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20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潍坊市教育局文件潍教字[2007]3号关于印发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各直属单位、学校:现将《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市区(含市直、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将依据本意见精神另行下达。
各县市区、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四日主题词:教育2007年中考招生通知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月14日印发录入:刘健校对:杜晓敏共印:100份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为引导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落实课程方案,深入推进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总结近几年中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全面鉴定,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2.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的自主创新发展。
3.为社会、家长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全面情况,以充分发挥社会、家长指导和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二)基本思路1.深化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提出的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
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多次考试、综合评价、等级表达、诚信推荐、自主录取、社会参与的考试、选拔方式。
3.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的录取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的个性化建设。
二、命题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内容依照《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4.16•【字号】潍教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潍教字〔2023〕2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单位、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山东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数字化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了《潍坊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4月16日潍坊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的部署,落实教育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和世界数字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数字赋能教育,建设以数字化为支撑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结合潍坊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培养面向未来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多样、特色、优质的美好教育的需求。
按照“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简洁高效、安全运行”的总要求,运用数字技术助学、助教、助管、助研、助政,推动教育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全时空的数字化,激发数字时代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着力推进育人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开放共享。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数字化推动育人质量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遵循教育数字化发展规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学段的学校,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整体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潍教办字[2010]100号关于印发《潍坊市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潍教办字[2010]100号关于印发《潍坊市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各直属学校:现将《潍坊市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科技节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潍坊市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方案根据潍坊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科技、创新、未来二、目的意义举办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目的是为加快全市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与实践系列活动的普及,挖掘学生创新潜能,激发学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形成校校参加、人人参与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生动活泼、科技鲜明的快乐校园,展示我市中小学生在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进一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主要内容1.组织中小学生计算机现场表演赛。
表演赛分电子报刊、动漫制作、电子音乐、计算机DIY四个项目进行,根据县市区初评意见和学生现场发挥水平,每项目设立5名最佳创新奖、5名最佳技术奖、5名最佳表演奖、5名最佳制作奖、5名最佳合作奖。
2.组织中小学生科学幻想绘画现场表演赛。
参赛选手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运用绘画的形式表现未来人类生产— 2 —生活的相关情景,根据《第二十五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评选标准,每学段设置最佳创作奖10项。
3.组织中小学生机器人现场表演赛。
表演赛设机器人舞蹈、机器人创意、人型机器人三个比赛项目。
根据县市区初评意见和学生现场发挥水平,每项目设立5名最佳创新奖、5名最佳技术奖、5名最佳表演奖、5名最佳制作奖、5名最佳合作奖。
4.组织中小学生航模、船模、车模现场表演赛。
表演赛设航模、船模、车模三个比赛项目。
根据县市区初评意见和学生现场发挥水平,每项目设立5名最佳创新奖、5名最佳技术奖、5名最佳表演奖、5名最佳制作奖、5名最佳合作奖。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3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通知如下:一、严格审批登记,优化合理布局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按《潍坊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潍教办字〔2018〕27号)执行,用于办学的场所、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抗震、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
其中,对办学场所使用1998年9月以前建设完成建筑主体的不再审批。
鼓励发展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音体美等特长为目标的培训,严格审批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
有关审批登记事项已划转由综合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的,在受理审批时,应事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使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布局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二、规范培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一)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向所在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学生及家长信息。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潍坊市“亲子共成长”讲师团成员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有关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亲子共成长”讲师团建设,尽快打造高水平、本土化的家庭教育专家队伍,经研究,定于2010年1月28日—1月31日举办潍坊市“亲子共成长”讲师团成员培训。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1月28日上午8:30之前报到地点:潍坊金宝宾馆一楼大厅(奎文区潍州路438号,金宝乐园北邻,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51、35路车可到达,路途较远的,建议提前半天入住)上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21:30。
二、培训对象全体潍坊市“亲子共成长”讲师团成员、各县市区(开发区)家庭教育教研员。
三、培训内容1.台北“张老师”中心咨商组组长罗华荣:台湾亲子教育与亲子沟通2.北京大学心理学硕士、心理剧助理导演谭洪岗:团体领导者能力提升、家庭排序与家庭治疗3.中科院心理所教授高晶:团体辅导系列课程四、培训要求1.讲师团成员是着力培养的本土家庭教育专家队伍,是家长课程实施和研究的中坚力量,讲师团成员的成长关系我市“亲子共成长”工程实施的大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
