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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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规范

前言

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应用至今仍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为使这项技术更加规范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首部《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规范》,从而为注浆防灭火实际应用提供全煤炭行业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技术资料,重点查阅了国内煤矿注浆防灭火设计、实际应用的资料和论文,以及黄泥注浆代用材料(页岩、矸石、粉煤灰、尾矿等)的有关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的技术报告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包括执行说明)的有关规定和《矿井防灭火规范》的相关内容一致的原则,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启胤、王长元、徐承林。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注浆防灭火工艺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注浆防灭火的实施、设计与施工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1992—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198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注浆防灭火方法method of fire fighting by grouting

是将注浆材料(黄土、页岩、矸石、粉煤灰、尾矿等)细粒化后加水制备成浆,用水力输送到煤矿井下注入需防灭火区域内,封堵漏风通道、包裹煤岩阻止氧化、冷却煤岩温度而预防或扑灭矿井火灾的一项技术措施。

3.2 沉降速度settling velocity

浆液的悬浊液液面在量筒中匀速下降的平均速度,mm/min。

3.3 临界稳定时间critical stable time

浆液的悬浊液液面在量筒中匀速下降的时间,min。

3.4 塑性指数plastics index

表征注浆材料的可塑性的指数。

3.5 粘度系数viscosity coefficient

表征浆液内部微粒间阻碍其相对流动的一种内摩擦特征的系数,Ps.S。

3.6 氧化镁胶体混合物含量amount of magnesium oxide colloid mixture

浆液中的固体材料所含极细散胶体部分的体积百分比含量,%。

3.7 含砂量quantity of sand

注浆材料中,0.05~0.25mm粒径的砂质成份的重量百分比,%。

3.8 氧化交叉温度cross temperature in oxidation

物质在氧化反应炉中氧化升温曲线与反应炉加热升温线的交点的温度值,℃。

3.9 恒温吸氧量amount of absorbed oxygen at constant temperature

单位重量物质在静态恒温吸氧实验过程中的吸氧量(体积),mL/s。

3.10 土水比ratio of clay to water

注浆防灭火浆液中的固体材料的自然堆积体积与水的体积之比。

3.11 浆液的制备preparation of grout

将注浆材料(黄土、页岩、矸石、粉煤灰、尾矿等)与水混合用水力或机械搅拌的方式形成浆液的制造方法。

3.12 注浆方法ways of grouting

用钻孔或专门设置的管路将浆液注入到防灭火区域的方法。

3.13 采空区氧化带oxidation zone in gob

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中的煤最易氧化自然发火的区段。

4 一般要求

4.1 采用注浆防灭火的矿井需备有完整的矿井开拓开采图、通风系统图及注浆管路系统图。

4.2 新建矿井应有所有煤层、拟建水平和不同地质构造区域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以及开采同煤系煤层邻近生产矿井的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资料。

4.3 生产矿井应有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资料以及新开煤层、新水平和不同地质构造区域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4.4 应有注浆材料来源、种类、数量及其有关性能的分析资料。

5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

5.1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选用的注浆材料种类及其性能分析资料;

——主要注浆参数;

——浆液的制备方法;

——输送浆液的管路系统及计算;

——注浆方法;

——矿井注浆防灭火效果考察;

——矿井注浆防灭火安全措施。

5.2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工程实施由基建施工单位(基建矿井)或矿井(生产矿井)负责进行,设计部门派人到现场指导。

5.3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工程完工后由批准部门组织验收。

6 注浆材料

6.1 注浆材料的种类:黄土、页岩、矿井矸石、粉煤灰、尾矿等。

6.2 注浆材料成浆性能指标(0.1mm以下级别的样品)应达到如下规定:

——沉降速度1~10mm/min;

——临界稳定时间为20~60min;

——塑性指数7~14(粉煤灰可小于7);

——粘度系数(1~2)×10-3Pa.S;

——氧化镁胶体混合物含量20%~35%;

——含砂量10%~30%(粉煤灰可小于10%)。

6.3 用矸石、粉煤灰、尾矿作注浆材料时,须进行氧化性能实验,其指标应达到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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