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轻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建筑空间布局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建筑空间布局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技术规程中涉及到建筑空间布局的要求,旨在提供一个合理、舒适且功能完善的居住空间。
本文将对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建筑空间布局要求进行探讨。
一、空间布局的基本原则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空间布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功能分区: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将住宅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使空间利用最大化,并满足住户的生活需要。
2. 流线设计:规划合理的流线设计,便于住户在室内空间中的活动,使得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移动更加顺畅。
3. 通风采光: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通风系统的依赖,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度。
4. 空间比例: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的空间比例,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空间比例造成的不适。
5. 私密性和开放性的兼顾:为住户提供私密的空间,同时也考虑到沟通和交流的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开放性。
二、主要功能区域的布局要求1. 厨房与餐厅:在轻型钢结构住宅中,厨房与餐厅通常是一个相对独立且开放的空间。
厨房的设计应注重通风和油烟排放的处理,同时与餐厅的布局紧密相连,方便餐具、食物等的传送。
2. 卧室与卫生间:卧室是住宅中最私密的区域,因此应该远离公共区域,考虑到采光和通风的情况下进行布局。
卧室与卫生间的布局要求应合理,便于使用和清洁。
3. 客厅与起居室:作为家庭成员交流、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客厅与起居室的布局应宽敞、明亮,并且便于家具的摆放和活动的开展。
4. 存储空间:为了满足住户的储物需求,轻型钢结构住宅中应规划出足够的储物空间,如衣柜、储藏室等。
三、室内设计的注意事项在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建筑空间布局中,室内设计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1. 色彩搭配:选择适合的色彩搭配方案,营造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2. 家具布置:选择合适大小的家具,并根据功能区域的需要进行布置,既满足美观要求,又保证空间的使用效率。
3. 照明设计:合理布置照明设备,保证室内光线充足且舒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解读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解读钢结构住宅是一种以钢材为主要结构材料、采用轻型钢构件制作的住宅建筑。
轻型钢结构住宅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抗震性能好、建造速度快等优点,在现代建筑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
为确保轻型钢结构住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技术规程。
本文将对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进行解读。
一、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定义和范围根据《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轻型钢结构住宅是指以轻型钢构件为主要承重构件,构件间由螺栓连接组成的住宅建筑。
轻型钢结构住宅适用于地震烈度不超过8度且风压不超过0.5kN/m²的地区,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二、轻型钢结构住宅的主要构件和材料要求1. 主要构件:轻型钢结构住宅的主要构件包括钢柱、钢梁、钢框架和钢板墙等。
这些构件需要满足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
2. 材料要求:钢材选用Q345B或Q235B等合格钢材,墙板可采用轻质砂浆砌块或轻骨料混凝土构件。
三、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1. 结构设计: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抗震设计、刚度设计等。
设计时需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安全性、美观性等因素。
2. 施工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工作场地整洁、安全,施工质量要符合相关要求。
四、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1. 质量检验: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材料和构件应进行质量检验,包括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检测、焊接质量检测等。
构件的加工和制作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抽查和检测。
2. 验收标准:轻型钢结构住宅的验收标准主要包括结构强度、防火性能、隔音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五、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维护与保养轻型钢结构住宅在使用期间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检查构件的腐蚀情况、检修焊接接头、保持建筑外墙的清洁等。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本技术标准适用于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及其他用途的组合房屋。
1.术语和定义1.1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由钢结构、墙、屋顶、地板等组成的用于居住、商业或其它用途的建筑物,具有模块化设计和制造的特点。
