步授权 (25)8.7.1.2不合格品控制-顾客规定的过程 (26)8.7.1.3可疑产品的控制 (26)8.7.1.4返工产品的控制 (26)8.7.1.5顾客通知 (26)8.7.1.6不合格品的处置 (26)8.7.2 (26)9绩效评价 (26)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26)9.1.1总则 (26)9.1.1.1制造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26)9.1.1.2统计工具的确定 (27)9.1.1.3统计概念的应用 (27)9.1.2顾客满意9.1.2.1顾客满意-补充 (27)9.1.3分析与评价 (27)9.1.3.1优先级 (27)9.2内部审核 (28)9.2.19.2.29.2.2.1 内部审核方案 (28)9.2.2.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28)9.2.2.3制造过程审核 (28)9.2.2.4产品审核 (28)9.3管理评审 (29)9.3.1总则 (29)9.3.1.1管理评审—补充 (29)9.3.2管理评审输入 (29)9. 3.2.1管理评审输入-补充 (29)9.3.3管理评审输出 (29)9.3.3.1管理评审输出-补充 (29)10改进 (29)10.1总则 (30)10.2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30)10.2.3问题解决 (30)10.2.4防错 (30)10.2.5保修管理体系 (30)10.2.6顾客投诉和使用现场失效试验分析 (30)10.3持续改进 (31)10.3.1持续改进—补充 (31)附录A:控制计划A.1 控制计划的阶段A.2 控制计划的要素附录B: 参考书目--汽车行业补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范围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第三部 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第一章 一般准则 ...........................................................................................................................机场 1.3-16 1.2 仪表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1.3 航空器分类 ......................................................................................................................机场 1.3-16 1.4 超障余度 ..........................................................................................................................机场 1.3-16 1.5 超障高度/高(OCA/OCH) ...........................................................................................机场 1.3-18 1.6 影响运行最低标准的因素 ..............................................................................................机场 1.3-18 第二章 进近程序设计 ...................................................................................................................机场 1.3-22 2.1 仪表进近区域 ..................................................................................................................机场 1.3-22 2.4 下降梯度 ..........................................................................................................................机场 1.3-22 第三章 进场和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1 总则 ..................................................................................................................................机场 1.3-23 3.2 标准仪表进场 ..................................................................................................................机场 1.3-23 3.3 起始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4 中间进近航段 ..................................................................................................................机场 1.3-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7.04•【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7月4日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一)主要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相当,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

二、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三)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

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并设专职委员。

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

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

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1.07.29•【文号】民航规〔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目录1 概述1.1 目的和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和要求1.4 相关概念1.5 安全作风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2 安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2.1 安全作风建设责任机制2.1.1 主体责任2.1.2 领导责任2.1.3 岗位责任2.1.4 监管责任2.2 安全作风养成机制2.2.1 持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2.2.2 列为安全专项培训重点内容2.2.3 列为“三基”建设重点内容2.2.4 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2.2.5 持续树立先进典型2.2.6 大力弘扬优良安全作风2.2.7 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2.2.8 飞行学员安全作风养成2.2.9 开展安全作风、心理健康测评和问题疏导2.2.10 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2.2.11 推动安全作风建设常态化2.3 安全作风问题识别认定、量化评估与管理机制2.3.1 建立典型安全作风问题清单2.3.2 识别及认定典型安全作风问题2.3.3 建立量化评估程序和方法2.3.4 安全作风量化评估结果管理2.3.5 安全作风量化考核、奖惩2.4 问责机制2.5 监管机制2.6 持续完善机制3 保障措施4 附则5 附件(1)安全从业人员(通用)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2)安全从业人员(飞行)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3)安全从业人员(乘务)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4)安全从业人员(机务维修)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5)安全从业人员(空管)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6)安全从业人员(运控)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7)安全从业人员(机场)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8)安全从业人员(航校飞行教员)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9)安全从业人员(航校飞行学员)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10)安全从业人员(管理)典型工作作风问题清单(11)民航局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监管检查单样例1 概述1.1 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推动以“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为内核的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以下简称“安全作风”)建设,健全安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更好解决安全作风建设“抓不实、管不住”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26条措施”,不断提升民航安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制定本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阅读笔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阅读笔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阅读笔记目录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概述 (2)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的目的和意义 (3)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的内容特点 (3)3. 如何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 (4)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正文 (6)1. 法律适用 (8)1.1 民事诉讼法 (10)1.2 刑事诉讼法 (12)1.3 行政法 (12)1.4 知识产权法 (14)1.5 其他相关法律 (16)2. 司法解释 (17)2.1 对法律条文的解释 (18)2.2 对法律问题的解释 (19)2.3 对司法解释的解释 (20)3. 司法政策 (22)3.1 对司法实践的指导 (23)3.2 对立法工作的建议 (24)3.3 对法院工作的指导 (26)4. 司法改革 (27)4.1 对法院组织结构的改革 (28)4.2 对审判程序的改革 (29)4.3 对执行工作的改革 (31)5. 国际司法合作 (32)5.1 对外司法协助 (33)5.2 对外法律交流 (35)5.3 对外司法合作 (36)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概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是一部全面梳理和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经验和法律观点的著作。