家庭教育教研员为县市区领队,负责本县市区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和考勤。
培训结束后,讲师团成员的学习情况通报到县市区教育局,每次培训的组织情况均纳入年终督导、考核。
2.讲师团成员已列入2010年市级必训人员范围,培训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足部分由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统筹解决。
参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所在单位承担。
3.参加培训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培训时着运动(休闲)装,软底鞋。
本次培训为封闭式,所有学员参训期间全部在金宝宾馆食宿,严格考勤,学习、出勤情况纳入对讲师团成员个人任期考核。
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公私事务,自觉遵守参训纪律,善始善终地完成培训任务。
教师专业素养标准
潍坊市教育局文件
潍教便函…2012‟35号
关于转发鲁教师函(2012)4号文件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标准‣学习的组织领导,切实搞好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结合、与中小学师德考评工作的结合、与教师业务培训工作的结合,使广大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专业标准‣的
理念、内容和要求,并不断反思自己。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开展各种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标准、找差距”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自身素质的提升。
各单位要将•专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15日前报我局教师教育科(电子邮箱:jiaoshijiaoyuke@)。
附件:鲁教师函[2012]4号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专业标准转发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发
校对:王传鹏。
潍坊市教育局红头文件格式模板范例
(页面设置上3.7CM 下3.5CM 左2.8CM右2.6CM)潍坊市教育局文件
潍X [20XX]XX号(字号)
题目为华文中宋二号字体,间距为38
XXXXXXXXXXXXXXX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各直属单位、学校:抬头不空格(如上),末尾加冒号(:)。
正文为仿宋_gb2312字体,其中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三级标题为仿宋三号。
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字符,左右缩进为0字符,段前段后间距各为0,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或固定值28磅)。
附件:空一行,如只有一个附件则紧跟附件标题。
(例1)
—1 —
附件:1.如多附件则加序号和点号,再跟附件标题。
2.有多个附件,按此格式。
(例2)
XXXXXXX(落款)
二〇XX年X月X日
落款一般空两行,日期后空四格,落款居日期上中。
(主题词三字和冒号为黑体三号,主题词为华文中宋三号,正式文件中需编写主题词,非正式文件或通知中,不需要以下内容)
主题词(黑体3号):XXXXXX(华文中宋3号)XXXXXXXX办公室20XX年X月XX日印发
—2 —
校对:XXX —3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潍政办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二日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协调驻潍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专业统筹等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和省属驻潍高等院校有关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全市督导责任区建设。
(五)统筹规划中小学布局,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按规定承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1.03•【字号】潍教字〔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潍教字〔2023〕1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单位、学校,局机关各科室:《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1月3日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聚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轻负优质”,发展素质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办好更有高度、更有精度、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人民满意教育,持续擦亮潍坊教育城市名片,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学生中心。
着眼培养“全面的人”,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
聚焦素养导向,突出因材施教,坚持以学定教,深化学教改革,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人才强教。
把人才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先人后事,尊重校长、善待教师,突出师德、引育并重、动力集成、优化生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坚持改革创新。
用好创新驱动,主动识变应变求变,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教育发展中的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数字赋能。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赋能教育教学与教育治理,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的助学、助教、助管、助研功能,加快实现教师“智教”、学生“慧学”。
——坚持安全底线。
将校园安全、师生健康放在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切实守好廉洁底线,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潍教函〔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潍教函〔2022〕70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学校: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市教育局制定了《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班主任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8096361,邮箱:***********************.cn。
潍坊市教育局2022年6月21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发〔2021〕1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优秀班主任培养机制,增强治班育人综合能力,促进班主任队伍健康发展,制定措施如下。
一、规范选聘配备制度。
各中小学校应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班主任选聘办法,明确和规范选聘对象、条件、程序。
优先选拔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确保班主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水平较高、专业能力较强。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新上岗教师,应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见习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并由学校选派一位有经验的班主任作为其指导教师。
潍坊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12.29•【字号】潍教字〔2022〕9号•【施行日期】2022.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潍坊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潍教字〔2022〕9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县市区委编办,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残联: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等9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潍坊市教育局等14部门研究制定了《潍坊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潍坊市教育局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12月29日潍坊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促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幼有优育,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潍坊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潍坊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事故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潍教办字〔2011〕82号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峡山区教管中心,各直属单位、学校:现将《潍坊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发生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处理工作的依据,请认真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和各直属单位、学校可参照本《工作流程》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执行中如有好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潍坊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流程为正确处置突发性安全稳定事故,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害,减少财产损失,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降低负面影响,根据《潍坊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市学校安全稳定事故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事故发生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单位、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一旦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现场的学校职工及当天值班人员要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同时上报学校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学校要安排专人向上级教育部门报送信息。