1.2 模块化设计:建筑物的各个部分都按照标准化的尺寸制作,方便装配和拆卸,使建筑物具有可重复使用性。
1.3 钢结构:建筑物的主要结构采用钢材制作,具有高强度、耐久性、抗震性等特点。
1.4 墙、屋顶、地板:采用轻质材料制作,如EPS、XPS、岩棉等,具有保温、隔音、防火等特点。
2.设计要求2.1 结构设计应符合当地建筑法规和标准要求,满足建筑物的力学性能、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2.2 建筑物的模块化设计应符合标准化尺寸,方便现场组装和拆卸,模块之间应具有可靠的连接方式。
2.3 建筑物应具有优良的隔音、保温和防火性能,墙、屋顶和地板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厚度。
2.4 建筑物应考虑使用寿命和维护保养等因素,设计应合理,结构应稳定,使用寿命应符合要求。
3.制造要求3.1 制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组件应具有标准尺寸和质量要求。
3.2 制造过程中应控制好材料的质量和加工精度,确保组件的质量和稳定性。
3.3 组件应进行标识和记录,以便于现场的组装和维护。
4.安装要求4.1 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指导,确保场地符合建筑物的要求。
4.2 安装应按照设计和标准要求进行,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3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避免事故发生。
5.使用和维护要求5.1 建筑物的使用应符合设计用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5.2 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如检查组件的连接、墙面的涂刷、屋顶的排水等。
5.3 建筑物的维修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维修后应重新检查和测试,确保安全和稳定性。
6.质量控制和检验6.1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工艺控制和质量检验,确保组件的质量和稳定性。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是为了指导和规范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本文将介绍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一、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确保其在预期使用寿命内具有足够的安全性能。
设计过程中应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包括抗震、防火、抗风等方面的规定。
2. 系统性原则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应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确保结构各部分之间的协调性和协同工作能力。
考虑到轻质住宅结构的特点,设计应具备适应性和可调整性,以适应不同区域和不同功能的需求。
3. 经济性原则在设计轻型钢结构住宅时,应合理利用材料和资源,控制造价,并确保住宅的综合经济性。
设计过程中应考虑施工效率、材料成本、能源利用效率等多个方面,以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4. 环保原则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绿色建筑的理念,注重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过程中应选择环保的材料,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住宅的能耗。
二、设计要求1. 结构设计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震、抗风、防火等要求,并确保良好的结构性能和稳定性。
设计时应根据地区的地震和风载要求进行合理的荷载计算和结构设计。
2. 设计负载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负载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设计时要考虑住宅的使用功能和所处地区的环境条件,合理确定荷载标准,确保住宅能够承受正常使用荷载和极限荷载。
3. 防水保温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防水保温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设计时要合理选择防水保温材料,确保住宅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和防水性能,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4. 安全出口设计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安全出口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设计时要合理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住宅具有良好的应急疏散能力,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
5. 消防设施设计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消防设施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施工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施工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是指导轻型钢结构住宅施工的基本准则,旨在确保房屋的安全、稳定和品质。
本文将从工程准备、施工过程、材料使用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详细介绍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施工要求。
一、工程准备1. 地基处理:在施工前需对场地进行地质勘测和地基处理,确保地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以满足房屋的设计需求。
2. 基础施工:基础的施工过程包括基础平整、标定和布置等。
确保基础的准确位置和尺寸,使之能够与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承重墙柱等部位相对应。
二、施工过程1. 钢结构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对轻型钢结构进行拼装和安装。
确保结构的精度、稳定性和牢固性,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腐蚀和损坏。
2. 空间尺寸监测:在施工过程中,对房屋的空间尺寸进行监测和调整。
确保各个房间的尺寸精确,避免施工误差带来的问题。