本书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为基础,通过提炼和总结其中的核心观点,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内容丰富的司法观点体系。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概述”我们将首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的历史沿革和职责使命,以及其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将详细阐述本书的内容特点和编纂宗旨,包括如何全面汇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如何体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和司法智慧,以及如何为法官、律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一部便捷实用的参考工具书。

我们还将对本书所涵盖的司法观点进行分类整理,以便读者能够快速找到自己关心的领域和问题。

我们将围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展开,对最高人民法院在各个领域的司法政策和裁判标准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读。

民航服务提升工作计划(推荐5篇)

民航服务提升工作计划(推荐5篇)

民航服务提升工作计划(推荐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策划方案、句子大全、作文大全、诗词歌赋、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trinal documents, planning plans, complete sentences, complete compositions, poems, songs, teaching material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民航服务提升工作计划(推荐5篇)民航服务提升工作计划第一篇根据总行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众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苏银监发〔20X〕265号)和省联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信联〔20XX〕47号)的通知要求,总行决定在全行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为主线,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创先争优、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服务发展、服务客户,为我行加快实施“二次创业”提供基础保障。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的调研报告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的调研报告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的调研报告目录一、内容简述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2)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4)2.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义 (5)2.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依据 (6)2.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 (7)三、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现状 (8)3.1 实施情况概述 (9)3.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0)四、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11)4.1 完善立法方面的建议 (13)4.2 司法实践中的改进措施 (14)4.3 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 (15)五、结论 (17)5.1 研究成果总结 (18)5.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19)一、内容简述本调研报告旨在对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报告首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理论基础和实践现状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该制度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报告从立法、执法、司法、教育等多方面对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建议,以期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报告对未来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挑战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1.1 研究背景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社会治理模式的日益完善,公正与效率在司法体系中的体现尤为重要。

在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和接受处罚,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平衡刑事案件的诉讼效益和社会效果有着重要作用。

在此背景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对于自愿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从宽处理,有助于实现案件的快速处理,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同时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性。

1 关于落实民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

1 关于落实民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

关于落实民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贵、一岗双贵、齐抓共管、失职追贵”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航空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贵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等法律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民航各单位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飞党建工作内容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共同规划、部署、考核、推进和落实。

(三)民航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根本,领导责任是关键,岗位责任是基础,监管责任是保证。

(四)“党政同贵”是指民航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民航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岗双贵”是指民航各单位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一2一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民航各单位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协调一致,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四个责任”。

“失职追责”是对民航各单位党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主体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合法而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承担损失后果或违法后果的责任;领导责任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的落实进行监督的责任;岗位责任指一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工作的责任·监管责任指民航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责任。