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开展扑灭初始火情行动,疏散火灾现场室内人员,若火情较大要立即拨打119上报火警;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或罢课、罢教等突发事件时要立即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发生地震、楼房倒塌、水灾等突发事件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及救援行动,抢救重要物资、财产及档案资料等,维护现场秩序,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发现失盗等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警,必要时立即关闭校门、封闭校园,防止犯罪分子逃离现场;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疫情等事故时要立即封存剩余食品,保护食堂现场,将患病人员集中管理,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救治,防止疫情蔓延。
不管发生何类事故,只要出现人员伤害,都要立即组织校医等专业人员开展救援,或拨打120请求协助。
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12.23•【字号】潍教字〔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潍教字〔2022〕10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教体局(教育分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编办,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办)、残联: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制定了《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12月23日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特殊教育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实现残疾儿童青少年多元发展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支撑能力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市县一体推进,完善资源保障机制,健全适宜融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潍坊市教育工会委员会文件
潍坊市教育工会委员会文件
潍教工[2010]32号
关于潍坊市中小学教师优秀师德案例
评选结果的表彰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峡山区教管中心,各直属单位、学校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营造树师德形象、学师德模范、争师德先进的氛围,根据《关于开展潍坊市中小学教师优秀师德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潍教工[2010]15号),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组织开展了优秀师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共征集师德案例307篇,经评审确定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40篇。
希望获奖人员通过优秀师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总结提炼蕴含于这些平凡事迹之中的育人智慧,为新时期师德建设提供具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新理念和新经验。
征集师德优秀案例的过程,既是教师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也是学校和教育部门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提炼经验、弘扬正气的过程。
希望各县市区要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和进取精神,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附件:潍坊市优秀师德案例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潍坊市优秀师德案例获奖名单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主题词:教育师德案例表彰通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印发
校对:贺卫蓉。
安全标准化方案
邵庄教管办“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的通知》(潍政办发[2011]30号),按照潍坊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决定今年在2012年6月前各类学校(含教学点、幼儿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学生生命和健康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严格按照《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推进和规范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定全员目标,落实全员责任,实现全程管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处处有保障,全面提升我镇学校安全建设水平,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中小学、幼儿园要在2012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逐条逐项全部达标,实现安全标准化学校全覆盖。
三、方法步骤这次活动从现在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如下:1、学习动员。
从现在至4月1日,各校要充分利用教管办印发的《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手册,搞好相关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开展自查自纠。
2、学校自评。
4月1日至5月15日。
各学校要按照《标准》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达标项目。
学校自评达标后坚持自行申报的原则向中心校提出书面申请验收。
其中邵庄初中、普通初中、大郇初中、邵庄小学、普通小学、刘镇小学、郭峪小学、刁庄小学、文登小学、北王小学、月山小学、车马小学、大郇小学、中心幼儿园、北马幼儿园、文登幼儿园、韩李幼儿园争取在4月底前申报复评,其它学校争取在5月上旬申报复评。
3、复评验收。
各中心校接到所属学校书面验收申请后,采取“达标一所,复评一所”的形式进行,由中心校成立复评小组对申请学校逐项进行全面复评。
中心校全面复评结束后,及时向市教育局责任区督学申请验收。
4、巩固验收。
中心校经市教育局责任区督学全面检查验收签字后,由中心校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中心校主任、市直学校校长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
潍坊学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潍坊学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潍坊学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最新通知。
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潍坊市教育局决定对学制进行改革,制定了最新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一、改革目标。
本次学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素质教育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改革,学校将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改革内容。
1. 调整学制。
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实际,潍坊市将对学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学制调整将更好地适应学生的成长发展需要,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优化课程设置。
学校将优化课程设置,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加强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推进教学改革。
学校将推进教学改革,注重教学过程的个性化和差异化。
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 完善评价体系。
学校将完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
不仅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多种评价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个性化发展指导。
三、实施保障。