3. 外墙装饰:根据设计要求,对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外墙进行装饰。
选用合适的外墙材料,安装时要注意材料的防水和防火性能,保证外墙的美观和耐久性。
三、材料使用1. 钢结构材料:轻型钢结构住宅采用高强度、耐腐蚀的轻型钢材作为基本结构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标准进行选用和安装。
2. 外保温材料:轻型钢结构住宅外墙通常采用保温层。
选择合适的保温材料,保证其导热系数和耐久性,提高房屋的能源效益和舒适度。
四、质量控制1.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施工规程、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2.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轻型钢结构住宅进行工程验收。
包括结构安全性、施工质量和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3. 质量记录: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质量记录,包括工程材料的验收记录、关键节点的检查记录等。
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控制。
在轻型钢结构住宅施工中,严格遵守技术规程的施工要求是保证房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合理的工程准备、规范的施工过程、选用合适的材料和质量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提高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在现代建筑领域越来越受到重视。
其具有轻质、高强度、环保等优点,逐渐成为替代传统混凝土和砖木结构的理想选择。
然而,为了确保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技术规程中明确了一系列的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将介绍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一、钢材选用与检测要求在轻型钢结构住宅的施工过程中,钢材的选用与检测是关键环节之一。
技术规程要求建筑单位应从正规厂家采购,并要求生产厂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
同时,对于钢材的强度、成分等指标也有明确的要求,以保证其符合建筑设计和使用要求。
为确保钢材质量,技术规程还规定了对钢材进行无损检测的必要性,包括超声波探伤、X射线检测等。
二、焊接工艺与质量控制焊接是轻型钢结构住宅中最重要的连接方式之一。
技术规程对焊接工艺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焊工必须持有相关的焊接证书,并具备一定的焊接经验。
其次,焊接过程要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程,确保焊缝的质量和可靠性。
此外,技术规程还规定了焊缝的尺寸、形状和外观质量标准,以保证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构件制造与安装质量控制在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制造和安装过程中,构件的质量控制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技术规程对构件制造和安装过程提出了详细要求。
首先,针对质量控制要求,规程规定了构件的几何尺寸、强度、刚度等指标的限值。
其次,技术规程还要求进行构件和构件连接部位的加强处理,以提高整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对于构件的安装,规程规定了安装顺序、造型与定位,并对安装质量进行了质量控制要求。
四、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为了确保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质量和安全性,技术规程还明确了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
验收过程中将对构件的几何尺寸、强度、焊接质量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同时,规程还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包括对整体结构的抗震性能、火灾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以确保轻型钢结构住宅的综合质量满足相关标准。
结论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涵盖了钢材选用与检测、焊接工艺与质量控制、构件制造与安装质量控制以及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等方面。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一、引言本技术标准规定了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的技术要求、设计、制造和安装等方面的标准,以确保房屋的安全、耐久性和环保性的同时,提高房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1.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由钢框架、夹芯保温板、门窗、防水层等组成的轻型结构。
2.组合房屋:将预制的模块化结构(包括墙体、屋顶、地板)组合成为一个房屋。
3.设计荷载:建筑物设计时考虑的各种荷载,包括风荷载、地震荷载、雪荷载等。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50378《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四、技术要求1.设计要求: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结构稳定:能够承受设计荷载,保证结构的稳定性。
(2)防火性能:能够满足国家标准GB 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
(1)使用优质钢材: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要求。
(2)工艺规范:生产车间应按照相关工艺规范进行作业。
(3)表面处理: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涂装腐蚀防止涂料。
(1)基础建设:基础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强度和稳定性。
(2)安装顺序: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保证结构的正常工作。