适 航 管 理 程 序

适 航 管 理 程 序
3
(5) 确定和分析所有不安全事件(SSE)、安全问题和危险的趋势。不 安全事件不构成一个偶然事件或事故,但是对趋势分析和共同吸取所得到 的教训足够引起警觉。
(6) 保存所有报告的内部不安全事件(SSE)、安全问题和危险的副本。 (7) 采取事故预防、跟踪纠正措施,保持纠正措施的记录。 (8) 制定和保持内部计划,以便对飞行计划内的飞机事故/事故征候作 出反应。 3. 程序 3.1 试飞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由以下步骤组成: (1) 确定危险; (2) 对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 (3) 建立风险降低程序以便降低或消除风险; (4) 制定清晰的决策,在适当等级接受剩余风险。 风险评估通常是在安全评审过程中进行的,在该过程中,飞行试验计 划是由项目和非项目人员审查的,其目的是防止潜在的危害和建议消除(或 减小)风险的程序。 (1) 定义 (a) 危害 – 可导致非计划的或不期望的事件(对人员的伤害、对设备 的损坏、材料的丢失、功能的丧失)发生的一种条件、事件或环境; (b) 风险 – 以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概率来对不期望事件的影响的表示。 (c) 风险评估 – 对暴露的个体、人口或资源造成危险的程度进行的系
项目主管试飞安全主管或试飞员或试飞工程师项目主管和或项目工程师16项目试飞员和试飞工程师飞行试验部门代表如果指派的试飞员或试飞工程师不能参会具有适当经验的非本项目观察员希望独立观察安全问题项目的制造符合性检查专家希望获得制造符合性和适航性评定申请人代表工程委任代表der飞行员如果已委任项目航空器评审组aeg飞行员如果适用下列议题可作为讨论安全审查问题的一个指南
1
的航空器/模拟机的试飞以及飞行试验管理。建议工业方的试飞员、试飞工 程师进行的试飞参照此程序的适用要求执行。 1.5 背景说明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制造业的发展和局方人员参与的航空器/模拟机的试 飞以及飞行试验的增加,为了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参照美国联邦航空局 (FAA)的 ORDER 4040.26A(2001 年 3 月 23 日发布)编制本程序。针对 我国实际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 FAA ORDER 4040.26A 中涉及的人员 和职责进行了重新的划分。 2. 人员及其职责 2.1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1996年8月1日发布,2002年10月21日第一次修订,2004年12月16日第二次修订)CCAR-61R2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37 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1)的决定》已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对2002年10月21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15号令公布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1)作如下修改:一、第61.7条定义(t)修改为:“(t) 考试员,是指由局方授权实施本规则要求的航空人员执照或者等级的定期检查、熟练检查、实践考试或者理论考试的人员。

考试员必须是局方的监察员、或者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CCAR-183FS)委任的驾驶考试员或者经局方批准的检查人员。

”二、第61.9条执照、合格证、等级和许可的要求(h)修改为:“(h) 对特定运行的年龄限制(1) 参与CCAR-121运行的驾驶员必须遵守CCAR-121对驾驶员年龄的限制。

(2) 年满60周岁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从事国际商业航空运输运行的航空器上担任驾驶员前应当得到运行所在国的允许。

”三、第61.13条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和等级(d) 修改为:“(d) 对完成本规则所要求的相应训练并符合所申请等级要求的申请人,在其地面教员执照上签注下列相应的等级:(1) 地面教员执照种类:(i) 基础;(ii) 高级;(iii) 仪表。

Amrcuan_a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问题总结

Amrcuan_a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问题总结

、|!_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标准表述“收入差距”问题背景: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国民经济,我们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一些弊端,对分配制度和原则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这一原则对于打破平均主义的平等观,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这引起人们的广泛关切。

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呈现快速扩大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区域之间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有人把收入差距的扩大归咎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提出要对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由此引起了社会上包括理论界对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讨论。

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如果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悬殊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不仅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收入差距”问题的原因:一、历史原因导致收入分配明显向城镇倾斜。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

与此相适应,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通过工业产品定价、农产品统购派购等政策,形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提取了大量农业剩余价值;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又确立了以城市征收制度为一元、农村征收制度为另一元的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农民的税负偏重。

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税制的“二元”结构,直接造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拉大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

居民收入呈东、中、西递减现象,这固然有区位环境、基础条件等历史因素,但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的由东向西的经济推进序列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有着直接关系。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建设公平正义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司法人员作为执法机关的重要成员,其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中起着核心作用。

为了保证司法人员的公正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司法人员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人员,因此需要一套健全的职业保障制度来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面临各种挑战和压力,而一个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职业待遇可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此外,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还应包括预防和应对职业风险的措施,如身体健康检查、人身安全保障等,以确保司法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二,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系的核心价值之一,而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一个稳定和可靠的职业保障制度可以保证司法人员免受各种压力和影响,使其能够独立行使职权,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司法机关是可信的。