为了确保学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潍坊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督促,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同时,将建立健全学制改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举措。
四、期望目标。
通过本次学制改革,潍坊市教育局期望能够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期望学生在学业成绩上取得更好的成绩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转发潍教便函[2012]121号文件的通知
各学校:请按教办分工按时完成,9月18日报教办,纸质与电子版同报!勿误!开元教管办 2012.9.13任务分工表关于转发潍教便函〔2012〕121号文件的通知各街道教管办、区直各学校:现将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12‟29号文件的通知》(潍教便函…201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材料报送范围及数量1.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每街道教管办每个学段(小学、初中)每门学科课程至少报1节,其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同学段)至少报2节,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不同学段)限报1节。
区直各学校每门学科课程至少报1节,其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至少报2节,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至少报1节。
2.中小学“育人精彩瞬间”:每街道教管办、区直学校至少报视频1部,照片4张,短文2篇。
二、材料报送要求各街道教管办及区直学校需根据教育部文件报送要求,以教管办或学校为单位于9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A4纸,一式一份)和视频光盘(一式一份,标注清楚),报寒亭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
同时将“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和“育人精彩瞬间”报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tjkczzx@;联系人:孙雪峰,联系电话:7253760。
三、其他各教管办及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并按要求及时、高质地报送相关材料,力求充分反映本校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并以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快推动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的作品进行展评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将最优秀的作品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附件: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12‟29号文件的通知(潍教便函…2012‟121号)寒亭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2012年8月31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潍坊市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做法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10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潍坊市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做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潍坊市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做法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10号)各市教育局:为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潍坊市教育局把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工程,根据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将全市64所普通高中划分为2个督导责任区,把各县(市、区)确定为督导责任分区,在全市建立了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
督导责任区实行目标责任制,每个督导责任区由该市教育局确定1名市级督学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每个督导责任分区实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包靠学校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明确提出了督导责任区督学的主要职责。
督导责任区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市县两级联动配合,强化经常性检查,全面规范高中学校办学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
现将潍坊市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的做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快建立起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素质教育工作新局面。
附件: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有关直属单位、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加快建立深化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保障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决定建立潍坊市普通高中督导责任区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责任区的划分根据我市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将全市64所普通高中划分为2个督导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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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潍教办字[2009]31号关于印发《2009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有关直属单位,市区各普通高中、初中:现将《2009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2009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潍教字[2009]号)精神,结合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生态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一)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
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在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初中毕业生数和上年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其中,区(开发区)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由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中心市区3所市属高中的指标生计划,首先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区(开发区)上年度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和初三在籍学生数、上年度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升学率分配到区(开发区),然后由区教育局(文教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初中毕业生数和上年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情况,再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各区(开发区)指标生名额分配情况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公布。
初中办学水平评估结果、初中应届毕业生数、上年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三者之间的权重为4:4:2。
初中毕业生数为该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上年应届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数为升入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学生数,以升学率计算。
(二)设置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
为促进教育公平,避免出现初中学校之间指标生录取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设臵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其要求是:指标生录取条件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开发区;峡山中学、峡山第二中学的招生范围为峡山生态区。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大类,各类计划中的70%为统招生,30%为择校生。
指标生为普通生计划中的统招生,5%的推荐生计划包含在指标生计划内(各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一)报名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报名对象为今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凡未注册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具备高中招生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5日-30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户口簿;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两张;4.考试报名费。