(3)安全要求:在安装时应注意安全,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质量控制1.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1)材料质量要求: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2)加工工艺控制:车间应制定工艺规范,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表面处理:表面涂装控制应满足相关要求。
2.验收标准:(1)外观质量:表面无明显缺陷。
(2)尺寸公差:符合设计要求。
六、安全要求1.制造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等安全问题。
2.安装时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高处坠落等安全问题。
七、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八、结论。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 设计:应遵循《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进行设计。
2. 抗震设防: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其抗
震设防类别,并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抗震设计。
3. 结构高度:对于结构高度大于80米的建筑,宜验算风荷载的舒适性。
4. 防火等级:钢结构住宅的防火等级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确定,防火材料宜优先选用防火板,板厚应根据耐火时限和防火板产品标准确定,承重的钢构件耐火时限应满足相关要求。
5. 适用范围:冷弯薄壁型钢以及轻型钢框架为结构的轻型钢结构可适用于低、多层(6层,24米以下)住宅的建设。
对于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体系,其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的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查阅国家颁布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JG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 ×××-2004 ————————————————————低层轻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要求(送审稿)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ow–Rise Assembled Residential Buildingswith Light-Weight Steel Framing2004-××-××发布200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长安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土木系、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日本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阿依艾工程软件大连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绪红、童悦仲、郭彦林、弓晓芸、张莉若、刘承宗、于千、冯菊莲、娄乃琳、袁政宇、张海燕、姚智敏、李正春、王英锐、叶菲、胡永生、徐磊、刘永健。
目录前言1 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 分类与代号 (3)5 要求 (4)5.1 材料要求 (4)5.2构造的一般要求 (4)5.3楼盖的构造要求 (8)5.4墙体的构造要求 (13)5.5屋盖的构造要求 (22)5.6 紧固件连接要求 (25)5.7防火与防护要求 (25)5.8 保温、隔热、隔声与防潮要求 (28)5.9 设备安装要求 (29)5.10 构件的制作与安装要求 (31)6 检验与试验 (32)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33)1.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分类与代号、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两层或局部三层的独立或联排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本标准未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引用标准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当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使用最新版本的引用标准。
GB /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6725-2002冷弯型钢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5782 六角头螺栓—A和B级GB/T 5780 六角头螺栓—C级GB/T 3098.5 紧固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GB/T 5282~5285自攻螺钉GB/T 14210 墙板自攻螺钉GB/T 3098.11 紧固件机械性能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1~4 自钻自攻螺钉GB/T 9775 普通纸面石膏板GB/T 11978 耐水纸面石膏板GB/T 11979 耐火纸面石膏板L Y/T 1580 定向刨花板GB/T 9846 胶合板GB/T 12755 建筑用压型钢板JC/T 868 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JC/T 869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GB/T 8625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 11981建筑用轻钢龙骨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J 118 民用建筑隔热设计规范GB 7107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975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T 232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 75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顶梁、底梁或边梁track布置在墙的顶部或底部以及楼层系统周边的U形钢材。
3.2楼面梁floor joist支承楼面荷载的水平构件。
3.3过梁header墙面开口处将荷载传递到相邻近的竖向受力构件的水平构件。
3.4屋架斜梁rafter按屋面坡度倾斜布置的支承屋面荷载的屋架构件。