反之,如果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容易造成腐败和不公正的行为,进而破坏司法公信力。

第三,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可以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一个好的职业保障制度应该包括职业培训和进修机制,以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司法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和公正决策的能力。

通过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可以为司法人员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和提高。

第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如果司法人员没有一个稳定和可靠的职业保障制度,他们可能会遭受各种压力和威胁,从而影响天下香烟报价无法打开其工作效率和质量。

而一个完善的职业保障制度将有助于减少这些干扰和干预,使司法机关能够更加专注于办案工作,并提高其工作效率。

2021年法定自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1年法定自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法定自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法定自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前言为深入贯彻 ___ ___关于民航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合规主体责任,提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和合规水平,确保民航持续安全、高质量发展,自 xx 年开始, ___在行业推行法定自查工作,目前法定自查已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推动法定自查从横向铺开向纵深推进转变,使法定自查成为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督促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形成主动合规、持续合规的长效机制,依据《 ___安全生产法》,《民用 ___行政检查工作规则》(CCAR-13)(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 1 章定义法定自查法定要求的符合性自查的简称,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持续检查、监控生产经营过程各要素、各环节与适用于民用 ___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等的符合性状态,以及时纠正偏差,达到实现风险分级管控、主动符合法定标准的目标。

___ 系统原因分析是一项工作要求,通过正确运用科学评估工具,对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直接原因及深层次的___系统原因,明确导致问题发生的路径并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从而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路径监管一种基于 ___系统理念的监管方法。

根据系统安全理念,为预防不安全 ___发生,通过法规、监管事项库、标准、管理制度等途径设置了多层技术手段或管控措施(以下简称管控手段)以预防不安全 ___发生,在同一致因路径上的一组管控手段在防护作用上具有联动性,一旦其中一层失效,其它管控手段必须正常、有效,才能保证整个防护体系有效,这就要求在监管中,如果发现同一致因路径上的管控手段存在缺陷,就必须启动对同一致因路径上的其它管控手段的检查,避免该组管控手段被穿透,导致不安全___发生,这种针对同一致因路径上的一组管控手段进行关联监管、检查的方法即为路径监管。

机组成员的职业作风养成规范

机组成员的职业作风养成规范

机组成员的职业作风养成规范机组成员职业作风养成是机组岗位胜任力的核心之一,是保证飞行安全的重要前提。

2020年,民航局提出以“三个敬畏”为基础的作风建设要求,从“明确价值追求、强化内在约束、严明底线红线”三个层面全面完善职业作风养成的实施路径。

2021年,民航局制定《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民航对机组成员职业作风的管理进入了体系时代。

为进一步明确运输航空承运人对机组成员职业作风的管理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总结近年来机组成员作风管理的相关经验,民航局组织编写了《机组成员职业作风养成规范》。

文件内容有很多,附录1-5对飞行员和客舱乘务员的日常生活有了明确规定。

1、禁止黄、赔、毒行为。

2、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交通安全,禁止酒后驾车。

3、禁止侵犯他人人身权力。

4、禁止扰乱公共秩序。

5、不购买、携带违禁品。

规章依据:机组成员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看法》等法律会受到吊销执照、取消空勤登机证,影响政审等处理。

机组成员因违反国外法规要求,还可能被限制入境。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外遵守当地法规、风俗及宗教习惯是机组成员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

本附录仅列举了基本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并未列举所有违法行为。

各单位应加强对机组成员的法治教育,提高机组成员的守法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严格自律。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日常生活这一条?近年来,在业内自媒体以及网络平台上均有曝光出部分飞行及空乘人员生活作风涣散,丧失伦理道德6P、3P,飞机卫生间自拍、涉黄、赌博、打击斗殴,酒后驾驶让人顶替等行为。

很多受害者被迫在网上讨要公道。

哭诉飞行员存在出轨、家庭暴力,诈骗等不良行为。

这对民航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此对机组成员开展作风建设至日常行为规定,至关重要。