考生报名坚持自愿原则。
由考生本人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名,不得委托他人(含监护人)代报;考生只能到一所学校报名,严禁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否则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不升学的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到指定高中学校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
其中,潍城区、经济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的到潍坊七中报名;奎文区所属初中学校和潍坊广文中学的到潍坊中学报名;高新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的到潍坊一中报名;滨海开发区属初中学校的到滨海中学报名;峡山区属初中学校的到峡山中学报名。
(二)考生志愿设置与填报考生志愿分两类:一是普通生志愿,二是艺体生志愿;均分别报名、分别填报,两者不得交叉填报。
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达到规定要求者方可报考。
凡以艺体特长生身份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按学校规定进艺体班学习,不得要求进入普通班。
考生志愿设两个: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高中学校。
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只要填报了统招生志愿,就等于填报了指标生志愿。
考生应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否则为无效志愿。
自由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学生自由选择报考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重,一经被高中学校录取,就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
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有市区户口、在市区以外借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持户口簿、借读学校证明和学籍主管部门证明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根据户口所在区域,到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外籍户口(指市区以外)在市区借读的初三学生(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外商子女),如需在市区报考,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区为单位,于4月24日集中报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后,同市区考生同等对待;如需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非潍坊市户籍的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各高中学校的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请于5月6日报送市教科院。
各种报名考试用表请从潍坊教育信息港()“公告栏”下载。
(三)资格审查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防替考和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报考。
1.报名时审查。
报名时,各高中学校首先要审查考生户口簿,凡招生范围以外或无户口簿的学生不予报名;然后进行两对照,一是将户口簿上的学生姓名与市区初中学生学籍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进行对照;二是将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进行对照。
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以及未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者,均不予报名。
2.报名后审查。
为严格学籍管理,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市区报名信息与初中学籍档案对照,凡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对高中学校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入学时审查。
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必须交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
凡准考证照片与新生不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考试和考查(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录取的依据,初中学生都应按规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各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1.开考科目、分值及成绩等级划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两类。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1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3科。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满分为各12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满分为各100分。
为进一步发挥体育与健康考试对中小学体育教学的促进作用,从今年起将体育与健康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其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成绩等级等值对待。
体育与健康的考试工作由所在区教育局(文教局)具体组织;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相关区教育局(文教局)共同负责。
考试成绩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报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再送市教科院统一划分等级后公布。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10门学科考试赋分均用分数表达,考试成绩按等级公布;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
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的最多不超过20%。
信息技术科目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分A、B、C三个等级。
(1)信息技术科目:已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或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以上的考生,免于考试,其余考生参加由市电教馆统一命题、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具体等级认定办法由市电教馆制定。
(2)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照市教科院《关于2009年市区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由初中学校在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考查成绩用A、B、C三个等级表达(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A等所占比例不超过30%);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实行学分管理,学分认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负责,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生获得学分和课程修习情况,分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A等所占比例不超过30%);音乐、美术考查使用学生在初二年级时认定的成绩等级。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更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办法及等级个数,不得以赋值、代码等形式变相改变成绩等级划分办法。
2.考试与考查时间:(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科考试日期为为6月12日-15日。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物理、化学的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间分别为6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已经参加地理、生物两门学科考试,但对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以申请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录取。
从市区外其他县市转学来的学生,以及经批准在县市借读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经原所在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经办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认定。
因故未参加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此次考试。
(2)体育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学分认定等工作须于4月24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按照市教育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求确定。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学分认定等级,以及初中二年级认定的音乐、美术等级,记入考生的标志性成果材料袋。