3.5斜挑梁rake overhang屋架斜梁在纵向外墙处的悬挑部分。
3.6屋架truss由屋架斜梁和屋架横梁通过节点连接而成的三角形平面构架,主要承受天花板及屋面荷载。
3.7屋脊ridge两个斜屋面顶部相交所形成的水平线。
3.8墙柱stud组成墙体单元的竖向受力构件,承受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
3.9主柱king stud与墙等高的承受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受力构件,位于门窗洞口的过梁两端。
3.10辅助柱jack stud在过梁两端支承过梁的竖向受力构件,其长度不超过墙体高度。
3.11过梁支承短柱cripple stud在过梁跨中支承过梁的竖向受力短构件。
3.12墙wall一种平面或曲面竖向构件,它主要承受各种作用产生的平面内的力,有时也承受平面外的弯矩和剪力;可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
3.13侧墙sidewall纵向外墙。
3.14结构面板structural sheathing直接覆盖并连接在柱或梁上的板,用以承受荷载和对柱、梁起侧向支撑作用。
3.15扁钢带flat strap由钢板切割而成的板带,常用作支撑中的拉条或传递拉力的构件。
3.16 U形截面构件U-shaped member由薄板冷弯而成的普通槽形截面构件,包括腹板和翼缘。
3.17 C形截面构件C-shaped member由薄板冷弯而成的卷边槽形截面构件,包括腹板、翼缘和卷边。
3.18 L形截面构件L-shaped member由薄板冷弯而成的角形截面构件。
4.分类与代号4.1 分类: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构件分为槽形(U形)截面、卷边槽形(C形)截面和角形(L形)截面构件。
4.2 代号:U形截面构件采用如下代号表示:mm为单位翼缘宽度,以mm为单位腹板高度,以mm为单位U表示普通槽形截面构件数量C形截面构件采用如下代号表示:板件厚度,以mm为单位mm为单位翼缘宽度,以mm为单位腹板高度,以mm为单位C表示卷边槽形截面。
构件数量L形截面构件采用如下代号表示:板件厚度,以mm为单位短肢宽度,以mm为单位长肢宽度,以mm为单位构件截面形式:L表示角形截面构件数量4.3 示例:2个腹板高度90mm、翼缘宽度为35mm、厚度0.84mm的U形截面构件表示为:2U90×35×0.84。
2个腹板高度90mm、翼缘宽度40mm、卷边宽度10mm、厚度0.84mm的C形截面构件表示为:2C90×40×10×0.84。
2个长肢宽度50mm、短肢宽度40mm、厚度0.84mm的L形截面构件表示为:2L50mm×40mm×0.84mm。
5. 要求5.1 材料要求5.1.1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国家标准GB /T 700规定的Q235钢和国家标准GB/T 1591规定的Q345钢。
当采用Q235-A钢时,要求提出冷弯试验合格的保证条件;对于需要焊接的构件,尚应提出碳含量上限的交货条件。
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以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
5.1.2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可在同一结构中采用不同牌号的钢材。
5.1.3 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构件时,应符合GB/T 6725的规定。
5.1.4普通螺栓的材料应符合GB/T 3098.1、GB/T 5782或GB/T 5780的规定。
5.1.5自攻螺钉的材料应符合GB/T 3098.5、GB/T 5282~5285、GB/T 14210的规定;自钻自攻螺钉的材料应符合GB/T 3098.11、GB/T 15856.1~4的规定。
5.1.6锚栓的材料要求与承重结构的钢材要求相同。
5.1.7膨胀螺栓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5.1.8 石膏板的材料应符合GB/T 9775、GB/T 11978或GB/T 11979的规定。
5.1.9 定向刨花板的材料应符合L Y/T 1580的规定。
5.1.10 胶合板的材料应符合GB/T 9846的规定。
5.1.11压型钢板应符合GB/T 12755的规定,若采用夹芯板则应符合JC/T 868~869的规定。
5.1.12 当采用水泥木屑板、水泥纤维板作墙板时,其材料应符合生产企业相应标准的要求。
5.1.13 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屋面及外墙饰面等围护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
5.1.14粘胶、胶带、硅胶等粘接密封材料均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提供质保书或试验论证资料。
5.1.15 当采用进口材料时,除应经商检外,还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供货国或生产国相应标准的要求。
5.2 构造的一般要求5.2.1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可参照图1建造,每个住宅单元的平面尺寸为:最大长度18m,宽度为12 m;单层承重墙高度不超过3.3m,檐口高度不超过9m;屋面坡度取值宜在1:4~1:1范围内;斜挑梁悬挑长度不超过300mm,其他悬挑构件悬挑长度不超过600mm。
当住宅的尺寸超出上述规定的范围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座节点图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表1 常用构件尺寸表2 卷边的最小宽度5.2.2 构件的钢材厚度在0.46~2.46mm 范围内,常用型号见表1和表2。
U 形截面(图2)一般用作顶梁、底梁或边梁, C 形截面(图3)一般用作梁柱构件,L 形截面一般用作连接件或过梁。
U形截面构件和C 形截面承重构件的厚度应不小于0.84mm 。
图2 U 形截面 图3 C 形截面5.2.3 同一平面内的承重梁、柱构件(图4),在交接处的截面形心轴线的最大偏差要求小于15mm 。
图4 同一平面内的承重构件的轴线允许偏差5.2.4 梁、柱腹板开孔及开孔补强应符合下列要求5.2.4.1 梁、柱的翼缘板和卷边不得切割、开槽或开孔,只允许在梁、柱腹板中心线上开孔(图5),两孔的中心间距不小于600mm ,孔至构件端部(或支座边缘)的距离不小于250mm 。
孔长不应超过110mm ;梁的孔宽不应超过60mm 且不应超过腹板高度的0.5倍,柱子或其他结构件的孔宽不应超过40mm 且不应超过腹板高度的0.5倍。
5.2.4.2 当孔的尺寸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按图6的要求用钢板或U 形、C 形钢补强,其厚度不小于构件的厚度,每边超出孔的边缘不应小于25 mm ,ST4.2连接螺钉的间距不应大于25 mm ,螺钉到板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0mm 。
5.2.4.3 当腹板的孔宽超过沿腹板高度的0 .70倍或孔长超过250mm(或腹板高度)时,除按5.2.4.2款的要求补强外,还要符合构件强度、刚度和稳定的计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