平安民航建设工作总结

平安民航建设工作总结

平安民航建设工作总结平安民航建设工作总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XX年,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平安建设一、二、三、四的总体要求,在县政法委的指导支持下,我们针对本镇地理位臵特殊,各种矛盾存在的情况,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了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及时处结了信访、上访案件,妥善处臵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确保了全镇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一年来,镇党委、政府按照省、市关于平安山东、平安济宁建设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建设平安微山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定经费保障等政策,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进一步明确了各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管区、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机关包村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同时,镇党委、政府与各管区、村、机关包村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XX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的奖惩依据。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调度会议,分析当前治安形势,排查矛盾隐患,统计综治工作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各村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配备专门的法制宣讲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科普、广播、黑板报、横幅、宣传材料、下村巡回开展普法知识讲座、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等形式,扎实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县公开处理现场大会在我镇召开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宣传鼓动家族、宗族斗殴,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性;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信访条例》、《湖区秩序管理规定》、《渔业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计划生育条例》、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责任感得到增强,形成了平安连着你我他,平安建设靠大家的浓厚舆论氛围。

民航行业法定自查容错规范

民航行业法定自查容错规范

民航行业法定自查容错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9.12.23•【文号】民航规〔2019〕72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航行业法定自查容错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业监管行为,鼓励行业诚信自律,提升民航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航局关于全面规范运用行业监管手段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19〕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民航行政机关、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以下统称民航监管单位)在行政检查中,对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需要采取监管工具的,参考适用本规范。

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根据委托范围和权限,参照本规范开展容错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容错,是指民航监管单位对于相对人具有法定自查的情形且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裁量方式。

本规范所称的监管工具,是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民航局规定的行业监管手段。

第四条相对人依据本规范向民航监管单位书面申请容错的,应当在民航监管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出。

相对人申请容错的,民航监管单位不得拒绝受理并不得因此而加重对其的处理。

第五条相对人在行政检查之前已经按照要求有效开展法定自查工作的,民航监管单位进行裁量时,应当将"法定自查容错标准(试行)"作为重要参考。

第六条采取容错措施后,民航监管单位应当在行政执法检查记录中予以明确标注,并说明容错的事实、理由、证据和标准。

第七条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违法行为,不得进行容错处理:(一)该违法行为中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二)应当从重处理的;(三)违反同一法律条款的同类违法行为,半年内发生2次以上的;(四)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不得容错的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改革中民行干警关于司法责任制的完善与贯彻落实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司法瑕疵不应成为司法责任制的组成部分
从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司法瑕疵属于司法责任的一种,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等细微错误均属司法瑕疵之列。

对于一个长期从事办案工作的人员来说,此类瑕疵不可避免,数年之后,检察机关将没有一名“纯洁”的检察官,检察形象将何以保全?司法公信力如何建立?尽管制度设计为只有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的司法瑕疵才真正追责,但定责而免,致广大检察官以待罪之身埋头办案,并不科学。

司法瑕疵应当处理,但列为司法责任确实值得商榷。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切实保障检察官独立办案
检察官独立办案,不受案外因素的影响、拘束是承担司法责任的前提。

只有独立自主,才能罚当其罪。

保障检察官独立办案需要完善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推进,并非一朝一夕能轻易实现。

三、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合理授权
管理层级过多,不仅降低了司法效率,而且不利于明确责任。

担心检察官能力不够,确有根据。

但不合理授权,领导干部长期忙于事务性工作之中,不利于抽出时间研究重要问题,
真正发挥领导作用。

而广大检察官无压力,也无动力,依赖性强,自然也无法独立承担责任。

四、落实司法责任制应避免授权时一刀切
全省的总方案应有合理的弹性区间,应根据各地的人员素质状况逐步授权。

对于办案水平高的地区,授权可适当放开,水平低的地区,可暂时少授。

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推进。

纯粹的程序性事务,如通知、送达等,非有特殊情况,应全面放开。

五、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注重提升检察官的独立办案能力
只有具备独立的办案能力,才适合让其独立承担责任,司法责任制也才能持久推行。

六、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和财物的省级统管结合起来考虑
各地待遇基本平衡,方能避免出现少数经济落后地区出现人才空洞。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只有熟练工才能把住公正司法关。

当前少数基层院沦为发达地区和上级院的人才培训基地,自己能够短暂保留的多为新进人员,不利于当地司法水平的提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